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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g的灵魂-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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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也没那么难吃,那么贵的机票。”
“好像没那么难吃?待会带你去吃真正的饭,到时候你再看还能不能咽下那饭。”
出了机场,费凌就载着我穿过伦敦古老的街巷。费凌的车子是极普通的商务车,但费凌开起来就特别的搭调。虽然他的冷嘲热讽让我多少觉得扫兴,但伦敦街头那些一闪而过却极富韵味的建筑牢牢地攫取了我的心。那些源自古罗马时代的传统建筑风格,与现代的装潢模式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每一个角落仿佛都在向游人诉说着那些历尽风霜的蹉跎岁月。一刹那间,仿佛时间的转轮回拨了到了几百年前,衣着华服的贵妇们挥着精致的羽毛扇乘着马车疾驰而过,油亮的骏马因为激烈奔跑而发出阵阵低沉的喘息声;穿着燕尾服的年轻绅士举着手杖,撑着黑色的雨伞,围在商铺门口低声交谈,深邃的眼眸不经意间抬起,凝聚着的竟是百年光阴。历史,现代,未来在这里交融,这座站在传统的肩膀上锐意创新的城市无时不在激励着我曾那样年轻充满活力的心。伦敦人的怀旧,就像我放不下那些对过去的悔恨和不舍,放不下那些曾因为年少无知措施的美好年华。那些清晰的如同就在眼前的华丽景色里没有我的身影,却让我觉得离梦想更近了些。虽然一直清楚地知道挣扎着想要改写那些钉近轮回里的岁月是这世间最奢侈的梦,但我还是不肯放弃。那时候,尽己所能弥补错失的过去在我心里就是幸福的代名词。可我哪里知道,没有人会停住等待我去弥补,失去,往往就是意味着永远。
“你不觉得自己很傻吗?一路一直在拍,有那么好看吗?”
“费凌,你到伦敦几年了?”
“算一算,有七年了吧,还不算出差的时间。”
“那不得了,如果我在伦敦待七年,我一定不会这样。可我到伦敦只有2小时37分钟。如果我呆在伦敦七年,我一定不会用咖啡和点心和没完没了的冷嘲热讽招待刚来伦敦的同胞。我会带着一捧鲜花,表示我最诚挚的欢迎。伦敦的绅士风度七年竟没有一丝融入到你的血液里,这该是多么冥顽不化的一个人。”我毫不留情的反唇相讥道。
费凌意外地回过头望着我,目光毒辣到令人难以承受。接着一脚油门,车子颠簸着停在一栋公寓门前,门前站着的,恰是披着围巾,裹着黑色风衣的林博炀。
费凌带着一股怒意甩开车门,接着掀开塞满我打小行李的后备箱,向林博炀喊道:“Tony,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我的后备箱清走,快点!”
林博炀不知所以的望着我和费凌,接着一抹隐约的笑意浮上嘴角。
“哥,怎么了?火气这么大。”
“问你那伶牙俐齿的新室友吧!我没绅士风度?我没绅士风度我只睡了两个小时就开车到那么远的地方接她下飞机;我没绅士风度竟会不管自己还没吃早餐就排队买咖啡点心给她;我没绅士风度我在出口等了这位小姐近一个钟头,却发现人家在免税商店逛得不亦乐乎;我没绅士风度我像门童一样把这些行李装上车,送过来,结果还被骂说没绅士风度?靠!”
因为一连串的喊叫,费凌的脸有些红,因为搬上搬下行李,从短款风衣里露出的衬衫前襟有被汗滴浸湿的痕迹。但我并不领情。
“绅士从来不骂脏话,你刚才骂了那个字。”
我小声的说着,结果还是被费凌听到,他的脸越发的红。
林博炀拽了拽我的手臂,“大哥昨天刚从外市回来,有点发烧,本来应该好好休息,谁知道学院那边突然有急事,没法和大哥一起去接你,哥来找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哥生病了,却还是坚持要去接你,怕你一个人迷路,见到生人拘束。哥还给你买了花,不过因为不方便带在车上就留在房间里了,你还说哥没绅士风度,傻丫头。”林博炀说着拢了拢摇开窗拍照时被风吹乱的刘海,一脸的无奈。
“啊,还说,临上飞机才给我打电话说有事。等着我和你算账。鲜花吗,我不知道,对不起。”
“算了,好心当做驴肝肺,赶紧走,别让我看见你。”
“我已经道歉了,对不起。”费凌干脆地拒绝让我有些挂不住脸,我跺着脚,急切的说道。
“算了算了,懒得和你计较。我还有事回公司,晚上一起吃饭。就在老地方。”说罢,费凌拍了拍林博炀的左肩。
“哥,还是吃点药睡一觉再走吧,你好像烧的更严重了。”
“没事儿,别婆婆妈妈的,你还是考虑考虑怎么把这些东西搬上楼吧,赶上抗战备荒了。”
费凌又瞅了瞅我的那些行李,摇了摇头,打开车门,点火,接着消失在街角。
我转过头看向林博炀,他正吃力的抬起一个行李箱,努力着想把它抬到楼梯口,却在一次次尝试后一脸颓然的靠到了墙角。
“这都是什么,怎么这么沉啊?”
