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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买天马,那笔钱是足够买一大批拉车的马,买驴更多。
如今校园里流行一句话,叫“千里马的价钱买了一批驴”。按韩非子的说法,这才叫“伯乐的好学生”,而且可以估计的是,“好学生”的“好学生”,准比老师会买驴。
2000年2月26日(马年元宵)写于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附录】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Р菀套愣剑ㄛj),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峨)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烙)之,连之以羁馽(浚嘀栽碚唬碇勒呤印<⒅手壑柚胫坝虚邮沃迹笥斜薰k(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磨),怒则分背相踶,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扼、鸷曼、诡衔、窃辔。故马之知而態至盗者,伯乐之罪也。(《庄子·马蹄》)秦穆公谓伯乐曰:“子之年长矣,子姓有可使求马者乎?”伯乐对曰:“良马可形容筋骨也。天下之马者,若灭若没,若亡若失。若此者绝尘弭辙。臣之子皆下才也,可告以良马,不可告以天下之马也。臣有所与共担纆薪菜者,有九方皋,此其于马,非臣之下也。请见之。”穆公见之,使行求马。三月而反,报曰:“已得之矣,在沙丘。”穆公曰:“何马也?”对曰:“牝而黄。”使人往取之,牡而骊。穆公不说(悦),召伯乐而谓之曰:“败矣,子所使求马者!色物、牝牡尚弗能知,又何马之能知也?”伯乐喟然太息曰:“一至于此乎!是乃其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若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其麤,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若皋之相者,乃有贵乎马者也。”马至,果天下之马也。(《列子·说符》,又见《吕氏春秋·观表》、《淮南子·道应》,文略不同,“皋”作“堙”)伯乐教其所憎者相千里之为,教其所爱者相驭马。千里之马时一,其利缓;驭马日售,其利急。此《周书》所谓“下言而上用者,惑也”。(《韩非子·说林下》)【附记】原文曾在《文汇报》2002年3月12日第12版刊出,题目被编者改成《千里马的价钱买了一批驴》,后面的原文也被删掉,现在恢复本来面貌。
大音希声,善言不辩(1)
小孩也有“终极关怀”。很多年前,我五岁的儿子在马路上“造反”,窜入人海钻进动物园。全家出动把他找回,他还嘴硬,说“凭什么我妈不答应我”,我声色俱厉地说,“你懂不懂,小孩就得听大人的话,哪有大人听小孩话的道理”,他说“那大人听谁的话”,我说“听领导的话”,他说“领导听谁的话”,我说“听党的话”,他说“党听谁的话”,我说“听毛主席的话”,他说“毛主席听谁的话”,我答不上来,他咯咯儿一笑。现在,对我们这些吃“学术饭”的人来说,“学术规范”也是个经不住追问的问题,一定要问,很多人也答不上来。
大约两年前,有人出钱给《中国社会科学季刊》过生日。我带着一张嘴,光吃饭,不发言,印象早已淡薄,但有件事我没忘,这就是有人旧话重提,又扯起“学术规范”来了。因为《季刊》提倡“规范”最卖劲儿,除匿名审查,每期都附以说明,关于脚注格式有严格规定。当时李银河发言说“咱们这个刊物,好些文章都不合规定”,陈平原“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说“你的文章就没做到这一点”。虽然,我没有在这个杂志上登过任何文章,但回到家里,还是前思后想紧张惶惑了好一阵儿,因为老实说,我自己又怎么样呢,有失检点不守规矩的事一样很多,别人要揪,狐狸尾巴是藏不住的。
