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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星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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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怎么回事。”我平静地看着沈唐,冷冷地说道:“我只是再也不会崇拜你了。沈唐,你等着,我总有一天会靠着自己的力量超过你,总有一天!”
我的话引来很多路人的侧目,包括陆碧雨,她看起来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就好像我是哪里来的疯子似的。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沈唐伸出手想抓住我,我却用力地打开了他,转身就往公司外跑,不管沈唐怎样在后面叫我。
我沿着马路一路向前,没有目的地,只是拼了命的跑,好像这样就能把紧紧撵着我的悲伤甩掉一样。
那个我追逐了十年的人,终究只是一个我自己建造的幻影而已。
他变了,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别的事物一样,他不是特别的……
终于我筋疲力尽地躺倒了路边,那种凉透骨髓的悲伤又一阵阵袭击着我疲惫的身体。
我望着看不到一颗星星的夜空,终于下了决定。
李哲宁说得对,这里是娱乐圈,弱肉强食,容不得我苟延残喘,我想要活命,想要走下去,想要机会,就必须放弃一些东西。
没有谁是不牺牲就得到一切的。
我拿出手机,翻出了那个我存了很久却一直没有打过的电话,按下了拨通键。
反正我也一无所有,反正我也无路可走。
“林恩?”电话那头传来李哲宁的声音。
“你原来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短暂的沉默之后,电话那头传来李哲宁的一声轻笑,然后他斩钉截铁地说道:“当然,每一句。”
“那好,我愿意跟你做交易,不管什么代价,我都愿意给你!”
李哲宁轻笑一声,问道:“你现在在哪里?”
我坐起来,看了看周围的建筑,说道:“在公司附近的一个商业街上,就在最大的那家百货公司附近。”
电话那头传来车子急转弯的声音,李哲宁道:“等我,我马上就来。”
李哲宁挂断了电话,十分钟之后就出现在了我面前,紧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两车的狗仔队。
“我们的交易现在开始生效。”李哲宁伸出手环住我的脖子,将我拢到他面前,用一脸职业化的微笑看着我问道:“Love,我们现在应该先来个拥抱,还是来个热吻?”
周围的闪光灯噼噼啪啪地直响,闪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我想,也许明天我就能拥有人生中第二个头版头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其实炒绯闻这种事情很微妙,真绯闻假绯闻记者不是看不出来,但是假的就假的吧,大家也不会在意,反正记者只是需要新闻点,明星只是需要曝光率。
李哲宁的脸离我很近,虽然我一直觉得他非常的可怕,但是他毕竟是难得一见的帅哥,此刻他离我这么近,还冲着我笑得那么风骚,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我尽量不去看李哲宁神秘而诱惑人的带着一点淡灰色的瞳孔,低下头支支吾吾地问道:“你……你想怎么样?”
李哲宁伸出手抬起了我的下巴,依旧保持着电力十足的微笑,用戏谑的语气说道:“Love,看着我啊。”
看着你需要一点勇气好么!你也不照照镜子看你长得什么样!很帅的好么!
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李哲宁还是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就在我快要顶不住的时候,他的脸就像是变戏法一样瞬间垮了下来,然后面无表情地说道:“好了,狗仔应该拍完了。”
说完李哲宁一脸冷峻的回头看了一眼那辆车狗仔队,伸出手一把揽住我,黑着脸把我塞进了车里,绝尘而去。
上了车思考了好一会儿我才明白李哲宁在干嘛。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做戏要做足啊!他完美的展现了一对明星情侣忘我的偷情,被无良的狗仔队偷拍,然后男主角猛然发现了狗仔队的存在,再恼羞成怒迅速离开案发地点的过程!
明天的报纸要怎样展示这个过程,放什么照片,用什么标题,我几乎都已经想到了……
哎,李哲宁真心是浸淫多年娱乐圈的资深偶像,太有经验了!
“你的表情总是这么多么?”李哲宁忽然说道。
我一愣,疑惑地转过头,见到李哲宁正微笑着开着车,又回复了往常那副纯良无害的模样……
见我不回答他狡黠地扬了扬嘴角,又问:“怎么忽然想通了要跟我合作了?”
李哲宁的问题一下子就让我的心情荡到了谷底,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还好李哲宁在这个时候适时的开口了。
他空出一只开车的手来抓过手,低下头飞快吻了一下我的手背说道:“过程我不在乎,结果好就可以了。”
李哲宁的眼睛闪着光,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他那双颜色有些暗淡阴郁的瞳孔里露出这样亮亮的眼神。一时我看得都有点忘形甚至忘记要抽回自己的手了。
不过在我抽回自己的手前,李哲宁就自己先松了手,又扬起嘴角继续沉默的开车。
我回过神来,不禁送了一口气,还好李哲宁没有追问下去。这就是与成熟的男人呆在一起的好处,他们总是知道什么时候该闭嘴,什么时候该结束一个话题。
很快车子就到了我住的地方了,我租的房子是一间地下室,在一个五层楼民房的地下二层。
可是李哲宁远远地就停了下来。
“怎么了?”我疑惑地问道。
李哲宁看着不远处,眼神暗了暗,闪过了一丝惊讶的眼神,然后又露出了一种我熟悉的危险表情,我顺着他的目光抬眼看去,只见我租的房子门口停着一辆车。
那是一辆豪车,一辆绝对不该出现在这种平民窟里的豪车!
