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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神经要比脑袋里面的发达,这话也许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得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众目睽暌的舞会上出风头,出不了风头男孩子就不会纷纷“与我同舞”,不与我同舞就影响了我的“养鱼政策”。
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却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们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涂完胭脂抹完粉,可是还是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调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麽准时干嘛?又不是赶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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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欢男孩子,本老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欢男明星,就无妨了。故身为女孩子,不可不喜欢男明星;喜欢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选择:演“茶与同情”的那个男孩子不坏,可以索亲笔签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为卿狂”,诸多不便;詹姆士狄恩最好,年轻怪异,潇洒绝伦,且不幸短命死矣,又悲壮、又凄艳、又不会与别的女人结婚,死得好!有一点要特别声明的是,任何男明星都可喜欢,万万喜欢艾迪费雪不得!人而薄幸,不知其可也;弃妻别娶,知其不可也;黛比可爱尔不爱,其不可知也!这种用情不专的卖唱男人,还爱他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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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宪法上给了我们信仰宗教的自由,换言之,不信宗教就很难发挥这条自由,牺牲了这条自由未免对不起功在党国的国大代表,所以非找个宗教来信不可:波斯有拜火教,女人是水做的,应该信“拜水教”,可惜没人发难创立拜水教。如果过十天半月,再不下雨,香港总督的老婆也许会挺身出来,带头信拜水教;佛教其实还可以信,丁皓信了佛教,既可使老和尚在机场送往迎来,又可使佛弟子在影院大力捧场。可恼的是,“大般涅盘经”里竟说“女人大魔王,能食一切人”,无情翻我们底牌如此,这种落伍的宗教还能信它吗?回教据说也不坏,可是这种宗教太剧烈了,穆罕默德传教时动不动就把明晃晃的宝刀一亮,不信就有被杀的可能,青龙偃月之下,只好信了,可是信了又容易自杀,为身在囹圄中的男人殉死,这真太划不来了!道教也许值得考虑,道教是最进步的宗教,当年张天师登坛做法炼汞烧丹,可是现代的张天师却走到广播电台,用科学方法布起道来了。只是信道教的人太少了,教会里的男孩子又看不着,看到的全是些捉鬼的老道人,不小心被误会成女鬼妖姬而被他捉拿了去,怎生是好?这样看来,只好在基督教和天主教中任选一个了,信这两种教,都容易被人误会是为了交男友、学英文和领奶粉,我个人自问用心如日月,自然不必理会这些异端外道的小人之心。据说基督教在美国就有两百五十多派,在中国也多得不知道信哪一派才好?有的信了要戴黑帽子做老处女,有的要在祈祷时狂哭狂喊,这些举动虔诚有余,唯美不足,尤其给男朋友见了,成个什麽样子?天主教单纯肃穆,修女一尘不染,是个很好的金字招牌,且入教后,无玷圣母在上,在下长跪的自然就是圣女了。圣女,是一个多麽诱人的名词!贞德是圣女,小德肋撒也是圣女,现代的圣女还可在大主教的掩护下,成群结队的到罗马去朝圣,然后转道阿美利加。噫!天主教,教既信,乘桴浮于海,吾安得不信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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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理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其实这话对他们男人说来更切实际。政治这东西要会杀会砍会登台演戏才行,要会打击敌人,也会出卖朋友。……这些皮厚心黑的事,对我们女人说来都是不合适的。在政治上面我们所能做的,除了打开后门收红包外,我们还希望替丈夫多多建立起和裙带有关的关系。至于我自己,我对政治的兴趣无论如何也赶不上对那条花裙子的兴趣,我不关心甘遒迪怎样应付寮国的局势,只关心他怎样应付太太的脾气。报纸第一版似乎是没有什麽好看的,这时代不会再有希腊罗马那种英雄美人的战争了,现代的男人都是狗雄,他们不为美人儿打仗,却为非洲的几个小黑人吵来吵去,那太不罗曼蒂克了,这种消息还有什麽看头?所以我只看看杂志,看杂志中李敖的文章。
由於看杂志,渐渐使我对文艺感兴趣,男人没有女人就没有文学作品,女人身为业障,搞文学更是得天独厚,古代的女人都想做莎孚,近代的女人都想做奥斯汀,现代的女人觉得做她们不时髦了,于是想到莎岗,因此美国有莎岗,日本有莎岗,咱们中国也有所谓莎岗(包括以莎岗自命的和被低级文人乱捧起来的),但是据我看来,她们通通都是画虎不成妄自高攀的冒牌莎岗,真的莎岗在隔海向我招手,却向她们做鬼脸呢!
