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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将视其交待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内心有鬼,且深知梁旭东“家法”的齐铁民,没等到进一步处罚,就跳楼逃跑了。几天以后,他自觉逃不出梁旭东的手心,便写了一份“悔过书”捎给梁旭东,请求“东哥”宽恕。梁旭东尚未来得及对齐实施家法,就被捕获归案了。抓捕梁旭东时,这份“悔过书”还在他的衣里。
经过长春市公安民警一年多的艰苦侦查,梁旭东的残渣余孽纷纷落网。2000年8月1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旭东涉嫌组织黑社会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此案终于告一段落。然而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反思是无尽的。我们不妨在这里做如下假假设梁旭东1994年在联合置业滨河小区工地上那场殴斗中能够受到应有的查处,也许就没有了梁旭东今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假设梁旭东1995年在受雇为人讨债,被民警开枪击伤肩部侥幸逃脱后,办案部门能追查到底,也许就没有了梁旭东今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假设梁旭东没有调入公安机关,没有当上警察,也许他还只是一个流氓小混混,何至于演变成黑社会老大?
……
假设毕竟是假设。梁旭东毕竟在多次违法犯罪之后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梁旭东毕竟带着累累劣迹,穿上了警服。用梁旭东自己的话说:我在社会上混得明白,是因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着我,谁能把我咋样。
正因为这样,梁旭东才敢于甚嚣尘上地为非做歹,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公然与党和政府,与公安机关抗衡。然而,他太过高地估计自己了,以至于上演了一出蚍蜉撼树的丑剧。正义之剑必然力扫一切邪恶。梁旭东及其同伙被绳之以法。梁旭东的保护伞们也同样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吉林省纪委、长春市纪委经过大量工作,对涉及梁旭东案件的人和事进行了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这也从另一侧面警醒我们的党员干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对我们队伍的腐蚀力是无法估量的。我们的思想稍有松懈,就可能被别有用心人的金钱击倒。梁旭东们不正是以此在当权者中寻找靠山,拉大旗做虎皮,为所欲为吗?!
然而,我们的党毕竟是有力量的,我们的人民毕竟是不可战胜的。
剿灭“红土帮”
湖北省恩施市是汉、土家族和苗族等民族聚居地,从1993年以来,这里逐渐滋生出了一个以红土乡谭系家族部分成员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红土帮”,他们依仗着红土乡政府副乡长兼市清江煤炭公司总经理谭明达为靠山,流氓滋事,横得霸道,为非作歹,简直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从去年6月至今年2月,恩施市公安局克服重重困难,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艰苦侦破,终于摧毁了“红土帮”这个有近20余名成员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各类案件30余起,该团伙的“保护伞”谭明达沦为阶下囚,其骨干成员谭红兵、谭恩华、谭敏等11人也相继落入法网。
1999年11月和次年1月,红土乡分别举行乡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红土帮”头子谭红兵、谭恩华从恩施市区租车赶到红土,频繁地在乡人大代表中“活动”,在选举会场附近“转悠”、监视,谭红兵威胁人大代表胡克明说:“如果我‘三叔’(谭明达)选不上,会给你们好‘果子’吃!”甚至扬言要“炸主席台”。黑恶势力的爪牙刘先武对白梁坪主任、人大代表黄守新说:“楼下有人招呼的,不选他(指谭明达),恐怕你们下不了楼!”与此同时,原副乡长谭明达频频活动,指使其爪牙亲信用一包香烟、一条毛巾、10元钱等小恩小惠收买人大代表。在这种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的操纵干预下,迫于“红土帮”黑恶势力的淫威,使得原本连候选人都不是的副乡长谭明达被意外地选为乡党委委员、乡长。被选为乡长的第二天,急不可待的谭明达写了一封致市委领导的信,并风风火火地传真过去,要求批准他的任职。鉴于谭明达在1997年因寻衅滋事而受到撤职的处分尚未解除,而且在受处分期间又犯有赌博的严重错误,恩施市人大常委会没有批准对他的乡长任命请求。不但如此,3月25日,恩施市委作出决定,免去谭明达的乡党委委员职务,同时,恩施市政府也决定撤销谭明达的乡长职务(选举结束后,乡政府由谭明达主持工作)。
上级党委、政府的两项决定对于正在做着红土乡“土皇帝”梦的谭明达和他的喽罗们不啻是当头一棒。但是,他们又岂能将眼看到手的“肥肉”拱手让人。
