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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又名:道破天机)-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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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孙长征兄弟在居住之初,此地并无商业开发价值。随着这个地块升值,作为原住民,有权分享增值的部分。第二个原则则是我们熟悉的“公平原则”。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居民的动迁可以不遵循上述原则,一句“无私奉献”就可以在理论上“摆平”。而现在动迁居民所面对的,不是国家而是大大小小的开发公司,对于这些以赢利为目的的开发商,有什么理由要靠劳动吃饭的老百姓对他们无私奉献呢?进一步说,既然政府口口声声是说是按照货币化办法而不是行政性办法来动迁,那为什么又闭口不谈“补偿原则”呢?
或许有人会说,承办动迁的并不是开发商,而是政府。上述原则未必适用。果真如此,问题就更大了:明明是开发商的商业性动迁,那让开发商同原住民去谈好了,政府在一旁仲裁,有何不好?为什么非要横插一扛子呢?这不是有意为寻租创造条件吗!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其所以孙长征们缺乏谈判能力,其根源就在于他们应该具有的“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权利”和 “获得级差地租收益补偿的权利”没有凸显出来,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当事人的这些权利,没有一个说法。虽然孙长征们感到懊恼,但他们除了抱怨动迁费太少,在南京市买不到房子之外,却也不知道依据什么,以及如何去伸张自己的权利!因此,政府也就用不着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交代,只是通过暗箱操作,冒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每平方米补偿3750元”来,叫孙长征兄弟两家五口人如何消受?
与孙长征们权利不清相对应的,是政府方面的权力扩张。
我们已经看到,上述纠纷发端于南京市的市政建设工程中。在中国,市政建设毫无疑问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所以,执行动拆迁任务的机构才被命名为“拆迁办”,同那些林林总总的什么“计生办”、“文明办”一样。
那么,作为政府,在实施自己的行政行为时,同利益受到损害的公民一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换句话说,政府行政权力的边界在那里呢?
在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当遇到这类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诉诸法院的纠纷时,可以向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申诉来调解。比如,一名病人住院之后要支付费用,决不是仅仅由医院开账就要病人付钱,一定要经过一个中立于病人同医院之间的第三方,审核用药的合理性之后,才由病人付钱。道理很简单,如果医院开具的费用不经过独立第三方审核,医院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怎能保证它不滥用昂贵药品以谋增加收益?
而那个管辖拆迁办的南京市政当局,主要承担着改善南京城市形象的职能,其官员的政绩乃至升迁,均取决于城市形象工程的进展,它当然对尽快拆迁有着超强的冲动。这种“寻租”冲动可以被堂而皇之地掩盖在“改善城市形象”的职责的幌子之下,而实现这种“寻租”冲动的行政权力又不受丝毫制约,于是,部门寻租批上了合法性的外衣,成了政府的行政行为。在这个强大的“利维坦”面前,拆迁户不是成为任其宰割的羔羊就是成为拼死抗争的 “暴徒”!
个案例虽然发生在两年多之前。两年来,由于胡锦涛当局把民间维权列为打击对象,对媒体的控制更加严厉,我们再也无法从公开的媒体上获得这种信息。然而,事实上,因城市动拆迁引起的冲突丝毫没有缓解,这才有在本文开头时列举的发生在上海的那些事例。而那些仅仅是偶然获得的信息而已,连“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都谈不上。
在当代中国,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政府的权力没有边界,于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牟取私利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经济改革终于演变成一场浩劫,以至于个别体制内有点良知的媒体都在禁不住呼吁(以下引自《中国青年报》 2004年8月19日):“人大的权力在哪里?工人的权利在哪里?人民群众(真正的所有者)的知情权在哪里?这些问题不落实,国企的问题仍将是一团乱麻。
第十八章  官与政绩

政绩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工作实绩。政绩的实质是执政为民的成效。
“政绩工程”四个字是美好甚至神圣的,不可以随便乱叫,它至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有利于国计民生;二是主事者出以公心,不谋求个人私利;三是经得起时间和实用的考验;四是主事者不自我表功。但是因为“政绩工程”有如此的美名盛誉,于是成为贪官们觊觎的目标。
