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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女日记-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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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体质不一样——算了,快吐出来,不然你会醉的。”他扶着我,不耐烦的说,但拍着我背地手却出乎意料的轻柔。 

我哪里吐的出来,只咳得满脸泪水,他粗鲁的帮我抹抹,放我在沙发上,“先等会儿,我看我得送你回家了,不然你一定会丢泽秀的脸。“我从来没有醉过。”我说,绝对真话。 

他没理我,跑到卧室去打电话,真不知道有什么话不好当着我地面说。而我坐在那儿,不到十分钟就感到了头晕,酒意一阵阵上涌,脑子里像塞满了软软地棉花糖一样。 

不,我不能醉,刚才话说得那么满,怎么能言而无信?那我现在就多说点话以证明我完全没事,所以当他从卧室出来,我就开始给他背李白的《将进酒》,他怎么拦也不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三百杯!三百杯!三百杯!无限循环。 

我不知道我背了几遍,因为我记忆发生了混乱。现在不只脑子里有棉花糖了,脚下也有,到处是棉花糖,真好啊,某人地料也是,所以我舔。 

“你不是说从来没醉过吗?”某人推开我,听起来在生气。 

某人的声音大得真刺耳,我捂住耳朵,可是方向错了,捂的是他的,那干脆顺便吃一下他嘴唇上的棉花糖吧。不过才吃了两下,某人身体就僵硬了,躲避不开后就含着我的唇舌好一会儿,似乎要把棉花糖吃回去,可又突然的、奇怪的把我推倒在沙发上。 

“因为我从来没——没喝过啊,当然不会醉了。笨蛋,连这——也不明白。”我极快的弹跳起来,因为摔疼了,很愤怒,然后再倒。 

我被抱住,没倒下去,耳边听到喷气声,是大马还是汽车?我不明白,只感觉我似乎横抱起来了,好像在飞啊,真美妙,于是我又开始笑。 

之后的记忆中有屋顶的豪华吊灯、有人把我抱在车座上,绑好安全带、夜风吹得好舒服,我大概又唱了起来、然后是温暖的床、冰凉的手巾盖在我额头上,凉森森的、一只大而温柔的手被我抓住,哭着喊着非要枕在脸下。 

最后是黑暗,甜蜜的黑暗! 



卷二之第五十一章  失忆吧

再睁眼时,只觉得光线很刺目,而且头疼得像被马踢过。 

   “妈!妈!头好疼,帮我揉!”我胡乱踢了两下被子,闭着眼撒娇。 

   没人回话,但我两边太阳穴上,有温柔的指尖在转动,好舒服。 

   “口渴吗?”一样温柔的声音问我。 

   我点头,于是有人托我的上半身,把清凉的水递到我的唇边,滋润了我似乎要裂开的喉咙。我倚在那个人身上呼了半天气,才渐渐清醒过来。 

   “怎么是你?”当我回身看到林泽秀清俊的面庞时,惊讶万分。昨夜种种记忆都涌上心头,可是又全体不确定。 

林泽秀在我家,就是说他送我回来的吗?那林泽丰在哪里?难道那个吻,那个到处是棉花粮的地方是我在醉后的一场幻觉?可是我为什么会醉? 

不管如何,如果是幻觉或者梦境就好了。那样那个吻就可以从我的人生中擦掉,一切都还正常。不过—— “谁帮我换的衣服?”我看到自己穿着睡衣,骇得脸都白了。 

   “是我。”林泽秀轻声,大概看我差点背过气去,连忙改口道,“是兔小姐啦。” 

兔小姐?没听过!只听过兔斯基。不过我知道他说的是兔妈。 

“她去哪里了?”我问,东张西望。 

“去买早餐。”林泽秀在我身后垫上枕头,让我坐得舒服些,“现在已经是早上七点了,待一会我去上班。现在你头疼得厉害吗?” 

“就像从中间裂开了。还有冷风灌进去。”我实话实说,拍了两下额头。 

“以后不要喝醉了,当时也许感到很快乐,走在云上似的,第二天却难过得像下地狱。”林泽秀坐在床边,伸出双手,继续帮我按摩太阳穴,神色和动作都极温柔。离得近了,我发现他的气质其实是属地那种轻爽干净型的。不仅是神,让人看起来还很舒服。 

而我为什么对他的热情冷却了?大概是因为他太完美了。也许我对他了解不深,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几乎是没有缺点,缺少了一丝烟火气,就像充满东方幻感的山水,只能远观,很难想像他是为情自杀过的人,那段感情一定让他痛彻心扉吧。 

或者说,他现在的完美是那场情伤造成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过程。他的,也许更残酷些。 

“说得你好像经历过很多回忆似的。” 

我咕哝了一句。 

他一笑,“是啊。我不是突然就为情自杀的。而是折磨了自己一阵。你也知道,失恋时每天醉酒是正常反应啊,电视上就是那么演的。” 

我看着他那样轻描淡写的样子,实在摸不透他是深深隐藏了伤痕还是真的看开了。 

“头痛时不要胡思乱想。”他摸摸我的脸。 

这动作让我脑海里突然闪回一个镜头,一个男人深深的望着我,目光像是能把人淹没一样,嘴里说着恶劣的话,手却在我鬓边停留好久,虽然终于,他还是放下了。 

“谢谢你昨天送我回来。”我说。充满了试探的意味。 

如果是林泽秀送我回来的,那一切都没问题、都是平安的、秩序的、没有任何的出轨。这是我期待的状态,我害怕那个幻觉,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害怕。但愿那中是假象!但愿是林泽秀送我回来地! 

