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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淫-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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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傻呀!”看秦云天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酒仙子忍不住提醒他,“之前那只小狐狸不是借给你过妖气么,因为她的力量太过于庞大,除去被我吸走的部分,剩下的也足矣把你的丹田充满,硬生生给你提到了御器期,这么久了我以为你早就知道,原来还闷在鼓里啊。”

“不过说来也奇怪,一般的修仙者体内只有灵气,若是有妖气之类的混进来,可能会导致两种力量的冲突,爆体而亡,但你竟然没事?!这也是稀奇了。上回你擅作主张的把真气和灵气混合,也没事,真是搞不懂呢。”酒仙子拖着下巴,紧蹙的眉头显得十分认真的在思考,可是却没有什么合理的解释。

其实酒仙子虽然活了很久,但是大多时间是在喝酒,修炼,也没怎么好好了解其他事情,所以很多稀奇古怪的情况,她也不知道。

“这个嘛,说不定是我体制特殊,天生奇才呢,也不无可能。”既然不知道为什么,秦云天也懒得去追究。反正这种情况,对自己也没有坏处,好处倒是不少。

罢了罢了,想不到就算了。摇摇头,酒仙子也打算不去管这事了。

这会儿,小丫头也出来了。不过人家已经穿好了衣服,纯棉的T恤,牛仔热裤下一对白嫩的细腿,还有脚下踩着一双黑色拖鞋,简单随意的装束。不过这也是在秦云天家里面,小丫头最常用的打扮了。

虽然秦云天也给酒仙子说过穿正常点,不过她却不愿意,一直都是穿那件灵气幻化出来的白色长裙。不过凭她的气质,就算是永远穿这白裙不换,也不会让人觉得乏味。

用毛巾擦着还湿漉漉的长发,小丫头偏着头问道:“大坏蛋,吹风机在哪里?”

想想看,还是城市里面好啊。先不说其他的,光是洗澡就比在蜀山上面舒服多了,还有浴缸泡着。尤其是洗完澡以后,不用拿灵气把头发烘干,用吹风机省事多了,而且这里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一想到师傅说解决完事情就要回去,小丫头不由就瘪起嘴巴。

之后秦云天拿来吹风机,让小丫头坐在身前,自己帮她吹头发。至于酒仙子呢,忽然神神叨叨的说有事情,跑进葫芦里面去了。

摸着小丫头柔顺的黑发,秦云天很细心的用暖风吹着,忽然想起什么来,便问:“丫头,你什么时候回去呢?”

之前小丫头已经给秦云天说了,柳若烟不再阻止两人的事情,不过必须要小丫头回蜀山修炼。所以说呢,对于柳若烟的看法,秦云天稍微有点改变,但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却并不是太喜欢小丫头的师傅。

“谁知道呢,不过这次的事情已经搞定,危机也解除了,估计没几天了吧。”一想到没多久又要回蜀山,又看不见大坏蛋也吃不到好吃的,小丫头语气就变得很不开心,“怎么,你这就想赶我走了?然后和你的仙女姐姐恩爱缠绵不是?”

这一听秦云天倒是哑然失笑,没想到这丫头醋劲还真大,竟然吃起酒仙子的醋来了。不过其实她也就随便说说,毕竟现在酒仙子可还是自己的同盟呢。

“仙女姐姐是不可以亵渎的啊,你就别多想了。而且,你要是不走了,我才高兴呢。”拿梳子顺着往下,一缕一缕把长发梳直,秦云天说道。

切,小丫头不屑的咂咂嘴,偏头白了秦云天一眼,“那你还对人家用秦家家法?”

咳咳,这种细节就不要在意了嘛。被小丫头一句话噎住,秦云天干咳了两声,竟是无言反驳小丫头说的话语。

唉,不得不说这丫头的头发真是柔顺,比广告上面那用了飘柔以后的摸起来都要舒服呢。一边给小丫头吹着头发,秦云天一边就情不自禁的抚摸起来。

等等,卧槽,难不成现在小爷变成了恋发癖?!

“好啦好啦,再吹头发都要被你吹掉了。”觉得自己的头发都已经有点发烫了,小丫头赶紧起身,叫秦云天收好吹风机。

一头墨色长发洗尽吹干以后,柔柔的披在背上,已及腰间,在起身的一瞬间轻轻摆扫动,让人不由觉得如坠落的星河般美丽。

这美丽的背影,在秦云天眼里面此时却那么动心。

有你在的地方,哪怕是飞沙走石,寸草不生,可我也觉得像是在繁花似锦的四月里,看着春暖花开,清风徐来。

(PS:之前因为出了点问题,所以没有更新。现在从今天开始一直到开学每天至少一更。)

第一百七十六章 剑诀

“怎么,是不是被我迷住了?”回头一看,秦云天一脸浅浅的笑意,盯着自己出神。小丫头就不由的笑起来,过去亲昵的搂着他问道。

能够被心里喜欢的人儿目不转睛的盯着看,还看得失神了,我想作为一个女孩子,绝对是已经脸上笑出了花,心里甜出了密吧。

“是啊,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呢,”轻轻的低喃,秦云天伸手摸摸小丫头的头,“你那么可爱漂亮,又傻得出奇,怎么能不迷住呢?”