中国的“政绩工程”有一条规律:凡是贪官就必有一项或者多项与“政绩”完全无关的“工程”,它们的特征是:一是主事者的动机或是升官、或是捞钱、或是两者兼而有之;二是没有一项是国计民生所需要的,都是损公肥私的骗局;三是大规模、大投入,外带大吹大擂;四是昙花一现,极其短命的。他们搞的是升官工程、贪污工程、伤天害理工程、乌纱帽工程。
贪官通常都有优异的政绩。
人们一直有把“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混为一谈的倾向。实际上“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不是一回事。事实上,人们在说“形象工程”的时候,标准是混乱的、不清晰的。我们看到、听到的“形象工程”往往多在贫困或者不富裕的地方出现,好象富裕地区没有“形象工程”问题。但“形象工程”到底是指超出财力的建设,还是指超出必要的建设?如果所有超出财力的建设就算是“形象工程”,那么贫困地区为了解决发展必需而“集中精力办大事”又该如何理解?富裕地区超出必要的建设也不少,而且往往成了引人赞叹的成就标志。这又使人觉得一种建设算不算“形象工程”,重点不在于建设是否超出必要,而取决于财力是否足够。
如果说“政绩工程”以大大小小的私利而否定了自身的合理性,那么“形象工程”的不合理,不在于出发点上的自私,而在于内在逻辑的败坏。“形象工程”作为一种“为民众谋利益”的建设而出马,但设想的逻辑是民众并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在何方,因此哪怕受到民众的反对也在所不惜。“形象工程”设想中的民众是一帮没有能力看到自己利益的愚民,必须由智慧的领导来安排命运。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工程的“出发点”如何,而在于不受欢迎的建设为什么能够上马,政府为何成为形象工程的提款机,社会何以成为权力者随意取予的对象。在这里,民意成了一个虚拟概念,被视为愚民的民众并没有进入决策过程,民意代表集聚的权力机关成了“形象工程”的全力配合者。“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的实质是民意不能决定决策结果。社会权力的专断内在地决定了“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的产生,所以真正的问题并非怎样制止“形象工程”,而是怎样制止社会权力的专断。
李瑞环说:“政绩还是要讲的,因为政绩是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政绩工程’是不能搞的,因为‘政绩工程’沽名钓誉、华而不实,有些甚至用老百姓的救命钱往自己脸上贴。” 
经济快速增长本来是好事,但前提一定是要健康稳定,而且必须谨慎对待可能影响经济稳定的诸多因素,尤其是过快增长引发的不稳定可能性。日前国务院提醒说,影响我国经济稳定的六个体制性因素之一是“政治领域的改革还不适应经济领域的改革,导致增长速度攀比和数量扩张的冲动。”可以看出,尽管宏观调控力度不小,但经济增长速度仍然居高不下,与政治领域的改革缓慢不无关系。
我国经济波动的“政治周期效应”十分明显,经济增长和投资增长的高峰,往往正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换届的时间。现行干部选拔、考核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都存在明显缺陷,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机制也很薄弱。在领导干部新旧更替前后,为了凸显近期的经济效益,急于树立政绩,往往新官上任三把火,制造形式上的眼球经济,而规模扩张和追求数量与速度的增加则往往是优先考虑的方式,但由此造成的经济后遗症就很难避免。由此看来,经济的过快增长,投资的盲目增加,项目的混乱审批等不良经济现象的背后,更多的是不良的政治诱因和政治动因。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干部选拔和政绩考核体制的弊端。
政治文明,说到底是政府文明,政府文明说到底是政务文明,政务文明最终要公务员文明来体现。从此逻辑出发,政治改革说到底是改革政府,改革政府就是要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最终还得通过改革公务员制度来实现。说到底,就是政府人事制度的改革,也就是如何更加科学公正地考核、选拔、监督和奖惩政府官员。
实际上,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几乎每次经济变革要么是政治改革带动或者推动的,要么是伴随着政治改革,要么是政治改革随之而来。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构成了互生互动的有机关系。政治改革过快过早或者过晚过慢,都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改革,从而使政治生态与经济生态环境不能和谐,都会影响到就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考察我们的政治改革,对领导干部人事的调整在现实中远远多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比如出现一些奖励起不到正激励,处罚起不到反激励的人事安排,人事制度的法制化和程序化还远未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试图通过在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中加入更多的指数,以约束官员施政行为的设想,未免过于理想化。因为官员们明白,真正能够让自己引起“上边”注意、获得提拔机会的,归根到底是本地的财政收入状况和本地GDP增长率。至于其他指标,加入得越多,其对官员的约束力就越小,甚至官员们都未必记得那么多一票否决都是些什么内容。
官员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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