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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珠光宝妻-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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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坑玻璃种,就是常说的那个冰种嘛?”周朴问。
“对,差不多可以指那种。现在流行一种说法,内行看种,外行看颜,意思就是哪怕无色的玻璃种,都比种水不好的绿色翡翠要值得收藏。可是我们中国人玩玉,玩了几千年,为什么会追捧翡翠?还不是因为它靓丽的颜色吗?这种浓绿色,和我们的黄色皮肤十分相衬。像你的皮肤十分白,冷色系的宝石,也可以显得优雅秀丽。”
“嗯,你这么说,也有点道理。”周朴同意,“这套托帕石的颜色,也不算很深,但是透明度很好,更加显得玫瑰娇艳欲滴。你给它起名字了吗?”
严绾失笑:“你定做的,名字当然由你起。““嗯,那就叫含羞欲语吧……多贴切这几朵玫瑰呀!“周朴把首饰摘下来,放在首饰盒的黑色绒面上,“你再替我设计一套吧,我觉得你的设计很和我的胃口。宝石的选用,你就随意,我不多约束你了。”
“你已经有两套中档宝石的首饰了,再设计套 ,也未免太浪费。女人一过三十,这些宝石就只能在私人聚会的时候戴,大部分的长河还是要用钻石和红蓝宝石、祖母绿异类比较名贵的宝石。”
“所以啊,我要趁着三十岁之前,戴边所有的宝石。”周朴笑嘻嘻说着,最终挑了一堆耳坠戴上,“不急,你慢慢设计,有什么好的灵感,随便就给我弄一件,我也不急着用。”
严绾雅然,宝石对于周朴来说,就像她买一件日用品似的,说起来都毫不经意。即使贵为陆太太,她的拥堵也是有限额的,哪里像周朴自己挣自己花,理直气壮?不过,据严绾替她估算,就算她是周氏的高级管理人员,凭她花钱如流水般的速度,恐怕还是入不敷出的。
“你说,再选择些什么宝石呢?我看你的紫晶茄子,就很好看。以前我一直以为水晶上不了台面,可是你这个就很好。你下次替我拿一件过来,有时候配衣服也不错。”
“不好意思,这件吊坠是非卖品,总共只有两件,已经被我送出去了一件。你可以选择闫氏近前一阵子出来的紫茄吊坠。”严绾歉然摇摇头。
“你的这件不是闫氏出品?”周朴听出一点言外之意,急忙问。
“这件啊,严氏出品,别无分号。”严绾笑嘻嘻地说,“从第一道工序开始,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由我自己完成的。其实创意还是那件首饰,只不过把底部和冠部稍作修改而已,是配这块紫晶透明浓艳的色调。”
“好啊,原来你把好的东西,全部留给自己呢!我不管,以后你要做什么东西,按葫芦画瓢也得给我来一样。”周朴凑近她的脖子,仔细地放在掌心里转了两圈,“你的皮肤也很白,带着种颜色才好看。”
严绾还没来得及谦虚两句,周朴已经自顾自地说:“当然,我的皮肤也很白,所以戴上也很好看。你这个送我吧,价钱任你开!”
严绾哭笑不得,看着周朴垂涎的样子,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你也不知道见识过多少世界名宝石了,这时居然来稀罕我的水晶!”
“谁让你把水晶也设计得那么好看!”周朴把她的坠子戴到脖子上看,“看,也很好看呢!”
“这一件不能给你,对于我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严绾认真地说,“但是,以后我有了新的创意,一定胡先给你过目。如果你喜欢,我就做给你。”
“特别的意义?”周朴好奇地扬了扬眉毛,严绾觉得她的眼睛像是要把自己看穿了似的,正觉得难以为情,她却恍然地说:“明白了,这是你的处女座,要留作纪念!没关系,你以后再帮我设计各种新颖的玩意儿!”
严绾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下次,我替你用坦桑石设计一款戒指吧,那个颜色很特别的,而且如今的产地只有坦桑尼亚才有,如果日后矿源枯竭,这种宝石的身价,也许就能和蓝宝石相提并论呢!”
“行。嗯,我上次听你说了碧玺,想要一套碧玺的首饰。至于颜色……倒不用苛求,反正你也说了,我戴什么颜色都好看!”
严绾笑着点头:“行,替你找一块好的西瓜碧玺,设计成胸针和手镯都很漂亮。当然,要名副其实的,绿色的边很窄,大部分都是艳红色的才漂亮。如果料不大的话,可以给你设计一对耳坠,我发现见过你这么多次,耳坠从来没有重过。”
“那当然,我喜欢耳坠和耳环这一类的东西。”周朴用手托起了自己的一副祖母绿耳坠,“虽然它比较名贵可是和这套托帕石的造型来看,我还是喜欢这套。”
“祖母绿本身的贵重和稀缺性,使它不可能遭受设计师这样的大刀阔斧,保重和简洁,是祖母绿和其他贵重宝石的最重要设计原则。而且祖母绿的刻型,也是受到很大的限制。一般没有设计师会轻易放弃祖母绿型额七个,那是最能够保持祖母绿遭到损害的切割方法。”
“哦!”周朴失望地摇了摇头,“那你替我用其他宝石设计吧,像那些紫牙乌、蓝晶石、海蓝宝石之类的,都替我设计一副耳坠。”
“你的脸型很适合带耳饰,难怪你特别钟爱。”
周朴大笑:“还说不讨好呢,这话怎么我听着,就像是听某位男士追求我时候的套路呢?”
