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老头刚走出餐厅的大门就迫不及待地端起那杯兽血昂脖灌了下去。怎么脏?哪里脏?这种昂贵的血液买都无处买,雷诺亲王的餐桌上之所以会常常见到,是因为几千纪前非凡的亲王大人远赴幽魅森林时以他无以伦比的力量与魅力征服了一匹雄性独角兽,将它带回了自己的城堡。而那匹独角兽本是一支兽群的首领,因此兽群跟着它一起迁移到了红海岸边亲王的领地,自此亲王的城堡才被称作天马城堡。独角兽是霍曼星球最有灵性的动物,它们在这里繁衍不息,感谢亲王给了它们新的生存之地,因此自愿奉献出自己非凡的鲜血。但每次都需与它们熟识的摩根管家亲自去采血。采血的过程在摩根眼皮下进行,一颗灰尘都不会落进去。可能脏么?一杯独角兽血下肚,能令老摩根年轻五十岁。等他再走进餐厅时,可谓容光焕发精神抖擞啊。所以说亲王大人管家的职位是万金不换的。
亲王慢慢享用他的大餐,觉得妙不可言。可怀中的美食却苦不堪言。血牙刺进皮肤,一霎的强烈痛感令叶默全身的毛孔收缩,之后,血液一点点一点点流失,由痛到胀,再到麻,最终失去肢觉,在大脑也开始混沌即将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亲王终于松了口。这时的小东西软软的,无力地瘫在他怀里,他可以任意摆布她,真有意思。
戴维提过建议,作为血仆的人类自身有造血机能,但血族若一次吸食过多,对人类是致命的。因此,每次吸血亲王大人都拿捏得恰到好处,以小东西不会昏厥为标准。
吃完了,雷诺起身亲自送小东西回房。其实这种事怎么能劳动尊贵的亲王大人呢?原本,最初,都是由摩根抱起小东西送回房间的,亲王只不过目送一下。只是,不过几天光景,亲王就开始觉得已经看了几千纪的摩根管家不顺眼了。尤其在老头从他怀中抱走美食的一瞬间,胸口立刻就凉了,他心里也立刻觉得有一种空旷感袭来。这是过去从没有过的感觉呢。
亲王越看摩根越不顺眼,老头也有了芒刺在背的感觉。而每当他伸手去接那个小小的人类血仆时,这种感觉尤为强烈。一次老头终于忍不住扫了亲王大人一眼,惊悚地发觉亲王正森然地盯着自己的双手,万年不变的浮雕脸阴晴不定难以捉摸。摩根手一抖,差点把处于半昏睡状态的叶默掉到地上。吸血鬼就是狡黠呀,奸猾的老头立刻借坡下驴,声称自己骨质硬化年迈体衰抱不动越来越胖的这个人类。叶默冤啊,她的身体根本没有恢复到星际旅行前的水准呢。可亲王满意地笑了,自此亲力亲为,抱着小东西回房,看着她进入梦乡(其实是失血造成的昏睡),才颇为不舍地离开。
雷诺亲王很忙,每天要处理很多公务,阅读大量公函,更有很多星际事务需要他做决断。何况他的作息与叶默不合拍,因此两人的交流远不如戴维与叶默之间的多。
戴维?罗素子爵为了能更好地研究人类,也为了能抓住一切和默默亲近的机会不惜打乱自己的生物钟,开始了昼行夜伏的生涯。好在有心上人相伴,他倒不觉得苦。不过他越来越诧异于雷诺亲王的怪异举止,因此,同样狡猾的他打着研究的幌子,博得了亲王一如既往的信任。
“默默,你的脸色不太好,是食物不合胃口还是睡眠质量不好?”抹上防晒霜穿着日防服的子爵在花园中向穿着户外恒温服的小美人大献殷勤。
可是人家不领情,有些赌气地答:“二十天就要被吸一次血,脸色会好才怪。”
他们坐在盛开的紫藤萝下,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天。柔和的日光从枝条间渗透进来,洒在小女人的脸上,激起一层浅浅的不易察觉的粉红。子爵想起了默默母语中的一个词“秀色可餐”,太恰如其分了,真的勾起了他强烈的食欲啊。
戴维自从来到叶默身边就开始学习中文。吸血鬼都极其聪明,不过三天,就拿下地球人类语言中最复杂的语种。而叶默,学习血族语言三个月了,却只学会了不到一百个词,连一句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好。被雷诺亲王与罗素子爵大大地嘲笑了一番。要知道,雷诺亲王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就学会了叶默的语言,挺让人惊悚的。现在,子爵盯着默默白中透红的小脸,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血牙和指甲缓缓地缓缓地伸长。
血族本是宇宙中最美丽的种族(霍曼人的审美观,不过来到霍曼星球的地球人也这么认为),且是全民皆美,无一例外。但血族的肤色永远不会透出美妙的红润来,血族那晶莹剔透呈现出珍珠般光泽的肌肤再美,也早就被他们司空见惯。哪比得上人类红润面庞所带来的视觉上的强烈冲击?其实,说白了,美感后面藏着的是舌头底下因条件反射而分泌的唾液。
子爵的一颗心忽然躁动起来,他想不计后果地冲上前把这个小人儿扛起来拐到自己的棺材里去。
☆、五、不要称呼我们吸血鬼
到了霍曼星球后,察颜观色是叶默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一课。眼见子爵的嘴唇因血牙的突出而变形,双手快成利爪,她第一反应是起身逃跑。但血族的速度,她早就领教过,刚刚起了个念头就立刻打消了。
于是她赶忙找着话题,声音有些刺耳,却藏不住里面的颤抖:“戴维,血族会死吗?”