“你猜那里面是谁?”李哲宁冷笑一声,用嘲讽的语气问道。
不过他的语气却又不像是在问我……
我疑惑地看过去,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可就在这个时候,车门打开了,一个人走了下来。
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刚刚被我臭骂一顿的沈唐!
李哲宁脸上的笑容更深也更让我心虚了,他的眼睛恨不得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他转过头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道:“没想到,托林恩的福,竟然在这里看到意想不到的大明星了呢。”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不远处的沈唐带上车门,然后低着头靠在车边的样子。说实话,我不觉得沈唐是来道歉或者是来解释的,他那样的天皇巨星,只怕根本不会把我这样的小人物放在眼里吧。
所以,我想了想,他应该是来找我算账的,算当众给他难堪的帐。
但是我不想跟他算账。
虽然我并不害怕他,但是我也没有任何心情跟他说话,现在的我不想跟他有任何交集,也不屑与跟他争吵。所以我只是平静地看向李哲宁,微笑着问道:“李哲宁,介不介意带着我再转转?”
李哲宁愣了愣,像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似的。但是很明显,他很喜欢我这个答案,因为他脸上露出了极其灿烂的笑容。
“求之不得。”李哲宁发动一面发动车子一面说道。
夜里开车有一种白天没有的快感,尤其是像这种近郊的地方。马路上车子很少,车子可以开得很快。车外只有静谧的夜色与如水的夜风,甚至连行人都很少见到。
李哲宁打开了收音机,音乐声缓缓滑进车厢里,伴着电台主持人磁性而有叙述感的声音,几乎让我要爱上这一刻了,如果放的不是沈唐的歌的话……
真是阴魂不散!
可是无论我多么对沈唐生气,却依旧无法对他的音乐生气,我喜欢他的歌,无论何时。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音乐已死》。
“那个最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李哲宁忽然开口说道。
我惊讶地抬起头,发觉李哲宁脸上难得地出现了一种感慨的神色,不过这神色转瞬即逝。
“你知道这首歌的背景吗?”李哲宁问我。
我点点头道:“知道,沈唐写给那个逝去的时代的。”
十多年前,那是唱片业最好的时光。
那个时候歌坛里百花齐放,各种类型各种风格的歌手都有,摇滚,民谣,电子……几乎所有类型都能找到立足之地。歌曲的立意也不像是现在一般,总是拘泥于爱情这一种题材。
那个时候卖出10万张的白金唱片层出不穷,甚至也有狂卖千万张的传奇唱片……而今呢?白金唱片这个词几乎就要成为历史名词了。
“你们的专辑最好的一张卖了多少?”我问李哲宁。
李哲宁皱着眉想了想道:“不到十万张吧。”
我一愣,我知道大环境不好,但是没想到连ECHOS这样红得发紫的偶像团体,也卖不到十万张……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李哲宁无奈地看着我笑了笑道:“现在的歌手早就不靠着唱片吃饭了,出专辑只是为了维持人气,赚钱还是要靠广告。只要人红不需要歌好,人红了就能赚钱了。”
也是,我沉默不语。
现在的人应该都是这么想的吧,只要能赚钱就好了,不需要歌好。
于是在这一刻,我忽然又怀念起沈唐来,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是为了他的坚持。
这唱片业的后十年,也是最艰难的后十年,真的是靠沈唐一个人撑起来的,他赶上了那个最好时代最后的一班车,却也变成了那个时代留下来最后的一个人。
只有他还在好好写歌,只有他的歌里我还能听到灵魂,即便报章杂志上关注得更多的还是他的绯闻,他的造型,他的MV又花了多少钱……
但是还好,他的歌还是那么的打动人心。
收音机里还在放那首《音乐已死》,沈唐的声音迷人得犹如最美的蓝|丝绒,他唱着:演唱会上万人的狂热,让我相信,不是音乐已死,只是繁华往事难忆。
“在想什么呢?”李哲宁的话忽然打断了我的思考。
我下意识地把心里的话脱口而出:“我在可惜,自己没能早出生个十年。”
没能真切的感受那个最好的时代……
“怎么,想早一点认识沈唐吗?”李哲宁笑着问道。
我听出了李哲宁话语里那隐藏得很深的嘲讽,我皱了皱眉,稍微有些生气地说道:“我没那么狭隘,心里都是小情小爱的……”
闻言李哲宁忽然大笑了起来,很愉快地摇摇头道:“差点忘了我的林恩是个dream girl!不过你这样想也好,十年前的沈唐可不是什么值得认识的人。”
李哲宁的话让我心里一沉,我疑惑地问道:“十年前你才十几岁,很小还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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