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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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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垄断商行 城市的民户按资产定户等为十等。六等以下是中下户。资产雄厚的大商人是一、二等户。同业的店铺通过行的组织,维护本行的利益。但商行往往被少数大商人,即所谓“兼并之家”所垄断、操纵。如开封茶行,自来有十余户兼并之家。客商运茶到京都要先向他们送礼、请客,请求他们规定价格。客商卖茶给这十余户,不敢取利,只求定得高价,用加倍的利润卖茶给“下户”商人。茶行如此,别的行户大致也是如此。
  有权势的豪商开设邸店,供客商停住和存放货物,并通过邸店操纵市场。大商人还向客商“赊卖”商行货物,定期加利息付钱。中下户商人难于摆脱大商人的控制和压迫。
左右赋税 宋朝征收实物税,又以“折变”为名,任意改变品种。大商人和官员串通一气,从中渔利。仁宗时,蔡州五县本来种粟麦,官府折变为交糯米、粳稻,“舍其所有,责其所无”。农民卖掉粟麦,再向商人买回 糯米、粳稻交税,增加了一倍的负担。折变严重的地区,农民交税,一合粟变成一锅,一缕布变成了一尺。大商人和官府勾结,借折变谋利贪污,纳税的农民遭受沉重的压榨,宋朝的税收也日益受到影响。
冲击专卖 富商大贾势力的发展,不断冲击着宋朝对盐、茶、矾等的专卖利益。真宗以后,代表大商人和大地主利益的官员陆续上疏,建议宋朝放宽对盐、茶等的专卖,听任商人自行贸易。
  一○一七年(真宗天禧元年),宋朝放宽盐的专卖,召募商人运铜钱、粮食、布帛到开封,然后到淮南、江浙等地取盐贩卖。一○三○年(仁宗天圣八年),有人说,解池盐太宗时法令严峻,民间不敢私自煮盐,所以官盐大量销售。真宗时,只知放宽刑罚,减少聚敛,私盐日益增加,官盐日益亏损。从一○三○年起,解盐实行通商,当年朝廷收入比去年增加十五万贯,但第二年就减少九万贯,以后每年损耗二百三十多万贯。这些官府损耗的部分完全落人大商人的手里。
  一○○五年(景德二年),真宗命盐铁副使林特等人召集茶商,研究卖茶新法,决定改变茶的专卖政策。林特的“新法”规定,商人在京师或沿边人纳金银粟帛,即可到江淮领茶出卖。大商人预先探知某处茶最精好,就派僮仆(僮音童tóng)日夜奔走,带券到官府领茶;小商贩总落在后边。东南茶利三百六十多万贯,全部归于富商大贾。一○二三年(仁宗天圣元年),参知政事吕夷简、枢密副使张士逊等讨论茶法。吕夷简等主张让商贾直接向园户买茶,在官场纳税。此法实行三年,茶利全归大商,官场只能得到黄晚粗恶的茶。一○五九年(嘉祐四年),宋朝完全废止禁榷,改行通商法。官府收入更为减少。
  仁宗天圣时,召募商人主管出卖晋、慈二州矾,不久又允许商人于无为军矾场购矾销售,但仍禁上私矾。一○二八年,仁宗下诏放松两蜀榷矾之禁,又允许商人人纳金帛、刍粟,购买河东路矾。刍栗估价高,矾估价低,商人见有利可图,纷纷人纳,宫府只有“榷矾”之名,其实无利。一○六一年,又改为纳现钱,不再纳刍粟。
  宋朝通过专卖,获得大量剥削收入,但限制了商业的发展,对商人不利。商人贩卖盐茶获利,宋朝的专卖收入却因而减少。太宗时,酒曲专卖,每年收利约三百二十几万贯,仁宗庆历时增加到一千七百多万贯。但盐利由于改行通商法,只增加到七百一十五万贯(太宗时,约二百三十几万贯)。茶停止专卖后,茶利都被大商人夺去。太宗时一年茶利可有二百八十几万贯,英宗时减少到不到五十万贯。大商人势力不断发展,宋朝专卖利益不断地受到冲击。
  新产生的大地主、大商人逐渐形成社会经济中的强大势力,从各方面影响着宋朝的统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地主大商人势力对宋王朝统治的影响越来越加深,他们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显露了。
第三节 宋朝统治的腐败和农民、士兵的反抗
  真宗、仁宗、英宗统治下的六十几年间,是宋朝中央集权的统治巩固后,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时期,也是统治集团日益衰弱腐朽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宋朝的统治陷入了越来越深的危机。农民与士兵相结合,举行了武装起义。
  本节分别叙述这一时期里的皇位继承、对辽夏的和战、统治的腐败与农民士兵的起义。
(一)皇位继承与宫廷风波
一、真宗嗣位
  宋太祖有子四人,均为即位前所生。长子德秀及第三子德林早亡。次子德昭,幼子德芳。太祖在位时,未立太子。德昭授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德芳授贵州防御使。九七六年十月,太祖在一天夜间死去,死前曾召弟晋王匡义(改光义、太宗)秉烛对饮,留宿宫中。次日,太宗宣诏即位。后世史家或怀疑太宗谋害太祖篡位,即所谓“烛影斧声,千古之谜”。宫廷事秘,难得实证,但太宗立后,太祖两子先后致死,则是事实。