4月2日,谭明达不甘失败,他分别炮制出《强烈呼吁》和《请愿书》两份材料,交给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吴先国打印,而后又指使向发社等爪牙分头找乡直单位的领导在《请愿书》上加盖公章,请42名乡人大代表在《强烈呼吁》上签名,然后向上级党委、政府、人大领导散发。结果,整个红土乡28个乡直单位中除了派出所和司法所之外,其余26个单位全部在上面签字盖章。信中把谭明达吹成一个能够带领红土乡人民致富的贤能领导,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任命他为乡长,甚至以怠工威胁上级领导。当时,整个红土乡上空被黑恶势力的乌烟瘴气所笼罩,党委、政府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在谭明达被罢免后,他的爪牙匿名给市委主要领导人家中拨打恐吓电话,甚至到其女儿的学校“盯梢”,要将其全家“扫圈”(当地方言,意即杀死全家)。
纸怎么能包住火,谎言总有一天被揭穿。2000年5月,检举信件雪片般地飞向恩施市委和公安机关,富有正义感的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红土乡社会治安秩序和公民人身权利,一些人大代表不畏恫吓,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站出来揭露红土乡人大选举被人操纵,有的代表甚至是在受到外部威胁情况下违心投票的丑恶事实。恩施市委高度重视红土乡的问题,市委书记曾祥国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决定由市委副书记吴武元带队,组成由市人大、市纪委和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赶赴红土乡开展调查。
6月初,以谭明达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恩施自治州和恩施市公安机关的领导清楚地意识到黑恶势力的魔爪已经伸向党政机关,并且威胁到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于是,一场史无前例、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方案在谋划酝酿着。自治州公安局李济局长在听取恩施市公安局长向海峰关于“红土帮”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专题汇报后,决定将其列为恩施自治州“打黑除恶第一案”予以督办,并且明确向海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由于此案涉及党政干部,恩施市市委、市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市委书记曾祥国、市长吴希宁等多次听取公安局的情况汇报,并指示要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方针,坚决彻底地打掉“红土帮”。随后,恩施市公安局成立一个高度精干、高度机密、高效运转的特殊工作专班,由向海峰局长亲自指挥,从刑侦、治安、政保和派出所抽调20名骨干,开赴红土乡探穴擒狼。
谭明达生在红土、长在红土,工作始终也没有离开红土,在红土拥有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谭系家族是红土乡派系最大、势力最恶的家族,谭明达在族人中的辈分又比较高,而且身为一乡之长,又身兼恩施市清江煤炭公司这个地方支柱产业的总经理,所以,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红土帮”骨干成员谭红兵、谭恩华是同胞兄弟,他们与谭敏都是谭明达的族房侄儿,成员彭亚平与彭清宇兄弟是谭红兵的表亲,彭亚平与张超又同为“瘾君子”,他们是犯过故意伤害罪的劳改释放人员。由此可见,“红土帮”是谭明达精心编织的以亲属关系为纽带、具有极强凝聚力的黑恶势力关系网。谭明达手下的这些骨干成员又在恩施城区等地物色了一批流氓恶势力团伙成员,使其“队伍”不断壮大。
鉴于在谭明达周围经常聚集着许多“朋友”,没有真凭实据,不仅套不住狼还可能被反咬一口,于是专案组在市委工作组的领导下,采取了秘密侦查的手段,经过半个多月的紧张工作,从外围查明了谭明达及其“红土帮”黑社会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
谭明达生于1952年,1975年参加工作,1985年因贪污、挪用公款、赌博受到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在1991年至1993年任红土乡水电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发票隐瞒收入、侵吞等手段贪污公款五万余元;在1997年至2000年担任恩施市清江煤炭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贪污财政拨款六万元,使原本一个盈利的企业,两年连续亏损达90余万元,每年20余万元的税款分文未交。
谭明达在担任清江煤炭公司总经理时,任命谭红兵与谭敏担任执法中队成员,矿山检查站正、副站长,并配发警服,着装上路检查运煤货车,赋予相应的收费、罚款权力。谭红兵、谭敏有谭明达的“尚方宝剑”,更是为所欲为,经常以超载为由,欺侮拉煤的客户和司机,敲诈勒索,强行罚款,如有不从便拳脚相加。谭红兵还承包清江煤炭公司下属后塘村村委会的一个煤矿,按照合同承包20年应当交纳15万元承包费,依仗着谭明达这个“后台”,谭红兵只预交了两万元押金就强行租赁了煤矿,承包三年生意红火,在村委会要他交纳承包费时,他反倒勒索要给他五万元损失费才能交出煤矿。村民向荣昌的煤矿临近谭红兵的煤矿,身为执法队员、检查站站长的谭红兵徇私枉法,对到向荣昌的矿井拖煤的司机和货主百般刁难,无故罚款,强行勒令货主们买自己的煤,向荣昌在煤矿濒临倒闭的情况下找谭明达评理,身为总经理的谭明达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不仅如此,他反而每月从公司拿出钱给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