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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冒牌大英雄-第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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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德尼摆了摆手,示意胖子坐下来,叹了口气道:“也许,在这监狱呆久了,身上的棱角和锐气都被磨平了。有些想法,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您说得对,我们的确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万无一失的计划,本来就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行动,更要冒巨大的风险。”他和戈尔德对视一眼,冲胖子笑道:“拉塞尔将军派来的人我们再不信任,就没有人可以信任了,所以,从今天起,我们会给予你完全、毫无保留的信任,而我们所有的行动,都会听从你的指挥。希望,有一天,我能在外面亲自为您做上几份我的拿手好菜。”

  胖子微微一笑,拉塞尔的资料很准确,西德尼最大的爱好,是下厨。

  。。。。。

  2061年的12月,无论国际局势如何风起云涌,也无论战场上的撕杀如何惨烈,阿布诺斯克监狱依旧如同往常一般平静,只有逐渐增加的警卫,才昭示着坦维尔的局势并不太平。

  一个多月的监狱生活,胖子过得很惬意,除了没什么自由,每天要早起上工比较让人不那么高兴以外,其他的时候倒过得有滋有味。恢复了身体的雷克斯再也不是D2囚室的霸王了,现在的雷克斯在胖子面前特别老实听话,偷儿们都以为是胖子一顿痛揍的原因,可只有胖子知道,这家伙因为拒绝去回忆伤痛,而被自己根植在他潜意识里的指令所影响。

  博士和偷儿等人,已经不再提心吊胆了。他们发现,胖子只要不受刺激,简直就是完全没有威胁的一个人,只不过这家伙未免有些无耻,长期在别人的饭盆里偷肉,美其名曰有福同享,若是有人去哗啦他的饭菜,便只能有难同当了,这家伙向来是先把好东西塞进肚子里,然后再厚着脸皮四处作案。即便这样,偷儿等人觉得,现在的日子还是比以前雷克斯一个人吃五份饭菜精华的时候好的多了。

  对在困境中的人,其实有时候只需要很小一点恩惠,就能获得其感激。随着时间的推移,偷儿博士等长期被雷克斯压迫欺负的犯人,对胖子逐渐产生了一种信赖,作为囚室里事实上的老大,胖子并没有欺负任何人,即便他从别人饭盆里偷上那么一块肉,都会赔上一个下贱的笑脸。对偷儿和博士这样处于监狱底层的弱势人群来说,获得尊重,过一种轻松的日子,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

  而伴随这种信赖的恶果,就是偷儿的一手绝招,被胖子学了个干干净净。

  偷儿原本混迹于坦维尔街头,是一个小偷组织的头领,年龄不大,辈分却很高。一手出神入化的偷窃技术更是高超绝伦。他曾经跟人打赌比试偷技,最后,他们吊上了一群旅游者,当偷儿在迎面而去的一瞬间,在与二十多个人擦身而过并制造了一起小混乱偷到十三个钱包后,和他打赌的人自动认输了。这段经历是偷儿最值得炫耀的回忆,囚室里的每个人都听他说过好几遍。

  而偷儿的手艺,的确如同他所说的,只要他想,就能偷到!且不说他那一双灵巧的手在钻进别人衣兜的时候就如同掉落了一片绒毛,重要的是,这家伙偷东西的经验实在太丰富了。长期的偷盗生活,给了偷儿一双毒眼,他可以在一瞬间辨别出一个人的钱包是放在什么地方的,也可以准确的分辨这个人所戴的首饰是否有价值。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制造什么样的机会下手,下手后如何转移目标,如何逃脱,简直可以编写成一部教材。

  现在,这一切都成了胖子的了。

  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偷儿就不得不承认,这个胖子简直就是天生的小偷,他那憨厚的表情和灵巧的动作,和他猥琐的性格肥胖的身材简直是两个极端。而他的学习力太惊人了,偷儿只是开了个头,这胖子就能举一反三,偷儿时常叹息,这胖子这辈子其实最适合干一种职业,那就是当学生!当一个每一位老师都视若珍宝的学生,他的学习能力,能让最菜的老师感觉自己是一个天才教授。

  到后来,偷儿已经不敢跟胖子比手艺了,在两个人互相对偷之中,偷儿竟然无数次地败下阵来。这并不是胖子比偷儿的技术高明多少,而是这贱人那副表情和他制造机会的能力太强了,再加上他一副厚脸皮,下贱到极点的猥琐动作,简直无往不利。

  博士,是偷儿的搭档,在这个时代,纸币早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现代人使用的,都是经过数百道连环加密的信用卡,而博士,就是破解信用卡的专家。这家伙原本就是一个高级程序员,而为了作案,他还学习了生物模拟等技术,只要偷儿在偷银行卡的时候顺手用手中的皮屑采集器轻轻弄上一点对方的毛发或皮屑,博士就有办法把对方的DNA完全模拟出来,并通过程序欺骗识别系统。

