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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寻欢-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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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良走后,程嘉略微收拾一下,便准备睡了。这时,手机响起,拿起一看,居然是那个猥琐无比的前上司打来的。

程嘉眉头一皱。都九点半了,这人打我电话做什么?一个刚刚离异不久的中年男人,晚上给一个单身妹子打电话,怎么想都不那么靠谱啊!

念着前上司除了行事猥琐,内心有些不安份外,并无大过。程嘉最终还是决定接这个电话。

“喂,嘉嘉嘛?”

每次听到这个油腻腻肥老鼠似的前上司用油腻腻的腔调喊出这个油腻腻的称呼,程嘉总有一种打个寒颤的冲动。

“嗯。好些天不见啊,施经理。有什么事嘛?”

“是啊!对不起啊嘉嘉,害得你失去了工作。”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貌似挺诚意的。

“啊!没什么。这跟你没关系呢,施经理。”程嘉尽量克制着心中的怨怼,平静地说。要不是这只肥老鼠私藏她的照片,至于嘛……

“嘉嘉,你真好!嘿嘿……”电话那头顿了一顿。

程嘉几乎可以想像这只猥琐地肥老鼠此时应该是什么神情、动作。捋了捋不太有毛的脑门讪讪笑着呗。

“是这样的,嘉嘉。今天找你,除了道歉以外,还有一件事跟你商量。”

“哦?什么事呢,施经理。”程嘉再次皱眉,心道,这肥老鼠该不会提出什么异想天开的要求吧?

“我准备二次创业,开一个新公司。想到嘉嘉你反正在家待业,不如,就来帮我吧。你看,中不?”电话那头的声音兴奋而期待。

“这个……”程嘉沉呤了一会,问道:“施经理你想办什么公司呢?”

如果这个公司有发展前景的话,程嘉还是愿意去的。虽然,对于这个前上司程嘉心里很是反感。可能,在办公室骚扰日益盛行的现代社会,他还算不错了。毕竟,这个前上司虽然猥琐了点,但是色大胆小,万万不敢有什么不轨行动的。

“这个……一时半会也说不清啊。要不,我们约个时间见个面再详谈?话说,暂时还只是个设想,公司的筹建事宜尚未进入实质阶段呢。到时,你也可以帮我参详参详,你看中不?”

“这样啊!好吧。那明天早上九点钟,你再打我电话,约个地方碰头再谈好吧?”程嘉想了想,说道。

“嗯,好的。那嘉嘉你早点睡啊!”

“嗯,拜拜!”

收了线,程嘉心里隐隐有些开心。看起来,新工作有着落了嘛。施青然这个人,在做生意方面,还是颇有些经营头脑的。

随即又眉头一皱想到,这家伙离婚时不是放弃了所有财产嘛?哪来的资本东山再起呢……

华夏国际大酒店八楼豪华客房南阳台。

施青然满脸亢奋地捏紧了拳头,对着星火点点的城市灯火狠狠地挥了一挥。

良好的开端啊!

至少,她没有一口拒绝不是?这就说明,机会还是可以有的!

虽然,他的年龄大了点,他的身高矮了点,他的卖相差了点。

可是……

年龄不是问题。

身高不是距离。

体重不是压力。

爱情才是真理!

毕竟,男未婚,女未嫁啊!

一切皆有可能!

而且,他现在还有钱。

虽然,她并不像是拜金的妹子。

大不了,哥用真心,慢慢打动你!

“我,施青然,又回来啦……”

迎着风,双手并成喇叭状,置于嘴边,施青然志得满满地对着深邃而无垠地夜空大声喊道。

回应他的,是寥寥有数的几颗惨淡的星星疑惑地眨了眨眼。

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能跟施青然这般犹如一幕滑稽剧般地宕荡起伏的,每每困苦潦倒之隙,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使他的命运发生意料不到的变化。

有人,生来便含了金钥匙,至死难知民间疾苦。

有人,死前还念着新生活,盼着投胎富贵人家。

华夏国际大酒店门口,跟意气风发的施青然水平距离不足两米,垂直距离超过二十米的人行道上。一个孤伶伶的纤弱身形,在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繁华而喧嚣的城市街头,迷茫地徘徊着……

对于年仅20岁,却已如一颗不起眼的小草般,一个人孤苦无依地在尘世间倔强地挣扎着生存了三年的苏慕雪来说,横亘在她面前最大的问题,是如何生存下去!

是的,必须是生存,而不是生活。

一个人,首先要做到的是生存,然后才能追求生活……

家?自打母亲去后,早被那些流着部分相同的血,自她降生后,便视她孤女寡母为耻的人霸占了。

学校?她不敢回。要不是早上去医院看望至今晕迷不醒中的舅舅,不定就被那些冲到学校里找她的人给强行带走。之后会发生什么,她根本不敢去想像……

迷茫而神伤地睁开已然失去色彩的双眼,清丽的脸上有泪珠滴落。

世界是精彩多姿的,城市是灯红酒绿的。可是,我只要活下去啊!

为什么会这般艰难!

为什么……

到底该何去何从……

“小姐,做一次多少钱?”

