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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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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演出真正的江姐,她曾自费到重庆渣滓洞监狱去体验生活。这个事例自然非常感人。当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她高尚的思想境界。她的言行完全符合一个她和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身份。所以,在采访结束,小谢给她拍了几张照片后,我主动要求和她合一张影。她也欣然答应了。    
    问题出在小谢身上,他回去后打开相机一看,居然忘了把胶卷挂上。于是我只好打电话让这个现代版的江姐寄几张她的近照来,准备用在文章里。谁知她寄来的照片让我大吃一惊,我不知道究竟是她寄错了,还是有意为之,里面全是她穿着旗袍露出半截大腿或露出半拉胸脯的玉照。    
    我并不是个封建的人,也不反对江姐拥有一副迷人的大腿和性感的酥胸,相反,我觉得这更能突出英雄人性化的一面,以及她的牺牲所具有的感人的悲剧力量。所以,我决定将错就错,就把这些相片送了上去。    
    主编老刘只是因为头发少了点,看起来老,其实并不老,他的年龄和大胡子相当,不过40出头,年轻时在黑龙江插过队,后来读过研究生,搞过一阵子汉译的海德格尔,思想还是很开放的,我们的杂志就是因为他坚持用美女青年做封面才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但他觉得江姐毕竟不是陈白露,一个演江姐的人把自己弄成一个妓女的样子总有些让人不舒服。所以,在当着我的面挠了挠他的秃顶后,最后只用了文章,那些照片一张也没用。    
    这当然是个遗憾。    
    时间过得很快,好像还没有做什么事,就到了年底。周末下班后,我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看着墙上被撕得只剩下几页的日历发了一会呆。夜幕已经降临,窗外的霓虹灯逐渐在黑暗中越来越亮。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端起茶杯,慢慢地走到落地窗前,用手擦了一下玻璃上的雾气,外面正在下着冰冷的小雨。街道变成了一条发光的河,一辆辆汽车像夏天的萤火虫一样,在下面闪烁和跳动着。    
    在空调的嗡嗡声中,我回头看了一下摆放在每一张办公桌上的那些红色的电话,在吵闹了一天之后,它们一个个静静地俯卧在那里,似乎已经进入了没有纷扰的梦乡。但我却希望,有人来惊醒它们,让它们突然响起来。    
    可以想像,在这个时候,正在外面出差的方湄已经走进了某个温暖的宾馆,在灯火辉煌的大堂里,她很快办好了入住手续,然后提着简单的行李,踏着厚厚的地毯,往房间里走去。曼妙的音乐从走廊的顶上缓缓地飘落下来,犹如星星点点的火光,不停地在她的脸上闪烁着。她轻轻地吹了一下口哨,像这半年来那些已经过去的日子一样,在马不停蹄地忙碌了一天之后,她终于能够休息一下了。走在宾馆的走廊上,她感觉就像是走在自己回家的弄堂里。这里的一切都是她所熟悉的。打开房间的门后,她随手把钥匙插进了门口的电源开关,马上,室内的电灯就一盏盏地亮了起来,中央空调的热风也从排风口吹到了她的头上。她端详了一下床上铺得整整齐齐的雪白的被褥,两只叠在一起的蓬松的枕头,摆放在低柜上的电视机,一边的写字台,上面的那本黑色的人造革制的文件夹,里面夹着的介绍宾馆和各个部门的电话手册,印制有宾馆名称的几只空白信封,信纸,还有一枝笔杆既扁又长的圆珠笔,窗下的一个小茶几,两只白色的陶瓷茶杯和放在干净的烟灰缸里的两袋袋泡茶,床头的可以拉动的台灯,和床头柜上那只似乎从来没有挪动过位置的电话,终于彻底放松下来。她把行李甩到低柜上,从床头柜下拿出一次性的拖鞋换上,同时打开电视,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然后,她拿起话筒,向上海拨了个电话。    
    似乎就在眨眼间,屋内就响起了一串电话铃声,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了手边的一只电话。可话筒里面却除了一声嘟嘟的长音外,什么也没有。    
    我立即反应过来,刚才的那番想像仅仅只是我的愿望而已。很有可能,方湄正行走在某个城市的寒冷的街道上,也可能,她此刻正坐在灯火通明的火车上疲惫地打着盹,向下一个城市奔去,或者,她正在机场上徘徊,等待着航班起飞。谁知道呢?其实,我知道,对于方湄来说,她现在究竟在哪里,是在宾馆里还是在大街上,是在火车上还是在飞机场,都不重要,用她的话来讲,只要她能在外面,在路上,就行了。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她的工作性质就是不停地到各地出差。她之所以要这样说的意思很简单,她是想告诉我,她已经离不开这种生活。这种始终处在变动中的,也许会让很多人,包括我在内,疲倦乃至厌倦的生活,对她已是不可或缺。    