“日用品啊,衣服啊,药啊什么的,太多了,我真记不清了。”
“这些够用一年的了吧,你还真是省钱了。”
“不是都给我的,我妈好像装了好多要给你的东西。”
林博炀听到这里,笑了出来。他的脸有些瘦,眼角还有熬夜留下的黑眼圈,但是笑容还是一样的灿烂。
“不是说不用了吗,这里什么都有,也不贵。”
“我妈不这么觉得啊,老人家盛情难却,你还是踏实收下吧。”
我抬起林博炀放在脚边的行李箱,抬头,却不见了林博炀的身影。
我转过身,喊了几声,除却偶尔路过的行人,没有任何的回应。
更糟糕的是,好像连路人都没有听到我的呼喊,我转回公寓,却发现公寓也不见了,抬头看天空,天色越来越暗,我好像置身于另一条街道。
我下意识的朝前走,前方好像很繁华,我想到那里找人问问路,却发现那些光影离我越来越远。我开始用尽全力奔跑,但景象好像切换到了特莱维喷泉,一个女子从我身边走过,一身的忧伤。我想叫住她,她也越走越远,越走越快。我茫然的回过神,下意识的用双手环住上身,眼前是费凌焦急的脸,他的额角有细密的汗珠,领口张开,我走到他跟前,他却忽然跑开,一口气追上先前那个女子,紧紧的抱住她。
我喊费凌,他不回应,我走上前,分开紧紧相拥的两人,那女子的脸越发清晰,她的眉眼好像一个人,我却想不起来是谁。她茫然的看着我,突然,我意识到,那张脸和我的一摸一样,只是更加苍白,更加无神。
我往后退开,费凌的那张脸突然变换成林博炀的脸,他们两个的脸迅速的变换,却都在异口同声地说,我要走了,我要走了。意识里模糊的浮现出我在伦敦街头漫无目的的闲晃,想找到林博炀那熟悉的身影,却无数次失落而归的那种绝望。我大叫起来,想逃离那个魔咒,却无法挣脱。
“醒醒,Cherie,老婆,醒醒。”
我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费凌的脸,我挣扎着起身脱离他的怀抱,却发现自己一身的冷汗。
“做梦了吗?你一直在喊着不要走,不要走,梦见什么了?不怕,有我在呢,我哪都不去。”
“我梦见你在希斯罗机场接我,我们拌嘴。还有林博炀,可你们后来都不要我了。我一个人,好害怕,我喊你,你却抱着别人。”
“我吗?抱着谁了?”
“我,可是是另一个我。”
“傻瓜,只是梦而已,不必当真。”
费凌将我揽到怀里,我的额头贴着他的颈窝。
“没事了,没事了。”
我睁着着想起身喝水,费凌却猛地将我推开。
“上帝啊,你身上怎么这么烫?你在发烧!”
我摸摸额头,果真烫的吓人。可身上却格外的冰凉。费凌起身,用毯子裹住我,将我放到卫生间的浴霸下面,我开始不自觉的发抖,而他则匆忙换上衣服,拿起车钥匙。
“你去哪里?”
“我们要去医院,你的伤口可能感染了。”说着,横抱起我。
“你的体质本身就不好,昨天又喝了酒。我真是昏头了,连你发烧都不知道。”
“你也是刚回来,不能怪你,的确有点难受,但我更开心。”
“林博炀最好祈祷你没事,不然,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我看着费凌焦急的眉眼,忽然想起多年前公寓楼下那亲昵的一拍。好可惜,也许再也看不到那样的画面了。
我的头疼的厉害,受伤的手臂也是。可我还是尽力忍着,我不想看见费凌难过。
我的头越来越沉,我靠着费凌的肩膀,睡意渐渐来袭。
昏睡过去前脑海里的最后一个念头:时光若真能倒转,该会有多好。

、第十二章

晨光熹微的从层叠的云里透出,天灰蒙蒙。整个城市笼罩在炭笔素描般低沉的暗色里,仿佛没有了明天。
我被裹着安放在后座,头很晕,意识也很不清楚。左手臂麻麻的,好像下一秒,无数鲜活的细胞就会从我的皮肉里蹦出来。我很努力地睁开眼睛,但眼皮好像不受大脑意识的控制。努力一下,身上的薄衫就会被汗水浸湿一次。我努力想抬起还能活动的右手,摸一摸其实近在眼前的费凌的右膀,却发现自己离他竟那么远。好像有一股外力在后面拖拽着我,意识恍惚间仿佛看到了死神的侧脸。今天不是有生以来病的最重总的一次,却是最无力的一次。微微睁开的眼睛,无意识的扫到仪表盘,却看到车子的时速已经逼近极限。但Land Rover的性能就是很好,我没有感到一丝因为时速过快产生的后座力。我突然很想笑,原来因为这难忘的一天而疯狂的,不单单只有我。想着那被我存放在保险箱里的首饰盒,不禁羡慕起那些重金属的神奇魅力,为什么那些指环就可以让本不想干的两个人为彼此疯狂,会让人轻易丧失用多年磨砺换来的那份理智。
晨间的路格外宽阔,整个城市一瞬间安静了好多。除了偶尔闪过的车子,看不到一个行人。我有点讨厌自己,讨厌这糟糕的结尾。很多年来,见证过形式各异的求婚。也常从盈满感动泪水的眼眶放眼我遥远的未来,想象着某一天一个怎样的人会以怎样的方式向我许下为期一生的承诺。虽然很多曾经美好的承诺被现实的冷酷分拆的七零八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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