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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从心里看不起自己,甚至从来没仔细看过自己的腿。年轻时候爱过一个人,但那人不爱她,从此就在心里装了一块永远化不了的冰。后来年岁大了,不结婚在舆论里过不下去,就在工厂内迁以后匆匆结婚。可几天后就分居,两年后离了婚。
没有了家庭,也没有了爱别人的愿望,还没有事业,怎么活下去?请假回娘家。那时父亲已死。她找到初中时候最知己的女友,女友留她在家吃饭。小屋里挂着尿布,尿布滴着水,床上躺着一个毛头。母亲想起女友对她的情分,去逗逗孩子,毛头睁开眼睛,眼睛那么黑,那么机智,那么高贵,那么聪慧,在这片低矮的平房里少见!女友骄傲地告诉她,孩子像爸爸。母亲注意地看看在一边喂大男孩吃菜粥的那男人,果然,皮肤好,长相好,看起来聪明。他出去打水,在窄小的雨巷里,挺拔得像树。
母亲和为朋友肯两肋插刀的女友立了字据:有了身孕后再不来往。她想重新活一遍,实在想。于是母亲在离婚两年以后又怀孕了,生下宁歌。在心里,母亲从来没把宁歌当成女儿,看宁歌一天天长大,她心里热腾腾地翻起来:让女儿代替她过被人羡慕被人称赞的日子。当她挂上破鞋游斗、用自己四十七元工资养活三代人的时候,从来不绝望,因为她有理想。
母亲轻轻抚摸女儿光滑的小腿,这腿像小鹿一样。还有一年,女儿就该直升龙中高中,还有三年,女儿就该作为龙中优秀毕业生保送到一流大学,往后的日子是母亲想象不了的,她只觉得,像报纸上新华社的传真照片,又真实又虚幻,又光彩又含糊,激动人心。她从来没甘心像现在这样穷愁潦倒过。她时常想起自己少女时代的一个黄昏,那黄昏弥散着灿烂的夕阳金辉,她路过一个大学门口,看到前面走着一个女孩,穿了一条浅灰色的长裤,笔直的裤线,笔直的腰。她感到那女孩身上的一种高贵的气度,母亲也想高贵,从此她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后来她觉得女儿应该这样。
隔一层薄板,她听见弟弟在睡梦里磨牙,弟媳闹离婚,弟弟酗酒,喝醉了就磨牙,磨一夜。宁歌动了一下,母亲缩回手。眼睛变得尖锐严厉起来。她只感到宁歌对她变得日益沉默,有时她简直闹不透宁歌到底在想些什么,像树分了杈,日益向一边长开去了。母亲不明白这是宁歌长大了,她感到了自己是个人,自己心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幻想,作为母亲是应该祝福的。母亲不明白,她只是拼命推着宁歌去走她没走但想走的路,笔直得像裤线样的理想。
宁歌醒来时,妈妈夹着香烟推门进来,立刻阴下脸来:“光着腿浪啊?再敢这样没有教养的样子,我打断你的腿!”
宁歌爬起来穿上衬衣。妈妈转过来盯住宁歌的脸问:“你看腿子什么。”
“不干什么。”
“是不是有人说你腿好看了?老实说,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
“没有。”
“我会去调查的,我常和你们何老师联系的,宁歌,我老实告诉你,调查出什么来,你就走着瞧。”
“噢”。
“你给我老实读书,不要七想八想,功课做不好的话,我不会再认你这女儿。”
宁歌低头穿鞋,晚上又忘了换拖鞋,只好跟着皮鞋跳到墙角去拿拖鞋。母亲把烟头往地上一丢,拧住于歌的胳膊,“告诉你不准拖着鞋走路,像叫花子一样,浮尸2”
里屋传来舅舅浑浊地一声吼:“住嘴吧!”
母亲压低嗓子拧了宁歌一把:“浮尸!”
阳光遍地。屋外有一堆瓦砾,宁歌从小就看到它在那儿,没人动,外婆说是谁家的老屋坍了留下来的。青的断砖,灰的碎瓦。缝里挤着压着钻出绿的小草,黄的小花。瓦砾里有猫在叫,宁歌感到害怕,那是一只黑猫,黑得只有晚上才能看见眼睛,它叫得凄凉极了。宁田喘不上气来,母亲在后面打量她,眼光像蛇一样紧紧缠绕住宁歌。
如果母亲不是用自己的理想裁剪宁歌那天一样广阔的向往,那理想使她有一种悲凉的美。但当她把宁歌剪得鲜血淋漓时,那理想就变得那么让人诅咒,真的,实现理想实在不是可以代替和像遗传一样原封不动地延续下来的,这应该说是一种进步。
1986.3.21.
屋顶上是一只硕大无朋的黑猫,隔着天窗俯视这小屋,俯视着已变成一张照片的宁歌。宁歌的眼睛一眨不眨满是话语地望着记者,孤独弃世,躲得远远地望着她。她认定世上没有人温柔地爱过她,认真地爱过她,仅仅为她可爱就爱她。记者觉得能听到在那儿,在白色骨灰盒的暗角里,有轻轻的呼吸,和自己的呼吸一样,很细,很轻。可宁歌的尸体是神色严正的法医解剖的。
法医神色凄迷。他说宁歌母亲来此陈述时经常哭得神志不清,在一天一夜间完全脱了人形,像个鬼,一个厉鬼,头撞着墙。
薄薄的木板门被推开,一个小个子女人像一张湿液流的黑纸飘了进来。这就是宁歌的母亲。她死死拉住记者摇晃着说:“这么好的女儿都死了,我还活着做什么?”
