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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远薇的墓地建在一座小山上,山上树木郁郁葱葱,鸟鸣声不绝于耳,站在山下远远看去满眼都是绿色,看着象征生命的颜色,让人心情也慢慢轻松起来。山下有一条小溪流过,溪水清澈见底,偶尔还可以见到有一两条小鱼游过,红色的娇小可爱,黑色的动作敏捷,游起来速度很快。
两个人开始顺着简陋的山路上山,走到半山腰时,看到白鸥惬意的神色,厉远仲问:“喜欢吗?”白鸥心满意足地点头,平日里看惯了都市里的摩天大楼和钢金水泥的冷漠,看到眼前这风和日丽的自然美自然是别有一番风情。
厉远仲拽她登上了一个台阶,站定脚步给她擦汗,“这里以前是我祖父生活过的地方,小时候每次回国之后父母都会带我们来这里。”
他找好角度,指着不远处的老房子,道:“看见没有,我们就在那里住过。平时没有事的时候,我就会带着她到山上去玩,她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
这里是厉家的祖宅,很久之前这里曾是一片荒山,之后厉家老爷子便带着属下在这里开荒,建造了古宅。后来老爷子病逝以后,宅子就过继到厉远仲的爷爷手中,经过几代的风雨,到厉远仲的这一代,老宅子已经修缮成了小别墅。
每次父母带着他和妹妹回归国,总会到这里小住一段时间,一来算是祭祖,二来是因为他们格外喜欢这地方。其实家族中有专门的墓地,但是因为厉远薇格外喜欢这个地方,生前就希望以后能永远留在这里,所以他们才将她的墓地建在这里。
中国人总是讲究落叶归根,想来厉远薇也是存了这份心思的。生老病死,人之常事,却总免不了感伤。白鸥任厉远仲挽着她的手,道:“看起来还不错,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两个人身着情侣运动装,脚下穿着轻巧舒适的运动鞋,虽然山不算高陡,但是因为白鸥体力不好,又走了几步路后就开始有些吃力。厉远仲看她微微喘气,索性蹲下身子要背她。
白鸥推辞,“没关系的,一会儿就到了。”厉远仲不理她的推辞,已经在她面前蹲下身子,“听话,上来。”白鸥笑笑,“我怕一会儿有人要怪我欺负你。”
厉远仲索性直起身子横抱住她;“我大概没有告诉过你,远薇说过以后她的嫂嫂就是用来帮她欺负哥哥的。”白鸥这才听了他的话,任厉远仲背着她走完了最后一段路。一路上,厉远仲又讲了好多关于他小时候的事情,还讲了许多厉远薇的事情,白鸥一路听下来,对于厉远薇又多了几分了解。
山顶是一片空旷的平地,一眼就可以看到一座墓碑孤单地立在那里。厉远仲走过去,将手里那束菊花放在墓碑前,从上衣口袋里取了手巾,抬手仔细地将那上面的小照片擦干净。
照片上是一个甜笑的女孩子,樱桃小嘴,细长的眉毛,柔顺的黑色长发。年纪看起来不大,约莫有十六、气岁,稚气未脱十足可爱。这女孩正是厉远仲唯一的妹妹厉远薇。
许久之后,他朝身后不远处的白鸥招手。
两个人并肩站在墓碑前,白鸥扯一扯厉远仲的手,道:“远仲。”厉远仲向她投去安慰的笑,对着照片上那个可爱的女孩子道:“薇薇,我带你大嫂来看你了。”白鸥瞬间脸红。
他用期待的眼神看她,道:“薇薇一直希望看到她未来的嫂子,聪聪,和薇薇说几句话好吗?”
白鸥点头,上前一步,蹲下身子看着厉远薇的照片,道:“远薇,你好!我是白鸥,我和远仲来看你了!”顿了一下又道:“远仲和我说了不少关于你的事情,我很喜欢你。我和远仲还有你父母他们都很好,希望你也好!”
厉远仲神色放轻松,拉着白鸥起身,他正正脸色道:“聪聪,闭上眼睛。”白鸥心里狐疑,转了下眼珠还是乖乖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脖子上被系上一条项链,锁骨上传来一点微凉,然后就听到他说:“好了”。她慢慢睁开眼睛,手抚上脖子竟然是一条银白色项链,项链的吊坠是一小块羊脂玉。
只见这玉色白呈凝脂般含蓄光泽,柔和均匀,质地致密细腻,滋润光洁,半透明状,正是和田玉的最上品。白鸥虽然没有见过这玉,但是毕竟在杂志公司工作,看多了杂志和各种宣传资料,受的熏陶自然也多,一眼就肯定这玉是不菲之物。
果然,她听到厉远仲说:“这是我们家里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这本来是远薇的东西,现在我把它给你!”
白鸥听了这话,马上伸手就要摘下来。厉远仲看出她的意图,抓住她的手,连忙道:“这玉是专门求的,而且开过光,戴上了就不能随便摘下来。”白鸥本来还狐疑,再看厉远仲一脸严肃,就放下了手。
她有些无奈,道:“可是这玉太珍贵了,你……你怎么就这样把它给我的!”
厉远仲看她有些微微生气,揉揉她的发顶,手指摩挲着她的脸颊,目光炯炯看她,“聪聪,在我心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你更珍贵!”
