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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清规
丛林,原称“阿兰若”,意为森林、丛林。印度原用以称僧众住处。佛教建立寺院后,泛指佛寺。清规即僧众日常应遵行的规定。在古印度,佛教原规定“三衣一钵,日中一食,树下一宿”。佛教开始传入中国时,原也仿效“依律而住”,逐渐建立了僧人日常行持、说法、普请(劳动)等的规则。中国最早是东晋道安立下的规范。唐代百丈禅师根据禅宗僧伽发展的需要,制定《百丈清规》,其中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生产,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过农禅的生活。现全国僧众遵行的《敕修百丈清规》,为元朝德辉禅师参照唐宋诸家清规,依托百丈之名修订的。
寺院管理制度
古印度僧团中原只有执掌、监督进食等事项的上座,称为维那,此外别无他职。传入中国后,逐渐形成严格的寺院管理制度。唐以前僧职有上座(全寺之长)、寺主(主管一寺事务)、维那(管僧众庶务),称为“三纲”。唐以后禅宗寺院职位繁多,主管一寺的称住持,亦称方丈、堂头和尚。下设执事僧,一般有西序头首和东序知事。西序有前堂首座和后堂首座(统领全寺僧众)、书记(执掌文书)、知藏(掌佛教经籍)、知客(负责接待外来宾客)、知浴(掌管浴室)、知殿(管佛殿、法堂的香灯)等。东序有都监事(总管寺务)、维那(领众熏修,执掌僧众威仪进退纲纪)、副寺(掌管财务、总务)、典座(管理饮食、住宿等)、直岁(管理寺内劳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