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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大维前脚刚走,唐娜和设计部的同事就开始帮我搬家。从我的办公区到创意总监的办公室也就十二三米的直线距离,我的东西并不多,她们搬了大概二十多分钟。这其中还包括唐娜要我出钱她亲自到楼下买可口可乐和糖果的时间,她给客户发传真的时间以及拆卸电脑造成短路四处找人换电源保险的时间。
什么事儿就怕没完没了。整整一个下午,唐娜和同事们像商量好似的,都嬉皮笑脸地叫我“刘总监”,谁能受得了这个热情啊?!
后来,我对她说:“小唐,你别叫了,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她说:“好!老刘,在哪儿?”
我说:“清滨路上有一家名叫燕川美食轩的川菜馆,我以前和朋友去过,那里的菜品和环境都不错,服务也不错。”
她说:“好啊,你做东大家一定去。”
我说:“那就这样,我先去定餐,你组织公司的朋友五点十分到,我在燕川美食轩的大门口等你们。”
“一言为定。”
“就安排一顿饭,我不用发誓吧?呵呵。”我说。
“那倒不是,我是怕你最后打退堂鼓,这样吧,干脆叫上你的女朋友,大家一起吃个团圆饭。”
“她有采访任务,到新疆乌鲁木齐出差了,要到月底才能回来呢。”
“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采访?你也放心啊?”
“不是她一个人,还有她们新闻部的蔡主任。她说是个系列报道,关于失学儿童的题材。如果没别的事儿,我先走了。”
唐娜很聪明,看我拿起挎包要走,忽然问我:“刘瞳,我们刚才一个劲儿叫你刘总监,是不是把你叫烦了?要不,你不会这么急着请大家吃饭吧?”
我把皮包斜挎到肩膀上,十分诚恳地对她说——“烦倒不烦,但是,忍无可忍。”
直到我走出公司门口,还能听见唐娜咯咯的笑声。她就是这样,永远的乐观主义者,一个十分寻常的小笑话可以快乐大半年。陈晓明对她的评价比较中肯:唐娜性情乖张,但很单纯,她的性格有些像男孩子,你给她一点阳光,她就使劲灿烂;你给她一棵小草,她就拼命浇灌。
和大家的猜测正好相反,唐娜与何大维之间并没有任何暧昧关系。她说过,何大维这家伙对我有企图很正常,他平时看见漂亮小姑娘就兴致勃勃的,但是他绝对不敢动手动脚,否则我就让他的脑袋开瓢!
唐娜向来说一不二,她的话不由得我不信。现在,我反而为何大维担心起来,依照他贪财好色的性子,他的大脑袋随时都处于即将被唐娜开瓢的状态。
第四章结婚的欲望
17。
人生里,有些相遇是你无法逃避的。我发现,和林小染面对面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至少她的热情和美貌不令人反感。
星期六的晚上,林小染和我坐在米兰相约西餐厅的小方桌旁,第一次为了半公半私的友谊共进晚餐。这是一家新开的西餐馆,位于道里步行街不远处的街面上。或许这儿的幽雅环境更能衬托林小染的美丽,悬挂在屋顶正中的欧式吊灯把温柔的光映在她的脸上,水粉色的墙壁把用餐者内心深处最保守的柔情都激发了出来。用餐的前半阶段,我被坐在桌子对面的天使惊呆了,发现自己竟然失去了思考或表达的能力,只能默默地注视着方格台布上摆放的白瓷餐具发呆,或者机械地嘬饮面前的一大杯冒着小气泡的苏打水。我和侍者要的是柠檬水,可能我的手指太粗吧,在指向酒水单的刹那,侍者误解了我的意思,拿了一杯索然无味的苏打水。
我怀疑林小染吃西餐的姿态有表演的成分,她用不锈钢叉子叉起一块菠萝,忽然笑着说,“刘瞳,原来你是左撇子啊?惯用左手的人都很聪明。”
“我用右手的。”
“哦,一般人吃西餐都喜欢左手叉,右手刀。”
“我习惯这样用餐具,方便。平时我很少吃西餐,因为总吃不饱。”
“为什么吃不饱呢?不适合你的口味吗?”
“也许吧,我吃五谷杂粮吃惯了。”我的笑非常的不自然。
苏菲不止一次提醒我喝汤不要吧嗒嘴,被林小染一打岔,我忘记闭嘴了。在随后的大约五分钟时间里,我一直在喝汤。结果可想而知,我发出的动静把临桌的两对情侣都吧嗒得没食欲了,他们不时地望过来,用目光表达着心里的不快。
“他们看什么啊?”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缘故,莫名其妙地问林小染。
林小染笑得浑身直哆嗦,她强忍住笑说:“你喝汤的动静太大了。”
“怎么了?”
“吃西餐,用勺子喝汤。你端碗喝,还发出那么大的动静。”
“喝汤怎么可以没有声音?有声音才有滋味。”
“哈,你这个逻辑很怪啊。”
“不信你试试,真的。”
“我不试。”
“你不试,又怎么知道喝汤发出声音的快乐呢?”
