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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迹~神秘的她-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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懦夫,你想抱着你那颗自卑的心就这样生活下去吗?你想让这个你喜欢了三年的女生这样落寞孤单的在早春夜晚的寒冷中独自行走吗?
  “你这个大笨蛋!”李若曦骂我的声音竟然在我耳边不断地回想。
  走向宿舍的脚步越来越慢,在一束暖黄色的灯光下停住了脚步,“我就是个大笨蛋。”转身立即朝着程吟雪追去。
  “程吟雪!”
  程吟雪走得很慢,路灯下的身影修长,我的身影渐渐靠拢,和她的身影重叠。她转过身,站在原地,哭泣的脸庞上出现了丝丝笑容。
  “我就知道你不会这么狠心的。”程吟雪用手背擦了擦挂着泪珠的脸,我急忙从拿出纸巾递给她,她接过纸巾,轻柔的擦着眼睛。
  “我刚才就注意到了,你手里的史迪奇风筝,你在哪里买的?”
  “这是我自己做的。”
  “你自己做的?”她很诧异的看着我,我才想起她似乎也很喜欢这叫做“史迪奇”的动物,我很淡然的点点头,将手里的风筝递给她。程吟雪拿着风筝,在灯光下仔细的看。
  “送给你吧。”我见她看的那么仔细,像是拿着某件随时会丢失的宝贝,决定将风筝当做唯一的礼物送给她,要是能让她悲伤的心情好一些也不错。
  “你说真的?”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手上的风筝,“还是不要了,风筝做得这么精美,你一定花去了不少时间,一定也很珍惜吧。我不能就这么随便把你努力的成果占有了,不过,我还是很谢谢你。”
  她将风筝还给我,我并没接,“说了送给你,就送给你吧,别介意,这种东西我随随便便就能做好多个。”其实我不能,要是让我再做一支一模一样的风筝我是做不出来的,这是我和李若溪打赌争气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之后我尝试了很多遍,都没能搭出一个完整的骨架,更不要说完美的风筝。
  最完美的,在程吟雪手上。
  “如果是真的,那么我就收下了,真的很谢谢你。”她拿着风筝不断的摩挲,让我想起李若溪也是用这种方式抚弄这支风筝,能被两位女生喜欢,风筝啊风筝,你应该感到满足了吧。
  “你还要去图书馆吗?”程吟雪看着我,问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问题。
  我的原本设想是拿着一本书到图书馆去看到关门再回寝室睡觉,“图书馆,”我犹豫的重复着这三个字。
  “总之,谢谢你的风筝,我心情好多了,那就不打扰你了。”她把风筝拿到我面前晃了晃,朝前走去。
  我站在原地,捏着拳头犹豫了一阵,程吟雪满脸泪痕的脸庞和李若溪坐在公交车上哭泣的画面在我脑海里不断的交错放映,我咬咬牙,真不明白这么简单的行为为什么要经过漫长的纠结呢?让一位悲伤的女生拥有快乐的回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真是个无可救药的人,我紧跟上程吟雪的步伐。
  “程吟雪,”我喊住她,她转过身看着我,瞳孔里反射着暖黄色的灯光。
  “跟我来。”我伸手拉过她的手腕快步向校门外的电影院走去,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确认李若溪讲过的请女生看电影的完美步骤。
  第一,向女生给出各个电影的评论和建议;二,让女生选择看哪部电影;第三,买一桶中号或者大号的爆米花。
  看完电影,和程吟雪告别以后,我不断的分析看电影之前蠢蠢欲动的纠结心情,得出一个结论,也许是春暖花开的春天综合症在作怪吧。
  拿出钥匙,寝室里传出喧哗的吵闹声。
  我赶紧打开门,秦谷和王俊才正在争吵,姜云拉着两人劝架,见我回来,急忙喊我帮忙劝架。
  “两人刚才就打了一架。”姜云拉着王俊才,“好了好了,俊才,不就是装备嘛,你看我的装备也没了,不也没生气。”
  “你不生气那是因为你善良,我可没你那么善良,你过来,我们再打。”王俊才说着就要挽袖子。我想,挽袖子一定是约架的标准动作。听完王俊才说装备,我就知道一定是他们玩游戏玩出了事故。
  这是他们三人合作打游戏以来的首次事故。
  “我还怕你,你那些破装备谁稀罕,别血口喷人冤枉好人。”
  “我冤枉你,滚你XXX,我是人证物证俱在,有胆量你把她喊来对质。”由于王俊才骂人的时候说了几个字的脏话,我不得不用字母将其屏蔽,她又是谁?
  “你算老几,你说喊我就一定要喊吗?”
  “靠,老X踹你几脚。”王俊才在姜云的阻挡下向秦谷凌空踢了几脚,脚上的鞋飞了出去。
  “你们这样争吵也解决不了问题,不如坐下来冷静的把事情解决了,岂不是更好。”
  “解决个屁,我本来就打算明天搬出去,现在不用考虑了,这几天就散伙。”秦谷说着打开衣柜,将放在衣柜里的行李箱拿出来,打开放在课桌上,衣服一件一件的扔进行李箱。
  “秦谷,原来是你。”
  秦谷打开行李箱的时候,我看到了放在他行李箱里的一件东西,开学前我制作的那支喜鹊风筝。估计他和王俊才吵昏了头,忘记了行李箱里还有一件趁我不在时放进去的风筝。
  喜鹊风筝,依然完好的躺在行李箱里。
  “你为什么不追究?”
