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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萝卜须》是列那尔的代表作,他在其中再现了自己辛酸的童年生活。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流泪,又常常情不自禁地破涕为笑。书中那个在家里饱受歧视和虐待的孩子,他聪明又憨厚,淘气又乖顺,充满童趣却被逼得少年老成,真是又可爱又可怜。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因此万事都不敢任性,而是努力揣摩和迎合大人的心思,但结果总是弄巧成拙,遭受加倍的屈辱。当然,最后他反抗了,反抗得义无返顾。我相信,列那尔的作品以敏锐的观察和冷峭的幽默见长,是与他的童年经历有关的,来自亲人的折磨使他很早就养成了对世界的一种审视态度。《胡萝卜须》由一些独立成篇的小故事组成,每一篇的文字都十分干净,读起来毫无窒碍,我几乎是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的。
列那尔的观察之细致和文风之简洁是公认的,《不列颠百科全书》说他的散文到了无一字多余的地步。试看他在《自然记事》中对动物的描写:蝙蝠——“枝头上一簇簇破布”;喜鹊——“老穿着那件燕尾服,真是最有法国气派的禽类”;跳蚤——“一粒带弹簧的烟草种子”;蛇——“太长了”;蜗牛——“他只会用舌头走路”。
列那尔的眼力好,笔力也好。他非常自觉地锤炼文字功夫,要求自己像罗丹雕塑那样进行写作,凿去一切废料。他认为,风格就是仅仅使用必不可少的词,绝对不写长句子,最好只用主语、动词和谓语。拉马丁思考五分钟就要写一小时,他说应该反过来。他甚至给自己规定,每天只写一行。他的确属于那种产量不太高的作家。我所读到的他的最精辟的话是:“我把那些还没有以文学为职业的人称作经典作家。”以文学为职业的弊病是不管有没有想写的东西都非写不可,于是难免写得滥。当然,一个职业作家仍然可以用非职业的态度来写作,只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就像列那尔那样。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节省语言是基本的美德。所谓节省语言,倒不在于刻意少写,而在于不管写多写少,都力求货真价实。这一要求见之于修辞,就是剪除一切可有可无的词句,达于文风的简洁。由于惜墨如金,所以果然就
落笔成金,字字都掷地有声。在印刷垃圾泛滥的今天,我忽然怀念起列那尔来,于是写了上面这些感想。 1997。8
私人写作小散文模式
有若干很畅销的刊物向我约稿,我把稿子寄去,却往往不符合要求。编辑指点说,每篇文章应该有一个小故事,然后从中引出道理来,这样的文章深入浅出,最受读者欢迎。好玩也不好玩的是,几种不同刊物的编辑都不约而同地向我如是指点迷津。
我明白他们的意思。这是现在极其流行的小散文模式:小故事+小情调+小哲理。那小故事一定是相当感人的,包含着纯洁的爱情、亲情或友情之类要素,读了会使人为人性的善良和人生的美好而沁出泪花。在重功利轻人情的现代生活中,这类小散文讴歌并且证明着古老的温情,给人以一种廉价的安慰。也许因为这个原因,它们便成了最雅俗共赏的文化快餐,风行于各类大众刊物,并且为许多文摘类刊物所乐于转载。
然而,这种东西岂不也像微量的鸦片一样,在对人心悄悄发生着麻醉作用?我不否认生活中有一些称得上美好的小遭遇和小场景,它们会使人产生某种温馨的感觉。可是,人生有其更深刻亦更严峻的一面,社会也有其更复杂亦更冷酷的一面,而这类小散文的泛滥则明白无误地昭示了一种逃避。凡模式化的东西都是最容易写的,小散文也不例外。读多了这类东西,你就会发现,它们实在是惊人地相似,以至于你对其中任何一篇都留不下确切的印象,留下的只是一点儿似是而非的小感动,一点儿模糊不清的小感悟。我确信这种东西是有害的,它们会使读者的感觉和理解力趋于肤浅,丧失了领悟生活实质和社会真相的能力。
基于上述理由,我拒绝加入今日的小散文合唱。
1997。10
读永恒的书人与书之间
弄了一阵子尼采研究,不免常常有人问我:“尼采对你的影响很大吧?”有一回我忍不住答道:“互相影响嘛,我对尼采的影响更大。”其实,任何有效的阅读不仅是吸收和接受,同时也是投入和创造。这就的确存在人与他所读的书之间相互影响的问题。我眼中的尼采形象掺入了我自己的体验,这些体验在我接触尼采著作以前就已产生了。
近些年来,我在哲学上的努力似乎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就是要突破学院化、概念化状态,使哲学关心人生根本,把哲学和诗沟通起来。尼采研究无非为我的追求提供了一种方便的学术表达方式而已。当然,我不否认,阅读尼采著作使我的一些想法更清晰了,但同时起作用的还有我的气质、性格、经历等因素,其中包括我过去的读书经历。