真是废话,血族当然不会死了。子爵也显然这么认为,白了她一眼,作为回答。
“既然血族不会死,为什么摩根管家会老呢?”叶默的声音抖得更厉害了。
戴维显然也注意到了小人儿的恐惧,呃,他也意识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立刻加以收敛。他不想吓着她的,来日方长嘛。他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不光摩根会老,所有血族都会老。”
“哦?”
小人儿瞪大了眼睛,样子很可爱。血族女人从不会有这种天真的表情。是啊,血族女人都数万岁了诶,哪来的天真,要有也是装的。
“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会老去。只不过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是因为他们自身有比平民更强大的能量。表现之一就是,贵族的衰老进程要比平民缓慢得多。打个比方,一个血族平民完成从年轻到衰老的过程为三个世纪,这之后,他就需要长眠一次。一个世纪后,他会恢复青春和体力,回归社会。而如我一样的六大氏族,衰老的进程为一千纪。”
“就是说一千年后你也会和摩根一样变成老头,要通过长眠才能恢复青春。”
“对,我也会变老。”
“那你们通过长眠恢复青春时,就是刚刚醒来时,从外表看是哪个年龄阶段?是十几岁的少年、二十几岁的青年、还是三十几岁的壮年?”
“哦,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事实上平民醒来后会发现自己的外貌变成了十岁的少男少女,他们可以重新享受美妙的年少岁月,再次进入学校学习,毕业后选择新的职业,开始全新的生活。而贵族醒来后,将直接进入二十岁的成年期。”
“贵族恢复青春的时间是多久?”
“也是一个世纪。不过贵族的休眠时间是可以自行选择的。拿我说吧,我自愿追随雷诺亲王,这个千纪结束,我将和亲王一起沉睡两千纪,直至亲王再次执政时醒来。所以,正如你所见,现在的我正当年轻力壮,是精力最充沛的阶段。”
“哦,”叶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个亲王竟然要沉睡两千年才能恢复青春吗?”
“哈哈,怎么会?光之族的衰老进程最为缓慢,要一万年之久。而他们恢复青春的时间与我们是一样的。看你那样子是不明白为什么雷诺亲王活过一个千纪就会去睡觉吧?一个原因是三大亲王交替主政,一千纪的时间最有利于社会稳定。还有个原因,嗯,怎么说呢?亲王活在世上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用你们人类的语言应该叫做……活腻了。嗯,对,活得太久了,生活没有新意了,活得不耐烦了,厌倦了,就是这样。所以,他宁愿去睡觉。”
叶默静静地看着戴维,半晌才道:“人类永远不会有这种感觉。”
“嗄?什么感觉?”子爵先是诧异随即又露出了然的神色,“你是说地球人不会厌倦生活,是么?但据我所知,你们地球人的自杀率是极其高的。对地球人而言,生命何其短暂,可是不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地球人太多了。说句实话,这是非常让我们瞧不起的。在我们星球,自帝国建立以来,就没有血族自杀的记录。”
叶默又郁闷了,只是人家说的是事实,她无法反驳,只好转移话题:“血族能自杀么?你们不是不会死吗?哦,还是像吸血鬼电影里说的,刺穿你们的心脏,你们就会死去。”
第一次,戴维露出了不快的神情。他打量了这个人类女孩一眼,才又开口:“我们的心脏的确是我们唯一会致命的器官。血族有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即使有人能够击穿我们的大脑,只要心脏依然跳动,血液循环依然存在,脑部供血充足,大脑细胞就会快速再生修复、头骨也会生长愈合。基本上不会留有后遗症,记录显示,少数病例曾有短暂的记忆丧失。”
“那,如果血液供应不足呢?”
“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血族的机体将处于假死状态,直至补充新鲜的血液后修复再生。”
叶默真的是充满崇拜地看着眼前这只鬼,太强大了,太奇异了,太难以想象了。在黑夜传说的电影里,“月之女神”瑟琳娜是用一把利剑削掉了吸血鬼长老的半边脑袋从而杀死了那个老鬼。原来,这里的吸血鬼不一样。可是,可是……
“你们有心跳吗?我有点糊涂,我看的吸血鬼题材的小说和电影里,有的说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