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人性的光辉:林肯传-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机遇来临(3)
“黑鹰”之战结束后,“林肯队长”又开始忙于竞选州议员。他挨个与人握手、讲故事,赞同每个人的观点,一有人聚会就站出来趁机演讲。
选期到了。纽沙勒的208张选票中,虽然只有3票没有投给他;不过他还是没有能够当选。
两年后,林肯再次竞选,这次终于被选上了。他借钱买了一套新衣服,穿上后就去议会上任了。
以后的几年:1836、1838和1840年,他都连续当选。
纽沙勒有一个人名叫杰克·基尔梭。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一事无成,是个失败者。他老婆为了谋生,只得招些房客,与人搭伙。而他自己则成天钓鱼、拉提琴、朗诵诗篇。可是林肯却喜欢和他来往,并深受他的影响。在此之前,对于林肯而言,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只是一些人的名字而已。可是,自从认识基尔梭以后,林肯就整天坐着听他读《哈姆雷特》,背《麦克白斯》,多么丰富的修辞,多么动人的激情和深远的智慧!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英国语言竟是如此美妙无比!
林肯景仰莎士比亚,热爱罗勃·伯恩斯。他甚至认为自己与伯恩斯之间会有血缘关系。伯恩斯也曾经是农民,与林肯一样穷困,也是在一间小木屋出生,成长的环境与林肯差不了多少。据说,伯恩斯耕田时犁到一窝田鼠,便哀伤不已,为此还作诗一首。林肯在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的著作中,发现了一个充满了情感和意义的爱的世界。
林肯还惊讶地发现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竟然都没读过大学,他们所受的学校教育也大致与林肯差不多。
于是,林肯梦想:他,文盲汤姆·林肯的儿子,一个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拓荒者的后代,也许不必永远当店员或做铁匠,他同样可以做高尚的工作。
莎士比亚和伯恩斯成了林肯热爱的作家。他读莎翁作品的时间,远比读其他作家的时间要多得多,这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很大影响。一直到后来当上总统,日夜为美国的前途忧心的时候,他仍不时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他会在百忙中与莎士比亚专家探讨剧本,写信请教文中的一些段落。在他被暗杀的那一个星期里,他还为朋友们朗诵了《麦克白斯》中的片段。
因此,可以说纽沙勒的一个无名小辈——渔夫杰克·基尔梭深深影响了白宫。
詹姆士·鲁勒吉——纽沙勒镇的创始人和酒店老板,是个南方人。他有个十分迷人的女儿,名叫安妮。19岁的安妮,一头褐发,一双蓝眼睛,美丽迷人。她已跟镇上最富有的商人订婚。林肯却暗中爱上了她。
安妮同意嫁给商人约翰·麦克奈尔,可结婚还要等到两年之后,因为她正在学校读书。
但是没过多久,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麦克奈尔卖掉了商店后,声称要去纽约州,接自己的父母亲和家人到伊利诺州来居住。
他辞别安妮,并许诺会常写信来,保持联系。
林肯此时担任邮递员。每星期两次,公共马车会送邮件来,邮资由分到25分不等,依距离远近而定。邮资并不便宜,所以邮件也不多。林肯常把邮件放在帽子里,各处走动。每当碰到别人打听邮件,他就会取下帽子来找一番。
每个星期两次,安妮就要向林肯询问有没有信件。但是3个月过去了,她才收到第一封信。麦克奈尔在信里说,他穿越俄亥俄州时,突然病倒发烧,昏睡了三个星期,所以他没有早点给安妮写信。
第二封信又隔了三个月才收到,写得平平淡淡,含糊其辞,说父亲生病,自己又被债主纠缠,因此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接着,一连好几个月,安妮都没有接到信。她不禁产生了怀疑:麦克奈尔是否真的爱她?
看到安妮忧伤的模样,林肯提出愿意帮她去寻找麦克奈尔。可安妮说:“不,他知道我在家里等他,既然他连封信都不愿给我写,那我也不想去寻他。”
然后,安妮告诉林肯麦克奈尔临走前的告白。麦克奈尔承认,人人皆知的“麦克奈尔”不是他的真姓,他是以化名隐居在这里的,他的真姓是“麦克纳玛”。
麦克奈尔说,他在家里是长子,因为父亲在纽约州经商失败,他们债台高筑,家中的债务会压得他喘不过气,只好独身一人到西部来挣钱。他隐姓埋名,不想让债主知道他的下落,否则他们会追踪而来。此刻他发了财,要携父母来伊利诺州享福。这些话传开以后,在村里造成很大的轰动。众人纷纷议论。人们说那都是该死的骗子编造的谎言,上帝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或许早已结婚;或许他已有好几个老婆;他或许还抢过银行、杀过人……一句话,他已经抛弃了安妮·鲁勒吉,那倒真是一件幸事,谢天谢地。
这些都是本地人的说法。林肯什么也没说,可他的内心开始活动了。
机遇终于降临了。


最后的树叶(1)
林肯走路的姿势,仿佛有浓浓的忧郁从他的身上滴下来似的……
与边疆地区许多饱受风霜侵袭的房屋一样,鲁勒吉酒店也是一栋粗糙的木屋,人们路过时根本不会多瞧它一眼。但林肯现在却成天盯着它。对他而言,那房子犹如圣殿一般高耸入云,每次他跨越门槛时,心跳就会加速;他的全部心思都绕着它转。
他仰卧在店铺的柜台上,读着从杰克·基尔梭那里借来的莎士比亚名剧,他重复地读着这几行:
从那边的窗户,透进来何等温柔的光芒!
