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走进史密斯书店时,我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释放开来。走进商店——任何一家商店——真是太令人兴奋了,这是你无法抗拒的。一点点期待,一点点嗡嗡作响的欢迎的气氛,一点点喜人的所有商品的新鲜感。闪闪发亮的新杂志、闪闪发亮的新铅笔、闪闪发亮的新量角器。从我十一岁以来,我就不再需要量角器——但它们看上去真是棒极了,全都洁净而完好无缺地待在包装袋里。店里还陈列着一系列我以前从未见过的文具用品,有那么一刹那我几乎抵挡不住诱惑,想停下来看看,但是,我还是强迫自己大步走了过去,走到了商店的后部。书都摆放在这里。
这儿有一大排印度菜食谱,我随意拿了一本,翻了几页,不知道应该挑选哪一类的菜谱。我从来就不晓得印度菜的烹饪有这么复杂。为了保险起见,或许我应该多抄几道菜的做法。
我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一番,然后拿出了笔记本和笔。我得小心点,因为我知道史密斯书店的人可不喜欢顾客从他们的书里抄东西。我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有一次苏西在维多利亚的史密斯书店就被赶了出来。她当时正在抄《the AZ》里的一页,抄得忘我了——他们告诉她要么买下那本书,要么离开。(这么做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因为他们让你免费阅读那些杂志,难道不是吗?)
因此,不管怎样,我是确定四周无人后,才开始从书中抄“虎皮对虾比尔亚尼菜”的做法。抄调味料抄到一半时,一个身穿店服的女孩子从拐角转了过来——我赶紧把书合上,并走开了一点,假装我正在随意地浏览。等我觉得自己安全了,就再一次翻开了书——但是在我动笔之前,一位穿着蓝色外套的老妇人大声地说:
“有什么精彩之处吗,亲爱的?”
“什么?”我说。
“那本书!”她用伞指着那本食谱,“我要给我儿媳妇买份礼物,她从印度来。因此我想,我最好买本漂亮的印度菜谱。那本书好不好,你认为?”
“我真的不知道,”我说,“我还没看过。”
“噢。”她说着就要慢慢走开了。我本应该闭上我的嘴,专心致志干我自己的事儿——但我就是没办法不这么做,我清清了嗓子,说:“她是不是已经有好多印度菜谱了?”
“谁,亲爱的?”老妇人转过身。
“您儿媳妇!”我已经开始后悔了,“如果她是印度人,她不是已经知道该怎样做印度菜了吗?”
“噢,”老妇人说。她似乎完全不知所措。“那我应该买什么?”
噢,上帝!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买本……买本其他方面的书?”
“真是个好主意!”她高兴地说,向我走过来,“你帮我找几本,亲爱的。”
为什么是我?
“对不起,”我说,“今天我有点赶时间。”
我迈着大步迅速地走开,感觉有点糟。我来到了卖CD和录像带的区域,这儿通常都是少有人来光顾的。我藏在摆着电视宝宝录像带的货架后面。我扫视了一眼四周,确定附近没有人,然后再一次翻开了书。好的,翻到第214页,“虎皮对虾比尔亚尼菜”……我又开始奋笔疾书。就在我快要把调味料抄完时,一个严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对不起!”
我吓了一大跳,手里的钢笔猛地掉到了笔记本上,而且更糟糕的是,掉落的笔在菜谱上划出了一道蓝色的线,直直地穿过一张漂亮的印度香米的图片。我连忙把手换了位置,差不多把那道痕完全遮住了,然后满脸无辜地转过身来。一个穿着白衬衫,别着姓名牌的男子不满地看着我。
“这里不是公共图书馆,你知道吗?”男子说,“你该不会认为我们还有提供免费信息的服务吧?”
“我只是随便翻翻。”我急忙回答,试图合上书。但是,在我能够把书合上之前,这个男人的手指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放到了书页上。他慢慢地再次翻开书,我们俩一起盯着那道蓝线。
“随便翻翻是一码事,”那男子严肃地说,“损坏店里的商品是另外一码事。”
“这纯属意外!”我说,“是你吓了我一跳。”
“嗯,”那个男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么事实上,你是否打算买这本书?或者其他什么书?”
好一会儿我没有作声——然后,我异常羞愧地说:“不是。”
第一部分 几个数字能有多可怕呢?第17节 表现好得让人无法相信
“我明白了。”那男子抿紧了嘴唇,“那么,我恐怕要向经理报告这件事。很显然,这本书现在已经无法出售了,这是我们的损失。请你跟我一起去向经理解释,当书遭到损坏时,你正在做些什么……”
他是在说真的吗?他为什么就不能和颜悦色地告诉我这没关系?问我是不是想要一张贵宾卡?我的心紧张地狂跳起来,我该怎么办?显而易见,我目前正在实施节俭计划,我不可能买下这本书。但是,我也不愿意去见他们的经理。
“林恩?”那男子冲着钢笔柜台那边的一个店员叫道,“你帮我请格伦尼斯过来,好吗?”
