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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考试大纲-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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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可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制定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因其过错而导致合同无效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
            (3)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主要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主要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主要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主要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l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l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l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按l年计箅,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l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l2年。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二、劳动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l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l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四、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去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反培训协议或者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时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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