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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班纳特太太-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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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二十二岁,她和简是不同的两种类型,别人一看到她就会被她的两只黑亮、灵活的大眼睛吸引,好像它与它的主人一样会说话,如果你想要找人交谈,那她绝对会是一个谈话的好对象,语言的幽默有趣,开朗的笑声,使得人心情愉悦。她完全继承了班纳特夫妇的生活情趣,觉得自己父亲是个正直、风趣、有责任感的男士,与母亲真是良配,希望自己以后也可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生活。
玛丽二十岁,她虽然没有简的那么貌美,也没有其他几姐妹的活泼可爱,可是她喜欢阅读和写作,这就使得她整个人充满了书卷气。班纳特夫妇帮她把她的文稿寄去报社,可以发表,虽然可以挣得一笔稿酬,班纳特夫妇把这笔钱交给她自己保管,但是被得到大众认可的事情更让玛丽欢欣鼓舞,在这方面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与博学,连续有好多作品发表,丽莎帮助她把这些文章装订成册,变成书籍刊印,这是她的骄傲。
基蒂今年十八岁,她的身体很健康,每天与莉迪亚一起玩耍,她们两个活泼开朗,如果简和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夫妇贴心小棉袄,那她们两个简直就是班纳特夫妇的开心果(这里拒绝联想小燕子)。基蒂喜欢做出美食,她的厨艺被班纳特先生称是丽莎第二,并且还乐于开发新菜式,这也许是因为丽莎担心她的健康,从小做好吃的给她的原因。
莉迪亚喜欢漂亮的衣裙,总是缠着丽莎帮她设计,然后运用爱丽丝夫人教的女红自己做成整套整套的衣裙,她总是崇拜丽莎,觉得自己的妈妈简直是一个优秀的设计师,每天穿着漂亮的衣裙,特别的装饰,没有比这更让她快活的了。
马汀莉和迪亚则是十六岁。马汀八岁的时候就进了伊顿公学,他的聪明和努力使得他六年就毕业,接着与同学去国外游学,以前读书的时候他还会每年回家过两个假期,现在却两年没回家了,丽莎特别想念他。
马汀也很爱自己的家人,他时常写信,把一路游学的经历写成精彩绝伦的游记,叫班纳特一家看的大呼过瘾,伊丽莎白也很想去旅游,她们这几年也只是每年花上两个月到德比郡的庄园去住,也会花上一个月到伦敦去过冬,他们家在离丽莎的弟弟加德纳夫妇家同一条街有一所房子,平时就请加德纳夫妇代为照看。
每到去德比郡那时候,伊丽莎白总觉得很是快活,听说她们家不远的彭伯利庄园的达西一家是相当好的人家,只是班纳特一家每次去度假的时候他们总不在乡下。她也曾和妈妈一起去彭伯利参观,那的确是一座壮观的建筑,从它的管家太太那里得知她的主人达西先生每年到彭伯利的时间刚好和他们错过,听说达西先先生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青年,他非常英俊,善良体贴下人,还财产可观。他的父母早逝,听说现在只有一个妹妹,乔治安娜。达西小姐。对于没能见到他本人妈妈好像很失望,不过伊丽莎白想那是因为没能结识到这样一家好邻居的遗憾。
终于有一天丽莎从他们的邻居朗格太太那里听到一个消息,尼日菲花园租出去了。丽莎想剧情终于开始了。
第 10 章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原文很经典)
当然虽然现在的丽莎不是原著中的班纳特太太了,但她还是激动地认为她的未来大女婿,未来二女婿到来了。这时的丽莎想起了原著中开篇班纳特夫妇的对话,她也想要看看班纳特先生会是什么反应。
“我的好老爷,尼日斐花园终于租出去了,你听说过没有?”丽莎满脸期待的问道。
“哦,当然,租尼日斐花园的是个阔少爷,他是英格兰北部的人;听说他星期一那天,乘着一辆四马大轿车来看房子,看得非常中意,当场就和莫理斯先生谈妥了;他要在‘米迦勒节’以前搬进来,打算下个周未先叫几个佣人来住。他还是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磅的收入。哦,还有什么呢,对了,他的名字叫宾利。今天上午朗格太太的大嗓门已经让还在隔壁房间的我完全的了解了整个事件,所以你现在还想告诉我什么?”
