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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内心似的。
“爱你地钱有什么不好,这也是你的优点呀。”我耸耸肩。决定直率点,不和他掉花枪,这样精明的人是会识破一切谎言的,论起装模作样,我还远远不够段数。
“当然你也很帅。”临了,我加了一句。
“那么那些接近我的女人除了我的帅和我的钱外,还爱我什么呢?”他声音有点冷。
“可是你要给机会给人了解你啊,不然怎么发掘你的人格优点。否则,你表现在外面的,也只有你的钱和你的帅而已。”我说。“就好像好多漂亮女人,总说别人只注意她的美貌,不注重她的内涵,可是她们如此傲慢,拒绝普通人的接近,只找条件相当的,那就没理由抱怨人家只看到外在了。是不是?”
他的眉毛一抖,却没张开眼睛,让我看不出他的情绪,可是他半天不说话。
难道——我这样说太直率了?
我扯了扯他的袖子,“你不是生气了吧?”
他闭着眼睛笑,有一股奇异的媚惑感。他可算得上是我见过长得最帅的男人,很容易让女人迷失的。
“我没生气,只是你说的有几分道理,我一进不知怎么回答你,所以只好闭嘴。”他轻声道,忽又一扯嘴角,“再说经常被你撖是暴跳如雷的是我哥,你没那么容易气到我。”
“那是因为你不在意别人的话吧。”我哼了一声,准备转移话题,“话说他身体怎么样了?”
我们住在一家医院,我连卫生院后院的停尸房和锅炉房都坐着轮椅逛过了,就是没去看过他。这样是有点不像话,一来他好歹是我的上司,二来对自己救下后条性命,多多少少也应该关注一下。
决定了,出院前去看望林泽丰一下。
“他恢复力惊人,已经完全没事了。”林泽秀终于张开眼睛,“其实那天我就是要郑重对你说感谢的。”
哪天?就是豆男闯进来的那天?!原来,他只是为了和我说感谢,害我白期待一场!那么,他突然说追我,只怕也是临时决定的喽!我就知道我没那么快到达目标,这世界上哪有白来的好事,除了豆男。
“其实外界盛传CES公司二子夺嫡,我和我哥是知道的。”他继续说,“公司就像一个消息连通器,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立即会传遍各个角落,可我们不想去澄清,这样,正好可以看清很多人的行动,看他们投靠我们中的哪一派。你不明白小新,当你站在高处,就会看到很多利益纠缠的东西,我不能说那是很愉快的,但这种心知肚明和智商无关,重要的是所处的位置,这一切真让我厌倦。”
“不是二子夺嫡?”他今天突然对我说了好多心里话,我感觉很突然。
也许,他最近是太累了吧?从心理到生理,从公司的工作到调查林泽丰的遇刺,还要和豆男斗来斗去,哪一样对他来说都不轻松。而我对他是最没有威胁的人,所以他会觉得安全。
再强悍的人也是需要向人倾诉的,这是人的正常心理需要。
“你不相信我说的吗?”他问。
我突然伸手把他脸庞上的头发拂开,我想这么做好久了,那发丝随意的搭在他额头上,似乎是他完美表象上唯一一丝真实与脆弱,“我相信,但是你说了我才敢确定。你和大林副总之间的感觉虽然对立,却有一种亲昵。唉,我说不出来,那只是一种感觉。甚至,我感觉你们兄弟间感情很好。”
“是很好。”他承认,“改天讲给你听,我只能说,他虽然比我大四岁,却像我真正的父亲。不过你很敏锐,我希望公司中别再有这么聪明的人了,否则就没有好戏可看了,这会让我丧失很大一部分乐趣。”
“你今天和我说这个,不怕我说出去吗?”我望着他,终于确定他身体里有恶魔因子,绝不是表面上的文雅高贵。
“会我杀人灭口的。”他开玩笑。
“我希望你亲自来杀,正好让我活动一下筋骨。”我艺高人胆大。
好在月月和UU都不是爱掺和这种权利争夺的人,不然我一定泄露出去,让她们自保,为了朋友,我不介意做小人。
而我今天知道了林泽秀那天要和我说的是什么,明天就可以问出豆男为什么喜欢我了吧?
卷二之第二章 我恨你
第二天早上,豆男准时出现。
我们共同早餐完毕,我无所事事,他开始埋头工作,就像一对夫妻一样,只不过新房变病房,红色变白色,还有我是瘸腿的新娘。
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偷偷看他,发现他因过敏而发的痘子都消了,脸庞愈发清俊起来,说不上很帅,但是眉目分明,舒服耐看,一个有钱人长成这样可不容易,尤其那种白手起家的,有的时候,人的地位改变,眼神也会变,连带着整张脸就会不同起来。
“你在偷瞄我哦。”他眼睛盯着电脑屏幕说。
大概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林泽秀总是匆匆来去,而有时,豆男却会陪我很长时间,不过他不多和我说话,就会一边看文件,打电脑。他能很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也能在护士出出进进时视而不见,精神绝对集中,不像我,坐立难安,还特别容易走神。
“其实你长得还很好看的。”我咬着笔头说。
这两天打腻了电子游戏后,我开始学人家画漫画,林泽秀弄了全套的画笔画纸给我,但我的水平却还停留在画那种“我语文得了2分,算术得了0分,我一撅嘴,变成一个小鸭子”的程度,画风有点类似于周星驰版《唐伯虎点秋香》中,祝枝山画的小鸡食米图。
我刚才就在画豆男,一大一小两颗豆子摞在一起,上面细线代表四肢,两个圈圈代表眼镜,虽然形非常不似,但我追求的是神似。不可以吗?
