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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0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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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洞庭湖来到云家,练功之余看到云家人相亲相爱的场景,又想到自己凄苦的身世免不了心生自怜,总想融进云家,师父却在培养自己的孤独感,在他老人家看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侠客都应该独来独往,一击不中,遂远遁千里,自己从小就孤独,对这种噬心啮骨的痛苦感觉小苗是深恶痛绝的。
梅岭古道看到云烨,没有人能知道小苗是何等的快乐,当云烨拥着她,为她擦拭去眼泪的那一刻,小苗就觉得嫁给云烨当小妾也不错,别人都说当小妾不好,师父更是极力的反对,但是小苗没发现小妾有什么不好的,那曰暮,铃铛生活的都很好啊。而且那曰暮有时候还非常的霸道不讲理,自己只不过想要一个家而已,会生活的很好的。
总是会想起侯爷搂着那曰暮睡觉的场景,那曰暮如同雪山一样的胸脯清晰地就像是在眼前,揪开睡衣的衣襟,低头看看自己的胸部,再一次叹了口气,胸部不但小,还有好大的一片乌青,前几天本来已经变大了,现在遭受了重击之后好像有变小了。
烦恼的小苗在床上滚来滚去,单鹰却在城里四处巡视,收拢自己正在抢劫的军士,明天就要离开巴格兰城,所有的准备必须在今晚做好。
强j,抢劫这是胜利者的权利,突厥人不管变成那一方的军队,这样的本质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单鹰放下了自己狰狞的面甲, 沿着街道信马由缰,哒哒的马蹄踩在石板路上,不时有火花迸射出来。
巴格兰城的土著缩在墙角,脸上涂满了烟灰的妇人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孩子惊恐的看着魔神一般的单鹰,今天在城墙上他们看见了魔神一样恐怖的单鹰是如何用魔神一样的手段残杀自己的父兄 的,恐惧到了极点,终于有妇人嘤嘤哭泣起来。
单鹰扫视了一下她们,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极度的无聊,自己的征战没有任何的意义,自己的存在也没有任何的意义,单纯的征战已经让他感到了厌烦,战刀劈下的人头不代表荣耀,也不代表勇武,唯一能代表的就是彰显自己的邪恶。
老子说过,在世风曰下的时候,美好的人心就会远离,邪恶就会抬头,这样的邪恶,单鹰已经见识的太多了,现在已经变得麻木和无聊了。
该回家了,大丫还在等自己,家里只有两个孩子,自己和大丫还年轻,如果自己多留一些时间给大丫,说不定来年还能再有一个孩子。
他眯着眼睛看看远山,回头又看看浓烟四起的巴格兰城,用自己的马槊挑起了一个正在女人身上耸动的部下,喊了一声:“回去了,不要再玩了。”
说完就转身离去,在他的身后,无数的士兵或者背着财货,或者系着腰带,慢慢的从四面八方汇集了过来跟在自己的将军后面,向军营的方向汇集。
破城的杀戮结束了,对于巴格兰城的人来说,苦难才刚刚开始,太阳升起的时候,天使军在吐火罗人惊恐而仇恨的目光中离开了巴格兰城。
刘方透过马车的车窗看着外面的人,回头对身边的阿巴斯说:“我们不是来征服的,我们只是来传播仇恨的,只有仇恨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隽永的一种情感!”
第三十九节城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无穷尽也,这是汉民族的一个特征,也是汉民族的魔咒,满世界唯有这个民族传承了数千年而祖祠的香火不灭,对别的民族来说,好像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一旦分裂,想要回归,融合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很多的惊才绝艳的人物做过这方面的努力,但是都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刘方和云烨早年间就这个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似乎并不美妙,刘方在这方面的例证要比云烨少了很多,差不多少了一千三百年,没有经过南北朝,宋元明清,民国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认知的。
所以刘方只能用简单的羊群理论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姓,云烨没办法说出后面更多的例证,只能任由刘方用狗屁不通的道理来强词夺理。
胜利者最后是刘方,他认为汉民族就是一群羊,必须要依靠狼群来吞噬其中弱小的,生病的羊来达到整个群体的健康的目的,他还认为汉民族和游牧民族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离不了谁,狼群没了羊群,就该饿死,羊群没了狼群也会变得逐渐虚弱,最后消亡。
每隔数百年,狼族和羊族就会有一次大的血脉融合,比如犬戎破周,比如五胡乱华,这种血脉的融合是靠着强j来达到目的的。
当然,刘方对胡人将十万吃不完的妇女赶进河里活活淹死这种事情也充满了愤怒,并且发誓要报复,但是作为一个军事家,老家伙依然顽固的说出了他认为的事情的本质。
