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迷雾围城-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桑见是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便道了一声:“Thank you。”
那人倒“咦”了一声,问道:“你是哪个学堂的?也是上山来写生的么?”
秦桑这才发现他身旁搁着画架,不过并没有支起来。他见她不答话,便自顾自笑了笑:“这里的美景太令人沉迷了,我实在没办法画出来,所以就坐在这里看着,一看就看了几个钟头。”朝着秦桑招了招手:“你上来看看,从这上头看瀑布,角度完全不一样。”一边说一边就起身往下,远远朝她伸出手来。
秦桑本来读的就是新式的大学,所以倒没那么些男女授受不亲的守旧思想。毫不犹豫借了他这一拉之力,攀上了大石。果然从这大石之上看瀑布,更加的曲折秀丽。四处飞溅的水花便似霰雪一般,最有意思的是,水雾映着日光,竟然隐隐有一条小小彩虹。随着水雾被风吹动,潋潋流动,说不出绮丽娇绚。
“好看吧?”
“好看。”
那人得了她这一声赞,倒仿佛在赞自己似的,喜孜孜的对她说:“其实这山里的好处,全在一个静字。可恨每到夏日,便人山人海,挤得几乎跟方家桥没有两样。”
方家桥是昌邺城中最繁华的地段,地名中虽有一个桥字,其实是条马路,马路两旁全是大百货公司与洋行,平日人潮汹涌,电车叮当,最是拥挤不堪。秦桑听他这样打比方,不由得笑了笑,问他:“你也是昌邺人?”
“我原籍符远。”他说道:“不过家搬到昌邺十年了。”
秦桑听他说是符远人,心里便不由得留了神。他又问:“你呢?你还在上学吧?”
秦桑摇了摇头,那人又问:“那你是跟家里人一块儿上山来的?还是就住在这山里?”
秦桑不愿多说,只问:“你今天就在这里画画吗?”
“给你看。”他把画架立起来,原来竟然是油画,不过廖廖勾了几笔,只看出山石大约的轮廓,并不辨瀑布的影子。秦桑虽然不懂画,但易家行事最为豪奢,府中收藏有不少西洋名画家的作品。她看得多了,也能瞧出这人笔力倒是不错。
他说:“中国的风景,其实还是用中国画的意境才能表现出来,油画虽然更立体,终究隔了一层。”
秦桑微微笑了笑,他正待还要说话,忽然远处有人叫:“绍轩!绍轩!”
他便转身答应:“我在这儿!”
答了一声那人却没听见,仍旧叫着他的名字:“你在哪儿?”
他提高了声音又答了两遍,来人才听见。沿着山路悉悉索索走下来。看他站在大石上,不由得抚掌笑道:“你挑的这个地方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绍轩笑道:“别乱说了,这里还有位陌生的密斯,看冒冒失失,吓着人家。”'
那人说道:“你尽会瞎扯,密斯在哪儿?我怎么没看到。”
绍轩回头一看,身后竟然空空如也,秦桑早已经不知去处。他急忙走到石边,探身向下边山路上张望,只见她浅蓝色的旗袍在林中一闪,早已经走得远了。
来的那人正是绍轩的密友吴奉华,他三步两步攀上了大石,也伸长了脖子向下张望:“你到底在看什么呢?”只见密林丛丛,除了一片浓翠浅绿,什么也看不到。
“我在看仙女。”
吴奉华禁不住哈哈大笑:“这山林里头,难道还真的有女神不成?”
“清雅如兰,明眸皓齿,不是女神是什么?”
吴奉华又将绍轩的肩头拍了拍:“,你画画别画得走火入魔了,这山林里面如果有仙女,你不正好来一出‘遇仙记’?就怕这位仙女其实是‘仙人跳’,那就大大的不妙啦!”
因为上山之前,高绍轩的母亲极不放心,再三叮嘱,言道山上有“仙人跳”。原来夏季上芝山避暑的游人多,当地所谓“混混儿”弄了娼妓来,专门勾引富贵公子们上当,借机敲竹杠讹钱,所以吴奉华才有这么一说。
不想高绍轩甩开他的手,说道:“是不是仙女,我自己心里有数。”
一时收拾了画架,下山回到高家的别墅。吃饭的时候,吴奉华见高绍轩仍旧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忍不住打趣:“看来你是真的遇上仙女了,不过一面之缘,竟然害上了相思病。”〃
高绍轩叹了口气,却并不答话,只慢慢挟了一颗饭,喂到嘴里去。吴奉华见他这个样子,不由得笑道:“芝山才多大点地方,你既然能在瀑布边遇上仙女,总还能再遇上。”
高绍轩被他一句话提醒,不由得大为高兴:“说的也是!”