他听我的话,终于抬起头来,眼神中即有开心,也很警觉,“你要说什么?小新。”
他应该叫我小新姐姐的,但自从他遇到林泽秀,就自动给我降了身份,“姐姐”二字再没从他嘴里吐出来过。
“不是我要说,是你要说。”我干脆把纸笔都推远,倚在被子上,打算跟他挑明了讲,“你不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吧?或者你忘记和我说什么了?再或者,你和我说话是不经大脑,不负责任的?”
“这么多罪名加给我?”他一推眼镜,似乎有点羞涩和无奈,“我和你说过的话都不会忘记的,你对我说过的话我也都记得,只是你这么多天也没问,我以为,你并不想知道,又何必多嘴?”
这个人真会倒打一耙!
“那是你和林泽秀一直乌鸡似的,吵得这里鸡飞狗跳,我哪有机会?”我懊恼,“难道你想我当着林泽秀的面问你?”
“我不介意哦,让他听到也好。这样他就知道我的绝心,再不会来做无意义的竞争。”他干脆把电脑关掉,一派随便你问,我知无不方的模样。
我不说话,等他坦白,可他也不说,等我问,就那么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我突然发现我的年纪虽然比他大,但论起人情世故、为人处世、举止应对,他才是更成熟的那一个,怪不得他小小年纪就能如此成功,怪不得那么多超级富翁愿意把自己的钱交给他打理。
这沉默,他能坦然面对,我去尴尬万分,我年纪已经二十九了,却不习惯和男人对视那么长时间,所以我有点慌乱,尽管心里一个劲提醒自己要沉住气,但身体却早就坐立不安起来,脑子里也一片混乱,抓了两遍头发,也不知道说什么。
难道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虽然这确实是我想问的,可是这也太直白了。如果人家说我不喜欢你,只是对你有好感,我不糗大了吗?
“你——”这单音节是我沉默良久后,发出的唯一声音。
“我心里惦记你已经足足十二年了。”他突然开口,说出的话却吓了我一跳。
十二年?二十九减十二是十七,而二十五减十二是十三岁,难道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儿就爱上了十七岁的我?我记得当年我还有点婴儿肥呢,圆滚滚的,就这样也有人喜欢吗?
这情况确实很让人美得冒泡,没想到我还有个暗恋了我很多年的青梅竹马呀,只是我从来不知道这竹马的存在,怪不得他那么瘦,原来是竹制的。
“我们在哪里见过?”我不禁问,“邻居?念过同一个学校?不对哦,你小我四岁,初中、高中都是三年,大学我们念的不是同一所,我上的幼儿园是那和接受三岁到五岁儿童地,难道是小学?对了,你跳过级,可是——你跟我不在同一个省市呀。”
他眼神定定的看着我,本来很纯情的样子却变得有点莫测高深,“你十七岁那年的夏天,有没有去过X市施行?”他突然问。
我记得我是去过X市的,但几岁时去的却有点印象模糊了,仔细回忆了半天,好像是我十七岁那年的暑假,我娘被单位派到X市出差,为了庆祝我所有的考试第一次全部及格,我娘就自费带我去了。当时她很忙,我只好自己带着地图四处玩。
那是个南方小镇,白墙黑瓦、小桥流水,雅致得很,我还拍了不少照片,总之那是个愉快的夏天,虽然我只在那儿待了不到七十二个小时,但那番诗情画意却至今记得。
可是,我不记得有什么美丽邂逅啊?再说当时豆男才十三岁,哪个十七岁的大姑娘会和一个十三岁的小孩玩浪漫呀。他再早熟也只是个小毛孩子,而那时候他如果有痘痘,肯定不是过敏,而是青春造成的。
“难道你不记得去施行过的地方?”他似乎很失望。
我点点头,“我记得,我是去过X市,但我在那里没有朋友。”
“你是没有朋友,但是你有一个敌人。”他又说出一句让我目瞪口呆的话,但我确实没什么印象了。
难道我无意间得罪了什么人吗?我这人一向喜欢多管闲事,因为仗着有点武功,总是到处寻找有什么人间悲惨事可以让我见义勇为。
那时候的我真的很傻又天真,天天满大街乱逛,哪乱往哪儿扎,梦想成为黑夜中来去无踪的侠女,实行黑暗的公正,代表人民代表党修理那些社会上的人渣。看豆男斯文模样,难道小时候曾经差点被拐卖、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