可是——事与愿违。 

“是我哥送你回来的,然后打电话叫我餐会结束后来照顾你。”林泽秀不明就理,轻声道,“他说你误喝了他的酒,醉了。当时我很心急,真想扔下餐会的事马上来,结果却耗到半夜两点多。等我到你家的时候,我哥已经走了,只有兔小姐在。” 

是他吗?是他送我回来的?那就是说,一切都发生过!我偷看老板洗澡、我强吻他、我还醉了,似乎还吃他嘴上根本不存在的棉花粮,在他面前大喊大叫、又哭又笑,还不知干过什么更可怕的事。天哪!把我带到异世界去吧。带上我妈,我不想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生活在地球上。 

“小新,这些你都不记昨了吗?”林泽秀道,“居然醉成这样。” 

我灵机一动。 

对啊,我醉了,我全忘记了,我失忆了!多好的借口,只要我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就万事OK,可以坦然站在他面前了。很好很好,就从我们商量完做女佣妆保镖一个月之后开始忘记。对,就这么办了。 

“干嘛笑成这样啊。”林泽秀见我自己傻笑,不禁问道。 

“没有啦,因为你对我这么好,我才笑嘛。”我胡乱编着,“不过你昨晚一直在餐会上应酬,夜里又没睡,一会儿上班行吗?” 

那个人,昨晚回到家就睡得甜了吧?那个吻也许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身边美女如云,吻对于他来讲也许只是享受,不会激动的,不会像我一样,好像做了什么好玩的错事,现在想起来还心跳。 

“我已经习惯了。”林泽秀淡然道,“以前不管是读书,还是家中生意不顺利地时候,我和我哥常熬夜的,两三天不睡常事。” 

“那也不好啦,睡眠不足会影响新陈代谢的, 不然你到沙发上躺会儿好了。”我殷勤劝道,因为他在我面前,我不断会想起那个人,搞得自己心烦意乱。 

他想了想,“好吧,你醒过来我也放心了。待会儿兔小姐回来,我就先回家一趟,衣服总是要换的。你今天不用来上班,昨天的事你帮了很大的忙,而且你没义务做我的女伴,应当算是被我指派的,也就是说出席餐会是你的工作,所以今天算你工伤好了。 

他说这话时有点伤感,我不禁不忍心,冲口而出道,“我喜欢做你的女伴。” 

他定定的看着我,握住我的手,“小新,你真善良,有人说在现代这个时代善良是最没用的品质,可在我眼里,那是最珍贵的。小新,你不知道自己是多么值得人珍惜的女人。” 

“我哪有那么好啦。” 

我拍他的手,不好意思的笑,其实心里很紧张,怕他会突然表白。 

可是他没有,好像别人心里想什么,他永远会知道,所以永远浅尝辄止,不会让别人尴尬难堪,悲伤也好,伤心也罢,全埋在心里。但男人如果善解人意到他那样,还真是让人心疼的品质。 

正不知要说些什么,我听到大门开了,过了会儿,兔妈敲门进屋,未施脂粉,看来精神也还算正常,“咦,小新醒了吗?还好,我差点怕你酒精中毒,拉你去洗胃呢。既然醒了,来吃早餐吧?宿醉醒后,最好吃点东西,那样恢复得快些。呃,这位林先生,你要不要也吃点,我买了你的份。 

林泽秀连忙婉拒,又嘱咐了我几句就走了。



卷二之第五十二章  想当鸵鸟

兔妈才送他出门,我立即跳下床,追着兔妈问道,“昨天你看到了什么?你怎么知道我醉酒了?他是不是很生气?” 

“你说谁啊?”她瞪大了无辜的眼睛,可一看就不是一只白兔,而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明知故问。”我一下把她按到沙发上,“快告诉我,昨天你看到林泽丰时,他是什么表情?很厌恶我的样子吗?” 

兔妈贼贼一笑,答非所问,“昨天晚上我给你换衣服,发现你身材真的不错哦。一般人认为,练武的女人都是粗胳膊粗腿、平胸大屁股,没想到你身段玲珑啊。喂,从明天开始你教我练武吧,貌似比瑜珈效果不差。”说着还扯了一下我领口,往里偷窥春光。 

我速闪,有点害羞。 

她哈哈大笑,“你羞涩成这个样子,以后怎么和男人艾克斯艾克斯欧欧?” 

“大早上的,你别那么不正经,色兔!”我恼火的大声道,“快告诉我,你昨天看到了什么?” 

兔妈伸出一根白嫩的食指,摇了摇道,“不是我看到,而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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