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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番外 作者:空山鹿(晋江2014-10-19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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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突然笑出了声。
  烟萝,你终于逃出来了。
  自诞生起,我便被关在整个都夷宫中最偏的藏经阁。我从未思虑为何自己会被关禁在此,亦从未想过逃跑。彼时我每日除了看书便是看书,如此单调地度过了近三万年。可不知世事的我却从不曾觉得它单调。
  三百年前始,我时不时于眼前看到些零星的景象。迷离惝恍,模糊不堪。
  时而是大段大段不知名地段的片影,那里有微亮的光与喧嚣的街市;偶尔是一个玄衣男人,身长玉立,不言不语,偶尔与她一同出现,却依旧是不苟言笑的,但那模糊眉眼中的温柔却硬生生使我莫名感到悲不自胜。
  多数时间我看到的便是她了,那个绿衣女子,她在我的眼前轻盈地一晃而过,矫若惊龙。藏经阁灭顶的黑暗无法熄灭我的好奇,我伸出手欲抓住她挑逗般的翠色裙角,却是徒劳,只能随她翩翩而退的舞步倾动身子,直至撞上坚硬的书柜,带落了几本居高的古籍与一席明灭的灰尘,不留情面地将我砸了个晕头转向。
  她却笑将起来,洋洋盈耳,旋了一个圆,裙裾飘摇,轻轻地唤道:“烟萝,烟萝,我是你的阿娘……”
  于是我就此知晓了我的名字。
  然而沉浸于虚无幻想的我却从未料到,带给我第一缕光芒的人,有朝一日,亦会亲手将我拖入黑暗。
  那日,我依稀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散淡似水,却缠绵着不肯离去。后来我才晓得,那是少主常用来安神的青木香的味道。
  我于黑暗中察觉到一抹陌生的气息,带着一丝不正常的紊乱。
  男子在微光中顿了许久,才一步一步拾阶而上,再一步一步迈得如临深谷,才缓缓地走向我。直至我的跟前时,他蹲下来与坐在地上的我平齐,从袖中掏出一颗夜明珠来,霎时照亮了整个藏经阁。
  我被从未见过的亮光偷袭,如遇洪水猛兽,三魂出窍,连忙将脑袋往身子里埋去。陌生的男子却先我一步,将我下埋的身子捞进了怀中。
  我感到非常怕。
  “是你。”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他紧紧地将我揉入怀里,并着却也将我的脑袋混沌了。
  我不记得我曾在哪里见过他。实则,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他抚摸着我的脑袋,细细地揉着,轻声耳语:“别怕,阿萝。我是缙川,我来救你了。”
  没工夫思虑他是如何晓得我叫阿萝的,我只感到莫名的无措。
  他的怀抱暖得发烫,我的手不自觉地攀上他厚实的肩膀,途经他的脊背时,感到了一抹难以形容的微弱。
  于藏经阁中度过不吃不喝的两万八千多年,少主十分惊讶我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他喜欢抚摸我的头发,他说:“你的头发那么美,只有天上的仙娥才拥有如此乌润可鉴的黑发,这样美的头发丝毫都不像是一个魔女该拥有的。”
  执着木梳,一再让它由我的头顶滑落至我的发梢:“然而你的眸子——虽然平日里是黑色的,但在夜明珠的照耀下,它们会泛出血红色的光,那是一个魔女才拥有的眸子。”
  少主将我安置在燎沉殿的偏殿中。
  那日我边坐着打瞌睡,边磨着墨,同时还能摆出一副愁云惨雾的表情,此等高超动作,本魔女若屈尊了第二,定要同第一那厮拼老命。
  且说这研磨,乃是我前些日子刚学会的,然付诸了几日热情后便觉委实枯燥,无非是一圈一圈地重复地画圈圈。
  不想少主却说我技艺不精便一心偷懒。
  大喊无辜,我这样的粗人,实则体味不了这等大雅情趣。
  少主喝了口茶,道:“明日我有些事情,需得上一趟九重天,无法陪伴你。既然如此,明早我便命人送九方砚台来,你好好呆在这里研磨,研不完不许吃饭。”
  狠狠地将脑海中窜出来的问号戳破,我颤着声音问道:“这个‘九’,是多少的‘九’?”
  少主淡淡一笑:“自然是‘看我心情,想是多少就是多少’的‘九’。”随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叮嘱道:“切记,不可乱跑。”
  手下的力度早已与瞌睡一道泯入境界,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很是一个恰到好处。若少主见了,定要夸我一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罢罢,少主若是瞧见我懒成这样一副样子,还不知要怎么骂我呢。
  我的过人之处实不在此,而在一个一心二用。就好比我正一边磨墨,一边打瞌睡,另一边还能随着画圈圈的动作,天马行空地想到《楞严经》中的拗口经文:
  “譬如方器,中见方空。吾复问汝:此方器中,所见方空,为复定方?为不定方?若定方者,别安圆器,空应不圆?若不定者,在方器中,应无方空?”