拍开了秦云天的手,虽然内心十分高兴,可是小丫头脸上却还得装出一副祥怒的样子,“说了多少次不要摸我头,会长不高的。而且人家,一点也不笨!”

看看小丫头,或许最近是长高了点吧,都快到自己下巴了。不过,已经够了不需要再长了吧,现在这娇小可爱的身体,抱起来才舒服呢。此时余光所及之处是一对高高的山峰,秦云天一瞥就觉得汗颜,小小年纪,是怎么发育的呢?

然后唰的又是白光一闪,酒仙子又跑了出来。看见秦云天和小丫头两人幽怨的眼神,酒仙子还不以为是,“怎么这种眼神看我,打扰到你们小两口谈情说爱了?大不了,晚上我回去葫芦里面,把床留给你们,然后你们俩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总行了吧?”

本来好好的气氛都给酒仙子破坏了,秦云天无奈的叹了口气。不过,对于酒仙子之前的提议,秦云天又觉得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注意呢。说不定,这保持了将近十六年半的处男之身,就要破了。

“哼,才不要呢。”微红着脸颊,小丫头斜眼看了看秦云天的脸色,结果却发现这厮满脸陶醉,就差没留口水了,不由有些恼怒,伸手拧着他腰间的软肉,道:“你就别想了,反正在到达金身期之前,绝对!不可以!”

哎呀,嘶————揉着自己的腰部,秦云天终是好梦一场,想到太过完美了。现实总是这么的残酷,明明一只很漂亮的丫头在面前,你却不能吃。果然是,太残酷了。

虽然不用再努力提升修为去蜀山,因为小丫头的师傅已经同意了嘛。不过同一时间,秦云天又有了新的目标,要努力,早日到达金身期!为了梦想,为了明天,为了醉生梦死的日子,骚年,去奋斗吧!

算一算自己的修为,一年不到的时间,已经到达了御器期。距离金身期的话,还需要结丹,然后破丹成婴,再往前就是金身,没有那么遥远了!想着金身期以后的事情,秦云天眼里面就开始燃烧起来,那是熊熊烈火,烧不尽的斗志!

而秦云天现在的样子,倒是吓了酒仙子一跳。因为她没明白,怎么忽然间,秦云天就冒出这么大的斗志来。便是说道:“现在有绝仙剑在手,你也算个有灵器的人了。之前不是说过我会很多剑诀的吗,跟我走,我要开始教你了。”

之后便见酒仙子五指张开,在手心出现了些许的星光,然后美如碧玉的葫芦出现,变得十分巨大,张开了葫芦口,出现一个入口。随后酒仙子走进去,意示秦云天跟上。

也没多想,秦云天就跟着进去。而小丫头有些不悦的看着入口,心想明明自己也会很多剑诀啊,怎么大坏蛋不跟自己学呢?虽然是这么想,不过那两人都已经进去了,便也迈步向前跟着走进去。

跟着酒仙子走进来以后,秦云天所处之地,皆怪石嶙峋,层岩叠嶂。不见半分草木,四下一片荒芜。干涸的土地裂出巨大的沟壑,可仔细一看,这些裂缝却不是自然形成的。而竟像是,被人用剑劈出来的!

盯着看久了以后,只觉地上的裂缝还残留着的剑意刺得眼睛生疼,只好稍稍揉了揉眼睛,缓解那些逼人剑意的侵蚀。

自然,这是酒仙子的葫芦里面存在的一个空间。

“这个葫芦很大,里面有无数个空间。而我们用来酿酒的只是其中一个,这里的话,是我用来练剑的。你看到的这些天堑沟壑,都是我用剑气劈出来的。”说着,酒仙子从地上随便捡起了一根石棍。

可是在入手的一瞬间,本来平凡不过的石棍,却仿佛变成了绝世利剑,阵阵剑意袭人,发出的剑风刮得面庞都有些生疼。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酒仙子说着,随手挥动石棍。也就是这些看似随意的挥动,却发出一道道无形的剑气,毫无阻碍的向前,一座座垒起的岩石顷刻间轰塌。

《史记》中曾有记载:“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渊,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吴越春秋》记载:“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剑,特锋利,为干将莫邪所从出,亦名川也。”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布,吴有干将、镆铘、属镂,越有纯钧、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剑,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乃是兵中之皇,其霸气莫可比拟。武谚云,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戟为百兵之魁。以其为皇者,孤傲不逊,四下皆不可与敌。

“持剑者,皆潇洒不凡,意气生发。若心无孤傲,切莫持剑。心中有剑,则天地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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