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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约是有了只知道一天天啃鸡腿,玩姑娘的笙焕在身边,初初来朗朗峰的雄心壮志早已被阙歌抛出了十万八千里,人言常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什么样的人便是要学个什么样子出来,阙歌跟着笙焕从早到晚都在想办法如何摸到厨房找鸡腿吃。
日子一久,掌门人查账单时发现生活费严重超标,便下令缩减费用,吃惯了鸡腿,几天不食肉味,看见一活的生物,只要身上还长着点肉的,阙歌都能够口水泛滥起来,用心一想,觉着肯定是掌门人发现笙焕不欢喜他,以‘节约’为借口由此来报复笙焕,越是琢磨就越是觉得有道理,于是便将它分析给了笙焕听。
笙焕听后也觉得是这么一回事,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若有所思道:“看来阙歌姑娘也是情场中的高高手。”
其实,也只有阙歌自己知晓,那时候的自己压根就不是什么孬子情场中人,就她那样的还没有进入情场就已经被人清了场,顶多也就只是一个默默无闻打酱油的。
朗朗峰初初看似什么人都收了,但却不是每一个草包都可以长久的待下去,对于那些心术不正,没有修行慧根还不勤奋的人,绝对是拒之门外,正如现在,去年收入门的弟子在经过一年的磨练之后,经过比试,没有合格的将会被一一遣送下山,面对着百个里面挑十个,千个里面挑百个的少数机会,每天都荒废术法与笙焕厮混的阙歌在上场之前就自己宣告退出比试。
来时交了大把的银子,想想自己在朗朗峰的日子里偷啃了不少的鸡腿,也算是回了本,要是再上台比试,伤着了医药费还不是自己出。
万千弟子群中,沐浴在同门弟子嘲笑眼神中的阙歌望着台上风华正茂的胜利者,伸手掐了掐肚子上长出来的肥肉,自我满足的踱回房间去收拾下山的包袱了。
前半生在朗朗峰过得顺风顺水,最羡慕的莫过于笙焕那不断的桃花命,天真的以为只要有人欢喜着,一辈子就不愁吃穿了,由此阙歌日日想着能够惹上桃花,总算没有费脑子,在接下来的后半生里,也就是做了忘川河里的摆渡鬼女之后,差不多每月都有那么几个脑子进了水,没马车没瓦房父母安康还没钱治脑子的鬼差来求爱,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笙焕遇上的是白富美,自己遇上的是穷矮搓,直到知晓笙焕是掌门人的大弟子。
阙歌左半边脑子还在思考到底原不原谅笙焕的欺骗,右半边脑子就已明白了一个受用一生的道理,原来只有高富帅才能让人吃穿不愁,只有白富美才能遇见高富帅,现时社会高大上和高大上相互吸引,高大上和低小下相互排斥,反正自打离开朗朗峰后,阙歌就再也没有见过笙焕,他到底是高富帅还是白富美、高大上还是低笑下也无从查证,其实高富帅和穷矮搓相配也不是不可能,除非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俩个。
作者有话要说:
☆、看尽浮华一生梦(一)
忘川河随着人间的温度而变化,此时人间正是春暖花开时节,忘川河一派平静,只是河水的温度上升了许多。
阙歌摸了摸兜里仅有的十两银子撑着竹筏打起瞌睡来,昏昏欲睡之时,迷迷糊糊之间,一袭白月蓝衣翩翩而至,清醒过来时,只见一个少年郎踏着祥云立在忘川河边,生就一双狐狸眼,直勾勾的瞧着阙歌笑眯眯道:“姑娘可渡我过河?”
阙歌懒散的抬眼,轻飘飘的扫过少年姣好的容颜,目光落入他黑得发亮的眼睛里,心情十分复杂,这人生得一副好皮囊,可惜了是个瞎子,她这么大只船停在岸边,定是为了等生意,一番话说得像免费给搭船似的,一时之间,阙歌也不知是当笑还是不当笑,至于笑是没笑终究没有弄清楚,只是道:“你是活的?”
少年不着痕迹的抽了抽嘴角,淡定答道:“自然。”
阙歌欣欣然看了两眼少年脚下的祥云,厚着老脸理所应当道:“五两银子一个鬼,你是仙,我便收你二十两银子,如何?”
闻言,少年笑,恰似绽放到极致的合欢花,尽管笑容美得跟花一般,但嘴却不饶了人:“你这摆渡鬼女是如何当的,若是冥王知晓你收了本尊的银两,定是要将你拉去下了油锅。”
阙歌醒来时,生生从额头上抹了一把冷汗,刚刚做的那梦,竟像是真实发生了般,若不是自己突然从梦中惊醒,定是要将过河的价格再提高三倍。这般想着,阙歌又突然想起冥王他家儿子曾经塞给她看的一本言情小说,书中尽是些穷苦女子偶遇高富帅的传奇,每当穷苦女子遭遇到绝境是,总有那么几个身穿白衣飘飘的翩翩公子前来搭救,最后欢欢喜喜大结局,‘置之死地而后生’大概也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阙歌默默的摸了摸口袋里的银子,想着如何偶遇到白衣飘飘翩翩佳公子前来救济救济,于是,残酷的现实与梦境再一次证实,阙歌并不是书中所写的女主角,现实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高富帅偶遇她,而梦境中身穿蓝衣,没有穿白衣的活物,也并不是书中所写的那样是个解救美少女的善良人士,一件本该在梦中喜结良缘的大喜事终归是在还没发生之前被阙歌的清醒打断,思来想去,最终还是不枉做了一场梦得出了一个一生受用的教训,小说什么的都是骗人的,若非要小说成真,首先必须要长得好,那么穿白衣的不是衣冠就是禽兽。
发呆间隙,忘川河突起阴风。
阙歌收拾好一脸的倦容,将将把坐姿改为站姿,大老远的便看见黑白无常押着一个红衣鬼魂过来。
蓦然间,一双含了千山冰雪的眼淡淡的落在忘川河畔盛开的彼岸花上,如画的眉眼间凝聚起化不开的冰霜,玉雕的鼻轻皱,红唇轻启:“相传忘川河畔有彼岸花,生前不信,死后却是开了眼界。”
阙歌如狼似虎直勾勾的望着被黑白无常用铁链禁锢住的美男子,又看了看美男子左右两边丑到惨不忍睹的一黑一白,目光还是自觉的选择回到美男子的身上,这一眼,一身的绯红几乎灼伤了阙歌的眼,视觉的冲击太大,教人如何快速的适应过来,这男子身着了一件女子所穿的红色嫁衣,垂在腿侧的指玉白如葱,指甲上涂了一层粉色丹寇,何以一个好好的男儿变作了人妖?