谁来告诉她,这到底是什么反应,这和她预料的完全不同。他一定不是班纳特先生,难道是原来的班纳特太太附身!丽莎用见鬼的表情看着他,这相当程度上愉悦了班纳特先生,使得他不自觉的笑出了声。
丽莎听着他的笑声才回过神来,想了想,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她真是太可笑了,既然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班纳特太太了,她怎么还想着他一定是原来的班纳特先生呢,人都是在不停的相互影响,即使你什么也不做,事情也会不自觉的改变。那么,简与宾利的婚事,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因缘还会成立吗?她现在不太肯定了。
不过有一点她是肯定了的,简和伊丽莎白不会再受到关于家里穷,嫁妆少,以及母亲和妹妹的言行举止不当的歧视了,因为她们五姐妹都是各有各的好,并且她们再也不是原著中一人只有五百英镑(好像是这么多,我记不清了)的可怜姑娘了。
班纳特夫妇当年投资的那个小纺织厂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是一家规模宏大的厂房了,班纳特家占有的百分之四十股份已经可以为她们每年带来一千英镑的分红,再加上其他后来陆续的投资,以及土地租金的收益,每年可以为这个家庭带来六千英镑的收入,虽然这少不了丽莎的功劳。
丽莎有时还在想,她竟然嫁了个比宾利先生还有钱的男人,虽然班纳特先生不像达西先生那么英俊有钱,但是她又能遇到几个达西呢,好的男人还是留给女儿吧。况且她的班纳特先生也不差啊(是相当的好),于是她满足了。
“等那位宾利先生搬来后你要去拜访他吗?亲爱的。”其实是丽莎自己想要快点看到这位宾利先生,因为如果班纳特先生去拜访后,宾利先生就会回访,到那时她就可以仔细的打量他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了。
“那样的事情是不需要的,因为等他一到哈福德郡,他就会打听到班纳特姐妹的年轻美貌,多才多艺,那样他就会迫不及待地上门来拜访了。”班纳特先生摆出一副不太在意的样子其实是他看到了班纳特太太的急切,虽然,她掩饰的极好,但是他对她二十几年的了解还是挺深刻的。
“但是有新邻居来了我们先去拜访才显得礼貌,不是吗”班纳特先生并不说话,只是那眼睛看着她。
“好吧,好吧,我说实话,你不觉的如果那位宾利先生真有传闻中的那么好的话,那也的确是我们家女儿的一门好归宿。”丽莎认真的说着。
“我以为只有威廉爵士夫妇和朗格太太打着这样的注意,看来你也不能免俗啊。”班纳特先生调侃着叹了口气,丽莎一看就知道他又要笑话她了。其实最近几年也常有年轻的男士上门拜访,可是总被丽莎挑出许多这样那样的毛病,使得班纳特姐妹也对他们颇为看不上。
“我只希望这位宾利先生可以坚持的久一点,希望他可以十全十美,直到我们的班纳特太太可以对他看上眼。”
“得了吧,我看上他有什么用呢,还要姑娘们自己看上了才好,即便是有些小毛病,但只要情投意合,就必定会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班纳特先生最终还是去拜访了尼日斐花园,但是回来后却对宾利先生的情况守口如瓶,他说等那位先生回访时他们可以自己看看。
不到几天功夫,宾利先生上门回拜班纳特先生,在他的书房里跟他盘桓了十分钟左右。他久仰班纳特先生家的几位小姐的年轻美貌,很希望能够见见她们;但是他只见到了她们的父亲。倒是小姐们比他幸运,他们利用楼上的窗口,看清了他穿的是蓝外套,骑的是一匹黑马。(原文)
当然,丽莎可比她们幸运得多了,她就在书房的角门边正大光明的…偷窥。不过丽莎正为自己的创意是相当的得意呢,这是也不忘观察。
她看到这位宾利先生非常年轻,长得特别漂亮,为人又极其谦和,待人极为热情。他打算请一大群客人去参加下次的舞会,并且极力邀请班纳特一家前去参加。
“哦请你们一定要赏光啊,舞会有了班纳特小姐吗的加入一定会增色不少!”真是会说话啊。她对这位宾利先生的第一印象不错。
班纳特先生邀请他明天来吃饭,可是事不凑巧,宾利先生第二天非进城不可,他们这一番盛意叫他无法领情。
看来只有等到两个星期后的舞会才会见到他了,到时候还有达西先生也要来。(薇:你把宾利先生的姐妹和姐夫都忽略了。丽莎:拍飞,她们都是路人)
第 11 章
这两个星期的时间丽莎过的相当的快乐,邻居往来的更为频繁,她们都在谈论那位宾利先生,虽然丽莎已经亲眼见过他了,但是听听大家怎么评价他还是好的。可是翻来覆去同样的内容听几十遍,是谁都无法忍受的,她只好使出自己的秘密武器乾坤大挪移。拿出她新设计的衣裙,果然,广大妇女同胞的注意转移了,包括她的五个女儿都不在追问有关宾利先生的事,专心为舞会的装扮做准备。
女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衣服、装饰,这个时代女人的裙子都是不收腰的,丽莎想这或许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女性运动少,整天不动的坐着聊天,要不就最多散散步,使得她们大多都是水桶腰。毕竟一个时代的流行总有她的存在的理由。
班纳特家的小姐们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她们从小就跟着母亲做瑜伽,保持体形从不间断,并且接受新款式的能力较强,从小就不断变换着穿衣风格,使得别人早就觉得关注班纳特太太小姐的穿衣风格,就是关注流行趋势。
班纳特家的小姐们穿着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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