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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太远,人间太险-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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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有了美貌,我也嫁了身家不错的叶添,可是,我没抵住赵小龙伸手够红杏的劲。所以,今天我只能抓着残留的青春尾巴进了KTV,利用这所剩无几的美貌从男人身上赚钱。

其实,想来,这才是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

我想起被项天匀收走的手机,叶添发给我的短信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东山再起了。

我认识他那年,才22岁,一个女人容貌最顶盛的时期。

那时,我也在社会上已经淫浸了八年了。那八年里,我从一个工厂流水线上的打工妹成为一个化妆品销售,然后又过渡到酒店的迎宾员,最后成功转型为KTV公主。

但年轻那会,我很傲气,说不出台就死不出台。那时运气也好点,从没遇到象项天匀这样背景深不可没的男人。

加上赵小龙死活追着,我认定我总是要嫁给他,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多爱他,但从我明白男女之事开始,他就一直在。

一个男人长期的存在于我的生命之中,我就那样习惯了他。

可赵小龙有一个彪悍的妈。比我还彪悍。

她仗着她们家是镇上人,有个大儿子在县粮食局上班,全家吃的是商品粮,住的是临街的楼房,就明言一定要给小儿子也娶个门当户对的媳妇。

我是农村户口,就算我家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那也还是农村人。入不了赵小龙他妈的法眼。

我飙起来了就死皮赖脸的跟着赵小龙回他家,不但回他家,我还堂而皇之的和赵小龙睡一个房间。他妈就搬个凳子坐在门口骂,她骂起大街来跟唱曲似的,还带押韵。我和赵小龙在床上翻云覆雨,我故意叫床叫得震天响。我想见识一下,到底谁能把谁给气死?

直到有一天,我们做爱做得精疲力竭时。他妈抡了把斧子把门给劈开了,劈了之后,她抡着斧子就冲着我舞来,赵小龙吓得一把抱住他妈。

我抱起床头的衣服在他妈尖锐的咒骂声中窜了出去。

那次后,我就明白,我飙不过他妈。

隔了没多久,我姐大婚。我姐长得比我略差点,但好在她性格十分娴静。她和温澜两个人,都是声名在外,一个会读书,一个会持家。

也好在有她们两个的存在,别人提起某某村的林家,才是先褒后贬。

我娴静温淑的姐姐也不块念书的料,勉强高中毕业后去了温州一家工厂上班。

走了狗屎运的她被老板的儿子看上了,苦苦追了几年后,得了美人心,两个人欢欢喜喜的回乡来办酒席。

新郎家有钱烧得慌,给了笔丰厚的钱给我爸妈,一定要我家把婚礼办得声势浩大。

于是乎,盛况空前,十里八乡连八杆子打不着边的亲戚都被请来了。

叶添是温澜带回来的,他是温澜的大学同学。按温澜的说法,叶添是无聊透顶了千求万请的要跟她回老家参观一下乡下的婚礼。

现在想来,以温澜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带个无关人员回家。

叶添来是很是时候,新郎的伴郎到我家的第一天不知好歹的去逗隔壁家的狗玩被狠狠咬了而缺席,于是长得很象样的他被温澜推荐给了我姐夫。

我作为伴娘出现在他眼前。

他对我一见钟情。

第20节

30。

一个人一旦被爱情的荷尔蒙支配时,就会变得毫无理智可言。

叶添眼中再也看不见学识渊博,聪明智慧的温澜,用他的话说,见我的笑容他才知道回眸一笑百媚生是真实存在的。

他还说,温澜是他的学妹而已,这一趟来,就是冥冥之中有神的指引,指引着他前来遇见我。

他还说,轻轻的我来了,只因为你在这里等待。

他说的话对20来岁的我来说,很是新奇的。

我必须坦白承认,我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不良女孩,赵小龙比我还不学无术,至少我还认得26个英文字母,他到现在短信都发不利索。

我从没有听过叶添嘴里那样的文绉绉的情话。

叶添开始疯狂的追求我,温澜所在的大学离我们老家那真真的是翻山又越岭,她乘火车回家要足足一天一夜。

这样遥远的距离也没有扼杀叶添的万丈热情。

我姐的婚礼过后,温澜一个人回了学校。临走时,她跟我告别,我们站在我奶卧房前的天井前。

她说,小慧,我回去了。

我双手插兜,习惯性的瞟她一眼,哦!不送!

