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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唐-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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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完全是仗着自己兵器长无耻的抢占先手!心中虽然憋屈,黑衣刀客却不敢丝毫掉以轻心。这个汉人娃子虽然刀法毫无套路,但却毫不惜力,刀刀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只要自己拖住他的攻势,等到他耗尽力气便能轻松的闪躲开横刀的攻击范围,绕到身后割断他的喉咙!黑衣人正自想着,却见那汉人娃子挥刀便向自己胸口砍来。现学现卖,黑衣刀客不屑的轻哼一声,照着李括之前的应对措施挥着弯刀砍下少年的下盘。只是,李括的横刀却没有任何回救的意思,如恶鬼般扑向了自己的猎物。

“啊!”黑衣刀客发出一声惨叫,他清楚的看到横刀刀锋砍入了自己右肩的肩胛骨,骨头和刀锋相碰发出耸人的“吱吱”声。那“绵羊”顺着刀锋狠狠一拉,便划破了自己的胸腔,划开了自己的小腹。肠子顺着伤口流了出来,洒落一地。黑衣刀客不甘的朝李括的下身望去,他希望看到猎物双腿皆断,倒地哀嚎。但任凭他睁大双眼,却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弯刀在猎物的大腿上仅划开了一道口子,那只“绵羊”仍然稳稳的站在自己面前!

为什么?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力量为什么他只受了轻伤?

“因为弯刀杀人胜在创口大,横刀却可以一刀致人死地。我给你双腿去砍,因为腿部不是要害,你拿弯刀也砍不断,一时半会我不会流血而亡。”李括嘴角泛起一抹微笑,继续道:“可是你却会被我把五脏六腑砍个遍,想是不死也难了。不过这些你知道也没用了。”少年兀自朝黑衣刀客胸口补了一刀,寒声道。

李括的心中波涛汹涌,握刀的手颤颤发抖。望着血红的刀锋,少年兀自苦笑,自己杀人了。第一次杀人,难免会紧张,害怕。尽管所杀之人是突厥人,尽管自己是在自卫。。。。。。

可是却没有时间留给少年感慨,只一瞬的工夫便又有两名黑衣刀客围了过来。有了第一次,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举刀,斜劈,狠拉。少年机械的完成着动作,理所当然的收割着生命。少年杀的人越来越多,身上的伤口也越添越多。然而凭借着一股杀气,少年竟是一时难寻敌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幼年时,阿爷总会给我唱这首歌,他说这是大唐的军歌,伴着大唐兵士的脚步飘至阳关,飘过葱岭,飘到碎叶。李括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挥手轻轻抹去嘴角的血迹,少年此时却觉如此释然。是啊,能和自己的兄弟一起战斗,即便死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少年持刀朝前走去,他不知道还能走多远,但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告诫他一定要走下去。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砍翻一名近前的黑衣刀客,李括只觉气力全无,微笑着仰面倒在了地上。

那一片血雾越来越浓,愈来愈稠,最后化为了一朵傲然绽放的梅花。少年隐约听到耳畔有成群的马蹄声响起,“啼哒,啼哒。”越来越清晰,愈来愈接近。。。。。。

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一人跳将下马,一脚踢开破旧的木门,大喝道:“左金吾卫奉旨剿贼,拦着死,挡着亡!”浩瀚晴空下,一面旌旗上赫然印着一个耀眼的“唐”字!

。。。。。。。。。。。。。。。。。。。。。。。。。。。。。。。。。。。。。。。。。。。。。。。。。

这一章2合一6000字很爽有没有?本章小七第一次杀人,这对他性格的转变起到很大的作用。可以这么说,从这一刻起李家小七更现实,更会保护自己啦。

另,我觉得这句话很赞:我们是唐人,我们到死都不会退缩!一直用它激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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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国子(一)

小径红稀,芳郊绿遍。高台树色阴阴见。春风不解禁杨花,蒙蒙乱扑行人面。。。

安德坊临湖二十三巷内,李括却是半倚在一张木床上,出神的望着远方。这缤纷绚丽的落花,这漫街纷飞的柳絮都好似与他无关。

饶是距着城郊药铺之战已有三日光景,只要稍一闭眼,少年便能看到一个个浑身血染的黑衣刀客嗔笑着朝自己走来。。。。。。嘴角微咧,李括心头苦笑道,若不是张府管事元伯差人知会了京兆府一声,怕是自己现在也已变成一具枯骨了吧。自懂事以来李括便一直低调处事,与娘亲相依为命,绝不涉足纷争之中。可有时这些恼人的俗事,你越躲着它,它越似着了魔,追着你,撵着你,直累的人心力交瘁。

尽管左金吾卫的监门将军裴仁骅满面春风的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一再保证此事不会交由京兆府处理,而是直接上呈大理寺。但李括却清楚的知道自己已与长安城中的一位大人物结下了梁子,不论是右相大人还是太子殿下都不是他这一穷书生能惹得起的。事后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亲自赐予自己正八品的给事郎以勉励青年才俊“替国除害”。但这个正八品的文散职,在权贵多如牛毛的长安城中只怕是贱如蚍蜉了。

正自思量间,却听得外屋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小七哥,我来看你啦!”杜景甜大大咧咧的推门而入,顺步坐在榻间,随手将带来的食盒扔至一旁。

