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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和地球人一般见识-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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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原因。事实上,我小时候是个很顽皮的人,他一开始还会管我,后来就懒得过问了。我那时候和人打架,总是带着一身伤回家,他看到后说他的女儿不能乖乖被人欺负,就把我扔到家里开的武馆让我练习。他吩咐了子渊监督我,而那几年的子渊像个把父亲视为主人的机器人,所以不管我怎么软泡硬磨都没法蒙混过关,只好老老实实地学了几年跆拳道和擒拿术。”
“到上初中的时候,我的叛逆期到了,原本就很顽劣的一个人,这时候简直变成了一匹脱缰野马。自暴自弃、言行乖张、脾气暴躁,对所有人所有事都不管不顾。那时候狂野得很,天不怕地不怕,也什么都无所谓,谁惹我我会立马噔噔噔冲上去,男的踹几脚,女的甩几个大嘴巴子,甚至几乎每天都跑去跟嚣张的男孩逞勇斗狠。要不是系统地学过格斗技能,说不定今天我已经不在这里了。那个时候的我啊,毫不夸张的说句,应该是全身山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的。”
“后来啊,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一个看上去很腼腆声音很温柔名叫倪馨的女孩总是没皮没脸地整天跟着我,非要跟我交朋友。那时候她就像我的跟屁虫,书也不念了,成天跟着我到处跑,每天出来时干干净净的白裙子,回去的时候总是染满了各种脏污的颜色。我被人骂的时候她就叉着腰假装凶狠骂回去,但是她的声音一直发颤。我和人打架的时候,她也跟着,只是她又胆小又怕死,总是躲在偏僻的角落里,半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我们。” 
“她一个看戏的小毛孩儿,倒是比我们打架的还紧张,任何人挨揍了她都要唧唧歪歪嚷嚷个半天。我打赢了,她就屁颠屁颠地跟着我回去,也不管我的脸摆得多臭,闹腾个没完,上一秒还趾高气扬地笑,下一秒便看着我身上的血哭得惊天动地,一个劲地把眼泪鼻涕往我身上蹭,问我要是我死了怎么办;我打输了,她就傻乎乎地缩在角落里,等对方的人打也打够了跑也跑光了的时候,才颤悠悠地走出来,把我拖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板车,一路絮絮叨叨地把我拉上医院……”
说到这里,原墨翎仿佛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中,嘴角竟噙着浅淡的微笑。
祈忆凌想,原墨翎一定把那段日子刻进了心里,叙述的时候,竟然也会像别人一样不自觉地唠叨。
“后来呢?”沉寂半晌后,祈忆凌终于忍不住抬头,轻声问道。
“后来啊,后来我就慢慢地喜欢上她了啊。喜欢她黏我,喜欢她屁颠屁颠地跟着我跑,喜欢她的唠叨喜欢她的疯癫,喜欢她的比老鼠还小的胆子喜欢她咋咋呼呼的性格,还有她奇异的蓝色眼白褐色眼珠……”
“然后呢?”祈忆凌收紧自己的臂膀,用力拥住原墨翎:这样要好的两个人应该一直在一起的啊,除非那个性格奇特、和我惊人地相似的女孩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等等,她刚才想到的是“相似”?
祈忆凌突然醒觉自己为什么会对原墨翎描述的那个女孩充满好感:因为面对喜爱的人,自己也会像她那样行为怪异,甚至有些奋不顾身。
猝不及防地,一滴冰凉的液体滴到了祈忆凌的眉心。她一个激灵,凄然而笑: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墨翎对我只不过是带着弥补遗憾的心情。说到底,她还是喜欢那个女孩多于喜欢我的吧?这样的挂念,说不定连回忆的时候,手心都会隐隐作痛。


、章十八 世界原没那么美(4)

“再后来啊,馨喜欢上了一个清澈干净的男孩,他们认识后共同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她兴奋地拉我去挑情人节礼物。那年的二月,阳光莫名其妙的狠毒,她在马路上兴高采烈地奔跑,我在后面满腹怨言。那时候她已经跑到了机动车道那边,我就懒洋洋地叫她,想叫她沿着马路牙子走……可是我怎么会知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红艳艳的脸庞一刹那便变得那么苍白,神色异常茫然,只不过几秒间,她一个晕眩一个趔趄,非常轻柔地倒下,非常轻柔地倒在了滚烫的柏油马路中间。然后,我听到了尖锐的刹车声,然后是她白色的及踝长裙张扬地飞舞,反射出炫目的阳光……”
“我无法相信前一秒还那么鲜活的人就这样消失在自己面前。我不相信她那样的精神焕发会刹那变得这样毫无生气。我跑到那里,轻轻地摇晃她,在众人的围观里尖叫,责问她为什么那么不小心……一直到后来,我在医院见到她面容憔悴的双亲,才知道,原来她之所以拥有怪异得可爱的蓝色眼白,是因为她的贫血和缺钙。她那样瘦削的身子,平素苍白的容颜,我竟然没有留意到她理所当然的柔弱……她晕血,蹲下数秒站起来便很容易晕眩,旁人眼里并不猛烈的阳光她只要晒几分钟也会晕眩……那个时候,她急切的回头,让她原本就不是十分清醒的脑袋更为晕眩……是我间接害死——”