    她对我说,每次,只有当她坐在火车上或飞机上以后,闻到火车车厢散发出的呛人的那种特别的味道,或者在飞机引擎刺耳的轰鸣声中,她的心才能安静下来。而且,不知怎么搞的,只有在宾馆的标准房里,她才能得到真正的休息。一旦她回到上海,回到家,躺在自己的床上,她却总是要失眠。为此她曾非常烦恼,还让我给她搜集了很多治疗失眠的小窍门,比如从一默数到N,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左手的虎口慢慢地拼T…H…E这个单词,或者想像自己在一个空旷的大草原上行走,什么也看不到等。虽然同样的方法,我一试就灵。可换到她身上后,却怎么折腾也没用。所以当她第二天黑着眼圈来找我的时候,总要怪我推荐的方法不灵。而只要她一跨入任何一家宾馆的标准房,这个毛病就会立即消失。    
    “我这样是不是很怪?”一次,我们在一个宾馆的房间里做完爱后,她光着身子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边喝一边对着低柜后的镜子理了理自己蓬松的长发。“你别误会,我是说,我的这个毛病。”
    “不,我喜欢这里。”我看了看布置得整整齐齐,千篇一律的标准房,恨不得把另一张床上的席梦斯床垫捣烂,从床架上拖下来,扔到地板上,或者把电视机弄到屋角,对了,还有低柜后的那面镜子,也得打碎,我好像在很多宾馆的标准房里都看到了这面镜子。我希望房间里乱一点,脏一点。因为,它实在是太整齐了,太干净了。以至于每次方湄拉我到宾馆里去,我都会像她在家里一样失眠。所以,如果有可能,我真想把所有设计宾馆标准房的家伙都集中在一起,让他们天天睡在自己设计的房间里,我相信,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做噩梦。有几次,实在是无法入睡,在我把那些治疗失眠的小窍门一一试过也没用后,我甚至想,也许,地狱的样子就是按照宾馆标准房的模式设计的。    
    “也许是吧。”方湄在镜子前转动了一下身子。显然,她对现在的这个自己相当满意。尽管她的回答有些模棱两可。    
    不过,她确实有理由对自己满意,她的工作得到的远不是公司的认可这么简单,而是受到了激赏。这不仅从她的收入和丰厚的奖金上可以看出来,也可以从她的职位上得到了验证,短短的几个月,她已经从普通的一名推销员成为公司的销售主管。无疑,和我相比,她的收入已经是天文数字。这也是我们能在宾馆里做爱的原因。但我知道,她这么做,并不是为了钱。    
    “你不知道,我在图书馆做得也很好。”方湄放下茶杯说。    
    这我倒真不清楚,不过,我理解,她这么说,是想申明一点,她离开图书馆,与其说是适不适合的问题,还不如说是她自觉这种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新鲜感了,也就是说,没什么意义了。    
    窗外的马路上的汽车少了很多,声音也小了很多。一辆出租车停在对面的小卖铺,从车里钻出一个留着长发,穿着深色风衣和西服短裙的女孩,一看就知道,这个女孩和方湄一样,都是在那种大公司里工作的人。她们勤奋,干练,努力做好属于自己的每一件事情,也努力享受属于自己的每一分钟的快乐。她们既不留恋过去,也不担心将来,因为她们属于将来。她们不仅拥有光洁的身体,还拥有没有皱纹的灵魂,她们年轻,而且会永远年轻。不像我们,虽然身体还很年轻,但心灵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衰老了。尽管未来还未到来,可似乎我们已经在未来的某一天倒了下来。甚至,我隐隐地觉得,我们将倒在未来的门槛上,永远也无法进入未来。也许,将来的人会因此把我们当成是没长大的孩子,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是过早失去青春的老人。    
    或许,这就是我喜欢方湄的原因?    
    可能是我在这里站的时间有些长,我面前的一块玻璃也重新模糊了起来,而那个女孩也早已不知去向。我伸手想再去擦一擦玻璃上白色的雾气。身后的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这一次,是真响。    
    我绕过几把椅子和几只堆满书稿和杂志的办公桌,从另一张桌子上拿起了话筒。电话里马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大胡子。我不禁又惊又喜。    
    “怎么是你?你从哪里搞到这个电话的?”    
    自从7月份离开南京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还能有谁?今天上午,我在无锡碰到方湄了。听说你春节要回家?”    
    “是。有这个打算。”    
    “怎么样,先到南京停一下,和朋友们碰个头再走,毕业的时候,你连个招呼也不打,就偷偷摸摸地走了,当时大家都很生气,说你这家伙,还没到上海就变成上海人了,太过分。”    
    “也不是,当时就是害怕麻烦你们,”听到大胡子在电话里骂我,我也笑了,“高前怎么样?”    
    “高前?”听到我问到高前,大胡子在电话那头好像遇到了难题的小学生一样,突然沉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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