近年来,“学术规范化”的呼吁显然是中国学术“现代化”或它同国际学术“接轨”一类眼下必有的冲动之一。现代社会要广泛交流,不是两个山汉唠嗑,什么乡言俚语只有他们自个儿听得懂。我们要想交流,而且在交流范围内被广泛接受,就一定得有秦始皇那样的标准化和交通规则一样大家都得遵守的东西。现在,美国有一帮电脑专家正筹划往地球外边撒一大把卫星,扬言将来谁都能和谁通话,什么机密隐私全都藏不住,到那时“全国一盘棋”不够使,得靠“全球一张网”,没有“规范”怎么行?可问题是,这所谓“统一规范”是不是就是西方的规范,或者即使是,它搁现在的中国,是不是都能行得通办得到,我是有点怀疑的。因为我们现在的研究,其实并没全都走向世界,很多事还是关起门来不归他们管。例如,就拿脚注来说吧,如果你一定要“言必有据”,甚至抄条《论语》,引句《老子》,都正儿八经照西方杂志的样儿,一一注明哪本书,哪个版本,第几册,第几页,正面和反面,哪个城市,哪家出版社,哪一年,等等,那编辑这一关就通不过。两年前,我做过一点“引进”尝试,结果证明行不通,回回都被大笔删削。只有一家杂志让我漏网,居然一字不易,花老大篇幅给我印西式脚注,在别人看来,这也大有制造特权、骗取稿费之嫌。还有为打击“文钞公”,避免“发明官司”,为学术青史留记录,省得将来费劲考证,我觉得传统题跋式,记录写作年代、写作地点,挺好,本来不可少,特别是有长期压稿的滞后问题,可是很多杂志都嫌它碍事,删,也是毫不客气,哪怕文后大有余地。相反,我认为如同狗牌实属多余的“作者头衔”(没有它,就成了“丧家犬”),外国和本地的杂志早先都不登,或不大登,但这两年,为了提高声望,显示权威,倒是蔚然成风。外国好的进不来,中国好的留不下。“势利眼”最有市场。
西方的学术规范好,“就是好就是好”,大家众口一词全这么讲,其实倒也不见得。比如许多年前,法国学者魏立德(Francois wildt)就跟我说:你甭迷信这些,你们那些规范好多我们也做不到,有些简直就是作茧自缚。因为这样的规范,其实只是在那些比较“科学”比较“现代”的学问上才比较需要也比较容易做得到,文史哲的很多方面还是古风犹存,古人写文章的方式也不见得就不好,比如哲学书也来一大堆脚注,就不大可能,也没有意思。现在我们谈话,后面都有说不完的背景,总得看谈话对象,该详则详,该略则略,“不言而喻”一样少不了。还有,也是法国人的福柯,当年写过一篇《啥叫作者》(What is author),他竟敢拿天经地义的著作权开玩笑。古往今来“作者”那么多,他们的说法一个套一个,谁是真正的“作者”确实是大问题,我们就是想“老实交待”,也“交待”不了。还有,前年夏天Early China的主编夏德安(Donald Harper)教授跟我讲,因为商业化和电脑化,已经有人谋划对学术论文从遣词用语到脚注数量进行规范化,删繁就简一刀切,这对我们习惯上以为只有术语密密麻麻、脚注密密麻麻才叫学术论文的想法也是沉重打击,让人觉得,“与其现在,何必当初”。
西方的学术规范,好也罢,不好也罢,其实都离不开它的基本特点,即它是脱胎于法律社会,骨子里作为精神支柱的东西是“法律规范”。比如美国人,喜欢写备忘录,喜欢立字据,喜欢丑话讲到前边,一见面先塞给你一大堆规定,特别是防范规定和惩罚规定。过去我以为这只是和外交有关,和商业有关,同学术不沾边,后来才体会到,他们的学术里面也有类似的一套。特别是学术讨论,而且是和活人而不是死人讨论,它和法律的关系更大。比如论文答辩,一大帮学者往那儿一坐,架式就和上法庭差不多。现在我们的申报职称也来这一套。西方培养学生,能言善辩很重要,从单口、对口到分队成组做竞技式辩论,这是基本训练。他们从小到大,成天看政治竞选,看法庭辩论,耳濡目染,做学问也是这种劲头。近几年,不知从哪儿刮的风,我们的电视台,也经常组织大学生或中学生,仿而效之,做这种辩论,正反双方找茬、顶牛、抬杠,剑拔弩张,张口“难道”,闭口“岂不”,好像对方蠢得不得了。跟这种搅浑水相比,我倒更欣赏苏格拉底的讨论方式。他讲话,总是先说自己什么也不懂,和对方摆个平等,然后顺着对方的思路,就着对方的话茬儿,一路展开讨论,共同推进知识,讨论结束,好像助产,孩子是对方自个儿生出来的。还有,我也比较欣赏古代的武士,战场上兵戎相见不客气,打完了,倒倍感亲切生敬佩,首先哭祭亡灵的,很可能正是昔日的对手。可问题是,这类“古道热肠”,毕竟很难作为一种规则来操作。
大音希声,善言不辩(2)
学术辩论和法律有缘,那是于古有征。比如希腊的诡辩派,中国的形名家或刑名家,也叫名家,它们都不是一般的“能说会道”,而是和那时的“现代化”需求有关,和法术之学或打官司的学问有关。昔冯友兰先生尝言,“名家者流,盖出于讼师”(如邓析、惠施、公孙龙辈),这是很有道理的。我们的先秦诸子,“道术将为天下裂”,各种流派都拿“大道”的一部分打击别人,打击的结果是“大道”崩溃。儒家盛言尧舜,墨家鼓吹大禹,道家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反而把黄帝君臣,“一个大笨蛋管一群聪明人”,当理想境界。他们相互攻讦,彼此抬杠,当然对名辩之术都有所利用,但真正的辩论术,专业的辩论术,发展到头,古今中外都是以咬文嚼字、吹毛求疵、颠倒黑白,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为特征,即所谓“山渊平,土地比,齐袭秦,入乎耳,出乎口,钩有须,卵有毛”,“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