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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春 热夏 (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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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的哥哥。她曾将我和昀森连在一起,而现在,也是她生生将我们的联系斩断。 
之前艾莉因为昀森提出分手,而自杀过一次,她的哥哥捞仔一直对昀森怀恨在心,后来因为昀森出国,他屡次堵截未果积郁很深,这一回看见新闻掌握了昀森的行踪,所以专程上门来寻仇。可怕的是昀森当时根本没有防他,也没有想过会受到这样恶意的攻击。 
像一幕差劲的电影结局,像仲夏夜一个短暂的美梦,从得到的那天起就注定有一天要失去,这算什么?是惩罚还是礼物?如果昀森是上天给我礼物,就不应该收回他。 
再次见到宋启山,身份立场却不同了,可能是我够落魄,所以连他都没有说什么,对我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就踏着沉重的脚步出了病房。现在对我们来说,什么样的压力都不是压力了。 
那天,钱永来劝阿齐回去休息,阿齐突然转身对我说:“我知道哥在美国有个爱人,他甚至在媒体面前都公开承认过,可他似乎怕那个人受舆论伤害,所以一直很保密。我真希望哥喜欢的那个人可以来看望他,也许他会因此而醒来的,可他从来没有说过那人是谁,震函,你知道吗?你们同在美国的时候,他难道没有告诉过你那女孩是谁吗?我们想找她来。” 
这个时候,我不能再保持沉默了,沉默对我来说不再有吸引力。 
“阿齐,很抱歉,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们,其实昀森说的那个人——”我平静地看着他们,“是我。” 
“嗯?!”他们的表情从不解到震惊,最后成了无言的对视。 
“对不起,瞒了你们那么久。”我低头看着安静得过分的昀森,“如果他能醒来,要我离开他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我现在只要他醒来。” 
没有人反对我,没有人指责我,在生命面前,一切不可原谅的事情都显得微不足道。 
陪着昀森的日子,分秒过得很慢也很快,五天,他仍没有苏醒。在我的坚持下,我始终没有离开病房,可能是被我的专注打动,别人的眼睛总对我透出些不必要的怜悯,我并不在意那些,也不觉得自己可怜,现在唯一的期望是昀森给我奇迹。 
第六天,我才踏出病房,到走廊里打开手机,接通了汤米的电话,我交代他处理好风行的事务,直到我能够回去。 
拐出走廊,我在花坛边坐下,深深吸了口新鲜空气,抬头望着天空,全世界的天空都一样,如果没有所爱的人,哪里都没有不同,如果他醒不来,我会被伤得多厉害我知道。 
缓缓转移视线,突然看见有医生和护士往走廊的另一头跑去,有一种奇怪的预感猛地升起,那是——昀森的病房!我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心里在狂喊:昀森,昀森,是你吗?! 
重重推开门,我看见一群人围着病床在忙碌,我忽然慌了神,紧张得根本迈不开脚步,只能远远旁观,直到人群间裂开一条缝,我看见了他的眼睛——即使那黑色的光很微弱,可我仍在他睫毛的阴翼下看清了他的瞳仁。 
昀森有感觉似地把目光穿过人群移向我这边,直到我们四目相对,我反而退了一步,把身子靠在门板上渐渐下滑,直到坐倒在地,然后将掌心重重盖住了脸。 
感谢老天令我失而复得,即便幸福不能再延续,我也不再有遗憾。 
人很奇怪,得到了这样就会想得到那样,这一次,我决定不要再贪心,我拥有过他,我失去过他,然后,我应该满足,不要强求结果,只需要珍惜眼前,因为未来是不能够许诺的,如果他还属于我,他就会一直属于我。 
从那天起,我反而没有再待在医院,两天后院方向家属报平安,而这个事件的诱因艾莉——那个曾经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的笨女孩,之前并没有意识到她的行为过后会引来这一连串灾难性的后果,在得知昀森苏醒的消息后,曾来医院向昀森道歉,并希望霍家对她的兄弟从轻发落,这听起来似乎是另一段不轻松的故事,但对我来说,只有昀森的康复才是我全部的愿望。 
我知道他能够感觉到我就在他的身边,阿齐说,昀森有暂时性的失忆,早期的事情很多都记不得了,而且,他一直没有问起我。突然觉得,如果他真的把我彻底忘掉了,会不会更幸福? 
就在我要再次离开香港飞回旧金山的前一天,我走进了他的病房,没有氧气罩和插管的昀森看起来清瘦了些,不过还是那么英俊。他一抬头看见我就说:“震函,他们居然剃了我的头发。” 
我走上去,一把扯掉他的帽子,他急得哇哇叫,我笑了:“挺好看的。” 
“对,直接对着上面拍,不用聚光灯,然后拿去《壹周刊》可以卖头条新闻的价。” 
“是吗?”我故作惊讶地在床沿坐下来研究他的头,“有这么值钱?” 
他无奈地戴上帽子:“你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反正你醒了,我就可以放心回美国了。” 
“唉,你还是不懂得浪漫。看来我比你的风行只重要那么一点点。”他突然伸出左臂搂住我的腰,“震函,还好,还好我没有把你忘了,我不怕失忆,但我怕忘了你。” 
我顾左右而言他:“回去我会转告杰克,你需要一个长长的假期。” 
“我会让他少赚一大笔红利,他会恨我的。” 
“不,他爱你,人人都爱你,昀森。”我收拢怀抱将他紧紧地紧紧地抓住。 
得知大卫在纽约与新客户谈判时遇到点小麻烦,我只好选择直飞纽约去助阵,先与他碰头。 
从肯尼迪机场出来,我已经感觉到不对头,有不少目光一下聚焦在我身上,后背几乎要烧出个几个洞来,有两个从身边经过的金发空姐对我抛媚眼,然后还有年轻人上前来向我索要签名,一脸兴奋地追问:“布莱恩·杜?” 
我一路都感觉有点莫明其妙,在走进与大卫约定的酒店,也引来一阵骚动。 
我的表情一定很可笑,大卫一见我就戏谑:“你现在可是的东方大众情人典范,风行的业绩年前还能翻一番。” 
“我怎么有种被出卖的感觉?” 
“时代广场和第五大街都有你的巨幅形象广告,绝对赚眼球。”大卫重重拍我的肩膀,“今天开始是不是考虑让我当保镖?” 
“我你都打不过,你想保什么镖?回去练一身腱子肉再出来混。”我笑着拖他回房间商议新的合约内容。 
原来我的受欢迎程度不是幻觉,这一个月,好像什么都天翻地覆了一场,事实上,人都不能控制事态发展,能控制好自己就已经是万幸。本来东方面孔在一堆老外里已经比较醒目,加上街上那些无孔不入的广告牌(正是我与昀森对视的那一张),我实在不能再放自己在街上乱走,并开始体会昀森的光环带给他的烦恼,所以,千万不要羡慕公众人物。 
一回到旧金山,我便不得不对外发布了一些不接受任何采访的言论,堂娜对充当我“临时经纪人”一事感到相当满意。范斯高的新合约终于在十一月中旬签下,制作部运作良好。我在月底出席了詹姆斯的婚礼,并送上了全套的BODUM餐具,他的印地安妻子热烈欢迎我。 
不知是出于特殊的默契,还是等待情绪的酝酿,我离开香港后,跟昀森一直没有正面联络,我知道彼此需要沉淀一下,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并且揭晓最终的也是不会过期的谜底。曾经用生命下的赌注,我们不会再受蒙蔽,一个正看见日出的人是无所谓暴露在阳光底下的。 
圣诞节那天,我收到了来自“巧克力城市”布鲁塞尔Godiva的一份空运礼物,只有我知道这是谁的杰作。 
在元旦的午夜,我又来到渔人码头,所有的船队一起鸣笛以庆祝新年的来临,在热闹的人群中,手指轻抚胸前的戒指,心中竟有些安逸的寂寞。从码头东端的栈桥桥头眺望整个旧金山海湾,美不胜收。 
行动电话又响了,我已经记不得这是我收到的第几个新年祝福,可这次,我却听到一个令我激动的声音:“嘿,你好吗?” 
“很好,新年快乐。” 
“你站哪儿?” 
“在码头,你呢?” 
“在接近你。” 
“是吗?”我笑了,“有多近?” 
“很近,我已经看见你了。” 
我惊诧地回过头往身后看去,就在我们以前常坐的长椅上,他朝我微笑招手,那么轻松那么自在,好像所有的不快都不曾发生,他穿着那条我送给他的牛仔裤,看得出,他还是很喜欢。 
然后,他站了起来,慢慢向我走来,那双漆黑迷人的眼睛穿透一切屏障一切喧嚣,在那一刻,请求时间为彼此——停下。 

