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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戏,是像我们这般的么……”
轻浅的笑声想在耳侧,而我在沉浸在方才甜蜜而火热的亲热中不能自拔。
不记得是看的哪本凡界的杂书,里面那犀利地作者就说了这么一句犀利的话,说是亲吻是最贴近灵魂的交流,相爱之人两厢纠缠间,便如入天堂,所以,情人间都喜欢亲吻。
我很如他所愿地将之前的抱怨忘得干净,他又上来舔了舔被狠狠吻过已然红肿的唇,见我意犹未尽的样子,笑道,“先时不是说累了么?怎么在鱼藻宫看一趟热闹,竟看得又不累了?”
“呃?我累了,累了!”想到方才的绮思,呃,真是……
“累了便陪我先睡一觉吧!”
于是,我俩在乾元殿那扇精美的六合屏风后头,相拥而卧,舒坦地睡了半日。
那彩衣后来黯然神伤地回了明昆境,倒也没了太多异动。后来我才晓得,原来是因那彩衣仙子乃是明昆境为数不多的九色蝶之一,物种稀有,难免珍贵了些,上任天君曾经嘱咐聆月说要照顾这位彩衣,所以聆月君才在如何处置她上很是费脑筋。如此被她撞破,若是真能让他忘情,倒也是一桩好事。只不过,九色蝶再如何珍贵,却也贵不到要上任天君来亲自嘱托,倒是听闻上任天君的第一个儿子,便是一只九色蝶生的。我思索着这彩衣不会是上任天君在外的私生女吧?想得多了便忍不住去问聆月君。他对我的猜想有些哭笑不得,这才告诉我说,彩衣并不是他妹子,可的确是因为那只生了大皇子的九色蝶,上任天君才特别关照她。说是那只那蝶妃来天宫之前,曾有一个未婚夫君,此未婚夫君还是上任天君的好友。凡人有句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可这位天君倒还光明正大地将朋友的妻子娶进门,真是神奇。天君尽管得了美人,却难免心中有些愧疚,再加上那只原身亦是九色蝶的好友,后来灰飞烟灭于神魔之战,天君愈发愧疚,于是对着好友的女儿,也就是彩衣仙子很是关照。这彩衣仙子,便是那倒霉的被天君抢了老婆的九色蝶跟明昆境中一只普通的白蝴蝶所生的女儿。
啧啧,宫廷旧事,君王八卦,果真很有趣味。
☆、正传 第六十七章
与彩衣一同带回来的白芪却比彩衣还要难打发。彩衣找的是聆月,而白芪找的么,是紫陌。可是紫陌神君,早在五万年前就没有了。
白芪不肯罢休,我想左右也是我自己惹下的债,便去见了她一回。我特意用了女身,满以为以本神尊的姿色该让她一眼就瞧得出本神尊是个女仙。她却并不相信我是女的,说是我用了障眼法,实在是难缠的很,由此可见,姿色这回事儿真是没什么说服力的。正当我琢磨着是不是把六哥叫来给我作证,证明我确实是个女仙时,她却说,不管我是男是女都跟定我了。然后我便鬼使神差地想起了最近在凡界比较流行一种风月小说,称为百合的。
呃,我可不想被称为百合故事的主角……
幸而,聆月君来得很是时候,身后还跟着墨绿衣衫的小清儿。说不定,就是小清儿把他拉来的。真是个贴心的好儿子呐。
“不管紫陌他是男是女,他都是本君的。”某只天君淡定从容理所当然地一把将我扛起来,对那目瞪口呆的白芪道,“白芪仙子是一分也得不到的。”
我被震到了,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下,他就这么……
不管那白芪,也不管亦是目瞪口呆的一干仙婢仙侍,以及掩嘴贼笑的小清儿,他就这么,稳稳当当地把我扛走了。
“戏演完了,把我放下来吧。”我提醒他。
“……我说的可都是真心话。”
“呃,可是你这么……我是说,我很重的,会压坏你。”
他轻轻一笑,轻巧地将我一搂一拉,于是,将我从肩上拉到了怀里,从倒挂的姿势变作了仰躺的姿势,正躺在他的双臂之间,是个华丽丽的公主抱。
“就你这样,轻得似羽毛。风儿未免太小看我了。”
“……”
后来汜叶与我说,果然是小清儿见我被白芪缠着,才跑去将还在处理公文的聆月君叫来“捉奸”。然后我觉得,小清儿最近的教育很值得商榷,他是从哪里学来的“捉奸”二字……
最后白芪自然也同那彩衣一样,黯然神伤地回去了明昆境。我则与我的未婚夫君过着甜蜜幸福的日子,偶尔在他去处理公事时,去鱼藻宫找宜苏喝一回茶,日子过得很是惬意。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这颗心,其实并不如表面看上去的那样轻松自在。有些事情,他不说不代表我不想知道,我不说也不代表我不在乎。
我说的是每月月圆之夜他都会消失的事情。每每那夜之后,便是他几日都不能擅自动用仙力的日子。我与陵光做了一千年的邻居,对他每个月圆之夜都要出门问诊的习惯可是记忆深刻。直觉告诉我,这两者,是有关的。可他既然擅于粉饰太平,我便也陪着,终归不过一个月,我就能自己找到答案。
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在这一个月里,我与他各自打发了各自的情敌,陪着小清儿去了一回明昆境,痛痛快快地游乐一场。然后他给我找的那只甚为威风的青耕鸟被我用春秋镜驯得服服帖帖,十分乖巧。这只鸟与他那只一样,雪白雪白的颜色,只不过他的是雄的,而我的是雌的。我觉得不大公平,便想与他换。他告诉我说,他那只青耕是战骑,乃是饮血气而活的,当下打消了我与他换的想法,我又不打仗,可没有血气给他吃。
我俩一人一只雪白的大鸟,并排飞在天上,很是拉风。他领着我飞了许多地方,去了一千年前的九旭境,还有被他封了的昆仑山。
九旭宫已经被他改建成了一座精巧玲珑的小园子,沐浴着九旭阳光,园中曲水流觞,花草错落,亭台轩榭,鸟雀鸣啼,精妙雅致,深得我心。只不过,那园子的牌匾上题的四个字让我给改了。
“临,月,倚,风?”我挑挑眉,看着匾上龙飞凤舞的潇洒的草书,“谁取的名儿,诗意倒是有几分,可不够潇洒。”
“哦?风儿有什么意见么?”
