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汉传佛教-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丛林清规
       丛林,原称“阿兰若”,意为森林、丛林。印度原用以称僧众住处。佛教建立寺院后,泛指佛寺。清规即僧众日常应遵行的规定。在古印度,佛教原规定“三衣一钵,日中一食,树下一宿”。佛教开始传入中国时,原也仿效“依律而住”,逐渐建立了僧人日常行持、说法、普请(劳动)等的规则。中国最早是东晋道安立下的规范。唐代百丈禅师根据禅宗僧伽发展的需要,制定《百丈清规》,其中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生产,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过农禅的生活。现全国僧众遵行的《敕修百丈清规》,为元朝德辉禅师参照唐宋诸家清规,依托百丈之名修订的。
寺院管理制度
       古印度僧团中原只有执掌、监督进食等事项的上座,称为维那,此外别无他职。传入中国后,逐渐形成严格的寺院管理制度。唐以前僧职有上座(全寺之长)、寺主(主管一寺事务)、维那(管僧众庶务),称为“三纲”。唐以后禅宗寺院职位繁多,主管一寺的称住持,亦称方丈、堂头和尚。下设执事僧,一般有西序头首和东序知事。西序有前堂首座和后堂首座(统领全寺僧众)、书记(执掌文书)、知藏(掌佛教经籍)、知客(负责接待外来宾客)、知浴(掌管浴室)、知殿(管佛殿、法堂的香灯)等。东序有都监事(总管寺务)、维那(领众熏修,执掌僧众威仪进退纲纪)、副寺(掌管财务、总务)、典座(管理饮食、住宿等)、直岁(管理寺内劳务)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