“哈哈。真没想到,你连喝汤也这么在行。”
“喝汤的乐趣就在于有滋有味。你知道为什么老一辈人为什么喜欢穿千层底的布鞋吗?”
“为什么?”林小染放下了餐刀。我的提问引起她的好奇,她像个想知道答案的孩子似的歪着头问。
“因为舒服。按照自己的脚做的布鞋最舒服,所以,老一辈人才是真正懂得生活的人。不像现在有些时尚的女孩子,为了穿漂亮的鞋子,把自己的脚挤得够戗,也不换一双鞋子。”
“哈,有一点道理。”林小染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脚。她的脚上穿着一双高筒的鹿皮靴子,在靴子与黑色皮裙之间露出一截腿部被藕荷色的丝袜包裹着,十分的性感。
“你看什么呢?”她在明知故问。
“哦,没、没看什么?”我被她问得措手不及。
“你这个人一点儿都不坦白,呵呵,你分明在看我的腿。”她的话丝毫不留情面。
“呵呵。很漂亮。”
“在大学校园里,我的好朋友们都夸我的腿漂亮。”林小染大概对别人的赞美早就习惯了,显得非常自信,甚至有些当仁不让。
我忽然想开她玩笑了,缓缓地说,“我是说你的靴子很漂亮。”
“哈,你在撒谎!”她说话太大声了,惹得不远处那对小脑袋像鸳鸯似的粘在一起的情侣猛地分开,向我们投来惊诧的目光。
我连忙低声说:“和你开个小玩笑,请不要介意。”
“谁介意了,我也是在说笑啊。。”
和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孩子聊天,还是小心为妙。我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傻乎乎地继续吃东西,并且故意放慢了说话的频次,和她聊起彼此的工作。原来,她在海润集团做市场营销部经理有三年多了,平时喜欢写小说,偶尔也客串一下四格漫画的作者。她还喜欢旅游,喜欢收藏蝴蝶标本,喜欢看几米漫画绘本,喜欢驯养宠物小猫小狗。
林小染一提起宠物,我忽然想起来苏菲临走时交代我给唐僧买狗粮的事情,坏了,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呢?
这时,林小染低头看了看表,说:“刘瞳,今天就不占用你太多时间了。我到集团还要处理一些事情,你家在什么地方?我开车送你吧。”
“不用了,我有车,就在外面。”我趁林小染弯腰拿风衣的机会,转身去吧台结账。那个穿白衬衣黑色马甲的女领班微笑着告诉我,同桌的小姐已经结账了。
我尴尬地走出餐厅,在门口看见林小染正在发动汽车。她看见我出来,笑眯眯地说:“刘瞳,有时间电话联络吧,我先走了。再见。”
站在台阶上,我和她挥手告别,说老实话,心里挺不舒服的。除了苏菲之外,我很少赴约和别的的女孩子单独吃饭,而且头一次就被女孩子提前买单,真够丢脸的。
晚上八点十分,我开车到了苏菲家的楼下。
当我爬上楼梯,拎着一袋子狗粮敲开门时,刚好苏菲爸爸不在家。勤劳的小保姆看我来,问有事吗?我说没事,看看唐僧。站在门口,唐僧像看见排骨似的,冲我一个劲儿地摇尾巴。这个小资产阶级的胖狗,以为我又拿排骨慰问它呢,这个热情啊,就甭提了,把口水都弄到我皮鞋上了。
我摸了摸唐僧胖乎乎的脑袋,它才松开我的裤脚。我下到一楼,它还在楼上汪汪叫呢,几乎把我感动了。苏菲出差前,反复告诉我不能喂唐僧排骨,她说,你看唐僧都快成猪八戒了,都是你喂的。
这能怪谁呢?不喂唐僧排骨,它能对我这么热情吗?!我暗想。但是,苏菲的话不无道理,唐僧再继续吃排骨,绝对有向猪八戒看齐的趋势,还是让它适可而止吧。
由于黄昏的时候下了一场阵雨,夜晚的空气里弥漫着落叶和泥土的芬芳味道。回家的路上,我摇下车窗,打开车载音响。路旁的霓虹灯在不停地闪烁,景物在飞速倒退,周传雄那忧伤的歌声扑面儿来——
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
开着新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有离开自己的感觉
唱不完一首歌,疲倦还剩下黑眼圈
感情的世界伤害在所难免,黄昏再美终要黑夜
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
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
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爱情进入永夜……
我和苏菲都喜欢听周传雄的歌,和苏菲第一次去麦乐迪量贩式KTV唱歌的时候,我唱的就是这首《黄昏》,那天夜里,苏菲喝醉了,她在旁边拍手尖叫,还撞翻了卡台上的啤酒瓶子。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喝醉的样子,被她狂野的表情吓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