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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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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万夫长)。统帅为“火先”(十万人之首),是“叭勐乃”的助手,战时才担任总指挥。这就是“大西”军事制度。
  元末,思可法起兵反元,据有金齿等地。它内部的行政制度也同车里类似。据《百夷传》记载:“其下称宣慰曰昭,犹中国称主人也;其官属叨孟、昭录、昭纲之类,总率有差。叨孟总统政事,兼领军民,多者总十数万人,少者不下数万;昭录亦万人;赏罚皆任其意。昭纲千人,昭百百人,昭哈斯五十人,昭准十余人,皆叨孟所属也。”这实际上是由“大西”制发展而来的军事与行政相结合的制度。
  元代傣族似还没有出现土地私有制,农村公社曾长期存在着。傣族统治者并不需要把土地据为私有由自己经营。他们征服了作为土地有机从属物的人本身,便产生了奴隶制和农奴制。傣族奴隶主阶级的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他们既可通过超经济的强制直接奴役占有土地并独立经营的公社成员,也可随意将整片土地分赠给自己的亲属。叭真建景龙国,便取得了被征服地区的所有权。他死后,一子继承王位,其余三子被分封在兰那、猛交和猛老,以其地为采邑(《泐史》)。
  由于公社成员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傣族头人并不按亩征税,而是在每年秋冬收获后,派遣亲信往各甸按房屋征金银,叫做取差发。每房一间输银一两或二三两。这种按房屋征税的办法实际上是按户征税制,房屋的多少反映了一户的人丁和财产的差别。
  实物差发以外,额外差徭和负担也很沉重。如每年收差发时,承办人的象、马、从人动以千百计,先要尽量满足他们一切挥霍享受,然后再缴纳输于公家的差发。头目出行,要把象、马、武器、床、凳、器皿财宝和仆、妾、带走,往往是几百人随行,随处宴乐。
  一二六八年,云南王率爱鲁等征服金齿诸部,即定其租赋。一二七九年大理金齿都元帅纳速刺丁招安夷寨三百,籍户十二万二百,定租赋。金齿六路一甸和车里等处,都是岁赋金银,各有定额。一二九二年,木来甸由于资助元朝出征军马刍粮,立为木来府。一二九七年,蒙阳甸酋领提出“岁贡银千两”,元朝就以其地立通西军民府。元朝征服傣族各地,傣族首领上纳贡赋,即可取得元朝皇帝任命的路、府官职,以加强自己的统治地位,但傣族人民却因此加重了负担。
  元代的历史记载中,充满了各部互相攻劫的事件。农村公社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聚则为军,散则为民,每三人或五人出兵一名。正军叫昔刺,是带兵器作战的壮士;其余的人则随军负荷辎重,供应正军的需要。一二九二年,景洪的统治者曾颁发政令说:“凡是战争中所获得的东西,十分之二归‘打诰’(官名),其余八分又分作三份,二份归参战的头人,一份归参战的百姓。”(《西双版纳傣族社会调查材料》之一)这反映了通过战争进行掠夺的情况。
  由于傣族中男子都是武士,不事稼穑,所以生产劳动多由妇女负担。《百夷传》载:“其俗,男贵女贱,虽小民视其妻如奴仆,耕织贸易差徭之类皆系之”;“头目有妻百数,婢亦数百人,少者不下数十,虽庶民亦有十数妻者。”《泐史》说叭真有嫔妃一万二千人。这些数字难免有夸大之处,总之可说明所谓嫔妃、妻、妾、婢很多,实际上是一种奴隶。随着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父系家长奴隶制发展起来,一方面是树立了男子对女性的绝对权威,父家长往往把妻子压抑到奴隶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将从外族俘掳来的妇女充当从事奴隶劳动的妃妾和婢女。处于奴隶地位的妇女,不仅从事家务劳动,而且也担负起主要的生产劳动。
  马可波罗说:傣族中间“买来的,在战争中俘获的和征服其他国家得来的其他男人,他们就留作奴隶。”他们的妻子“做丈夫们命令他们做的一切工作”(译文据莫尔、伯希和本)。《经世大典序录》中提到傣族首领争夺土地人民、掳掠人口的事,反映了当时确有抢掠奴隶之风。被掳人口,也可“以银三两赎一人”(《招捕·大理金齿》)。马可波罗还描述了傣族订立债约的办法,说明债务关系已普遍存在。
  傣族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本已非常残酷,元朝设治以后,定租赋,征差发,负担更加沉重。元代文献中称傣族人民“刚狠”和“叛服不常”,这只是说明他们对元朝的压迫反抗是顽强的。元朝累次增兵镇守金齿。一三○一年,金齿傣族苦于元朝征缅军的骚扰,乘其回师时截击元军,又与八百媳妇诸部相效不输税赋,杀死官吏。一三二一年,怒谋甸主侵茫施路鲁来等寨,杀死元官提控案牍一人。
