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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妖精们最喜欢看《论语》。
看就看吧,他们还照着做,孔老头的关于吃的理论,他们最熟。什么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什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一个个照着来。
平时你照着来,没什么关系,对身体有好处,可是在吃唐僧的紧要关头,他还要这样做,就有些读书读傻了。
如果再见到孔老头,我非吃了他,让他乱说话。把人害了还算了,竟敢害我们妖精。
我觉得,作为一个妖精,就得敢做敢为。当然了,蛮干是不行的,前车之鉴太多了。我要计划得周密。
寇家庄的寇老头最爱佛。唐僧一定会路过这里,我的计划就从他家开始。
我先变作一个老汉,躺在他家门口。
寇老头出门碰见了我,三言两语就收留了我,我的计划就开始了。
我先在寇老头前面说唐僧如何如何的好,说的寇老头动了心,铁了心的要招待唐僧。我就劝他要四处打听,以免唐僧不从这里走,溜了过去。
功夫不负苦心人,四处打探的人回来了,说唐僧马上就到,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的差点儿晕过去。
我站在树后,装作扫地的样子。我知道,唐僧的三个徒弟里,孙猴子最厉害,我怕他看出破绽。
唐僧进门了。看着他肥嫩的样子,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妈妈的,我说前面的妖精为啥都豁出命不要都想吃唐僧呢!原来看着就好吃。
我和别的妖精不同,我不贪。我只想吃一口就可以了。
我想:吃唐僧哪里呢?既可以饱口福,又能不要他的命?
我冥思苦想,掉了好几根头发,急得我浑身发热,到处乱挠,结果就想到了。
如来是唐僧的师傅,他一定会保护唐僧的。所以以前的妖精们,因为有了吃唐僧整个人的杀气,结果被如来感觉到了,所以他们失败了。
我要另辟蹊径,即吃到唐僧肉,又不伤他的性命,让他能到西天去取经。我想,如来关心的是唐僧能不能把经取走,只要是个活人来就行。其他的我想就不重要了。
我看到了唐僧的三个徒弟,孙猴子果然难对付,猪八戒和沙和尚是白给,好说。问题是怎样对付孙猴子呢?我如果要从唐僧身上取一块儿肉,他心里一定很高兴。从资料上看,他和唐僧的矛盾很深。可是他又爱面子,我这样做了,他一定觉得很没有面子,即使心里高兴,他也会找我打架的,可我又打不过他。
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呢?
嗳,我们妖精有志气,这样前怕狼后怕虎的,啥时候也吃不到嘴里,说干就干,车到山前必有路嘛。
晚上,我装作在后院打扫卫生,唐僧一定会来后院转转的。
果然,他来了。
我的心跳的厉害。浑身发抖。这个傻和尚关切的走到我身边问我说:老人家,你怎么了?
我浑身抖得更厉害了,是被气的,这个傻玩艺儿,快被人咬了还装样子,想用感情攻势让我下不去手?休想。
我提起扫把,想给他一下,把他打晕了好动手,正在这时,我听见了孙猴子的声音。
躲了先。
刚要走,去听见孙猴子喊道:师傅,我和八戒沙僧去耍去了。
我这才放了心,决定行动。
诸位如果以为我要来粗的,哈哈,你错了,这样想太看不起我们妖精了,我们都是有身份的人,不会那样做的。
我对唐僧施了一礼,说:大师为什么要去西天?
不出我的所料,唐僧回答说:要取真经,渡人苦难。
我说:你自渡了吗?渡人必先自渡。大师是不是觉得自己总差那么一点点儿呢?
唐僧说:是的。
我笑了。
我说:你知道什么原因吗?
唐僧摇了摇头。
我说:是因为你的欲望还在。
唐僧说:没有呀!我已经绝了欲望。
我说:真的吗?你身体的欲望真的绝了吗?
唐僧不说话了。
我说:我可以帮你解除这个烦恼。
唐僧向我跪下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好的,我来帮你。
我终于成功了。
我把唐僧肉一口吞了下去。
唐僧醒了过来,我对他说:你要好好休息,最好在寇家庄待一段日子再走,不要让你的徒弟们知道,要不然他们会看不起你。虽然你是为了得到真经才这样做的,可是在他们的眼里,是警世骇俗的。你要取到了真经,名扬天下时,人们才会理解你的作为。
唐僧果然在寇家庄住了很久,因为他发烧。当然了,没有经过细心的处理是很容易感染的。
不出我的所料,孙猴子果然找上门来了。
我把他请到屋里,给他上茶。我知道,他吃软不吃硬。
每等他开口,我就说到:我这样是为你好。我听人说了你在取经路上的经历,我很为你抱不平。凭什么你要受到那样不公平的对待?你救了唐僧多少次,他还是那样对你。你真心对他,他却处
处防着你,你以为他不会念松箍咒吗?他会的,他就是要让你痛苦,他就是不能让你超过他,谁让你的本领大呢。取完了真经,论功劳他也是第一位的,虽然你受了那么多的苦,而且是因为唐僧的原因,可是,在他们的眼里却一文不值。
这次好了,以后你的日子好过了,他以后会很温柔的对你的。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念咒了。
孙猴子很奇怪,问道:为什么?