假如那是东方,朱丽叶就是太阳。
林肯合上书本,静静地躺着,痴痴地回忆昨夜安妮说的每一句话。
那时,当地流行一种缝被服的团体活动,每一次安妮都会应邀参加。她那少女的纤纤玉指做起针线活来又快又灵巧。早晨,林肯常骑马送她到缝被服的地方,到了傍晚再去接她回家。有一回,他大胆地走进屋里——那种场合男人一般是很少进去的——并坐在她的身边。他心跳剧烈。安妮的脸上泛起红晕,手中的针脚开始不稳。安妮那时留下的乱针,多年以后仍能从那条棉被上看出来。
仲夏之夜,在山嘉蒙河岸边,林肯和安妮在一起并肩散步。鸱枭在树上鸣叫,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织出一道道金色的光。
深秋里,他俩在树林里游逛。此时,橡树红得像燃烧的火焰,林中只听“啪嗒啪嗒”响,那是胡桃树的果实掉落在了地面上。
雪晴后的冬日,他们手拉着手,穿过一片银色的树林,只见——
橡树、   树和胡桃树穿起貂皮大衣,
比伯爵们还要高贵;
榆树中最贫穷的枝桠,
如今也挂上了晶莹的珍珠。
这对恋人眼中的世界和人生,多么美丽,多么神圣!当林肯凝视着安妮的蓝眼睛,她那颗少女的芳心就像一只快乐的鸟儿般吟唱,而当安妮的酥胸轻触林肯时,他就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不久,林肯和人合伙,在纽沙勒村买下了三间残破的木屋,重新开了一家杂货店。他的合伙人贝利是一个牧师的儿子,可他却是个酒鬼。
一天,店铺前面来了一位过路人,他驾着篷车要迁往爱奥华州的。因为路滑难行,马儿又疲惫,为减轻负担,他要把一桶零碎东西卖给林肯。林肯对一桶碎铜烂铁毫无兴趣,但对劳累的马儿动了恻隐之心,于是他付了50分钱买下了那个废料桶。他看也不看一眼,就把它滚到了店铺后面。
过了两个星期,林肯才把桶里的东西倒腾出来,想知道自己究竟买了些什么。他在一堆废铁下看到一部布莱克史东写的《足本法律评注》!当时正值农忙,店里没什么生意,他就利用空闲时间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没几天,四册书就被他一气读完了。
就是由于这部书,林肯坚定了要做一名律师的志向,他要让安妮为他感到骄傲。安妮非常欣赏他的志愿,两人商定,当他正式拿到执业证书时,两人就结婚。
读完了《足本法律评注》,林肯为了向一位律师借阅别的法律书籍,徒步走到20英里外的春田镇。在回家的路上,林肯捧着书边走边读。他常常放慢脚步,停下来专心研究困难的段落,直到完全弄明白。就这样一直读到天快黑了,星星也已升起,他才饿着肚子赶回家。
林肯一头埋在了书本里。白天,他躺在小店旁的榆树下,一双光脚板搁在树干上,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用堆着的废料点灯,在制桶店里读书。他一会儿高声朗诵,一会儿默写、改正,最后自己重写,直到句子浅显易懂才满意。

最后的树叶(2)
这一阵子,林肯总在腋下夹一本契蒂或布莱克史东的书,不停地读。无论是在河边或林间散步,还是在田野劳动,人们总发现他在钻研学问。有天下午,雇他砍柴的农民找不到林肯,最后发现他赤足坐在谷仓一角的柴堆上,正在研究法律。
当地的一位老师曼塔·葛拉罕告诉林肯:“你如果想在政界和法律界出人头地,文法不通可不行。”
于是林肯问葛拉罕:“什么地方可以借到文法书呢?”
葛拉罕告诉他,农民约翰·凡斯家里有一本《科克罕文法》,他住在6英里外的一个村庄。林肯马上戴上帽子,赶到那里去借书。
使葛拉罕大吃一惊的是,林肯以极快的速度读通了整本文法规则。事隔30年后,葛拉罕还感慨地说:“林肯是我所见过的年轻人中最勤奋的一个……有一次,他为了推敲三种表达方式中效果最好的一种,竟花了好几个小时。”
林肯读透了科克罕的文法之后,又开始读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洛林的《古史》、杰佛逊、克雷和威伯斯特等政治家和军人的传记,以及汤姆·伯恩的《理性时代》。
林肯身穿“深蓝色棉布外套、笨重的皮鞋和浅蓝色的斜纹马裤,他全身的打扮极不协调,裤脚吊在外套下三寸左右,离袜子还有一大截”。这位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在纽沙勒村走来走去,读书、梦想、讲笑话,人缘很好,每到一处就结交一帮朋友。
著名的林肯研究家亚伯特·毕佛瑞在他写的林肯传中说:
林肯以机智、学问和善良的品德吸引人,也以他那古怪的装束吸引人;那笨拙的姿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