   太宗以德昭为永兴军节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德芳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兴元尹。九七九年八月,德昭随从太宗征伐北汉,败归。德昭请赏太原作战的军士。太宗怒斥他说:“等你自己作皇帝,再赏不迟!”德昭惧罪自杀。九八一年三月,德芳也突然病死,年仅二十二岁。死因不明。
  太宗即位,宣称母后杜太后曾有遗诏传弟,藏之金匮(一说,系伪作)。故即位后又以弟廷美(光美)为开封尹,封齐王。德昭、德芳相继死去,廷美也不自安。宰相赵普对太宗说:“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有人诬告廷美有意谋位。太宗免去廷美开封尹,降为西京留守。赵普与宰相卢多逊(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兵部尚书)不和,又指告廷美与卢多逊交结。太宗将卢多逊免官流放,处死有关官员多人。廷美罢职归第,又贬房州安置。九八三年冬,廷美至房州,忧悸而死。
  太宗有九子。皇后李氏生子不育。真定人李妃生子元佐、元侃。元佐为长子,封楚王。太宗斥逐廷美,元佐极力申救。廷美死,元佐得狂疾,九八五年被废为庶人。元侃为太宗第三子,原名德昌,改名元休,九八八年封襄王,又改名元侃。九九四年,太宗与左谏议大夫寇准谋议,授元侃开封尹,进封寿王,表明有意传位。次年八月,太宗恢复立太子制,立元侃为皇太子,改名恒,时年二十九岁。太子庙见回宫,沿途居民观望,说“少年天子也。”太宗不悦,对寇准说“人心骤然归属太子,要置我于何地!”。寇准拜贺,说这是社稷之福。
  九九七年三月,太宗病死,年五十九。参知政事李昌、知制诰胡旦与宦官王继恩谋立元佐。李后命继恩召宰相吕端(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议事。吕端将王继恩锁在书阁,然后入朝。李后说,“皇帝已晏驾,立嗣以长较顺。现在当如何?”吕端说:“先帝立太子,正是为了今天,岂容另有异议”。李后乃命立太子恒(真宗)即帝位。真宗即位尊李后为皇太后。生母李妃已死,进为贤妃,追谥元德太后。
  幽州人吕端,太宗朝曾知成都府。廷美为开封府尹,召为判官。其后,太宗第二子元禧为开封尹,吕端又为判宫。元禧死,摆拜参知政事,进为宰相。有人对太宗说:“吕端为人糊涂”。太宗说:“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太宗死后,吕端临事镇定,顺利地辅立真宗即位,避免了一场皇位之争。李昌、王继恩都被贬降,胡旦免官流放。
  太宗曾自称奉太后遗诏,兄弟传承皇位。廷美(光美)被迫害至死,才得传位于真宗。此后父子传袭,北宋皇位转入了太宗子孙一系。
二、仁宗继统与宫廷风波
  真宗即位前娶潘美之女,病死。又娶郭氏,即位后立为皇后。一○○七年病死,无子。一○一二年,立刘德妃为皇后。真宗曾命刘妃侍女李氏侍寝,一○一○年生子,名受益。刘妃无子,取为己子,与杨淑妃抚养。李氏不敢明言。一○一八年八月,立皇子受益为皇太子。一○二○年夏,真宗得风疾。朝政都由刘后决定。宰相、同平章事寇准密陈传位太子,又言参知政事丁谓好佞,不可以辅少主。真宗在病中默许,事后即遗忘。寇准饮酒,泄露此事。丁谓得知,奏请罢免寇准。寇准被罢相,以参知政事李迪同平章事。丁谓又奏称入内都知宦官周怀政,阴谋奉真宗为太上皇,传位太子,罢皇后预政,并曾密告寇准。周怀政被处死。寇准被斥出朝,知相州。丁谓擅权用事,李迪奏丁谓罔上弄权,愿与丁谓一起罢任,由御史台动正,真宗命李迪出知郓州,丁谓出知河南府。丁谓自陈,仍然留朝中视事,权势日盛。十一月,真宗下诏:“自今军国大事仍旧亲决,余皆委皇太子与宰相、枢密使等参议行之”。(《宋史·真宗纪》) 这时皇太子不满十一岁,实由皇后裁决。乾兴元年(一○二二年)二月,真宗病死,年五十五。遗诏太子受益即位,改名帧(仁宗)。刘后“权(代)处分军国事”。仁宗即位,尊刘后为皇太后,杨淑妃为皇后妃。明年改年号为天圣。
  刘后执政十一年,一○三三年病死,年六十五。史称她“虽政出宫闺,而号令严明,恩威加天下,左右近习(宦官)亦少所假借,宫掖间未尝改作,内外赐与有节”
  (《宋史·章献明肃刘皇后传》)。刘后谨慎处事,宋王朝在仁宗年幼时期,仍能以保持政局的稳定,并未出现皇位之争。
  刘后死前一年,仁宗生母李氏在宫中病死。李氏始终以宫人自处,不敢言太子事。死前才进封为宸妃。刘后欲以宫人礼殡葬。宰相吕夷简进奏说:“倘若还想到刘氏,丧礼就宜从厚”。刘后从吕夷简议,以皇后服入殓,用水银实棺,以一品大礼,殡棺于洪福院。刘后死后,有人对仁宗说:“陛下乃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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