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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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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国侦探小说家厄尔·德尔·毕格斯(1884一1933)创造的华裔夏威夷侦探,蓄着中国式的胡须。
“你可以当一名很能干的警察。”我说。
她把参考书放回桌边的一个书架上,又把面前的法律书打开:“我希望别当警察。”她说,她把眼镜戴上。
我谢了谢她,走出这家书店。雨已经下起来。我臂下夹着那本包好的书跑起来。我的汽车停在一条横街上,对着大马路,几乎正对着盖格的书店。还没跑到汽车前面,我身上就已经淋湿了。我连跌带滚地进了汽车,连忙把两边的窗玻璃摇起来,用手帕把纸包擦干。我把纸包打开了。
我当然知道这里面包的是什么。一本很厚的书,装订很讲究,印刷精美,纸张也是上等的。书里面附有不少整页艺术照片。无论照片或文字都非常污秽,不堪入目。书已经不新了。
书前扉页上印着日期——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一本专供租赁的书。这是一家出租黄色书的铺子。
我重新把书包好,锁在座位后面的车厢里。一家这样的黑书店,在大马路上公开营业,一定倚着很有势力的后台。我坐在那里,吸着纸烟的毒雾,听着车外的雨声,琢磨着这件事。
第六章
雨水已经灌满了阴沟,溢到地面上来了。马路上积水过了膝盖。体格高大的警察穿着油布雨衣像大炮筒子似地闪闪发光。他们正把叽叽咯咯地笑着的女孩子抱过水深难走的地方,他们玩这个游戏玩得很有意思。雨点像击鼓似地敲打着汽车车篷,帆布篷开始漏雨了。脚底下积了一滩水,专门为我准备出一个搁脚的地方。按季节说,这场暴雨下得太早了一些。我费劲地穿上一件军用胶里雨衣,飞快地跑到最近一家杂货店,买了一品脱威士忌。回到汽车里以后,我喝了一大半,为了暖和暖和身体,也为了提高一下情绪。我的汽车在这里停的时间已经过长了,但是警察们正忙着在雨水里抱女孩子,忙着吹哨子,顾不上同我找麻烦。
虽然下着雨,也可能正因为下雨,盖格书店的生意非常兴隆。一辆辆非常漂亮的汽车在书店前面停下来,衣冠楚楚的顾客走进走出,个个臂下夹着纸包。到这里来的并不都是男人。
四点钟左右,他露面了。一辆奶油色的小轿车停在铺子前一面,当他俯身从车里出来,走进铺子里的当儿,我一眼瞥见他的胖脸和陈查礼式的小胡子。他没有戴帽子,穿着一件系着腰带的绿色皮雨衣;从我待的地方,我看不到他的玻璃假眼。一个穿着皮夹克的高身量、漂亮的青年人从铺子里走出来,把汽车开到书店后面,又步行走回来。他的乌黑的头发已经淋湿,贴在头皮上了。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色渐渐黑下来,商店里的灯火在大雨里显得非常暗淡,一点点光亮几乎都被漆黑的街头吞噬进去了。有轨电车像生着气似地丁丁当当地驶过去。大约五点一刻,穿夹克的高个儿小伙子拿着一把雨伞又从铺子里走出来,把停在后面的那辆奶油色的轿车开了回来。当汽车停在书店门口的时候,盖格从里面走出来,小伙子在他头上擎着雨伞。
小伙子把伞折叠好,甩了甩,递到车里面,三步两步地跑回屋子里去。我发动了马达。
轿车沿着马路向西驶去。我不得不把车头掉到左面。我惹恼了好几辆过路的车辆,一个电车司机甚至把头伸到车外对我喊了几句很不入耳的话。在我把车开进快车道以前,盖格的轿车已经开出两个街区了。我暗自希望他现在是回家去。我有两三次瞥见了他的汽车,在他转到月桂谷大街上的时候我终于把他追上了。这是一条上坡路,他行驶了一半,车子向左转去,驶上一条湿漉漉的水泥路,我知道这就是拉维恩·特雷斯街。这条街非常狭窄,一边是一道高坡,另一边是三三两两的小房子散落在迤逦向下的山坡上,所以这些房子的房顶高出路面不多。每一所房子前面都有矮树丛的屏障。整个这一带的树木都湿淋淋地不住滴落着水珠。
盖格已经把车灯开开,我却没有开。我加快速度,在一个转弯的地方超到他前面。在我开过一所房子的时候我看到门牌号码,走到这一街区尽头的时候便把车转进一条横路去。盖格的车已经停住了。他的车灯从一间汽车房里斜射出来。他住的这所小房子门前有一个方形树障,正好把前门完全遮住。我看着他打着伞走出汽车房,穿进门前的树篱。从他的举止看,他并没有猜到自己正被人追踪。住房里的灯亮了。我把车轻轻开到他上首的一所房子前面,这所房子看样子是一所空房,但是外面并没有悬着出租、出售的牌子。我把汽车的火灭了,摇下窗玻璃,透一下空气。我从瓶子里喝了几口酒,坐在车里面。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在那里等着。