“不!不是你——”祈忆凌轻柔而坚决地掩住她的口,“你什么都不知道啊——”
“可是她那样地珍视我,每次打架她都义不容辞地站在我身后……她不在以后,我一个人回到我打架最常去的那个地方,她站的那个角落,水泥和砖砌出来的墙上有指甲划出来的深痕,里面看得到青砖上凝固的血迹,她每次每次,都必须这样努力地,用痛楚保持自己的清醒……我却连她贫血都不知道……”
“后来,我去见了那个男生……他的笑容一如以往的干净,却没有我认为理所当然的浓烈悲恸……他说,到了那个时候他才看清楚自己的心,他只是把她当成了一个乖巧的妹妹,他努力发掘自己心中那种属于甚至只是接近爱的感情,但是一无所获……他根本不爱她……你知道吗?那是我长那么大以来,听说过的最残忍的事。于是我狠狠地揍了他,但是他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还是很认真地说,他很难过很难过,然而他真的不爱她……他的眼睛该死地清澈,那里面该死地真诚……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她这样傻乎乎的丫头,总是会被那种眼神清澈的男人吸引,而且情绪又相当有感染力,因而可以恋爱着自以为的恋爱……”
“只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她那么喜欢我?……我永远也没有办法,询问这个问题了……”原墨翎喃喃自语,眼神空洞得可怕。
“我知道的啊……”祈忆凌轻声回答,“因为她和我一样,从来没有遇到第二个女子,像你这么骄傲率性,真心羡慕这样的人,自然会很喜欢很喜欢她……”
祈忆凌不由得想起,自己每次提起王子殿下,一直是坚强后盾的原墨翎只是冷嘲热讽,现在看来,她只不过是不想承受类似的失去。
“馨死了以后,我修心养性,用初三一年的时间补回了以前落下的课程,考上了我们相遇的那所高中。又过了一年,我以为自己已经把她忘记得差不多了,直到那天远远地看到你坐在荷花池的亭子里,我才明白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她。你和她那么像,矮小瘦弱得不可思议,连羞涩惊怯的眼神都一模一样。荷花池子里的鲤鱼,我想只有你们这样的人,才能够看得那么认真吧。”她轻轻叹了一口气。
“很认真地做很傻的事——”
祈忆凌轻轻开口,却和原墨翎说出一模一样的话。只剩下小半杯的绿茶又凉掉了,喝下去有些苦涩。
“那么,我只不过是个顺手拈来的替身吧……”祈忆凌低低地呢喃,感到莫名的难过。
“不,其实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你和她再像也是独立的个体。我一开始确实把你当成了馨的替身,但你独有的人格很快让我醒悟过来,我决定学习保护一个人,因为曾经有个柔弱的人那么努力地保护过我。”原墨翎轻轻叹了口气,拎起祈忆凌瘦骨伶仃的手腕,眼神定定地看她,“而最让我感到挫败的是,都差不多五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瘦弱。”
“啊……”祈忆凌低低叫起来,反握起她的手腕,“这是妈妈怀着我的时候营养不足造成的,她分娩后,我们母女双双贫血。”看着自己因为过瘦而显得有些畸形的骨节,撇撇嘴,“至于我像纸片一样单薄的身体——没办法,我的胃是个漏斗,吃多少漏多少,能够长成今天这样已经是奇迹了,最起码没有皮包骨头啊……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呢。”
实情是,祈忆凌有一个不爱叫唤的胃,除非她开始吃饭,否则不管饭点过了多久都不会有饥饿感。但一旦开吃,她的胃就开始咕咕乱叫,哪怕已经吃下足够分量,她还是会觉得饥饿难忍。长期的不规律用餐让这个胃变得反应迟钝,发出的饥饿和饱足信号毫无参考价值。
原墨翎笑笑,并不说话。
又想起原父和莫子渊的事,祈忆凌忍不住问了出来:“你和子渊仅仅是为了维护伯父创立的事业王国而走到一起的吗?这样的关系怎么可以没有爱情……”她简直替原墨翎觉得委屈,“我无法想象仅靠忠诚而相度一生。——不,仅靠忠诚而相伴一生当然是可能的,就像是我对王子——但你们——” 
原墨翎笑笑,以手掌轻轻摩挲光滑的桌面:“所谓的爱情,也不过是激素在人体内作祟——多巴胺让你觉得世界无比美好,愿意对陌生人微笑;肾上腺素让你心跳加速、面红耳赤、手心出汗,误以为自己因为面前的那个人而紧张,是热恋时期最重要的产物;巧克力的成分之一苯乙胺会让你狂喜,感觉甜蜜;而催产素让你忠诚,愿意承担侍奉家庭和养育儿女的责任——”
“够了,”祈忆凌轻声打断她冷硬的叙述,“不要把爱情仅仅当成生理活动好吗?”祈忆凌也曾用这样的口吻嘲弄过人类的感情,但当这番话不是从自己口中说出时,她才发现听上去有多悲凉,“即使你知道所有情感产生的生理机制,你也可以理直气壮地持有浪漫的感情观啊!”
“我有啊,只是没有践行而已。”原墨翎笑着摇摇头,“我有自己的责任,我担负的不仅仅是一两个人的命运,我和他的关系比你想象中的要复杂得多。既然激情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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