有的书改变了世界历史,有的书改变了个人命运。回想起来,书在我的生活中并无此类戏剧性效果,它们的作用是日积月累的。我说不出对我影响最大的书是什么,也不太相信形形色色的“世界之最”。我只能说,有一些书,它们在不同方面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在我的心灵历程中留下了痕迹。
中学毕业时,我报考北大哲学系,当时在我就学的上海中学算爆了个冷门,因为该校素有重理轻文传统,全班独我一人报考文科,而我一直是班里数学课代表,理科底子并不差。同学和老师差不多用一种怜悯的眼光看我,惋惜我误入了歧途。我不以为然,心想我反正不能一辈子生活在与人生无关的某个专业小角落里。怀着囊括人类全部知识的可笑的贪欲,我选择哲学这门“凌驾于一切科学的科学”,这门不是专业的专业。
然而,哲学系并不如我想象的那般有意思,刻板枯燥的哲学课程很快就使我厌烦了。我成了最不用功的学生之一,“不务正业”,耽于课外书的阅读。上课时,课桌上摆着艾思奇编的教科书,课桌下却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屠格涅夫、易卜生等等,读得入迷。老师课堂提问点到我,我站起来问他有什么事,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说来惭愧,读了几年哲学系,哲学书没读几本.读得多的却是小说和诗。我还醉心于写诗,写日记,积累感受。现在看来,当年我在文学方面的这些阅读和习作并非徒劳,它们使我的精神趋向发生了一个大转变,不再以知识为最高目标,而是更加珍视生活本身,珍视人生的体悟。这一点认识,对于我后来的哲学追求是重要的。
我上北大正值青春期,一个人在青春期读些什么书可不是件小事,书籍、友谊、自然环境三者构成了心灵发育的特殊氛围,其影响毕生不可磨灭。幸运的是,我在这三方面遭遇俱佳,卓越的外国文学名著、才华横溢的挚友和优美的燕园风光陪伴着我,启迪了我的求真爱美之心,使我愈发厌弃空洞丑陋的哲学教条。如果说我学了这么多年哲学而仍未被哲学败坏,则应当感谢文学。
我在哲学上的趣味大约是受文学熏陶而形成的。文学与人生有不解之缘,看重人的命运、个性和主观心境,我就在哲学中寻找类似的东西。最早使我领悟哲学之真谛的书是古希腊哲学家的一本著作残篇集,赫拉克利特的“我寻找过自己”,普罗塔哥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的“未经思索的人生不值得一过”,犹如抽象概念迷雾中耸立的三座灯塔,照亮了久被遮蔽的哲学古老航道。我还偏爱具有怀疑论倾向的哲学家,例如笛卡尔、休谟,因为他们教我对一切貌似客观的绝对真理体系怀着戒心。可惜的是,哲学家们在批判早于自己的哲学体系时往往充满怀疑精神,一旦构筑自己的体系却又容易陷入独断论。相比之下,文学艺术作品就更能保持多义性、不确定性、开放性,并不孜孜于给宇宙和人生之谜一个终极答案。
长期的文化禁锢使得我这个哲学系学生竟也无缘读到尼采或其他现代西方人的著作。上学时,只偶尔翻看过萧赣译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因为是用文言翻译,译文艰涩,未留下深刻印象。直到大学毕业以后很久,才有机会系统阅读尼采的作品。我的确感觉到一种发现的喜悦,因为我对人生的思考、对诗的爱好以及对学院哲学的怀疑都在其中找到了呼应。一时兴发,我搞起了尼采作品的翻译和研究,而今已三年有余。现在,我正准备同尼采告别。
读书犹如交友,再情投意合的朋友,在一块耽得太久也会腻味的。书是人生的益友,但也仅止于此,人生的路还得自己走。在这路途上,人与书之间会有邂逅,离散,重逢,诀别,眷恋,反目,共鸣,误解,其关系之微妙,不亚于人与人之间,给人生添上了如许情趣。也许有的人对一本书或一位作家一见倾心,爱之弥笃,乃至白头偕老。我在读书上却没有如此坚贞专一的爱情。倘若临终时刻到来,我相信使我含恨难舍的不仅有亲朋好友,还一定有若干册体己好书。但尽管如此,我仍不愿同我所喜爱的任何一本书或一位作家厮守太久,受染太深,丧失了我自己对书对人的影响力。
1988.5
读永恒的书爱书家的乐趣
一
上大学时,一位爱书的同学有一天突然对我说:“谁知道呢,也许我们—辈子别无成就,到头来只是染上了戒不掉的书癖。”我从这自嘲中听出一种凄凉,不禁心中黯然。诚然,天下之癖,无奇不有,嗜书不过是其中一癖罢了。任何癖好,由旁人观来,都不免有几分可笑,几分可悲,书癖也不例外。
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