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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其实很疯狂-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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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根究底,皆因二人性情所致。刘邦豪爽,萧何也豪爽。这与读书多少,学问深浅并无关系,属于上天赋予,胎中带来,学也学不会,抹也抹不去。

性情相投之人,亦是前世缘分注定,不成夫妻,即成良友。无论成亲成友,彼此总有闪光点被相互捕捉。

交往之中,刘邦对萧何十分赞赏。其赞赏之情,可以诗表述——官不在高,懂法则行;学不在深,有韬略则灵,无竖儒之酸气,无装逼之恶习,谈笑皆畅快,往来无障碍,可以喝大酒,悦心情。刘邦云:萧何何陋之有?

而萧何看刘邦,也与常人截然不同。刘邦闲散慵懒,在萧何眼中,是不屑与一般小民为伍;刘邦大言不惭,在萧何看来,是胸中怀激情,心里藏江河。心有江河之人,绝非池中鱼。他莫名地生出一种预感:刘邦这只小飞蝗,迟早会腾达。这感觉一经萌生,就再没打消过。

结识萧何之初,刘邦的生活一如往常,该吃吃该喝喝,依然是一副吊儿郎当谁都不尿的样儿,行径于沛县街市,卓然不群。

有街市的地方必有人流,人流未必就痛,但一定很繁杂。人流中有富豪有穷鬼,有壮汉有妇人,有老朽亦有顽童。顽童在扭曲蜿蜒、青苔滋生的石板路上嬉戏打闹,一不小心摔了跤,被赶集的外乡人搀起;那些外乡人通常挑担背筐,见了亲友,连声招呼寒暄,笑烂了一张脸。拉拉扯扯去往狗肉摊,称上两斤狗肉,用荷叶包了,一同进到酒铺中,买些散酒,把狗肉铺在桌上,纷纷落座,吱溜一口酒,吧嗒一口肉,边吃边说些心里话,慢腾腾的,直到散了集才分手。

中国有句老话:狗肉不能入席。沛县恰恰相反:无狗肉不能成席。在沛县的酒铺桌上,总摆着一盘狗肉,一壶老酒,友人对座而饮,这景象仿佛纪录片中的画面定格。

那时候,狗肉比猪肉昂贵,乃上等肉食。利益驱使,便有人以屠狗为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屠狗也能屠出名气来,刘邦有一好友叫樊哙,便是沛县鼎鼎有名的狗屠。

刘邦常去樊哙那里买狗肉下酒,以飨口感。一时拮据,便去赊账,樊哙是个痛快人,断无小农意识,绝不锱铢必较,他从不记账,哪笔账清了,哪笔账没还,心头没数,倒让刘邦有些汗颜。

汗颜也抵不住腹中食欲,口中味欲,面子和肚子较劲,面子总是输。面子这玩意儿虚无缥,不当吃不当喝,还不如一张擦屁股纸。天长日久,刘邦也坦然了,毫无心理障碍地去买狗肉、赊狗肉、看樊哙屠狗肉。

樊哙屠狗,技术超娴熟。一条狗被他夹在两腿之间,动弹不得;樊哙提刀便剜,只消几刀,便如剥花生壳般利索,将狗皮剥落下来拎在手上。旋即,脸上闪出一丝冷漠的笑。此刻,裸狗眼眶盈满惶恐热泪,战栗哀嚎,继而呜咽几声,倒地而亡。

万物皆有灵,狗也不例外,远远地便嗅到这位酷爱屠狗的彪悍哥,汪汪狂叫。一群狗仔队偶遇樊哙,也不齐心,要么吓得瘫软,要么群起攻之,最终皆成刀下亡魂。

与刘邦相比,樊哙孔武有力,尽管刘邦身长七尺八寸,一米八左右,但没有樊哙结实。在刘邦看来,此君天生是当武将的好材料。果不其然,多年后他举旗打天下,樊哙勇猛无敌,领衔大军先锋。而樊哙也并非只是一员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武夫,他粗中有细,细到谋士文臣所不及,当然,这是后话。

单说刘邦,既同政府官吏往来,又与市井屠夫为伍,着实令人费解。而刘邦自己心中有数,他要向偶像信陵君看齐,结交各路人士,无论上流官员,贩夫走卒,平俗之辈,但凡脾性相投,皆可成为好友,甚至结为异姓弟兄。

因此,刘邦友人之多,来源之广,有沛县本地生人,亦有外来户。

周勃,祖籍荥阳卷地,后迁徙沛县。作为一个外来户,地无一垅,田无一亩,何以为生?

周勃行于街头,但见沛县不少人家养蚕,养蚕需要芦席,他便编席沿街贩卖。为贴补家用,他又常去参加葬礼,在出殡队伍里充当吹鼓手,混几个小费。

如此衰人,谁都瞧不上眼,唯独刘邦看重。

在刘邦看来,周勃既有手艺,还懂乐器,堪称多才多艺。而且,周勃膂力惊人,可拉硬弓。

史书云:周勃“厚重少文”。他文化不高,年纪也比刘邦小很多,却和刘邦一样,瞧不上读书人。这一点彼此颇为投缘,遂结成忘年好友。

哥混的不是日子,哥混的是人脉。这一点,刘邦颇有几分自豪。可强中自有强中手,在沛县,还有比刘邦混得更为风生水起的人物,这个人叫雍齿。

雍齿堪称沛县名流,全称:沛县著名流氓。打瞎子、骂聋子、酗酒滋事,傲气得很。在他眼里,刘邦根本算不上个玩意儿。

刘邦天生吃软不吃硬,他不知道雍齿有什么可牛的,倘若你真的牛逼,那我就是牛鞭。

不是冤家不聚头,刘邦和雍齿碰到一起,难免擦出些火花。小抵牾引发大冲突,事情闹大了,仇怨愈发深厚,碴架拼刀子在所难免。而雍齿敢在地面上胡作非为,手下自然有一帮小弟,刘邦到底是惹不起的。