他真的不像在开玩笑。他看起来对自己非常满意,就好像他刚刚抓到一个扒手似的。他们会因为你不小心在书上划了一道线而起诉你吗?也许这算得上是恶意破坏。噢,上帝。我将会留下犯罪的案底。我就再也去不成美国了!
“好吧,我把这本书买下,这下子行了吧?”我紧张地说,“我会买下这本该死的书的。”我一把将书从男子手里抓过来,再没有给他任何说话的机会,就赶紧往收银台走去,我的心还怦怦地跳得厉害。
那个穿着蓝色外套的老妇人就站在旁边的那个收银台。我尽量避开她的视线,但她还是发现了我,对我洋洋得意地大声说:“我接受了你的建议!我买了份礼物,我想她一定会喜欢的。”
“噢,挺好。”我边回答,边把书递过去扫描。
“叫《印度概貌指南》,”老妇人说着给我看了看那本厚厚的蓝色平装书,“你听说过这本书吗?”
“噢,”我说,“唔,是的,但是……”
“总共是24英镑99便士。”我面前的收银员说。
什么?我沮丧地看着收银员,25英镑,就买了一本食谱?当初我为什么没有挑本便宜的看呢?倒霉,倒霉!非常不情愿地,我掏出信用卡,递了过去。买东西是一回事——违背自己的意愿,被强迫买东西则是另外一回事。我是说,用那25英镑我可以买一些漂亮的内衣啦!
但在另一方面,我一边走开一边想,毕竟又给我的会员卡增加了不少的积分。相当于……50便士!并且,现在我还可以照着食谱做出许多美味可口、具有异国风情的咖喱饭,这样一来,在外面吃饭的钱就都节省下来了。说真的,我可以把这本书视为一种投资吧!
不是我吹牛——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的表现好得让人无法相信。买的惟一一件东西就是一个确实非常漂亮的铬合金的细颈瓶,用来带咖啡到办公室(还有一些咖啡豆和一个电动磨豆机——因为带讨厌的速溶咖啡到办公室里去就没意思了,不是吗?)。除此之外,还有为苏西的生日买了一些鲜花和香槟。
但我是可以这么做的,因为,正如大卫·巴顿在书里所说的,你要珍惜自己的朋友。他说,与朋友分享面包这一简单的举动,正是人类生活中最古老、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不要停止给予朋友礼物。”他写道,“礼物不一定要奢华,可以运用你的创造力,试试亲手制作礼物。”
因此,我并没有为苏西买一整瓶香槟,而只是买了半瓶;也没有在法式糕点铺买昂贵的羊角面包,而是准备用在地铁站买的特制的生面团自己来做。
那天晚上,我们准备和苏西的表兄塔欣以及表妹芬尼一起去Terrazza餐厅吃晚餐——说句实在话,这可能是个无比昂贵的夜晚。但,这是被允许的,因为这应被视为朋友共享面包的一种行为。(只是Terrazza餐厅所卖的都是晒干的意式西红柿focaccia面包,每篮要价4英镑50便士。)
苏西生日那天,芬尼和塔欣是六点钟到的。一见到他们,苏西就兴奋地大叫起来。我却躲在房间里化妆,尽量拖延要出去打招呼的时间。我并不喜欢芬尼和塔欣。说实在的,我觉得他们有点怪怪的!首先,他们的外表就很怪。他们都特别瘦——是那种面色惨淡、骨头嶙峋的瘦——并且略微有些暴牙。芬尼还会注意一下衣着打扮,看上去还不算太糟。可塔欣,老实说,他看起来活像一只白鼬鼠,或者黄鼠狼,反正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小东西。其次,他们行为怪异。他们爱穿着保姆织的一模一样的套头衫,骑着双人自行车到处乱跑,还说着一口没人听得懂的“家族方言”。比如说他们叫“三明治”为“明治”、叫“饮料”为“提治”(不过“水”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叫“呼”)。对我来说,和他们多待上一会儿,都令我感到不耐烦。
但是苏西却很喜欢他们。在她的童年,所有的夏天她都是和他们一起在苏格兰度过的;她一点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更糟糕的是,一见到他们,她也开始“明治”、“提治”的说个没完。我快被逼疯了。
然而,对此我是无能为力的——他们已经到了。我终于抹好了睫毛膏,然后站起身,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我感到非常满意!我穿着一件款式简洁的黑色上衣,下面搭配同色的裤子,脖子上随意地系着那条漂亮的Denny and George丝巾。这条丝巾真是太值了。它看上去是多么迷人呀!
我磨蹭了一会儿,然后毅然地打开房门。
“嗨,丽贝卡!”苏西抬起她那双明亮的蓝眼睛看了我一眼。她正盘腿坐在走廊的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