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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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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芒的后事还没结束,顾忆笙就接到了陈律师的电话。被告知:赵一芒在遗嘱中,将他名下的所有资产都赠给了顾忆笙,包括那套位于市中心繁华位置的复式公寓。

顾忆笙舍不得将赵一芒的房子出租或者卖掉,在自己租的房子到期后就搬进了他的旧居。她甚至没有改变房内的布局,赵一芒的旧物也照原样放着,只把卧室里的衣橱清出来放她的衣物。

顾忆笙知道林朗也许无法很好的理解她这么做的心情,但是他什么都没说,每天下班准时上门蹭饭吃。

后来饭吃得越来越久,干脆就赖着不走了。

“时间不早了,你明天还要上班吧?”

顾忆笙还记得她第一次硬着头皮下逐客令,林朗像没听到一般淡定地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过了许久才道:“外面好黑,我怕。”

“什……什么?”顾忆笙以为自己听错了,结果林朗扭过头看着她,神情无比单纯无辜:“外面好黑,我怕,我不回去了。”

“不好把……”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婚前同居也不算什么新闻,但是顾忆笙仍觉得这样不太好。她和林朗之前最亲密的举动也不过时接吻,而且大多时候只是亲亲脸颊。她想着,不由得红了脸。

“你在想什么下流的东西,脸都红了。”不知什么时候林朗走到了顾忆笙的面前,居高临下,带着审视意味地望着她,还用手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

“哪有……”顾忆笙直觉反驳,一抬头才发现两人靠得那么近,她几乎能闻得到他喷出的温热气息。脸红得像传染病毒一样一直蔓延到脖子根部。

“是吗……”林朗脸上带着暧昧的笑容,手指将顾忆笙耳旁的发丝拨到耳后,脸也越靠越近。顾忆笙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直觉的闭上眼睛,等待还有些陌生的湿润而温热的吻落下来。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吻,是两人第一次出去旅行。在那个古镇的长廊下,闪烁的河灯旁,她微笑着扭过头去看林朗时突然被吻住。林朗抱着她啃了半天后突然捧着她的脸,额头抵着额头轻声地对她说:“你是笨蛋吗?嘴巴不会动吗?“

顾忆笙害羞到几乎要钻到地下去,闷声闷气的回答:“不会,吃东西的时候会动……”
顾忆笙等了半天都没有等来预期中的吻,偷偷睁开眼睛,发现林朗早不在眼前,身后倒传来忍俊不禁地笑声。她转过身去,看到林朗站在浴室门口伸了个懒腰说:“我要洗澡睡觉啦,可别进来看我洗澡,不然后果自负。”

“谁要偷看你洗澡!”

“啧啧,当然是那个现在脸上很明显写着‘欲求不满’的女人。”

对话结束在顾忆笙丢过去的抱枕砸在飞速关上的浴室门上结束。很快浴室里传来花洒出水的声音,还有那个叫林朗的男人“我爱洗澡皮肤好好”的歌声。

她抚着额头轻笑了一下,走到浴室边想捡起那个抱枕放回远处,没防备浴室门突然被拉开一道半人宽的缝,露出一颗湿漉漉的脑袋,吓了她一大跳。

“还说不想偷看我洗澡。”林朗一幅“看,被我抓到了吧”的表情。

顾忆笙气得牙痒痒,不由得气急反笑,风情万种地笑道:“是啊,我听着你洗澡的水声和悦耳的歌声,心猿意马,不由得兽性大发……”她突然发现林朗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你怎么了?”

林朗闭了闭眼睛,像是竭力压制着什么,然后刷的一声拉开移门,说:“来吧……”他话都没说完,女生就尖叫着跑上了楼,因为跑得太急,拖鞋还掉了一个。

“有那么夸张吗?”他挠了挠头,低头看看自己裸露的胸膛,下面当然还穿着未脱得牛仔裤……热水器的水烧热也需要点时间啊。

林朗没有向顾忆笙求婚,他记忆里他带顾忆笙回到他们最初相遇的礼堂那次,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求婚场面了。所以有一天他在顾忆笙家的客厅里看完一本英文小说,窗外的天空湛蓝,阳光明媚,顾忆笙正蹲在书架前擦家具和地板。他突然就拉起她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莫名其妙就走到了民政局,莫名其妙就拍了张连“茄子”都忘记喊了的照片,然后领了两本大红的结婚证书。

直到出了门,顾忆笙才后知后觉地瞪着林朗说:“我这就算,嫁掉了?”虽然和林朗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可是她没想过是这样的情形。

“老婆。”林朗笑眯眯地看着顾忆笙,在她脸颊上响亮得亲了一记,“我们吃饭去吧,吃饱点,晚上好办事!”