  第二天,躺在床上的王俊才、姜云和我讨论起这件事情,王俊才问我,“如果你追究,我们就把他扭送到辅导员那儿去,给他一个处分。”
  我想起从大一开始,我们四个人经历的那些情谊,而且还是同班同学,不忍心这样做,淡淡的说算了吧,他其实是为了关晓陶。
  “为了一个女人,游戏也不打了,还在女人的教唆下私自卖了我们的装备和游戏号,为了讨好卑鄙的女人,偷了你的风筝。我真为秦谷的前途感到担心。你说,英雄才难过美人关,他又不是英雄,关晓陶也长得不好看,怎么狗熊也过不了恶女关呢?”
  “你就别损人不利己了,别人的事情我们管不了还是不去参合了。现在都是大三下学期了,我们也该考虑找工作或者考研的问题了。”姜云拿着手机一边刷微博,一边说。
  “我肯定是找工作,上学上烦了。”
  “你呢?”
  “我跟你一样,找工作。”
  “张晨浩,你呢?”
  “我或许会考研吧。”我不确定的说,实话说我是真的没确定要做什么,找工作或者考研都可以,但我依然想在学校里多看几年书,多安静的想一些毫无边际的问题,就把读研究生放在了第一位。
  尽管我在读研究生或者找工作之间徘徊,但我确定了一件事情,“下周,我会搬出去一个人住,在清静点的地方看书复习。”看书复习之类的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我就是想一个人安静度过剩下的一年半大学时光。
  搬出去住,与秦谷无关,其实我早就想在大四的时候搬到一个小房间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秦谷只是让这件事情提前。
  姜云和王俊才并没有说什么不要搬出去之类的话,反而用一种鼓励的口气说,“那样也好,正好适合你。你要好好复习,这样我们以后工作了才好炫耀我们这种天天打游戏的寝室里也出了一个研究生。”
  既然是选择搬出去一个人住,肯定不能再选择与人合租。我在学校的论坛里挑中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套间,月租是父母给我的生活费的一半。这样的话,我不用告诉父母,只需要在东门外面的某个小店里找一份兼职的工作就完全可以支付我的房租。
  房子租好以后,东门外的咖啡馆门口贴着一张端盘子的时薪制工作。每周一三五晚六点点到十点,每小时10元,我算了一下,每个月的工钱足以支付我的房租还有些剩余,于是决定就在这里工作。
  咖啡厅里时不时放一两首我喜欢的音乐,墙壁上还放着一些喜欢的书。我穿着一件深咖啡色的马甲配一件白色衬衣的标准打工小弟装备穿行在咖啡色的灯光里,空气中弥漫着缓慢的小资情调。
  大三下期,没什么主要的课程。我的作息时间也改成一三五看书到想睡为止,二四六早晨睡到自然醒,然后呆在房间里放肆的看书,除了饭点和工作时间,一般情况我几乎不出门。从图书馆和咖啡店里拿很多书放在散发着霉味的书桌上。
  搬进房间那天开始,我开始了大学毕业前的肆意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玩笑

  咖啡厅里播放着一首《I’ll be the one》,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小学时候,那时候听歌都是用磁带,我不知从那里获得了一首奥斯卡经典歌曲,于是翻来覆去的听着盘英文磁带。我穿着工作装,腰板挺得非常直,端着一杯杯咖啡送到坐在咖啡厅的客人坐着的座位上。
  周五来咖啡厅的人特别多,多到每一张桌子上坐满了人。我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多遍,根本不像往常一样有小小的休息时间。端着一杯哈勒博斯摩卡咖啡走在过道上,鼻尖满是奶油油腻的味道。
  这是一杯很冷门的咖啡,也不是这间咖啡店的特色招牌咖啡。自从来这里工作以后,我常常在工作结束之后买一杯咖啡,以便于回到房间以后剩下的时间可以全神贯注的看书到后半夜。每一个种类的咖啡我几乎都喝过,这个叫做哈勒博斯摩卡的咖啡里面放的是芥末,竟然还有会有点这种瓦萨比的咖啡。
  “先生,您的哈勒博斯摩卡。”我将咖啡放到一位戴着民国风鸭舌帽,上身穿一件深蓝色呢衣的男人面前。
  “我可不是什么先生!”他取下鸭舌帽,秀发垂落双肩,在灯光的照耀下变成了深棕色。不对,应该是她。
  李若溪,鬼一样出没的李若溪。
  “我今年是不是犯太岁?”我拿着咖啡盘,站在李若溪旁边,很无奈的问她。
  “为什么要说犯太岁?”
  “否则为什么会碰见你这个倒霉鬼,我有个请求,玩我可以,可不可以不要玩我的工作。”
  “看你说的,我又不是扫把星,至于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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