幸亏,在沛县黑恶势力圈里,刘邦还有一个朋友王陵。王陵年长刘邦几岁,刘邦称他大哥。王陵既是刘邦的大哥,又与雍齿交好,他不想袖手旁观,由着他们两人打起来。

王陵寻了个机会,摆下一桌酒,约刘邦、雍齿一同赴宴。三人围坐一桌,王陵从中调解劝和。

有酒好说话。

酒桌上,男人通常显得比平时豪爽、通达。废话大话,头脑发热的义气话,如尿崩喷涌而出。末了,刘邦与雍齿握手言欢,绝定以后互相给个面子。

所谓黑道,就是为面子而活的一条道。吃了对方的亏,总要喊一句:这事儿若传出去,我以后还怎么混啊。不成,必须把面子捞回来,哪怕同归于尽。此种思维,便是我们通常说的脑残。

刘邦倒不是个好面子的人,可在江湖飘,岂能不挨刀。黑道混得久了,难免要招惹些祸端,这就了少不了跟县衙的狱吏打交道。

狱吏曹参,现称看守所所长,与刘邦碰撞几回后,倒喜欢上了刘邦。

曹参亦是性情耿直之人,他看中刘邦的慷慨和豪气。一来二去,俩人围棋般黑白结合,结成朋友。

自此,刘邦混迹于黑白两道,生活愈发多姿。恰在之时,萧何急匆匆奔来,通报他一个消息:沛县衙门要对外招聘公务员。

一般的事情,下苦力的事情,刘邦从来不屑一顾。做官他倒是有些兴致,混官场和混社会,终究不同。

接下来,事情十分顺利,萧何作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也主管人事工作,经他操作,刘邦很容易便聘上了,任沛县泗水亭亭长。这是中国社会沿袭了千百年的一个特点:有人好办事。

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十里大约两百多户人家,亭长相当于乡镇一级的干部。官职藐小,且是试用,可好歹算个有脸的差事。可是,刘邦上任没多久,就出了一档子事儿,险些让他丢官坐牢。

NO2 梦中婚

当上亭长的刘邦还是刘邦,性情依旧,风采依旧,豪爽的做派依旧。

沛县来来往往的官员,都乘坐马车。每一次,马车都要经过泗水亭。驾车的车夫叫夏侯婴,年轻英俊,相貌堂堂。作为政府官员的司机,夏侯婴到了泗水亭,便要与刘亭长喝上几盅,拉拉家常,闲侃一番。

刘亭长极热情,像款待官员一样款待官员的司机。

当时的刘邦,虽是个低级公务员,可身份总比一个司机体面。但他心里从没小瞧过夏侯婴。他的率真性情,让夏侯婴既受用又欢喜。

世上太多的人目光短浅,只看他人现状不想其未来。当个财务经理就以为自己拥有了天下财富,自持见识广博,实则鼠目寸光,终究沦为猪狗之辈。

他们哪里知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自然规律。

性情决定眼光。事实证明,刘邦眼光开阔。夏侯婴虽是个司机,但头脑灵活,机敏干练,心里鬼点子多如牛毛。没过多久,夏侯婴便被选为县吏,与刘邦一样,成为试用期公务员。

夏侯婴非常高兴,跑到泗水亭与刘邦分享喜讯,性情中人,当乐则乐。二人嬉笑中抱成一团,摔起跤来。

哪知乐极生悲,刘邦一失手,竟把夏侯婴给摔伤了。

这本不是算个事,朋友嬉闹而已。孰料旁观者中有一小人,将此事报了官。这一举报,事情性质陡然而变。

按秦律,打伤县吏,必须坐牢。若是官吏伤人,等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刘邦被捕,在问讯过程中,死不认账。他很清楚,一旦招认,受牢狱之苦不说,亭长的差事笃定是丢了。差事丢了固然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丢了当亭长的感觉。

这感觉当从刘邦真名说起。

刘邦当时并不叫刘邦,而叫刘季。

“伯、仲、叔、季”四字,乃兄弟排行的称呼。老大为“伯”,老二为“仲”,老三为“叔”,老四为“季”。因而,父亲同辈中年龄较大的人称为伯伯,小点的称为叔叔。

只有平民才没名字,如此算来,刘邦就叫刘老四。

一个卑微平民,做了一方的亭长,吃皇粮,佩武器,有部下,犹如城管。尽管今日民间流传一句话:鼠辈若有后,男为城管女为娼。但在当时,刘邦却有一种威风之感。若失去这职务,威风之感丧失,亭长冠也没法戴了。

因而,刘邦拒不招认。接下来就看夏侯婴怎么说。

夏侯婴果然义薄云天,一口咬定不是刘邦伤了他。

结果,夏侯婴被劳教一年,身上的肉被竹板打烂,吃苦受痛,却始终不改口。

一年后,夏侯婴出狱,仍做公务员,刘邦还是刘亭长。

这事儿让俩人的情义愈发深厚,也让刘邦清楚看到自己的现状,虽当了官,却是芝麻官,做了干部,却是基层干部。好比现如今有车有房,车是电瓶车,房是廉租房,一样是个无权无钱的小混混儿。

在刘邦头上,压着一层又一层,峰峦叠嶂的权威。此时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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