她脸红着避开他的眼神,厉远仲抬手触到那块羊脂玉吊坠,怪腔怪调地道:“古人讲求定情信物,鄙人相貌虽然一般,但家境也算充裕。因对小姐早生爱慕之情,如今以祖传美玉赠与佳人,敢问白小姐可愿意收下此信物?”
白鸥不由地轻笑了出来,故意模仿他的语气,一动不动地望着他,道:“既然公子如此真心一片,那我就先收下了,但是希望厉公子以后不要后悔才好。”
厉远仲紧紧抱住她,深情道:“此生不悔!”
公寓楼道里,出现一个纤瘦的身影。厉远仲怔了怔,隔了数秒才反应到眼前的人正是与他分离短短一个小时的白鸥。他不过是花去准备礼物的时间,她竟然就变得差点让他认不出来。
只见她着一件宝蓝色及地长裙,由于是她肤色白的缘故,将这款宝蓝色的长裙穿得婀娜靓丽之极。这款衣服款式很普通,但腰间点缀了醒目的白色,腰侧用精致的蝴蝶结轻轻一收,立刻将她纤浓有度的身材勾勒了出来。
尽管以前看过她打扮漂亮的样子,厉远仲还是觉得眼前一亮,因为还没有人可以将这裙子穿的像她这样的垂坠飘逸。她握了个礼服小包,笑意盈盈地朝他走来。过肩的长发微卷,撩人一般地披在肩畔。
白鸥站到厉远仲面前,问:“怎么了?”
厉远仲只是轻挑嘴角,隔了数秒才开口道:“嗯……很好看。”只轻描淡吐的几个字,白鸥觉得天地之间一下子变得澄明一片,眼前的一切清明可见。
看到厉远仲向她伸出双臂,她毫不犹豫,三步并作两步投入那人怀中。
刚坐到车子里,一股淡淡的花香窜进鼻尖,白鸥一扭头就看到一大束白色雏菊。洁白娇嫩的花瓣,一层一层拥挤着簇在一起,攒起中心那淡黄的,还挂着粉儿的花蕊,几片花瓣上还滚动着水珠,让人觉得那花儿清香扑鼻。
她双手捧过那束花,带着久违的感动,心绪顿时复杂无比。说好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他没有向往常一样送她代表爱情的红色玫瑰花,却送了她这束雏菊。
“以后我做你的 Slient guardian,好吗?”厉远仲的话唤回她的走神。
白鸥沉默片刻,抬头看他,眼睛里升腾起一层薄薄的水雾,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酒不醉人醉
装潢考究的高级西餐厅里,大厅坠下的水晶灯璀璨夺目,方桌上铺着洁白精致的蕾丝桌布,银光闪烁的器皿发出浅浅的光芒,食物精致诱人,红酒芬芳熏人。
厉远仲两手握着刀叉,优雅熟练地切着面前盘子里的牛肉。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动作行云流水一丝不苟,不一会儿一块牛排就变成了大小均匀的小块。
厉远仲将一盘佳肴推到对面的白鸥面前,两个人默契般地勾唇,四目相对,波光流转,两个人享受这难得的幸福的共处。
白鸥手持刀叉,送一小块牛肉入口,细细一品,松软多汁,口齿留香。
对面的男人举起高脚红酒杯,淡红色液体在灯光下散发出诱人的光泽。白鸥含笑举杯,轻抿一口那红酒,心微微发烫。。。。。。
两人这样的画面,在旁人看来,却是这般的静谧动人又赏心悦目。
不一会儿,有身着燕尾服的侍者送了东西过来,看起来是一份包装精致的礼物。
白鸥抬眸,厉远仲正凝视着她,嘴角的笑意若有似无,“送你的约会礼物。”
白鸥轻缓地伸手将礼物从盒子里取了出来,是一本阿尔弗莱·德·缪塞的诗集,内页上是一首手写的《雏菊》;行云流水的字迹,处处透出洒脱和专注。。。。。。
我爱着,什么也不说,只看你在对面微笑;
我爱着,只要我心里知觉,不必知晓你心里对我的想法;
我珍惜我的秘密,也珍惜淡淡的忧伤,那不曾化作痛苦的忧伤;
我宣誓:我爱着放弃你,不怀抱任何希望,但不是没有幸福
只要能够怀念,就足够幸福,即使不再能够看到对面微笑的你。
I love thee;nothing to say;just smile facing thee。
I love thee;only I know;no need to know what you feel about me。
I cherish my secret;and the tiny depression;the depression which has not turn to sorrow。
I have yet vowed;I am in love。though with no hope。
But that doesn't mean there is no happiness at all。
It is enough to see you;I am satisfied。
白鸥的目光落在诗篇上,微微勾唇,一遍一遍默读,良久不语。最后才道出了几个字,“我真的很喜欢。。。。。。”
厉远仲在对面看她,嘴角还是免不了挂了一丝失落,在白鸥抬头的瞬间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
不能说的秘密永远都要藏在心里,只要她是快乐幸福的就好。。。。。。
厉远仲指尖微动,尽量地掩饰自己的失落申神情,勾起宠溺爱怜的微笑,让自己看起来与往常无异,“喜欢就好。。。。。。”
而白鸥则手托着下巴,与他对视,嘴角的笑意温柔清浅,隐隐的似有花盛开;看得对面的厉远仲有些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