  这两个倒霉蛋之所以被投入了阿布诺斯克监狱,就是因为他们偷了不该偷的东西,那也是一张卡,博士的好奇心害了他们,正当博士把卡插入电脑破解了密码准备看内容的时候,就被从天而降的特警给抓获了。他们被以窃取国家机密罪和其他诸如盗窃等罪行判处了一百二十年监禁。

  第20章 越狱准备

  而博士的好奇心同时也救了他们,这张卡因为是在电脑里找到的,当局无法确定是否有备份留在其他人手里或者隐藏在网络上的某个地方,杀了这两个人,如果以后出现问题,那负责这份机密的人和机构就会被判定泄密。所以,两个倒霉蛋最终保全了性命被投入了永远也无法接触外界的阿布诺斯克监狱服刑。在这两个家伙进监狱之前,有人曾经告诫过他们,无论是外面还是里面,只要卡上的机密有泄露,他们就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枪决。

  每次说到这里的时候,胖子都发现博士有些心神不宁,尽管他矢口否认自己看过那份机密资料并进行过备分,但胖子从他的神色里可以肯定,这家伙绝对知道一些东西。

  其他的人也是各有一段经历,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这些家伙都是一帮倒霉蛋。包括雷克斯,这家伙在斗殴中失手杀了一个人又被现场抓住,被判了四十年徒刑,原本是送到另一个监狱的,可因为刚好那个监狱发生暴动,雷克斯就被就近送进了阿布诺斯克监狱,直到现在也没转走,竟然在这里生根了。

  胖子感觉很欣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的倒霉蛋,在这个监狱里,比自己倒霉的家伙比比皆是。这些倒霉蛋,个个都有一万个理由不被投入这个恐怖的监狱,但是,偏偏他们就被投入了这里,所以,在监狱里,讨论得最多的话题就是自由。

  这个话题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讨论着,一般是回忆,如偷儿和雷克斯,回忆峥嵘岁月;而博士小灵通等人,则是憧憬,期待着有一天加查林帝国彻底赢得战争,然后皇帝宣布大赦;最悲观的是大飞机,这个以飙车撞死贵族的罪名入狱的家伙的估计是,联邦最终占领坦维尔,在占领军到达之前,大家一起被处死,获得绝对的自由。

  另一种几乎每一个犯人都想像过的获得自由的方式,就是越狱。

  越狱,对于犯人们来说,并不是一个禁忌话题,恰恰相反,这个话题总是能引来热烈的讨论,每一个人都会对这个技术活儿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毕竟阿布诺斯克监狱自加查林帝国成立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成功地从这里逃出去,若是能成为第一个从阿布诺斯克监狱逃出去的人,就算最后被打死,这一个名垂青史的机会,还是让这些被判处的平均刑期超过八十年的亡命之徒们大有兴趣。

  每过两三年,阿布诺斯克监狱总会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尝试着越狱,最成功的一个家伙,是住在监狱最底层的一个前陆军工程兵。他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从厕所的马桶下面,挖出了一条长达一公里的地道,工程之浩大精细,堪称人类单人挖掘地道史上的杰作!上千土方,被他用水润湿后一点点挤进只可通一人的地道旁边的土壤里,既牢固又美观。结果,当最后他和囚室里的另外三个人一起通过地道,向上挖掘出地面的时候,才发现,监狱恰好在地道前面新安装了一道电网。

  防护网之内出现生物信号,会被生物雷达立即捕捉到,所以,这个倒霉的工程兵没能创造历史,他在警卫赶来之前,就发狂地冲上电网,把自己烧成了焦碳。虽然如此,这个焦碳还是最接近于成功越狱的人,所以,在监狱的越狱排行榜上,他一直稳居第一。他留下的那个地道,监狱方派了二十多个工人花了好长时间才填实。

  而在越狱榜末尾的一个家伙,则是在放风的时候,看见监狱大门开启,放一队运输车辆进来,这个极度向往自由的家伙直接向大门冲去。可惜,刚刚越过警戒线,他就被击毙了,算是所有越狱者中最勇敢最疯狂也是最愚蠢的一个。

  对阿布诺斯克监狱的这些老死也无法出狱的亡命之徒来说,就算不能真的越狱,嘴里说说,讨论一下可行性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就如同在做一道有着无数解答方式的数学题或逻辑推理题,结果并不重要,享受的,是思考解答的那个过程。

  就连平日里放风的时候,安德烈也会对越狱的话题发表些意见。总的来说,在阿布诺斯克监狱里,越狱是大家打发时间引起讨论甚至辩论的好话题。

  只不过,谁也不知道,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有一帮人,在一个装疯卖傻的胖子带领下,正悄然进行着一次前无史例的越狱行动。

  。。。。。

  阿布诺斯克监狱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监狱,不过,毕竟是六百年前建造的老式监狱,尽管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而被统治加查林的莫顿家族指定为由皇家管辖的特级监狱,可是监狱的结构并没有作什么大的改动,改动的,只是监狱周围新修建的了望塔和外围工厂,监狱内部的布置,基本上沿用了以前的设计,在此基础上,加装了控制系统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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