我个人虽然要做莎岗,可是我却绝不嫁给学文史的,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农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我们女人再不要脸、再阴险,也不会像他们这样。他们一开口便是假道学,骂别人“男盗女娼”,其实女人被迫做娼妓并不可耻,她们只是出卖“肉体”,试问多少男人在自愿出卖他们的“灵魂”?“灵魂”都可以卖,“肉体”为什麽不能卖?所以当年耶稣肯接受妓女为他洗脚;那时若有叛国者也来抢着洗,他一定不会接受,并且要踢叛国者一记臭脚丫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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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做女人和炒菜一样,是一番鬼斧神工的大艺术,内自三围隆乳,外至一颦一笑,暗自眉目传情,明至花容月貌,皆非糊里糊涂的亚当子孙所能洞晓者。英国诗人麦瑞底斯(GEORGEMEREDITH)认为女人是最后被男人教化的东西,其实他们男人是最先被我们征服的动物。我们征服了他们,使他们对我们生出无穷的歆羡。进而每个男人都想变成女人,在众香国、在女儿岛、在人鱼出没的海洋,到处充满了阴柔和平的气氛,世界从此没有战争,只留下无人追逐的美丽,伴着空谷的幽兰和荒原的玫瑰,在秋风的吹拂里同声叹息。
[后记]
郑清茂先生送了他翻译的日本女作家原田康子的《挽歌》和《轮唱》给我。我借用这两本小说的书名,套在这篇幻想的文章里,做pun来用。这篇文章初稿在五十年七月七日,后来两度修改,最后发表在《文星》六十八号(五十二年六月一日台北出版)。发表后被女读者大骂,又被胡秋原引来到法院控告,说我诽谤了他。(五二、八、十六。)
不交女朋友不亦乐哉(酸葡萄)
■不必巧言令色学哈巴狗样,对女友作讨欢状,不亦乐哉!
■可使他人以为我是个优良学生,不亦乐哉!
■不必三更半夜,爬起来对纸谈情写情书,不亦乐哉!
■不必绞尽脑汁,苦思财源,请女友上馆子,看电影,不亦乐哉!
■不必把衣服熨得硬如铁刷,而割破了“土壤肥沃”的颈子,不亦乐哉!
■不必时时刻刻手拿“照妖镜”“整饰仪容”,不亦乐哉!
■可以不让思文君专美于前,不亦乐哉!
■可使少女以为我是个“理想丈夫”而穷追不舍,不亦乐哉!
■不会被骂“呆头鹅”“大笨牛”,不亦乐哉!
■不必花钱买《情书宝鉴》、《恋爱必读》,闭门苦读,不亦乐哉!
■骑“铁马”上坡时,不必载着女朋友,上气接不了下气地喘叫:“没什么,
不费力,不费力”,不亦乐哉!
■不必担心别人横刀夺爱,但可“横刀夺他人之爱”,不亦乐哉!
■不必茶饭不思,想尽奇谋,与别人勾心斗角,出风头,争女友,不亦乐哉!
■不必给小流氓抽恋爱税,不亦乐哉!
■不必为“出息”和别人动刀子拼“小命”,不亦乐哉!
■考试时,不必受约会的“惠泽”,而导致《满江红》,不亦乐哉!
■出游时不必抱女友的小弟妹,而尝到“甘淋”,不亦乐哉!
■不必花钱买一大堆的“贺年片”,不亦乐哉!
■不怕尝香蕉皮的味道,不亦乐哉!
■可公然谈论“那家有女初长成”,不怕身边“狮吼”,不亦乐哉!
■不必在女友的父母前装孙子,不亦乐哉!
■不必朝背夕诵:“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不亦乐哉!
■不必在公园里望眼欲穿的等候芳驾,不亦乐哉!
■不必昧着良心去抚摸女友赖头的小弟弟,不亦乐哉!
■可写《不交女朋友不亦乐哉!》而不怕被罚写《悔过书》,不亦乐哉!
我是“善霸”我怕谁
李敖曾经自嘲自己是“一个正确的人活在一个错误的地方”,于是他做了一个真正的异端者。因此我们看来看去,离不开的总是他的冷眼。1997年,在李敖62岁的时候,他也开始回忆了。他说,“我自感身处乱世,却一生倔傲不逊、卓而不群、六亲不认、豪放不羁、当仁不让、守正不阿,和而不同、抗志不屈、百折不挠、勇者不惧、玩世不恭、说一不二、无人不骂、无书不谈、金刚不坏、精神不死,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