  元末,麓川思可法迁居者阑(瑞丽江南今南坎地区),侵夺路甸。元朝先后派云南行省参政不老、平章亦秃浑、云南王李罗等进讨,又派元帅述律杰前往招抚,都以失败告终。思可法乘胜占领诸路,罢原有上官,将各甸赏给有功者。邻近各地也望风纳贡归附。曼谷(即遏罗)、景线(即八百媳妇)、景老(即老挝)、整迈(即八百大旬)、整东(即孟艮)、车里、仰光诸上司都归他控制。思可法恐元军再发兵征伐,派其子莽三以方物朝贡。元朝只好置平缅宣慰司,任命思可法为平缅宣慰司使。思可法虽接受元朝官职,纳贡称臣,实际上仍然独据一方。
  《马可波罗游记》和李京的《云南志略》都说傣族没有文字,以刻木为约,这可能是指一般民众而言。一三一四年,元朝派官往八百媳妇木肯寨,其酋长曾亲自手书白夷字奏章。明初钱古训等至麓川,也说他们“大事则书缅字为檄”(《百夷传》)。明代所设专事翻译少数民族文字的四夷馆中有百夷馆和八百馆,百夷馆专译金齿地区行用的傣那文,可能即是钱古训等所说的“缅字”。八百馆专译车里、八百媳妇等地使用的傣泐文,也就是木肯寨主所用的“白夷字”。这两种文字都是拼音文字,由巴利文演变而来。明朝政府中有必要设立百夷馆和八百馆,说明这两种文字早已为官方往来文牍所通用,初创当在元代。
  傣族人民能歌善舞。每逢节日饮酒作乐,歌舞达旦。乐有三种:一种叫百夷乐,有筝、笛、胡琴、响之类,唱汉族的歌曲。一种是缅乐,用缅人所作的排笙和琵琶之类,奏乐时众手拍手起舞。另一种是车里乐,车里人所作,用羊皮作三五长鼓,以手拍击,用铜饶、铜鼓、拍板配合。乡村宴会时,则击大鼓,吹芦笙,舞牌为乐。
  佛教在元朝统治时期还没有传入傣族地区,人们普遍信仰原始的巫教,事无大小,都要用鸡骨卜古凶。人有病,请巫师于路旁祭鬼。
第七章 宋金元时代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 经学、哲学、理学
  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到宋代进入一个新阶段,经学和哲学也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唐孔颖达撰《五经正义》结束了汉魏以来的儒家经学。唐以前的经学被称为“汉学”,宋以后的儒学称为“宋学”。宋学的特点,是不拘经义训诂,凭己意说经。宋学自称直接继承孔子的道统,凭依孔子的经书,探讨有关自然界与社会的起源和构成的原理,形成自己的哲学系统,与汉学遇然不同。宋学中占居统治地位的学说是道学即理学。理学包括哲学和伦理纲常即封建的社会政治学说两大部分。理学家用哲学的义理论证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对以后的封建社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宋代以后,占统治地位的儒学基本上是理学。
  宋学的产生有其多方面的原因。(一)以农业为基础的宋代,地主土地占有制和租佃制成为主要的普遍的经济形态。前代依据门阀和等级取得禄位、占有土地的制度转变为主要经由科举考试任命官员,和主要通过自由买卖而取得土地。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上的这些变革势必推动意识形态发生相应的变革。地主阶级需要新的理论武器以维护其新的剥削关系和政治思想统治。(二)宋代以科举取士,摆脱了前代贵族门阀和军阀势力的羁绊,朝政的议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局面。由此形成无休止的政党之争,也由此形成政治、思想上较为自由的风气。这种风气为学术上的探讨和新学说的产生,造成了有利的政治条件。印刷术的发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三)汉学发展到唐代已经陷入了绝境。孔颖达《正义》后,汉学不再有前进的可能。儒学要继续发展,势须另辟新径。安史乱后,啖助及弟子赵匡、陆淳等治《春秋》学,抛开三传,抒发己见。韩愈、李翱著《论语笔解》,韩愈又著《原道》、《原性》等篇,李翱著《复性书》,相继提出“道统”与“性命”之说。唐人怀疑古训、自出新意的学风,为宋学的产生开辟了门径。(四)佛教与道教在唐代盛极一时,在相当大的领域里夺取了儒学的思想阵地。佛学提出的有关宇宙和人生的许多命题,为古老的汉学所不曾有。儒学要战胜佛学就必须对这些命题做出自己的回答。佛道的流行为儒学提出了论争的任务,也为儒学提供了足够汲取的思想资料。唐代佛教的禅宗南宗曾汲取儒学而战胜了儒学。宋代的理学则汲取佛道而战胜了佛道。
  理学创造于北宋,完成于南宋,在金、元继续得到传播。宋代的经学、哲学和理学,其思想来源大致出于三个方面:一是汉学以前的原始儒学经典,主要是《易》《春秋》和《周礼》。二是佛学,主要是华严宗和禅宗。三是道教,主要是太极和阴阳学说。
(一)北宋前期的经学与哲学
  宋朝承唐末五代战乱之后重建统一的国家,经学的研究已经长期中断,佛道二教仍在南方诸国流行。宋太祖、太宗尊崇儒学也崇尚佛道,旨在争取士人、以稳定宋朝的统治,并非出于学术目的。宋太宗时校定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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