阙歌轻皱柳眉,半响,忽而点头哈腰,笑得一脸的诌媚:“客官请上船。”
男子弱柳扶风般提起衣裙,迈着小碎步踱上小船,遭受各种体型鬼魂踩过的船,难得这次没有左右乱晃以示鬼魂太重,阙歌看着男子的目光才顺眼了几分。
忘川河从一边到另一边,最多也就是两盏茶的功夫,此番遇上个人妖,阙歌也没有了对美人儿赏心悦目的心情,便加快了撑船的速度。
一声低低的叹息,接憧而来的是什么东西落入水里的声音:“纵然倾国又倾城,可怜一世难为人。”
阙歌热出了汗水,停下船抹了抹汗水,深有体会的转头道:“不知公子可是生前有什么放不下的?”
“放不下的从一开始就没有放下过,没有放下过的也是唯一不愿意放下的,这一世卑贱为人,委实难为了一世人,但愿那下一世化作飞禽走兽也是极好的。”说着,男子从怀中摸出一颗硕大的夜明珠来,阙歌手将将才抬起,男子便抬手将夜明珠丢进了忘川河里,一声闷响沉入河底。
阙歌尴尬的摸了摸即将怒火中烧的脸颊,僵笑着说道:“公子快要靠岸了,请准备好二十两白银!”
“银子?”男子惊呼:“我的魂魄离开肉体时,想多拿些财宝走,黑白无常不是说什么财物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在冥界用不着的吗?”
阙歌冷笑,脸上隐现怒容:“公子说笑了,您随便一颗珠子也是价值连城的。”
“可是,我丢完了,只剩下这个了。”说着,男子从怀中摸出一个装了蓝色液体的小瓶子来。
每一个人死后,只要魂魄还在,鬼魂的身上便会出现一个小小的玻璃瓶,这瓶子装了这人生前一生的记忆,这记忆还有一个书名叫‘幻影’,意思是梦由心生,人没了心跳,记和忆不过似一场似真似假的幻影。相传在上古时期,天上的神仙,妖界的妖魔,冥界的鬼神,要想通过体会人的七情六欲,悲欢离合提升修为感悟,却又不想下凡亲自试验,就使用禁术通过记忆走进鬼魂最刻骨铭心的人生历程。
只是在几万年前,禁术因为对施法者反噬力强,就已经被禁止使用。
阙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瓶蓝色液体,终,还是接了过来。
夜里,阙歌握着人妖给的小瓶子,不知受了什么蛊惑,犹豫再三还是将瓶子给打开了来,试着捏了一个诀,只见忘川河面白雾腾起,不久,眼前所见皆是白茫茫的一片。
当眼前的白雾尽数在眼前褪去时,出现在阙歌眼前的却不再是忘川河的景象,立在危楼高阁之上,放眼望去一座城的景色皆入眼底,大小房屋井然有序,高楼低房参差不齐,偶有几处青烟袅袅从房顶上飘出,青瓦红墙委实有些闪眼。这里是人间九州大陆上齐国的都城安佑。
阙歌此刻确已身在人妖的记忆里,将将把四周环境熟悉完毕,画面却突然变幻。牡丹妍艳,璎珞飘逸,水中亭楼耸立,阙歌站在岸边,大老远看见亭子中有一紫一红的两道身影相互纠缠。踩着镶在水里的石阶,一步一步走近亭子,却见着了紫衣的是一名男子,红衣的是女子,男子背对着阙歌紧紧的抱着那红衣女子,那抹红衣衣诀斑斓,那女子青丝花容,眉目间隐约带着一股熟悉感。
男子随手拈了女子肩上的一束青丝,温柔缱绻的眉宇间藏不住戏谑:“暮溪,你可知道我真的好想你。”
“容锦,你明明知晓我最害怕的是什么,你为什么还要应了陛下的意思。”唤作暮溪的女子轻轻的拉开与容锦的距离,一汪清水的眼中宛如降下了温度,纷纷扬扬的雪雾顷刻而下。
未死之前的暮溪最害怕的就是,嫁给容锦,可惜有些人永远也不知道,比如容锦,比如容锦的哥哥北齐候。
俊男美女看得正是出神之时,四周的景象开始消失在黑暗中,慢慢的伸手不见五指的空间里突兀的出现一盏花灯,接着是第二盏,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