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晓苏听着女儿稚嫩的声音,眼眶就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熠熠才四岁多,她就把他一个人扔在异国他乡,实在是太过残忍了。

很多时候,她都有冲动的想法,干脆把熠熠带回来算了,带在自己的身边,可一想到那专家的话,想到孩子发病的痛苦以及发病后的危险,理智又战胜了情感,然后只能做狠心的母亲,继续把她扔在异国他乡。

或许对熠熠来说,德国才是她的家乡,因为她是在德国出生的。

和熠熠说了好久的话,熠熠在电话里告诉她幼儿园又要开学了,她又可以和很多的小朋友一起玩了,她很期待幼儿园的开学典礼。

当然,熠熠还跟她说了一大堆的趣事,谭叔叔带她去玩了,给她买了新玩具,Jenny阿姨学会了一种新的煮土豆的方法,现在她煮的土豆更好吃了。

熠熠说了话后就是谭唯仁和她说了几句,当然还是关心她这边的进度问题,她说现在还没有顺利的取到她要的东西,不过下个月应该有把握取到了。

长途电话整整打了半个小时的样子,所以这半个小时没有人的电话打得进来,只是长途电话一挂,接着就又有电话打进来了。

当然还是那个可以把他自己化生成狼的季非墨,她有心想不接,可又怕和季非墨把关系搞僵了,而清明节后,正好是她的排卵期,她不想在这个时候和他闹僵。

稍微迟疑一下,还是按下了接听键,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季非墨的声音就率先传来:“顾晓苏,你给谁打电话呢,一打就半个小时?煲电话粥啊?”

“我给谁打电话要向你报告吗?”晓苏听了他的话非常不客气的反驳着:“再说了,我们俩什么关系你不清楚啊?我煲不煲电话粥你管得着吗?”

真是的,季非墨最近越来越不像样了,自从他编造了那样一个感人肺腑的狗血故事后,这不仅感动了不明真相的人,貌似他自己也被感动了似的,居然莫名其妙的对她有兴趣了。

电话那边即刻安静了下来,半响没有声音传来,晓苏暗自松了口气,正想着要挂电话了,可季非墨的声音又传来了。

“顾晓苏,我在你家小区门外等你,你能出来一会儿行吗,我有话跟你说。”季非墨的声音很低,也许他身边刚好有车经过,所以他的声音里就混合着汽车的喇叭声,听上去瓮声瓮气的。

“不能,”晓苏想都没有想即刻给予了回答,“我要陪我爸下棋呢,今晚肯定要战一个通宵的,我挂了啊,我爸在等着我呢,我们下盲棋。”

晓苏说完这话即刻就把电话给掐断了,然后迅速的关机,根本不给季非墨再次打进来的机会。

他有话跟她说,他和她之间还有什么好说的?该说的已经说完了,现在各自就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勉强的凑在一起而已。

顾晓苏第二天一早跟自己的父亲说回老家给爷爷上坟的事情,顾嘉良说他最近两天没有空,因为要赴北京开一个会,等开了会回来,他再回老家去和晓苏会合,说她早点回去帮爷爷把墓地给修缮一下也好。

父女俩正讨论晓苏回家扫墓的事情,顾明珠从楼上走下来听见了,即刻就说:“爸,那我也跟晓苏姐回老家去吧,我还从来没有回过老家呢,也从来没有拜见过爷爷,这一次回去正式拜见一下,让爷爷知道有我这么个孙女儿。”

“这。。。。。。”顾嘉良略微有些迟疑起来。

“嘉良,”郑心悦从厨房端了四杯子牛奶过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接过自己女儿的话轻声的道:“明珠说的也没错,眼看明珠就24岁了,她也该回去拜见一下爷爷奶奶,虽然只是一个形式,可总归是——认祖归宗是不是?”

“那好吧,”顾嘉良考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道:“等我从北京回来,回老家的时候就把明珠给带上吧。”

“嘉良,”郑心悦显然对他这样的安排略微有些不满,不过又不敢正面反对,只是轻声的道:“我觉得给爷爷修缮坟墓是件大事,要不让明珠跟晓苏一起回去吧,等你从北京回来,我再和你一起回去,清明节嘛,按说应该一家人都回去给先人上坟才是的。”

“爸,既然你要带郑大小姐母女回老家去,那我就不回去了吧,”晓苏望着顾嘉良,淡漠而又疏离的开口。

“晓苏,”顾嘉良听了大女儿的话显然有些不高兴,眉头皱了一下,略微有些艰难的开口:“那这样吧,你郑姨就不跟我回去了,让明珠跟你。。。。。。”

“爸,我说过我没有姐妹,”晓苏迅速的切断父亲的话,然后淡淡的道:“而且,爷爷也从来都不曾知道他还有个孙女儿,我想,爷爷在活着的时候,爸应该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爷爷吧?”