的确,她工资低,寄人篱下,被弟媳恶骂,弟弟和弟媳离婚以后法院把本来宁歌和母亲合住的四平米小屋判给弟媳,她将无立足之地。她四十九岁了,前面是苍茫晚景,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爱好,没有家庭,没有朋友,没有孩子,没有钱,没有户口,更重要的是,附在宁歌身上的愿望没了,一去不再来。
如果在宁歌最后一天活着的时候,她在晴朗的冬日清晨对宁歌轻轻说一声:“你是我多好的女儿。”会有多少温馨。那这个母亲也许不会有这么重的负疚。
她却不说。她激昂起来,纷乱的长发抖动着,她说的确我从来不说宁歌好,当面从来都说反话,我是激将法,逼她更努力一点。从老辈子就传下来说棒下出孝子,大人物都是打出来的。她一直以为宁歌应该明白妈妈的苦心,应该感谢,但最终却相反。对母亲来说,宁歌走得悄无声息,对妈妈一句遗言都没有留下,却写了一生中最长的一篇日记,她说她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呼唤,做出了一件只由自己决定就行的大事,她平静而愉快。这种永远的对内心世界的沉默,也许不仅由于代与代之间年龄的沟。
母亲的嗓子突然哑了,咝咝地响,说不出话。她用焦灼不安的眼光爱抚宁歌,她的眼光像手一样在照片上摸,可她一定只摸到冰凉的玻璃。
她只是问:“这么好的女儿都死了,我活着干什么?”在窄小巷子的路灯下,记者为她感到十分绝望,摇着头:“我实在不知道。你一定也不愿意我说骗人的话。”她点点头,泪水从烂了的红眼角汹涌而下。
她站在那儿,比夜还黑,比厉鬼还不祥。她把一生对女儿的爱都浪费光了。世上只有妈妈对女儿才有的温存的爱,怎么也变得那么严肃那么冷酷那么社会化。如果妈妈爱女儿爱得像一道温暖的清水,为什么不这样温柔地说呢?如果不说,孩子怎么能感到爱是温柔的呢?如果感觉不到这温水般的感情,孩子怎么能不寂寞忧伤呢?如果在别人身上感到了这一切,孩子怎么会不敞开自己的心怀欢迎它呢?
坐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二十七岁的记者垂下头来,她看见婚戒在手指上闪着亲切的光。人生的下一个角色对于她,是由女儿变为母亲。记者在手指上转动着婚戒想:要是我有了孩子,一定要她第一知道,她的妈妈爱她视她为快乐和生命,她的微笑是我的食物和阳光。我要做全新的中国妈妈。
1985.6.25.
妈妈吃完晚饭连碗都没收就出去了,大概又要深夜不归。我走出门,独自游荡街头。
晚风扑来,里面有白天的太阳气味。突然,我觉得心里有扇小门砰地开了,涌出来一个特别熟悉的旋律:快乐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音乐课学会这支忧愁的歌以后,就特别喜欢它,有时候那小门怎么也关不上,就一遍一遍地唱,不想停。
童年真的一去不复返了。说不出童年有多少快乐,但童年时候单纯安宁,回想起来十分美丽。现在我总被无名的孤独缠绕,又不想和人说。不知道是哪儿不合适。
还有,班上的同学一个接一个变得好看了,特别是庄庆,今年穿衬衣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她的脖子长长的很美,手很白很细,指甲是粉红粉红的,像书里写的那种大姑娘的手。可我的手越长越大,大得不可收拾,脚也是,胳膊和腿却细得不相称,照照镜子,心里真绝望。
上次去图书馆看书,陆海明难得那样激情地讲《读者文摘》里那些激动人心的神秘的事,他说我这是一种长身体的表现,说着说着,脸就红了,我也莫名其妙地跟着红起来,越来越红,血液在脸上似乎翻江倒海。只有这一次,他很有趣很聪明,那许多想法像天马横空般奇丽,一扫教室里的陈腐之气,连在一块的眉毛也变好看了。如果真是因为长身体的缘故,我倒巴望它快点长好吧,别再给我丢人显眼的了!可有的时候心突然没来由地狂跳上一阵,有的时候头昏得厉害,这是怎么啦?生病啦?不懂。反正我以前从来也没这样过,我有点害怕,有点嫌烦。特别是那天洗脚的时候,庄庆突然说:“啊呀,宁歌你的脚怎么这么薄这么大啊?”我举起来一看,真的。夏莉莉和丁丁使劲地笑,说我的脚很像鸭子的脚。我心里真气。发育起来,到底要把我的身体长成什么样子啦?
前面就是太阳公园。已经落栅。小时候这公园不要钱,我常来玩。英文老师总看不起我,我心里气,就逃她的课。那天好太阳,我到这儿来荡了整整一下午秋千,白色的秋千,前面有一排夹竹桃树,开满了红的花,白的花,好看极了,就是味不好闻。秋千环在头顶上咯啦啦咯啦啦地响个不停,像唱歌一样。我往里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