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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又想起今天下午小马奇怪的表现,还有吊环的问题。这个吊环是不是有别的用途?或者假设凶手是骑在马背上,在十二点到达礁石的,他在那儿一直跟亚历克西斯谈话到两点?但杰姆说他只看到一个人在平铁上。会不会是凶手一直偷偷藏在礁石的缝隙里,直到两点才开始动手的?但为什么呢?骑马去那里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为了建立不在场证明,但是他在动手之前拖延两个小时,这不是对建立不在场证明很不利吗?还有,马是怎么回去的?它在一点和两点之间是不在海滩上的,如果——再一次地——杰姆是值得信任的话。温西想了一会儿关于两个人骑一匹马的可能性——一个去杀人而另外一个把马骑回来,但这似乎太牵强太荒唐了。
然后,一个全新的想法涌了出来。在所有关于这宗案子的讨论中,他们都默认了亚历克西斯是顺着海岸公路走去平铁的,这有证据来证明吗?他从来都没想过要质疑这点。为什么亚历克西斯不可能是那个骑马的人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马经过沙滩的时间就可以解释了,但另外一个问题又冒出来了,就像是玫瑰花园里层出不穷的刺。他是在哪里牵到马的?有人看见他离开达里关卡,并走向莱斯顿·霍伊方向的公路。他难道故意返回,从草地上牵走小母马,然后再骑?如果不是的话,是谁牵的马,这马又是怎么和他碰上的?还有,它是怎么回来的?
他决定去把昂佩尔蒂侦探找来,跟他探讨这些问题。
侦探刚要上床睡觉,他很不情愿地把温西迎进来,但听到他带来的新信息又显得很兴奋。
“波洛克和莫根瑞奇家的那些人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子,”他说,“如果真的是谋杀的话,那么这是绝好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都和谋杀有关。但是关于亚历克西斯是怎么到那里的,你可以不用那么操心了。我们已经找到了六个证人,他们十点十五分和十一点四十五分之间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了亚历克西斯在路上走,除非那是另外一个也留着黑色胡须的家伙。亚历克西斯就是从海岸公路走的,而不是通过别的方法,你可以把这一点当做是已经证实了的。”
“那些证人里有人认识他吗?”
“没有,”侦探承认说,“但几乎不可能有另外一个年轻人穿着同样深蓝色的西装、留着胡须并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地点,除非是有人刻意伪装他,但这又是为什么呢?我的意思是,假设如果有人刻意伪装他的话,那么只会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当他不在某地的时候,给人他在那个地方的假象;另外一个是当他已经被杀死的时候,给人他依然活着的假象。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他就在那一带附近,所以可以把第一个原因去掉;我们还知道他是在两点的时候被杀死的,所以第二个原因也不成立。当然了,除非,”侦探缓慢地说,“那个真的亚历克西斯在十点十五分和两点之间有什么事情要做,另外一个人在给他制造不在场证明。我还没有这么想过呢。”
“我在想,”温西说,“被杀的那个人真的就是亚历克西斯吧。他的脸已经看不清楚了,你知道,我们只有衣服,还有照片。”
“这个,不管怎样,一定是一个留着真胡子的人。”侦探说,“你觉得,亚历克西斯会想去杀谁?”
“布尔什维克,”温西轻松地提出来,“他有可能跟一个布尔什维克约好了,那个布尔什维克本来打算杀掉他的,结果却被他给杀了。”
“有可能,但这样案子也不明朗啊。不管是谁杀的人,那个人必须得从平铁逃离。还有,他是怎么跟受害者换衣服的?没有足够的时间啊。”
“肯定不是在谋杀之后。”
“那你是怎么想的?这只会让事情更加复杂。如果要我说,我觉得那匹马是被一个淘气包在另外一个时间骑过去的,这个说法还比较现实。只有吊环跟这个说法不太吻合,不过那个吊环很有可能有别的用途。这样,我们就能把马排除在案子之外了,也使案子简单多了。然后,我们可以推测,要么亚历克西斯自己杀了自己,或者他是被一个我们暂时还不知道的人杀死的,而且那个人是用自己的双脚走去海滩的。波洛克家人没有看到他,但这没有关系,他有可能藏在礁石下面,就像你猜的那样。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到底是谁?不是威尔顿,不是布莱特,不是珀金斯。但世界上除了他们三个人之外还大有人在。”
温西点了点头。
“我感觉有点压抑,”他说,“似乎对这个案子束手无策了。”
“这案子真折磨人,”昂佩尔蒂说,“但是我们只查了两个星期而已,两个星期能干什么?我们必须得有耐心,勋爵阁下,耐心等待那封信破译好。答案可能会在那里找到。”
第二十八章 密码的证据
我不知道是否听清楚了你的意思;如果是的,那它就是因为你声音里冗长的波纹,昏暗得像小溪里夜晚的倒影。
——《碎片》
星期五,七月三日直到星期五,外交办公室“克朗普斯”的信才到,带来的却是失望。信上说:
亲爱的温西:收到了你的信。老巴戈在中国,处理那里的什么麻烦事,根据事先的命令,不能写信给他。他可能在内陆,但可能几个星期就会回来。你怎么样?上个星期在卡尔顿看见托特斯了。他和他的父亲处得一团糟,但现在似乎缓和了一点。你还记得牛顿加柏利事件吗?那事已经处理好了,弗罗普斯已经出发去欧洲大陆了。
祝好!