我说:你伏耳过来,我告诉你。
我轻轻的对孙猴子说了原因,他大笑着走了,走时翻了好几个跟头。
从此后,我就安安稳稳的活到现在,与天地同寿,和日月同辉。
我是帅哥
在校园里,我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帅哥,身高接近1。80米(只差30。125公斤)。头发乌黑亮丽,为了保持天然光泽,我半年洗一次头,所以不用磨丝头发也能任意梳理成形。为了按摩头皮,我在头上养了几只小宠物(虱子)。
我眉毛又粗又密,只是数目较少,左右加起来大约有20根之多。眼皮原本是双眼皮,由于近视现已变为四眼皮,更加迷人。眼睛炯炯有神,眼珠略带黄色,有点象老外,比较酷。鼻子有点象刘德华又高又挺,而且鼻孔朝天利于呼吸新鲜空气,所以我的身体一直很好。门牙有点像罗拉耳朵,不过小时侯摔了一跤,左门牙只剩下半个,极富个性。两个犬牙有点像巩利(不,是巩利有点想我),不过颜色是黑的。我穿着极有品位,新潮而性感。我经常上穿一绿色西服,打一红色领带(偶尔用红领巾代替),下着一黄色名牌运动裤,脚穿一黑红相间的足球鞋,总之风度扁扁,风流周党,充满青春朝气,拥有极高的回头率。
现在你知道我是多么帅的一个帅哥了吧。不过,MM们千万请控制好你们的情感,不要对我动心。长期以来不停地有MM给我写来肉麻的情书,打来骚扰电话,严重扰乱了我这个有为青年的正常的生活工作。你们是烈火,我可不是干柴。
MM们也不要为了赢得我的芳心,再使用欲擒故纵的计谋了,每次和我见面,明明想和我亲近占我便宜,却故意做出淑女状,捂着鼻子,离我有三丈远,你们以为我会上当吗?No。MM们,你们更不能为了我而争风吃醋,自相残杀,要知道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还要靠你们啊。所以,诚实的我只好忍痛对你们撒个慌:“我已经名花有主啦。”
我是田伯光
我从小就是一个很独的孩子,不喜欢高声说话,最不喜欢打架。但是在十六岁那年,还是被卷进了江湖。因为那个小姑娘,那个我早已淡忘了容颜的小姑娘。在一个属于少年人的忧郁夜
里,我从剧烈的头痛中醒来,为了喝上一口清凉的井水,走上杂乱的小街,想起了我以为此生都不会淡忘的她。街口不知是谁家的白色帏幕在随风招摇,在大风中哭泣求饶,我随手撕下一条绑在左手上,离开了家乡。
在撕布条的时候,我感到一种沉痛的快感,仿佛想要不停地撕下去。我宁愿不再见到她的身影,不再听到她的声音,当这白布条在汗水和尘土中磨蚀尽殆,我会不再想她。
我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夜晚,爱上了无边的寂静。经历了一些女子,没有一个不对我说:“我要改变你。”于是我只有不停地从她们身边走开,无论是在夜晚还是在清晨。不幸的是,有一个我离开的女子的母亲是一个白道门派的弟子,于是江湖上传言我是采花盗。我的行踪就更为江湖人所猜疑了。
直到我见到她。那时她正随师傅、师姊们做完法场回庵,在山下的小亭中歇息,我喝着小贩叫卖的十文一壶雨前龙井,回首正见她。我仿佛迷醉在那甜美的气息中,据说那气息只有有情人才闻得到。这是我从未感觉过的,我只有趁要水的机会才快速盯了她一眼。她一定感觉道了,她
一定也见惯了。那时她还未见到她的英雄,还是天使的蓝色纯洁。我知道我无法靠近她的心,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和她偶遇。为了能更多地见到她,我开始刻苦练功,以便成功避开所谓的白道人士的追杀(我有时觉得他们不如自杀的好,至少还让我觉得可笑一点)。
在夜深人静时,星星对我展示了什么奥秘,我就写下来丢到她路过的脚下。相信我,我的书法还过得去,也没有犯戒的言辞,但我不知道它们都有了怎样的命运。
后来我改名叫不可不戒。
我曾觉得我的心早已不会为凡人的悲喜打动了。流泪只是生理现象,我常常在夜里穿戴整齐,深怕触及过去。
我是阳痿(上)
我觉得做太监没有什么不好的,就象我觉得阳痿也没有什么坏处一样。我讲这话不是为自己
的阳痿辨护。阳痿不需要辩护,就象同性恋也不需要辩护一样。说给你听,是让你知道,你接受
也好,不接受也好,反正那是事实。但是,阳痿比起同性恋来,人数上可能还要占有绝对的优势,
也比同性恋更加大张旗鼓,你看街头巷尾到处都是治疗阳痿早泄的广告,可口可乐的广告做到了
全世界每个角落,也没有治疗阳痿早泄的广告做得那么普遍深入。但在这里还有一点差别,同性
恋已逐渐被人们接受,而阳痿还停留在需要治疗的初步认识阶段,这与对同性恋初始认识阶段一
模一样。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