“我是说真的。”严绾在她停下笑声的时候,才无奈地说,“耳饰在套系里面,是最挑人的一种。如果佩戴得宜,自然变得容颜更加秀美。但是如果佩戴不当,则会成为修饰的败笔。”
“是吗?那你说说,我适合什么样的耳坠?”周朴狐疑地问。
“你的脸型有一点小小的丰满,所以尽量避免戴大而圆的扣式耳环,那会让你的脸显得更加丰满。其实你虽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本能的审美观,已经替你做出了选择。我从看到你以来,一直都捡你戴着垂物型的耳环,它们使你的脸部,在视觉上增加了一部分的长度,因而显得秀丽协调。”
“是吗?还有这种说法?”周朴将信将疑,“我一直不大喜欢那些圆形的耳饰,倒不是将就自己的脸型。”
“你固有的审美观,会让你避开这些装饰的误区。”严绾看了看腕表,“哎呀,跟你说话说得太投机,一晃就到了下班时间。我走了,别人还以为我是特意来蹭饭的呢!”
“蹭饭就蹭饭,我乐意让你蹭呢!”周朴不以为然地关了电脑,“走,我们找个地方去!上次被陆文俊和他的那个女伴搅得晚饭没吃舒服,今天补回。”
“别!”严绾急忙摇头,“我们公司有规定的,不能接受客户超出礼仪的款待。”
“这算什么破规定?”周朴不屑一顾,“再说,我请你吃顿饭,这还是超出礼仪了?又不是请你吃鲍鱼燕翅,只是一顿便饭而已。”
“对你来说,这当然只能算是一顿简餐。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工薪阶层来说,那已经是奢侈的享受了。下次我请你把,当然拿到了公司的红包。”严绾坚决地摇摇头,对她摆摆手就告辞而去。
“恐怕还是舍不得闫氏的那一位吧……”周朴喃喃的说着,露出了微笑。
第一百三十七章 树敌
残阳披着霞光,染红了高矮不均的建筑物。不太宽阔的巷子里,被霞光披上一圈圈的影影幢幢。抬起头,确实狭窄的天空,很难得的显出一副天高云淡的早秋景色。
严绾凝神的时候,偶尔听到市中心的钟楼,发出一声晚祷般的梵音,远远地在天籁那头传过去。每一种心情,都会有一种微笑。因为闫亦心,严绾觉得自己的笑容,已经淡去了上一世的疏淡,而衍生出一种别样的甜蜜来。
纵然是夏天,但已经过了立秋的节气,早晚就显得不再那么的炎热。晚风吹来,还带着一种温润到骨子里的热浪,却已经带着清凉的底蕴。
“啊!”严绾耳边听到行人的一声惊呼,本能地往路边人家的台阶上跳上去。可是她的动作还是迟了一步。只觉得身子被一股冲力,甩上了台阶,撞在紧闭的门沿上。
一辆黑色的轿车,就带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呼啸着撞在她刚才立足的地方。前轮已经碰到了台阶的边缘,却只是擦了一下就生生顿住。
严绾正觉得惊疑不定,汽车却又以雷霆般的速度朝着巷子的另一头开了过去。严绾的心跳得仿佛耳边只剩下了它的声音,耳朵里嗡嗡地不断叫嚣着,模糊的目光里,看到自己的身边已经涌上了一群人。
这时候,才感觉到右腿一阵剧痛,却已经支持不住浑身的重量,跌倒在台阶上。幸好身边不知道谁的手臂,扶住了她软到的身子。
“受伤了!”声音渐渐地从天外飘了过来,严绾觉得有点遥远。隔着耳膜,怎么听也不太真切的样子。
“要送医院的吧?呀,流血了。”又一个声音,在耳边砰然作响。
“严绾!”这个声音,听起来有几分熟悉,可是严绾逐渐涣散的神智,却怎么也想不出这个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
有人认识自己,真是太好了????
严绾这样想着,意识终于模糊了起来。昏迷前,只看到西天的霞光,染红了整幅天幕,像血一样绽放。
醒来的时候,看到一张算不上熟悉的脸。她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才恍然明白,是陆文俊带出来过的校友刘文玲。
但是,这一次,她没有化妆,身上也没有什么着红带绿的人造宝石。看起来,视乎清爽顺眼了很多。
“你醒啦?”刘文玲高兴的扑过来,染红跑出去叫护士。
在门口,却和一个人撞了满怀。
“严绾!”门口的脑袋和声音,都是属于闫亦心的。
刘文玲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是这样的,你的手机在不停地响,我就替你接了,然后????”
严绾明白了,真心诚意地对着她笑:“谢谢你。”
“伤到了哪里?”闫亦心没有理会仅仅有过一面之缘的刘文玲,甚至忘记了绅士风度的道歉,朝着严绾就走了过来。
嘴角的线条扯得有些紧,额边掉下来的一缕头发,已经被汗浸湿。在中央空调遍布各大写字楼的今天,夏日炎炎能造成这样的结果,可真是不大容易。
严绾展露出一个微笑,故意轻松地笑着说:“我没事。”
疼痛似乎说不出是从哪一个方向传来,只觉得肋骨和肩胛臂弯,都疼得火辣辣的。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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