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第10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次停留的时间久了一些,陆子初上前,那是一个手工制作摊位,清一色银器,有项链,也有戒指……
阿笙原本在看手镯,老板是个生意经,见陆子初也来到了摊位前,就拿出一对戒指递到两人面前。
“两位看看这个。”
阿笙拿起一只戒指反复看着,里面刻着“执子之手”,另一只刻着‘与子偕老’。
一看就是情侣对戒。
阿笙放下,“抱歉,不要。”
陆子初目光却凝定在那两只戒指上,摊主多精明一个人,见陆子初似有购买意向,笑道:“银戒指价钱不高,如果两人诚心买的话,我可以优惠。”
陆子初话语不多,拿出钱包,眼看要付账,阿笙扯了扯他衣服下摆:“别买,你又不戴。”
“谁说我不戴?”某人笑着付了钱,拿起那只男戒,就那么把“执子之手”戴在了修长的中指上。
阿笙扫了一眼他腕表上那只价值吓人的瑞士名表,再看看那只一百多块钱的对戒,老实说有些无语。
“不搭。”她轻叹出声。他的生活圈和别人不一样,戴着银戒出门,怕是会被人私底下非议。
“戒指不在于贵贱,在于和我一起戴对戒的那个人是谁。”说这话的男人,已经拿起另一只戒指,牵起她的手,把戒指帮她戴了上去。
阿笙被动的看着,有些哭笑不得,这算不算是被胁迫?
那人帮她戴上戒指,又站在人来人往的巷子里吻了吻她手指上的那枚戒指,警告道:“不许摘下来。”
“……”阿笙侧眸间就看到摊主因为笑意,眼睛快眯成了一条缝。
他大概觉得又有一对有情人在他制造的戒指里寻觅到了圆满。
阿笙垂眸,十指交握,戒指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陆子初说得对,戒指跟价位无关,贵在和她一起戴戒指的那个人是谁,如果那个人是陆子初,就算他把饮料易拉环当做戒指戴在她手上,她也会珍藏一辈子。
……
长河边有座桥,长桥一侧有家百年茶店,店里店外摆满了花草,阳光垂洒而落,一片宁静恬和。
这里的老板是位老爷爷,再见,阿笙和他拥抱问好,态度亲昵,宛如亲人。
阿笙对陆子初说:“他是我爷爷的好朋友,在家排行老六,所以我们都叫他六爷。六爷从小看我长大,我的茶艺有一半是跟他学的。”
阿笙又挽着陆子初的手臂跟六爷说:“爷爷,他叫陆子初,是我男朋友,我带他来看看你。”
“哦?”六爷恍然大悟,声音拉长,复又开口感慨道:“老了,老了,我们家阿笙都开始有男朋友了。”
闻言,陆子初和阿笙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六爷耳背,但前来喝茶的人却很多,陆子初不明原因,问阿笙,阿笙正弯腰采摘花草,嗓音温润:“六爷亲和,前来喝茶的人都是老顾客,念旧,也素来敬重他,你看这满园的花花草草,大都是老主顾每次前来喝茶时帮忙打理的。”
确实如此,茶屋装满了故事和岁月磨砺下来的沧桑,闲暇时来这里静静坐着,也是一种享受。
茶屋里,六爷煮茶,六奶奶就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口纳鞋底,阿笙小声对陆子初说:“鞋底是给六爷纳得,六爷只穿六奶奶做的鞋。”
陆子初忽然被感动了,面上却是平静的,含笑问阿笙:“你如果会纳鞋底,我也穿。”穿一辈子。
阿笙把手心里采摘的花草伸到他面前,笑着说:“我可不会纳鞋底,不过我可以为你煮茶。”他不厌,她就为他煮一辈子。
来到阿笙居住的城市,陆子初从未有过的放松,开始希冀安于一室,独享欢愉。
她在茶室里用心沏了一壶好茶,双手端给他:“你尝尝。”
他品了一口,兴是心境不同,竟喝出温暖来,她在等待他的品茶评价,握着她的手,他说:“很有人情味。”
人最怕有朝一日没了人情味,那么人与人之间相处,就彻底失了真。
下午说了很多话,六奶奶拉着阿笙的手,听说她有了男朋友,就一直在提阿笙小时候,说学校谁曾给她写过情书,说谁曾晚自习跟在她身后送她回家……
这些事情连阿笙自己都忘记了,六奶奶却记得很清楚,她说:“这些都是你奶奶告诉我的,你从小就只知道读书,对感情比较迟钝。有男孩傻傻的,把情书塞到你家门口,被你奶奶看到,就是在这间茶屋里,你奶奶约那男孩见面,苦口婆心的劝他好好学习,为你善后……”说到这里,六奶奶开始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擦拭着眼角滑落的泪珠:“不提这个,一提你奶奶,我心里就难过。”
阿笙也低着头,眼睛湿湿的,怕抬眸看六奶奶,怕自己会难过。
陆子初和六爷一起走出来,就看到阿笙低着头,拿着一根枯树枝在地板上画着乱七八糟的图画。
陆子初眸子沉敛,轻轻唤了一声“阿笙”,她抬起头来,站起身,眸子如水柔软。
六爷摸着阿笙的头,对她说:“没事常回来看看,我和你六奶奶岁数一大把,指不定哪天你回来,我们就不在了。”
这一次,阿笙是真的难过了。
……
从茶屋出来,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行走在长桥上,他说:“等以后我们老了,就来这里居住怎么样?”