顾嘉良的脸一红,他的确是没有把自己还有个老婆还有个女儿的事情告诉自己的父亲,因为他知道,父亲肯定会骂他,不仅会骂他,估计还不会同意他和郑心悦的婚事。

见顾嘉良不再说话了,晓苏又淡淡的说了句:“好了,爸,我今天回老家去,至于清明节时你要不要赶回来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不想一些爷爷生前不知道的人去打扰爷爷,他老人家喜欢安静,而且让他知道他还有个孙女,爷爷也未见得就会高兴。”

说完这话,晓苏提了自己的包就朝门外走去,她要去乘飞机,当然下了飞机还有赶长途汽车,云南贡山啊,远着呢。

晓苏是第三天才到老家贡山的,因为从滨海出发,飞机到的昆明,然后是长途班车,偏昆明到贡山的班车特别少,所以要买到一趟长途车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离开老家已经六年了,再次回到这里,回到这个山清水秀,四季如春的地方,原本郁闷的心情在瞬间就变好了起来。

贡山是独龙族聚集地,当然她们家不是独龙族,其实爷爷真正的老家不是贡山,而是昆明,只是爷爷退休后来到了贡山,在这里养老,在这里一住就是二十年,然后慢慢的,就把这里当老家了。

刚下车走在街上就碰见了熟人啊第,远远的就在喊她:“啊苏回来了!”“哎呀,是啊苏啊!”“大家快来啊,为我们争光的啊苏回来啦!”

几分钟后,她身边就围满了人,大家七嘴八舌的问着她很多的问题,她总是笑着回答,然后把自己带回来的一些这里买不到的东西分给他们。

这里的人们依然像六年前一样的淳朴热情,看见她回来就像看见久违的亲人一样,让她被现实麻木了的心都在瞬间热乎起来。

大家跟着她一起走回她和爷爷居住的地方,小小的院子里两间房分为上下两层,用粗壮的树木修建的,楼梯楼板都是粗木头并成的。

或许是好几年没有住人的缘故,推开门来厚厚的一层土,乡亲们七手八脚的帮忙打扫着,同时还询问晓苏回来后走不走了,说现在家乡变化了,以前县城一条街,现在已经有三条街了,而且来这里做买卖的外地人也多了。

晓苏就安静的听着乡亲们的这些唠叨,叔娘们,姐妹们,嫂子们,她们依然是那么的漂亮,对她,也依然是那么的好。

犹记得9年前,她回到这里,那时的她心情十分的低落,因为父亲在她被流言攻击时不给力的表现,让她一度很颓废很消极。

好在那时候爷爷对她好,虽然爷爷并不知道她为什么好好的突然又回到如此偏僻的地方来读书了,不过依然还是非常高兴,乐呵呵的对她说:“晓苏,这在哪里读书都需要自身的努力,爱因斯坦不是说了,所谓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1%的灵感,爷爷相信自己的孙女儿是个天才,因为她有的是汗水和灵感!”

那时,她听了爷爷的话就忍不住好笑,爷爷是抗美援朝的老兵,其实读书不多,不过据说打仗很厉害,在朝鲜战场上立下了不少的战功呢。

在啊第和乡亲们的帮助下,两层楼四间房很快就打扫得干干净净了,晓苏说了自己想要给爷爷修缮坟墓的事情,啊第就说这两天下雨,上山的路很滑,让她不要着急,等过两天雨晴了她们就来帮她一起去修缮。

夜晚,乡亲们离开了,她回到自己曾经居住过8年的房间,小时候在这里住了五年,一岁来到爷爷身边,六岁才离开。

房间里的摆设依然和她六年前离开时一模一样,那张简单的竹子编造的书桌,还有靠墙边的爷爷自己用手工锯子帮她定做的书柜和衣柜,以及木方条窗户上挂着的竹编窗帘。

书柜里整整齐齐摆放着她的高中三年的书和一些课外读物,当然课外读物很少,别说她这里,就连学校都不多,另外还有一大堆的英语磁带。

那个时候这里高中的英语老师口语不好,发音不标准,和她在滨海时学的英语发音不一样,于是妈妈就从滨海买了录音机和磁带给她寄过来,让她跟着录音机学口语。

拉开衣柜,指尖慢慢的从这些略微有些发黄的书上一本一本的划过去,高中的课本一本不差的都在这里,还有很多她写过的作业本,试卷,笔记本等。

最后,手指落在一本手工装订的竹简上,这竹简很沉很重一大堆,却不是古时候留下来的,而是爷爷自己用毛笔抄写的一本书。

爷爷是粗人,没有读多少书,不过却在看了她从滨海带回来金庸的《天龙八部》后迷上了里面的乔峰,遂生出要把金庸这部巨著《天龙八部》用竹简的方式抄写下来,理由是竹简比纸张存放得更久。

晓苏的手指从这些竹简上一字一字的摸过去,《天龙八部》一百多万字,爷爷整整抄写了三年才抄写完。

她上高中的那三年,每天晚上,她在房间里看书写作业听英语什么的,爷爷就在他房间里抄写《天龙八部》。

而她的房间和爷爷的房间中间隔着一堵墙,而墙壁上开了一扇门,那时候,那扇门总是不用关的,爷爷能听见她读英语的声音,她也能听见爷爷翻动竹简的声音。

晓苏把书柜门关上,然后拉开了书柜下的抽屉,抽屉里是厚厚的两叠书信,那叠厚一点的是母亲写给她的,因为那时爷爷家里还没有安装电话。

另外一叠薄一些的是郑明珠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