苏慕雪纤弱单薄的身子猛地一颤,抬起充满惊惶、胆怯的大眼睛望向那人……

看起来很有些文艺气的一个白领中年,手中拎着一个名贵的包,鬼鬼祟祟地四下张望了下,见没人注意到他,这才又重新用那对填满**的眼睛看向她,喉结动了一动,显然是在咽口水。

瞬间,巨大的屈辱感,扑天盖地将她淹没!

掩面而泣,踉呛奔逃……

身后,传来一个疑惑不解的自言自语。

“这年头,穿成学生模样,站在酒店门口徘徊的,不应该都是鸡嘛?”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殇

方朝志死了!

穿着一身警服,就在他自己的家中。 

小腹中了一刀。凶手残忍地将带着血槽的匕首刺入他的腹部七公分深,并狠狠地搅动了一下。

血流了一地,肠子被人扯出了三米……

这不是他的致命伤。

中刀以后的半分钟里,一时不能气绝的方朝志被一个凶手从身后扶住身形不让他倒下。

痉挛着全身肌肉,绝望地看着另一个凶手泯灭人性地将他伤口处流出的一截肠子卷在手上,狰笑着一寸一寸地往外拉。感觉着全身的体温随着鲜红色的血液一点一点地往外流。

半分钟后,大量失血几乎晕迷时,才被身后那个凶手拧断了脖子,松开了他。倒下时,胸腹贴着地板,充满愤恨和不甘至死难以瞑目的双眼却瞪着天花板。

脖子被拧转一百八十度导致颈椎骨折才是他的致命伤!

目睹这副惨状,沈晚秋直接捂着嘴跑到门外,铁青着脸,蹲在楼梯口大吐特吐。吕云的神经并不比她强韧多少,所以几乎同时在她的身边蹲下,同样大吐特吐。

爆料有奖。所以,当方朝志的邻居发现方朝志家中有暗红的血渍从门缝里渗出时,第一时间报了警,也向电视台提供了新闻线索。

结果,沈晚秋比警方更快赶到现场,并且在小区物业的帮助下,打开了方朝志家的大门。

三分钟后,直到胃中空空如也,甚至墨绿色的胆汁都吐出了好大一滩,喉咙也被胃酸烧得灼灼生痛,沈晚秋才惨白着原本艳红如丹的双唇,面无血色地抬起了头。

一阵急踏的脚步声。一个胸脯剧烈起伏呼吸倍加粗重的女警。一张沈晚秋并不陌生的,本应英气逼人,这会却因焦急、惶惧,不愿相信等等负面情感交织互错而变得有些可怖的脸。

无视蹲在地上的两个记者,蛮横地拨开在方朝志家门口堵了一堆的人,失魂落魄地冲进客厅。

目睹那血腥、残忍、凄惨的一幕,张佳妮手脚冰凉,嘴唇发颤,愣了好几秒……

“朝志!”一声悲呼!

踉跄着扑了上去,趴在了方朝志早已僵硬的遗体上痛哭悲泣……

随后赶至的两名同事苦劝无效,只好动手。费了老大的力气,还不能将她从遗体上拉开。

调查取证之前,必须保护现场。可是,此时的张佳妮哪还在乎这个呢!

她怪自己,太傻,太天真了……

昨天,在天豪时,为了帮她镇住赌场的打手们,方朝志果断地开了一枪。

她知道,正是那风华绝代的一枪,那凛然正气的一枪,那一往无回的一枪,使方朝志成了那只出头鸟。

枪打出头鸟……

很明显,天豪以及隐藏在它背后的势力,是用方朝志年轻的生命,血淋淋地警告意图颠覆它的那些人!不管是有心的,还是无意的,凡是触犯到它的利益,必将引发它极端地反扑……

张佳妮恨啊!她恨自己太天真,傻呼呼地以为坏人就是那种见了警察就会怕得说话不成调,走路不成样的胆小鬼。

昨天,她独断专行,强势弹压所内各种反对的声音,决定对天豪亮剑。

昨天,她无功而返,拍着胸脯向方朝志保证,那一枪的责任,由她来承担。

昨天,她面红耳赤,和前来下达收队命令的叶志农吵得不可开交。

现在,一切都显得那么可笑。

天豪安然无恙。

方朝志却永远地离开了。走的那么突然,那么悲惨!

甚至,除了这个名字,她根本就对他一无所知……

悲泣着,挣扎着,终于还是抵抗不了四位面带悲戚的同事的力量。

哭得声嘶力竭、黯然断魂的张佳妮最终被四位同事给架到了门口。口中,仍然心伤神断地反复悲呼着:“朝志!是我害了你……”

望着哭得死去活来的,原本在她心目中,只是一个洋娃娃般精致,像花瓶更甚于她本职的张佳妮,沈晚秋突然升起一阵莫名的悲意。想着:或许死去的男警是她的男朋友吧?

“同志,这位女警是……”沈晚秋轻轻地扯了扯站在身边的一名男警的衣袖,小声地问道。

“唉!她是我们新明街道派出所刚来的副所长张佳妮,目前主持着全所事务。”男警用悲伤的语气回答了沈晚秋的问题。

新明街道派出所?这不就是昨天去天豪抓赌的那个派出所嘛。后来听说,警察还开枪了。沈晚秋秀眉一皱,敏感地发现事情或许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那,死去的那位男警是……”

“我们的同事,方朝志。昨天,是他在天豪开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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