她停下脚步看他:“这里远没有T市繁华。”
“这里很好,人和事没有那么多弯弯角角,在这里住的久了,会觉得自己原来也可以变得很干净。”
阿笙说:“你原本就很干净。”
“傻气。”话虽如此,她这么维护他,他心里却是溢满了欢喜。
……
巷口有一棵历经风雨吹袭的合欢树,树杈上挂满了红丝带,或祈祷或祝福。
阿笙松开陆子初的手,买了两根红丝带,提笔在上面写字时,陆子初笑着说:“你还信这个啊?”
“半信半疑。”
阿笙把她和陆子初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根红丝带上,然后系在一起,对陆子初说:“老人说了,把写上名字的红丝带系在枝杈上,那么这两个人就能一生一世不分离。”
她把红丝带高高抛起,却没挂在枝杈上,落地了捡起来也不气馁,继续跳起来往上抛。
再次失败,陆子初摇头,上前,伴随着她的惊呼声,他已经面对面把她高高抱起,清冽的声音里含着笑音:“快系,你很重。”
“胡说。”阿笙系丝带还不忘镇定反驳:“我只有82斤。”
“说谎也不怕鼻子变长。”陆子初很不给面子。
阿笙咬牙道:“85斤。”
“……”陆子初嗓子里低低哼了一声。
阿笙痛心疾首道:“好吧,90斤。”
“小骗子。”陆子初难得笑了笑,待她系好丝带,放她下来,伸手扯了扯她的脸颊:“明明94斤。”
“你怎么知道?”他偷看她体检报告了吗?
某人瞥了她一眼:“我抱你次数还少吗?”
此话出口,阿笙没脸红,却惹来旁边几位女生脸红不已。
走远的人影并不知道,那天有孩子骑在父亲肩头系红丝带时,不小心弄断了枝条,写着陆子初和顾笙名字的红丝带从半空中随着枝条疾速下坠……
 言爱,没有理由不爱他
 更新时间:2014611 10:15:17 本章字数:5161
一连两天,阳光变得很好,早晨起床看到阳光悄悄爬过窗棂,嘴角浮起的那抹笑,让阿笙整个人变得生动无比。
陆子初问她:“我没来之前,你是怎么过完一天的?”
阿笙知道,这话问出口的同时,其实代表了这个男人正在心疼她瑚。
她早晨六点左右出门,如果天气好的话。
那时候街面还有些冷清,沿途可以看到上了年纪的老人练剑或打太极。她不喜欢跑步,但很喜欢散步走路,可以从大院一直走到江坝口。
临近七点半,她开始往回走,这时候道路上行人越来越多,她会在路上买份早餐带回去。
把这些琐碎的事情说给他听,他会不发一言的沉默聆听着,还好嘴角始终都挂着浅笑,要不然她怕是又要胡思乱想了。
上午在家收拾东西,满满的都是过往记忆,一张张废弃的考卷,一本本日记积放在一起,恍然若梦。
曾经跟自己形影不离的东西,有一天看在眼里,竟觉得很陌生铄。
陆子初端了一杯水给她,垂眸看了一眼箱子,说她是好学生,因为所有箱子里摆放的东西都是跟学习有关。
顾家人念旧,阿笙小学、初中、高中的书籍全都被家人悉心保存着,考卷亦是,如今她早已忘了第一次考年级第一时的喜悦心情,但看着那些冰冷的成绩数字,却觉得心里有点酸,因为那些数字触动了她的心。
她对陆子初说,箱子里装的不是纸,而是她十几年的成长轨迹,只有这些东西可以记录她的过去,因为过去的过去除了努力学习,她一无所有。
“现在呢?”陆子初问她。
她说:“现在除了学业,还有一个你。”
陆子初不期然想起阿笙居住的院落,人与人之间没有防备,越是平凡琐碎,越是接地气。
在大街上行走,若是有人认出“阿笙”,会扯着嗓子扬声叫她的名字,那么大的嗓门,仿佛可以传递到很远很远……
陆子初并未经历过这些,他生活在一个条条框框的世界里,邻居不会敞开门无缘无故对你微笑,不会温暖的大声呼喊你,生活只会让人变得越来越冷漠。
路上有风,阿笙倒着走,对陆子初说:“倒着走能挡风,如果我这么一直倒着走下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孩子气。”
当地行人经过,看到这一幕纷纷投以目光关注:清丽的女孩握着男朋友的手,一步步倒着走,说着温软的话,被她牵着走的帅气男友,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偶尔在她快要撞到行人时,会眼明手快的把她护在怀里。
“阿笙……”有人在人潮中叫阿笙的名字。
那是陶妈妈的声音,阿笙循声望去,果真见陶妈妈正在不远处朝她挥手。
“认识?”陆子初没忽视阿笙嘴角忽然僵滞的微笑。
阿笙“嗯”了一声,过了几秒,又补充了一句:“陶然母亲。”
陆子初皱眉,多看了陶妈妈一眼,那边陶妈妈也对陆子初很好奇,见他目光望过去,陶妈妈连忙移开了眸子。
“需要我回避吗?”这话还算如常平静,他在维持最基本的风度。
“不用,我跟她打声招呼就过来。”松开他的手,阿笙朝陶妈妈走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