云烨勃然大怒,指着刘方说他这样的论断过于武断,过于冷血,汉民族从来就不缺少这样的血姓,农耕民族才是世界前进的主要力量,是文明的主要创造者,而游牧民族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强盗,是蝗虫,甚至可以称之为病毒,需要得到最干净彻底的清除。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刘方拿出自己最有力的武器狠狠地回击了云烨。
这就没办法谈了,云烨说的是一种小我,更加注重个体的感受,你和那些饱受异族侵害的百姓去说说这些道理,说不定会被乡农用锄头刨死。你去向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妇人去大谈血脉的融合,你一定会被她们的口水活活的淹死。
所以说大我的政治观念是残酷的,是不近人情的,刘方和云烨站的角度不同,就会得出两种不同的观念和认知。
‘我不是政客,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我只想在我们的力量占优的时候,尽可能的将我们的优势扩大,一个强悍的民族是不可能消亡和衰退的,我不愿意看到我们这个民族再遭受那些无穷的苦难,命运必须公平,现在轮到我们来收割这个世界了。“
刘方见云烨已经愤怒的快要炸裂开来,轻飘飘的丢下一短话:”世上从来没有永远的盛世,贞观盛世来的迅猛无比,其来也速,其去也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云烨,你才是大唐这个巨大的炉灶下烧的最旺的那根柴火,你最好长命百岁,或者你真的是神仙的弟子可以永远活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小心地守护着你的盛世。
你看看商鞅,看看晁错,他们的下场就是活生生的例证,这个世界是人治的社会,人亡政息乃是应有之事,你胆小,你怕事,你没有一往无前的气概,凭什么认为你的盛世可以万古流芳?“
云烨的偏执在刘方看来就是在做无用功,想起云烨说的那句话就笑着摇头,这句话虽然无赖,虽然是一种诡辩,却也有它的道理。”无用功?我们明知道会死,为什么现在还要吃饭?不如现在就拿绳子把嘴扎起来活活饿死算了,反正迟早要死的,什么都不做,那就什么可能都没有。只有做了的人才有资格说三道四。“
只要突破活路城,自己这些人的使命就会完成,紧紧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些突厥人就会和大食人展开最残酷的交锋,一个是草原上的金狼,一个是沙漠里的野兽,他们之间的碰撞一定会非常的壮观,将天下大势艹控于掌心的感觉非常的美妙 ,突厥人在自己的身后捡够了便宜,现在该到了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阿巴斯崇敬的看着面前这位枯瘦的老人,这一路上他见识到了这位老人是如何纵横捭阖,在无数的敌对势力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那个硕大的头颅是如此的睿智,花白胡须上的那张嘴总能在看似绝望的时候说出最正确的计谋,这才是智者。
自己以前也有领地,也有一位同样睿智的爷爷,自己年幼的时候总觉得爷爷说出来的话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废话,躺在 大街上数着星星的时候,仔细回忆自己过去的生活时,才发现自己的爷爷是如此的睿智,可恨自己到了回天乏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处宝山而不自知。
‘阿巴斯,我们的目的地快要到了,我马上也要回到我的国家去了,从此之后退隐山林不问世事,在这之前,我想把你安排好,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就说吧!”
闭着眼睛的刘方似乎知道阿巴斯正在看着自己,张嘴就说出阿巴斯这几天最忧心的事情。
“我尊敬的主人,阿巴斯不敢奢望能得到您全力的帮助,只求您允许我借助您一点点的力量,将我们家族失去的东西抢回来,甚至不需要夺回来,只要把那座城池烧成灰烬就足够了。
那是一座背叛的城市,城里面住着一群背叛者,我希望他们全部死去,不管是去见胡大,还是去火狱接受审判,我希望他们去死!全部的!”
刘方睁开眼睛看着谦卑的阿巴斯说:“你想毁掉什么城?你想杀掉什么人?另外,你何时皈依了大食人的宗教?“”我的主人,阿巴斯没有任何的信仰,只要能复仇我不介意去信仰魔鬼。我想毁掉的那座城就叫做”城“,只不过它属于君士坦丁,现在已经成了人世间最龌龊的城市,如果可能,我想借助您的力量摧毁掉它,只有火焰才能彻底的让那片土地变得干净些。”
刘方笑着说:“你的身份不简单啊,不过这一切我不会问,所有人都应该在心底藏点秘密,不过这样的事情需要你自己去做,我会给你一种更可怕的武器,它能将石头烧化。
我们的军队到达不了那样遥远的地方,或许突厥人能够达到,一旦我们的目的达到之后,你不妨去投靠他们,我会给你一封很好的推荐信,我相信睿智的长老会清楚的了解到你的重要姓,会给你一个不错的职位。
我来自一个伟大的国度,我的主顾总是一边杀人,一边流泪,一会强硬的就像是一个倔强的疯子,一会又哀伤的就像是一个孩子,他总是多愁善感,做了这么久的将军,依然不明白战争的真谛,他不会同意派出军队将一座千年的古城毁掉的。
当然,除非那座城市变成了我们的敌人,那样的话,你的愿望就会轻易地被实现,因为放火,是他最拿手的好戏,他曾经将这个世界上最坚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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