  方方圆圆,圆圆方方,终于彻底将自己绕晕在佛祖方不方圆不圆的陷阱中,一头扎进了砚台,睡熟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被骂声吵醒过来,颇为不爽,一张黑脸又黑了黑。
  脸上湿漉漉的,极不舒服,我扯出帕子一抹,差点再次将脑袋扔进砚台中。
  不甚清醒地洗了脸,途间还听见门外头被侍卫拦下的婢女抬高了声调的露骨讽刺:“有些东西真是不自量力,殿下也委实心软,在外边瞧见了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愿意往回捡,也不管那东西是贵是贱。哎……真委屈了快要嫁过来的连痕公主,放眼魔妖二界,有哪个不自量力的女子敢与她比美呢?”
  以铜镜仔细地照了照,这才好整以暇地拭干了脸。没心思亦没工夫搭理她,若不尽快将案发现场清理了,少主保不定会不会将被他捡回来的我扔出去。
  诚然,我亦并非世故之人,近三万年都是我自己度过的,故而对这些东西并不感冒,更不会放在心上。
  然而有一次,却让少主听见了。我不晓得他是如何听见的。
  那日他大发了雷霆,拂落了庭院石桌上的各式精致吃食,我在房中被远远的噼里啪啦的清脆声响吓了一跳,继而便是一众婢女跪地求饶的声音。少主向来是个好脾气的,我不知发生了何事,方欲出门瞧上一瞧,却被推门而入的姑姑止了步子。
  “姑娘,殿下命老身前来服侍姑娘歇息。”
  她面上的不凉不酸给了我兜头一棒。
  而后我才得知,少主命人砍了那个口出狂言的婢女的脑袋,且肢解了身子,尽数喂给了依轱山上的苍狗。又派姑姑将西殿的婢女全部换了新的,皆需寡言且貌平,且不得多看我一眼。
  “你们若将屋里头这位姑娘的半点消息透露出去,或是让她听到了什么不好听的,下场必定比那喂了苍狗的小贱蹄子芳谷还惨。我想,你们当中没有人愿意白白送死,或是死得比她还惨吧?若是哪位愿意一试,尽早站出来,省得你不快慰,我更不快慰。殿下素来是个平和的人,与我们和善,可他发起狠来,会让全天下都不平和。你们自己掂量着办吧。”
  一众婢女皆不敢抬头,翼翼小心道:“是,姑姑。”
  那是我第一次,下定了逃走的决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当来无求念(1)

  魔界与人界的交界处,乃是参商城城外的郊林。
  古木参天。纵是初春时节,这片林子也绿意甚少,杂乱难看得紧。我抚摸着笔直少枝的树干,认真地忆了忆从前看过的那些书本,也未曾认出这是哪一种树。它们挨得那么近,我仰起头往上看,透过横七竖八的枝子,阳光耀眼,天空晴朗高远。
  那么远。
  魔界没有阳光。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阳光。
  我从未曾想到,人间居然可以看见太阳。正如我今天才醒悟过来的那样,我自己所认知的那些东西,太半是错的。曩时我十分愚昧地认定,只有在高高在上的天界才能看到太阳,而那时的我尚不晓得阳光于我的意义。
  是自由,亦是救赎。
  “日宫太丹炎光郁明太阳帝君在上,请受小女子一拜。”以鞋子仔细地碾开脚下的杂草,冲着朝日的方向郑重跪下,缓缓地磕了三个头。
  直起身后,眼眶再也包不住将溢的热泪。
  我晓得我的使命是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随手在空中一扯,变幻出一条素白面纱来。我虽然对美貌没什么概念,但也晓得我生得美。殿下就曾说过很多次我很美。他说我的这一种美,是一种十分与众不同的美,是与魔界妖姬判若云泥的一种美。彼时我追问他,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美?
  他答,仙气儿。
  我没有再说话。
  以面纱将脸遮了个严实,伸手将裙子上沾的杂草纷纷揩掉,左瞧右瞧,却觉着这条裙子似乎不太妥当。
  海棠红的上等锦缎,绣着的是淡雅的文殊兰。昨日一宴,这才方知,我乃是整个魔界唯一如此穿着的女子。那些个魔姬们貌似是缺了条感到冷的神经,皆披罗着纱,却依旧是一副奇热无比的形容,一个个恨不得将那最后的掩饰也一并扯了去,委实豪放,直看得我目瞪口呆。
  伸手抹过裙子上繁琐的花纹,转眼已是一袭粗布白裙,与早先我在故事书上看来的凡人小户家的女子没什么两样。只是这一大清早,实在没能寻见哪个女子身影。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瞧见他们或背着小小的包裹,或推着货车从城门而来,便随手捡了块石头变作包裹。
  往肩上一挎,没挎上,掉了;又一挎,还是没挎上,不免有些恼;再一挎,包裹十足给面子地掉到了地上,险些砸到了我的脚。
  我愤怒地扔了包裹。
  又往城门处走了几步,寻见一棵棵刚发叶的莞香,摘了几片叶子一揉,变作一只小小的包裹,掂了掂,轻重倒合衬。再一挎,包裹乖巧地伏在了我的肩头。
  这才觉得十分满意,逆着人流向城门而去。
  出城的人看我,推着货车的人看我,驾着马车的人亦看着我。我被看得莫名其妙,抬眼一瞧,守城的一双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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