她笑了笑,仰头看天井上那一小片天空,沉默了一会才说:其实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终于正眼看她,然后我走近了一步,面色阴沉的看她,我说,温澜,那又怎样,有本事你抢过去啊。

温澜什么都没说了,只是又笑了笑,然后转身。

她的笑让我恼羞成怒,让我觉得她分明就是瞧不起我。

虽然我不愿意正视,但我一直明白,温澜于我,她读的书越多离我就越远,她考上名牌大学后对我来说就象天上的月亮一样遥远了。

我突然发现我很需要一个象叶添这样的男人,这样至少能证明,即使我没念书,我也能嫁得比满腹诗书的温澜好。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主动去了赵小龙家,当着他妈的面,声明:从今儿起,我再见你儿子一面,你抡斧子劈了我我活该。但是,今天往后你儿子敢再来找我,我抡了他你也给我认了。

赵小龙他妈瞪着死鱼眼,半天没咕噜一句话来,眼睁睁看着我扬长而去。

那时,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她宝贝般护着的小儿子会痴痴的等我那么多年。

多年后,我穿着嫁衣走入她家时,她一张脸笑得跟喇叭花似的。但心里肯定呕得要死了,未婚姑娘时死活不要,生过孩子离了婚反倒欢天喜地迎进门。

呵~~呵,命运真他妈爱开玩笑。

我干脆利落断了赵小龙那头,浑身的懈数就用到了叶添身上,我也不回KTV去上班了。很是象那么回事的装起了清纯的白莲花。

温澜返校后,他足足磨蹭了三天才回去。隔了一段时间后,他跟我说要准备考研,他说小慧,要不我不考了,我想你了吧。

我根本就不知道考研是个什么东西,只好隔着电话线娇嗔,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见?

他连提带我去他城市生活都不敢提,在那时的他看来,我这样传统而美丽的女孩必然不会接受。

一个月后,没忍住相思之苦叶添再次来找我了,这回他在城里的酒店足足住了半个月,我忍到他说要回去那天才把他推倒在床。

事后他看到了雪白的床上那一抹红色,他说:宝贝,是我不好,我没忍住,我应该等到我们新婚的。

为了不伤害我这个纯洁的好女孩,他果断决定带我回家。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不是处女,那抹红色不过是我小小的一个伎俩。

拿下毫无爱情经验的叶添,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太简单的事情。

叶添很正式的拜访了我的父母,买了一大堆的礼品,并向我父母说明要带我回去见他父母。彼时我的父母还沉浸在我姐那场盛大而让他们长脸的婚礼里,对叶添这个要求简直是喜出望外。

我这个在家乡名声烂大街的女儿有个这样长得好学历高的男人来提亲,不高兴那真是太为难人了。

我妈当时还很势利的问叶添,你家里有几口人,有几亩田,有几头牛?

叶添挠挠头,吭哧了半天才说,我是独生子,我爸妈都是大学教授,家里没田。

教授这样的头衔对于我爸妈这样没啥见识的农村人来说,实在是个太抽象的名词。

就象当初温澜考上了那所名校,人家告诉我爸妈那是国内高校排在前五的好学校了。在我们看来,什么狗屁好学校,不就是要花钱的借口。

我在社会上胡混了八年,只知道老师挺厉害的,也见过秃了顶喜欢摸公主咪咪的所谓教授,至于他的父母是不是这样,我不得而知。

但在我狭隘的认知中,教授应该算是有钱的那一类人。

有钱就好办了,其他的管那么多。

第21节

31。

我带着十分的得色跟着叶添踏上了去他家的旅程,叶添心疼我,在那时候机票还相当昂贵的情况下,我们去县城坐了两个小时大巴去了市里,然后买机票直飞他家。

年轻那会,我对于人和事物的看法,一直处于直来直去的层面。

那时的叶添,对我来说是个会读ABC,知道分子,原子,还会念蝴蝶梦中家万里,子规枝头夜三更的文化人。他从来不会大声和我说话,凡事总是先问我的感受。

所以,我认为,他的父母一定和他一样好说话。甚至,他略带忧心的提醒我见了他父母尽量多微笑,我都直白的理解成了要我多微笑是因为我微笑好看。

S城是一座非常具有文化底蕴的古城,出租车掠过斑驳的老城墙,每一块砖都书写着千年的沧桑。而我带着无知及对未来生活虚妄的憧憬闯入。

多年后,我再彻底离开这座城市里才明白,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有一天我这个文盲要带着收获到的心碎和明了滚蛋。

叶添把我安顿到了酒店,我闹着要跟他回家住。他抱着我,一再安慰,他说,小慧,这是为了你好,为了我们更好的在一起。

我仗着他对我的宠爱,蛮横无理的非要跟着他回去。

最终没拗过我的叶添只好带着我,拖着行李箱回了家。

我终于踏进了叶家大门,见到了叶添的父母,一对看起来温文尔雅,气质内敛的中年夫妇。

“爸,妈,这是林书慧,你们的儿媳妇。”这是叶添进门的第一句话。

他比我想像的还要爱我,我满面微笑甜甜的喊:“叔叔好,阿姨好。”

叶添父母很快就回过神来,又是让我坐下,又是让叶添倒水,还高声吩咐保姆晚上多做几个菜。

我坐在沙里目不暇接的打量着叶添家,房子看起来至少是三居室。但让我感到不适的是偌大的客厅,居然三面都是书柜,书柜码放着满当当的书。

我想着,要是我和叶添结婚了,我要在这大客厅里装水晶大吊灯。然后把书柜里的书全部弄到房间去,我要贴上漂亮的墙纸,弄一套音效超棒的家庭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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