——全文完—— 


番外——我的秘密 

我就读于热内亚大学建筑系,即使我是学校的尖子生、学生会的连任干部,副修音乐和文艺,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我的那点本领还是完全派不上用场。 
我长得很一般,即使我富有同情心且热情洋溢,我仍未能够获得男生们的青睐,在大学里,貌似略有些才干的丑女孩,是永远没有出头之日的,如果身边偶尔有几只赶不掉的苍蝇,那也都是由于我那亲爱的有权势和威名的父亲。 
之所以千里迢迢赶去纽约,全仰仗我那艺术协会主席兼国会参议员的父亲给我弄到了两张纽约秋冬季新装发布会的入场券,众所周知,这票子是圣诞节期间的抢手货,甚至不是有钱可以买得到的。 
几乎所有名流雅士都在期待这场阵容强大的时尚盛宴,我也一直期盼能够欣赏到Galliano等大师新一季的作品。 
这次的主题是天然,据说新装潮流剪裁大胆简约,又透着浓郁的异域风情,可以从中嗅到大自然温暖的松果香,但真正吸引我前往的原因还由于一个人——伊森霍。 
是的,如果用时下的称谓,我可算是名副其实的“追星族”,他是我除了应付单调课业和一成不变的政治社交舞会之外,唯一的热爱,而且这次我还很慷慨地将另一张发布会入场券与我的好友安妮分享。 
我与安妮其实并非校友同窗,在去年二月巴黎举办的青年设计师秋冬时装展上,我爱上了她的参赛作品,所以我们才有幸相识。在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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