时间慢吞吞地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
有两辆小汽车开上山来,一直往山顶开去。这条街似乎很少有车辆往来。六点钟过后,有更多的明亮的车灯在疾雨里掠过。天已经完全黑了。一辆小汽车滑到盖格的住房前面停住。
车灯的钨丝暗下来,熄灭了。车门打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一个纤小、苗条的女人,戴着一顶流浪儿式的便帽,穿着透明的雨衣。她从迷宫似的树篱里走进去。隐约听到了门铃声,从房门射到雨地里一道亮光,门关上了。一片寂静。
我从汽车存物箱里取出手电筒,走到下面,查看开来的这辆车子。这是一辆褐红色、或者也可以说是深褐色的帕卡德牌旅行车。左边的窗玻璃没有摇上去。我伸手摸到了夹着驾驶执照的塑料套,用手电筒照了一下:
车主:卡门·斯特恩乌德。
住址:西好莱坞区,阿尔塔·布利亚·克瑞森特3765号。
我又回到自己的汽车里,坐在那里。车篷上的雨水不断滴落到我的膝头上,我的肚子因为装满了威士忌像着了火一样。再没有汽车开到山上来了。我的汽车面对的这所房子一直没有开灯。要是想在这个地方干点坏事,环境倒是非常理想。
七点二十分从盖格的房子里闪出一道耀眼的光亮,很像夏天雷雨时的一道闪电。当黑暗又把一切吞没以后,一声清脆的、不太大的尖叫声从房子里传出来,散失在室外渗透了雨水的树丛里。我跳出汽车,在我还没走到盖格房前时,喊叫的回声已经完全消失了。
这一声尖叫中并没有恐惧之感:这是觉得有些好玩的惊愕,是喝醉了酒以后在撒疯,是一个白痴的毫无道理的呼叫。
这声音让人感到作呕。它使我想到疯人院里穿白衣的男护士、带铁栏杆的窗户、带有系牢手脚的皮带的小硬床。当我从树篱的空隙钻进去,绕过遮掩着大门的方形树障以后,盖格的房子里已经一点声音也没有了。大门上的门环是一只衔在狮子嘴里的铁环。我伸出手去,握住了门环。
就在这一瞬间,好像有人在等待着信号似的,屋子里砰砰砰地响了三枪。好像有人厉声长叹了一口气。接着扑通一声,有一件什么重东西摔在地上。
这以后是匆忙的脚步声——有人逃跑了。
门前的马路很窄,把一边的高岸同另一边的房屋联结起来,好像横在峡谷上的一座窄桥。房屋前边没有门廊,没有空地,也没有通到后门的小路。后门门外有几层木头台阶,通到底下的一条窄巷。我完全了解后门的情况,因为我听见木头台阶上一阵咚咚的脚步声,有人跑下去了。接着我听见汽车发动的突突声。很快地汽车就消失在远方了。我好像听见了另外一辆汽车的声音,但是不敢肯定。我前面的房子又像墓穴一样地寂静了。用不着再着急,已经在屋子里的反正也跑不了了。
我骑在甬路边上的树篱上,尽力向挡着轻纱但没有挂着窗帷的落地窗户探过身去,想从纱帘接缝的地方看看里边的情况。我只能看见映在墙上的灯光和书橱的一角。我回到下面的甬路上,从甬路的一头,向大门冲了过去,用肩膀使劲一撞。我这个行动实在愚蠢透顶。所有加利福尼亚住房的装置惟一无法闯进去的就是正门。我这样做的结果只不过是撞得我肩膀酸痛,气得我差点发疯。我又爬过树篱,对着落地窗户踢一脚,我用帽子裹着手把一扇小窗户下面的碎玻璃取出。这时,我已经能把手伸进去,拉开窗户的插销:剩下的事就一点不费劲儿了。
窗户上面没有插销,窗钩一推就开。我爬进屋子。
屋子里的两个人对我这种破窗而入的方式都没有理会,虽然两个人中已经断了气的只是一个。
第七章
这是一间很宽的屋子,和这所房子整个宽度相等。天花板非常低,棕色的灰泥墙上装饰着一幅幅中国刺绣,本色的木柱上挂着中国和日本图片。书橱很低,桃红色的地毯非常厚,一只金花鼠可以在里面待一个星期连鼻子也露不出来。地板上东一处西一处扔着许多软垫和丝织品,倒像是任何人在这里居住都得随手拿一件摆弄摆弄不可。屋子里还有一张矮矮的宽大的长沙发,铺着玫瑰色的织锦。沙发上放着几件衣服,一件是淡紫色的绸子内裤。一盏很大的雕花灯,下面带着一个底座;另外两盏落地式台灯罩着翡翠色长穗灯伞。一张黑色书桌,四角装饰着奇形怪状的雕像,书桌后面是一把扶手和椅背雕着花的乌木椅,铺着黄色缎子坐垫。屋子里飘散着各种不同的气味,最显著的似乎是没有散尽的刺鼻的火药味和让人恶心的乙醚的香味。
屋子的一头放着一个矮台子,台子上有一把高背的柚木椅。卡门·斯特恩乌德小姐正坐在上面,屁股底下铺着一块带穗的橘红色披巾。她笔直地坐在椅子上,两臂平摆在椅子扶手上,并着两膝,整个姿势很像一座正襟危坐的埃及女神。她的下巴摆得周周正正,光洁的小牙在微微张开的嘴里闪闪发光。石板色的灰眼白几乎把眸子吞没。这是一对疯人的眼睛。
她好像一个没有知觉的人,但她的姿势又不像是失去了知觉。她心里似乎认为正在作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而且非要把这件事作好不可。她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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