“办事?什么事……”顾忆笙突然明白过来,脸又不争气的红了。

半年后他们补办了婚礼,又多了半年,顾忆笙的肚子里有了林芒果。

有了孩子之后,在林朗的坚持下,顾忆笙递交了辞职信。后来总编又把那封信还给了顾忆笙,说给她两年产假,恢复后如果想回来,O?随时欢迎她。

怀孕五个月的一天,顾忆笙整理原先的书房,想将它改造成儿童房时,在书架的最顶层找到一个红木的旧盒子,厚重古老的雕花,环带的黄酮扣锁,放在书架最顶层的外侧,因为被外侧的资料书遮挡,从未被人发现。

抹去了盖子上薄薄的一层灰,顾忆笙打开了那个木盒。盒子里都是些旧物,琐碎的小东西,包括几颗玻璃弹珠,一块发黄的手帕,一只坏掉的发卡,一本掉页的小人书,一枚用纸层层包住的金戒指——那纸的反面甚至还写着“传家之宝”四个大字……这些许是赵一芒苍白的童年中少数值得回忆的物品吧。盒子里还有几张夹在一起的纸张,第一张是已经作废的房屋地契,似乎是赵一芒奶奶家的旧址;第二张是他高考成绩单,门门都接近满分;第三张……

顾忆笙看到第三张时突然愣住了。那是一张素描画,一部分用铅笔速写而成,另一部分用的却是钢笔,像是分两次完成。

用铅笔化成的那部分是一个趴在办公桌上熟睡的女生,半边的脸被手臂压得变了形,半边的脸上垂着几缕发丝。她睡的很香,嘴角和眉眼都是柔软的角度。而用钢笔化成的部分其实和原先的画面并不协调,身体出现的位置并不合理,有一种“人鬼情未了”那种效果。但是画面上的男子很温柔地望着熟睡的女生,两只手臂珍惜地将她拢在怀里,那是一个拥抱的姿势。

那画面上的女生分明是顾忆笙,而那个钢笔线条画成的男子分明就是赵一芒自己!

他……

“我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其实对女生不太在行……我骂人的时候并不是真的在生气,真正讨厌我的人我理也不理……我今年二十七岁,AB型血,处女座,收入还不错,品行也还行……我觉得我还蛮不错的,你可以考虑看看。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吧?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点。

“我之前说喜欢你,确实是骗你的。

“可恶的是,你居然都没有上当,还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美丽。

“顾忆笙,我都是骗你的啦。“

…………

他说他喜欢她是骗她的,他这么说她就信了。或许潜在意识里,她真的希望他没有爱过她,以一个男人爱女人那样爱过她,那么她的愧疚就会少一些,难过就会少一些。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能明白他内心的孤独和伤痛的人,所以她愿意拼了命了尽自己一切努力去成就他的幸福——除了,爱他。

如果年少时没有遇上林朗,如果成年后没有再遇林朗,顾忆笙想自己应该会喜欢上赵一芒吧。他英俊多金,善良又聪明,除了有点毒舌变态,差不多就是金龟婿的样子了……可是她遇见了林朗,命中注定的爱情,对于赵一芒,她能给予的友情远远多过爱情。

他说他不爱她,她心安理得的接受,却不知……

那天林朗下班回家,家里破天荒的没有温暖的食物香气,他的小妻子眼睛有点红肿,主动钻进他的怀里搂着他说:“林朗,我们以后的孩子叫芒果好不好?”

林朗来不及细想,就答应下来,哄着顾忆笙,还亲自下厨一展厨艺。他不愿看到她难过,不愿看到她哭泣,所以只要她一泪眼汪汪地说什么事情,他总是举白旗答应——虽然这次答应之后他后悔了无数次,却再也无法改变他得有个叫“芒果”的儿子的事实——他真的很讨厌吃芒果啦,从听到赵一芒向顾忆笙告白的那天晚上起。

林朗后来也见过那个木盒和木盒里的东西,眼皮也没抬,假装没看见地塞到柜子深处。


(番外一 林芒果 完)

p。s 每次看这个番外我就笑啊。袅袅写暖文功力深~


番外二 兄弟
林朗在医院没有看到顾忆笙。他坐在那个据说是他表哥的男人的病床前,拿了个梨,像精心雕刻什么艺术品那样专注地削皮,很努力地不让它们断开,长长的一条垂到地上。
赵一芒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林朗削完皮的时候才发现他正看着他……还有他的梨。
“你要吃吗?”迟疑了一下,他还是问出了口,但是不等赵一芒回答,就把梨放到自己嘴边,脆生生地咬了一口,咔嚓咔嚓,又嚼了几口。
空气里有新鲜梨子的清甜香气,赵一芒几乎能想象当梨汁在唇齿间肆意开来的甜美滋味。他恨恨地看了一眼林朗,说:“等会儿顾忆笙来了,我让她给我削。”
林朗这次没有迟疑,把已经咬了两口的梨完好的那一面递到赵一芒嘴边,说:“你吃!”语气还是那半死不活的,但是态度颇殷情的样子。
赵一芒瞪着几乎要贴到他嘴唇上的梨,又看看他的表弟,不由得一阵反胃:“我可不想和你间接接吻。”
不吃拉倒。林朗慢吞吞地收回手,也开始咔嚓咔嚓咬着梨,和病床上苍白的赵一芒大眼瞪小眼。
病床外传来喧闹、欢笑的声音,来查房的护士小姐也喜洋洋。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赵一芒问。
“有个得白血病的女病人今天出院。不容易啊,她男朋友不离不弃地陪了她两年,病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今天出院,她男朋友当着所有病友的面求婚了。大家都为他们高兴啊。都说现在的女生现实、势利,其实大多数女生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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