我随手变出文房四宝,大笔一挥,四个更加龙飞凤舞地潦草字迹跃然纸上。
“清,风,揽,月。”我得意洋洋地递过去给他看,“怎么样,这个更潇洒吧?哈哈哈!”
果然,他眉目中闪过几分惊诧喜悦的光芒,然后接下我手中的四字白纸,宠溺温柔地搂着我,凑到我跟前来,低低道:“你的是更好些。既如此,今日便让你‘揽’个够,如何?”
我神色变了几变,正欲干笑两声辩解一下,却已经被他一把抱了起来,进了园子……
事后,他便将我写的字命人刻上了牌匾,挂到了九旭园门口之上,并对我甚是潇洒飞扬的草书赞扬了一番。说起来,他是很少这般赞扬我的才能的,倒不是因为他吝啬,而是本神尊的确才能不多,也就是这草书写得却是不错,记得许多年前,祈音就说过我的字是“简省连绵,狂放不羁”。他说得很有道理,本神尊写字,从来都是一笔搞定的,即便那字结构再复杂,在我手下也只能蜷缩在一条线上,方便倒是很方便,可认识的人就少了。聆月这么一夸我难免有些得意,当下挥毫洒墨写了两行大字,还特意在某些笔画上故意弯来扭去的掩饰,出乎意料的是,即便我做了许多小动作,他却还是一眼认出来了。当初就连祈音那样厉害的人看我的字时也难免头痛,聆月君向来写的都是很规整的楷书,对草书该是没什么研究的,没想到竟还有几分天赋么。
我们在那清风揽月园中奢侈地清闲了几日,然后便下了九重天,落到昆仑山游了一游。
昆仑其实没什么变化,山还是那样的山,水还是那样的水,洞还是那样的洞,可此番我们骑着青耕降落到昆仑那处最高的山峰时,心情却有种别样的甜喜。这里便是三万多年前我与聆月君初遇的地方。过尽千帆,景未变,人亦未变,心却已相依。
巅峰处云雾重叠,山峦翠峰隐隐绰绰,周边山脉流水仿佛一幅优美宁谧的画卷,透着仙乡的安详与神境的隐秘。
树木繁茂,花草点缀的昆仑山麓,竟被种上了一大片桃花林,红云染染,粉瓣纷纷,花香旖旎,美不胜收。
“我道你为何无故把个昆仑给封了,原来是为保护这些蟠桃。可蟠桃在天上长得好好的,怎的要种到昆仑山来?莫不是王母的园子种不下了?”
他走在桃林中的身影很是风姿翩翩,听我这话,转头来与我道,“西王母的蟠桃树还没有多到种不下的地步。这些桃树,都是些普通的品种。你不是很喜欢吃桃子么?”
他那眉眼挑的,很有几分风流魅意。我晓得他并没有嘲笑我的意思,可还是忍不住面上微红。
话说,本神尊的确很喜欢吃桃子……且最喜欢这等花儿开得风情万种、果子却又小又涩的野桃子……当年在挽阳山上,我就经常趁师父不在,偷偷跑到挽阳山脚下那几棵桃树下,用法术把桃子摘个精光,然后藏到兜里头一路嚼一路啃的回山上去。那时候毕竟年岁小,嘴馋点倒也没什么。瑶清境桃树不多,零零星星的散在各个山头,我人老了便懒得去摘;长生境桃树倒是很多,却多是些与蟠桃有几分亲缘关系的仙桃,委实让我提不起兴致。所以,这个爱好也被我忘得差不多了。如今被他一提,饶是我这张老脸不大好意思,却也不得不承认,我确是十分想念那个味道。
我正很认真很怀念地想念那个味道,冷不防他一把把我卷到了他身边,伸手抬起我的脸,轻笑道:“风儿这么,比之眼前的桃花,还要好看几分。”
随着湿腻而温柔的吻落到颊边,于是,我的脸更红了……
昆仑山是个好玩儿的地方,可我俩在此却只待了半日,只因凌霄殿传来急报,说是东海鲛人一族,又叛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