你永远的克朗普斯“浑蛋!”温西愤怒地说。他把信扔进废纸篓里,戴上他的帽子,去了拉法兰克夫人那里。在那里他找到了哈丽雅特,她正在刻苦地破译密码信。不过,根据她的汇报,她失败得一塌糊涂。
“我觉得尝试这些标注过的单词只是徒劳,”温西说,“现在巴戈又帮不了我们。就让我们用自己的脑子来解决问题吧。现在,看着,我们从另一个问题着手。这信里有什么,为什么没有和别的信一起烧掉呢?”
“你这么一说,还真有些奇怪。”
“是很奇怪。这封信是星期二早晨到的。星期三他付清了所有的账单,晚上又烧了所有的信件。星期四的早晨,亚历克西斯去搭乘火车。我们可不可以推测信里写的就是做所有这些事的指示?”
“似乎很可能。”“的确。这就意味着,那封信里很可能约好了和他在平铁会面。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他没有把这封信跟其他的信一起烧毁呢?”哈丽雅特的脑子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搜索,这个领域她是很熟悉的。
“我自己写书的时候,”她评论道,“经常用‘把这封信带上’这句话来使一个坏人最终得以暴露。从坏人的角度来看,这样他就可以确认信已经被毁了。当然,从我的角度来说,我安排把信放在受害者身上,于是就可以写受害者的手中紧紧抓住一块信的碎片,来协助罗伯特·坦普尔顿破案。”
“没错。现在,假设我们的这个坏人对你狡诈的别有用心一无所知。假设他对自己说:哈丽雅特·范内以及别的著名侦探小说家经常让杀人凶手告诉受害者:把这封信带上“那这一定是一件正确的事。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信会在这里的原因。”
“那他一定是个特别业余的凶手。”
“为什么不可能呢?除非这真是一个受过训练的布尔什维克的杰作。我想,在这封信的某个地方,可能是在结尾,我们可以发现‘把这封信带上’这句话,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信会在场了。”
“我明白了。但为什么这封信是压在内口袋里的,而不是像我们设想的那样,抓在受害者的手里?”“也许受害者没有照凶手说的做。”“那么凶手会搜他的尸体,找到那封信的。”“他一定是忘记了。”“多笨啊!”“我想不出来了。信就在这里,毫无疑问,信上全都是危险而重要的信息。如果这封信里安排了那次会面,这个证据就足以证明亚历克西斯不是自杀,而是被谋杀的。”“听着!假设这封信只是简单地写着怎么到达平铁之类的说明,亚历克西斯也许是怕自己忘记才带着的。”“不可能。原因有一点,这样他会把信放在方便的地方,比如外面的口袋,而不是夹在一个笔记本里。而且——”“并不一定。他在到达会面地点之前就把它放在方便的地方,但后来又把它安全地藏了起来。毕竟,他自己在平铁上坐了一个小时左右,是不是?”
“是的,但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如果他想看信上的指示,那么他不会带密码信的,而是会带上解过码的版本。”
“是啊——但是——你知道吗,这就把问题都解决了!他的确带了解过码的版本,凶手说:‘你带了信吗?’亚历克西斯想都没想,就把这个解过码的版本给他了,然后凶手看了一眼就把它给毁了,忘记了原本的那份也有可能在他身上。”
“你说得对,”温西说,“说得太对了。事情就是这么回事,但这对我们还是没有太大的帮助。不过,我们现在知道,哪些内容一定会在信里出现,这在我们破译的时候会起到很大作用。我们还知道,那个凶手是比较业余的,这是这封信本身就可以证实的。”
“怎么证实?”
“在信的开头有两行,每一行都只有六个字母。只有一个业余的凶手才会在一行露出六个单独的字母,更别说是两行六个字母了。这些单词只可能是两样东西。它们可能是密码的关键词——这封信的代替关键词,但它们不是,因为我已经试过了,而且没有人会傻到把关键词和密码放在同一张纸上。它们也有可能是下一封信的关键词,但我觉得也不是。对于我说的这个编码方法来说,六个字母的单词作为关键词太短了,如果说是十二个字母的单词的话,一个单词有十二个不重复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