从这日起,他每天都背着画架去七月瀑,一边写生,一边却希翼能再见着秦桑。一连数日,却一无所获。每天都满怀希望而去,却失望而归。到了第四日,山中风雨大作,这样的天气无法出游,只得闭在画室里。虽然人在屋子里,可是想起那天秦桑在瀑布边的一颦一笑,仿佛仍旧历历在目。忍不住提起画笔,勾勒起来。
吴奉华到画室来的时候,见他已经用铅笔勾出了全稿,一见之下,忍不住夸赞:“这就是你那天遇上的仙女?怪不得你要害相思病,果然是位绝代佳人。”
高绍轩听他这样一说,更是怅然若失,掷下画笔,绕室而行,忍不住叹喟:“芝山这么大,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吴奉华笑道:“你竟然连她的名字都没问,亏你还害相思病。”
高绍轩怅然看着画像,说道:“那天她穿了件细布衣裳,一样首饰都没戴,瞧上去像个女学生,或者是山里人家的女孩子,在山下学堂里读书。”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吴奉华摇头晃脑的说:“如果真要是个女学生,那就好办了,我保管把她给寻出来。”
高绍轩道:“这山里零零星星,只怕也有一千多户人家,你有什么法子找人?”
吴奉华嘿得一笑,说道:“亏你是督军家的大少爷,要想找个人出来,还不易如反掌。”
高绍轩怫然不悦:“仗势欺人的事情,我是绝不作的,也不许旁人作。”
吴奉华道:“这点小事,何以说到仗势欺人?我的主意你先听听好,若是你觉得不好使,咱们再商量不迟。”
原来吴奉华出的主意就是,此时山中还有不少避暑的熟人,不如在别墅里召开一个盛大的舞会,将邻近别墅的熟人朋友统统都请来。然后借口招待人手不够,提前派人在本地人家多多聘人来担任招待。 _
“这招待嘛,因为舞会上女客众多,所以以女招待为宜,年纪不要过大,最好是女学生,因为女太太们都是有知识懂风雅的人,所以要请些女学生来当临时的招待员,才比较适宜。”
高绍轩听了他这个主意,一想还真的不错,于是问:“若是找不到她,或者找到了也不肯来当招待员怎么办?”
吴奉华道:“那大不了也就是一场舞会,难道你作这样的小东,也觉得为难吗?”
高绍轩一听,也觉得没什么为难的地方,而且现在抱着一种死马当作活马医,左右是碰碰运气的心态。立刻便叫了管家来,告诉他自己要大请客。  _
山里避暑的人,都是非富则贵,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夜夜笙歌的情形处处都是。所以管家倒不觉得意外,只是平日自己家的这位少爷,总是安静为宜,非常厌恶应酬。没想到这次忽然提出要举办舞会,大约是这几个月在山里呆得实在觉得闷了。
高绍轩又叮嘱聘请临时招待员的事,管家甚是不解:“人手不够,派人去城里叫些佣人上山来就好了,为什么要在山里找?这山里都是轿夫农夫,再不然就是些小贩,只怕笨手笨脚,到时候招待不了客人,反弄出笑话来。”
高绍轩不耐道:“叫你派人去找就派人去找,有什么好罗嗦的?”
他难得发一次脾气,所以管家唯唯诺诺,立刻派人四处打听,山里人家可有合适的女学生,愿意来充当临时的招待员。
这样大肆宣扬了好几天,工作既简单,给的赏钱又多,倒还真有几个山里人家的女孩子乐意来。绍轩一一看过,都不是自己那天遇上的那一个,不由得深深失望。这样一直到舞会当天,仍旧没把人找到,也只得无可奈何,意兴阑珊。
吴奉华知道他的心思完全不在舞会上,但是帖子是早就下了,正在山中的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士,都看在高督军的面子上,纷纷都来赏光。吴奉华本来担任了总招待,见绍轩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于是寻了个空,低声对他说:“今天来的人,可都是相着令尊的面子。何况易巡阅使的公子也要来,你这个当主人的,可不能愁眉苦脸。”
高绍轩勉强打起了精神,幸好人多,吃完冷餐,音乐一起,好多人都纷纷下了舞池,开始跳舞。高绍轩见酒如池歌如林,繁华奢靡不堪,只是佳人音讯渺茫,更觉得怅然若失。这时候忽然肩膀上被人拍了一拍,回头一看,正是易连恺。
他与易连恺并不相熟,只晓得这位公子爷是个风月场中的常客。今日赴宴来,带的却是一位娇丽的佳人。有人识得是符远名伶闵红玉,吴奉华又是个最爱多嘴饶舌的,早就悄悄指给他看:“那就是易公子的新宠,听说易家三少奶奶为了她,亲自寻上山来,结果讨了好大一场没趣。”
高绍轩听过就当是耳边风,此时见易连恺微带笑意,问他:“好阵子没看到你了,上次见着还是在府上。”
高绍轩笑着道:“是。”
易连恺却道:“我有一件私事,本想拜托令尊,可是左思右想,不太敢向令尊开口。”勾着高绍轩的肩,放低了声音对他说:“我老子这阵子正恼我,此事若是让他晓得了,只怕有大大的麻烦。所以我想请托高公子,不晓得是否方便。”
高绍轩听他这样说,便道:“公子爷这话就太见外了,有什么吩咐,绍轩定当效劳。”
易连恺笑道:“吩咐不敢当……”仍旧压低了声音,对他说:“说来惭愧,我的一位旧同学,姓潘,叫潘健迟。被押在符远牢里。家里哭哭啼啼托人求到我名下,可是你也是知道的,这种事我实在不方便出面,我想着如果令尊能跟符远那边打个招呼,作个取保,家父必然疑心不到我身上。”
他的语气虽然是商量的语气,高绍轩却晓得,此事并无商量的余地。只因易连恺自己身处尴尬,需要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