“死小七,怎的这么不小心,若是伤坏了身子,谁来陪本小姐玩!”杜景甜一拳轻击少年的胸口,怨声道。

“嘶!”李括倒抽了一口凉气,身子下意识的朝后墙一缩。

“你怎么啦,我。。。我不知道你这里有伤,没伤到你把?”杜景甜吓了一跳,赶忙探身向前,欲察看少年的伤势。

“没,没什么啦。”李括大度的挥了挥手笑道:“你小七哥没这么容易死,你就不要瞎操心了。”

“还逞强!都怪阿爷,你刚一回来我便要来探你,可他说那些天你家进进出出的全是官爷,我们一升斗小民来了反而落了你的面子。要我说,小七哥才不会嫌弃我呢,哪像那些俗人见着肉好跟看到祖宗一样两眼放绿光!”

李括噗嗤笑出了声,摇首道:“你可不是我的小祖宗吗,说吧,这次来给小七哥带什么好东西了?”

杜景甜闻言大喜,微朝床内移了移,笑道:“我亲自下厨给你熬得乌鸡汤,最是大补。你刚受了伤,喝这个东西正好补血!”

轻掀开盒盖,小娘将高汤满满的倒了一瓷碗,欢喜的端给了李括。

李括轻抿了一口,眉头先是一皱,随即笑道:“你这乌鸡汤,当真是别有一番风味,便是宫中御厨也熬制不出你这特别的味道!”

小娘一挑眉,得意道:“那是自然,本小姐熬得汤岂是谁都能喝的到的,就连张延基那个臭小子想蹭汤喝,都被本小姐一记老拳打了回去。”

耸了耸肩,杜景甜叹声道:“不过阿爷有句话说的还真对,官这个东西啊还真是好,平时我还不信,直到你被赐了个正八品的官职我才知道官衔有这么多好处哩!”

“哦?那我可得好好听听这官衔都有什么好处。”李括轻笑道。

小娘用手指捅了捅脸窝,和声道:“你是不知道,自从你被赐予官职的消息传回茶馆,这整个通济坊可算是热闹啦。茶馆斜对面程家胭脂铺的程小九你记得不,平时两只眼睛恨不得长到头顶上去。咱们家“阿黄”总被他家“小黑”欺负,每次我要去找他理论,阿爷总是拦住我说什么他家有个女儿嫁给了万年县主簿做小妾,咱们惹不起。这回可好了,他亲自买了上好的胭脂来茶馆给我赔礼道歉,那窘迫的模样想想就好笑!”

“这样。。。”

“这还不算什么,隔壁绸缎装的秦三儿平日里没少蹭吃蹭喝,阿爷看着他做县尉的舅父的面子也咬牙忍了。现在你被赐了个正八品的给事郎,和他家舅父一般高。这不,他立时认了小,送了三匹上好的苏绸要与我修好。按辈分说,他可不还得叫我一声姑母。哈哈,笑死了,哈哈哈。”

“哦,他。。。”

“说到那王员外,我就直觉得解气。他家那宝贝女儿王阿娇,平日里浓装艳抹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有钱。大绅士家的千金,哪里看的上我们这些寒门女子。这次你发达了,她对我的态度也变得谦和诚恳,这不昨日还来到茶馆约我改日去曲江踏青呢。我啊,先晾了晾她,你是没看见她急的一头的汗!”

“。。。”

“小七哥,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杜景田疑惑的打量着李括,沉声道。

“没,没什么。”少年摆了摆手,笑道:“看来这当官啊还真是好,以后啊我还得再接再厉。”

“这还差不多!”杜景甜美滋滋的轻拍了拍李括,眉眼间满是得意。“哦,忘了告诉你。张延基那小子托我来告诉你,伤好的差不多便回国子监。虽然他阿爷已经跟祭酒大人打过招呼,但难保底下那些老古董按章行事,脑子不转筋!”

“你啊。”少年嘴角微咧,苦笑道。“我这伤啊只要不骑射倒无大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明日我便搬回去,倒不必让人指摘。”

“伯母知道了吗,这几日倒也没看到她。”

“娘亲去周至探望姨娘了,估计得呆上小半个月。这样也好,若是她在家中,看到我这副模样,少不得又得挂念。”

二人正自闲聊,却听得屋外一阵声响。

“括儿哥,我来了。”声音还没消散,张延基跌跌撞撞的冲进屋来,端起一只茶盏便仰脖灌了起来。

“你慢些喝,小心呛着!”无奈的摇了摇头,李括和声提醒道。

轻手抹掉嘴侧的水渍,张延基挥了挥手道:“括儿哥,本来我没打算出来的,反正要说的话都告知景甜妹子了。可是,这次,这次这事大喜啊!”

“什么事能把我们张大公子乐成这样,我倒要听听。”李括轻托着下颌,打趣道。

张延基却是毫无在意,接道:“你例考得了头名,算不算大喜?”

李括心中一惊,忙道:“你莫要说笑,参加例考的都是大唐各州县学子中的翘楚,我怎会得了头名?”

张延基撇了撇嘴道:“这有什么不可能,你的才学那么好,完全不输于那些世家公子,何况若真要论家世,他们又。。。”

“延基!”少年厉声打断好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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