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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的童话-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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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里每个人都非常尊敬他,当然也包括我。他老谋深算,深沉睿智,知识渊博的让你远远地看到他都觉得他像圣人一样闪闪发亮。更要命的是他还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真君子,对人非常的谦和有礼,体贴周到。他曾经有一段时间追求过我,然而在经过早期办公室恋情的心理阴影之后,我极度排斥这种早晚都腻歪在一起的恋爱方式。在我非常不给面子地拒绝了他几次之后,他终于和我保持了正常的上下级关系。
我的老板非常喜欢把我当作杂工使唤,我有一度认为他是在蓄意报复我。他总是把一些不在我工作范围的工作拐弯抹角地分配给我,比如他在我的办公室里让财务总监给我丢了一大笔钱要我安排好公司的周年庆典宴会,然后自己兴高采烈地度假去了。
于是在那个夏天即将到来的春天尾巴里,我再次把自己累的跟狗一样。我一边抽空跟班尼见面,一边熬夜赶工,日子居然也过的乐在其中。
我上辈子一定是我老板养的一朵花,所以我今生才要为他没完没了地流汗,我一边哀悼自己悲惨的前世今生,一边冥思苦想着敲定最后的嘉宾名单。
111周年的庆典被我老板要求举办的非常喜庆和隆重,按照惯例邀请了各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和各大媒体记者,当然,我还邀请了班尼先森。
作为与杂志有过愉快合作的当红演员,我的老板对班尼先森在邀请行列并不感到奇怪。
晚宴开始的那天早晨,我在酒店与每个负责人将晚上的流程和细节再确认了一遍之后,我几乎都泡在了厨房里。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不容许出现一丝一毫的小瑕疵。我认真的与每个厨师尽可能的沟通,要求糕点的精致与鲜美,我甚至还自己去仓库检查了一下酒品和饮料。直到确保万无一失,我才疲倦地走出酒店,准备回家洗个澡,美美地睡个觉,晚上再来参加宴会。
刚走出酒店我便看到了班尼先森。
宴会还没开始,你怎么在这里?我吃惊地看着他问道。
我打不通你的电话,我猜你在这里,所以过来看看是否有我能够帮的上忙的。
我摇了摇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你看起来很累,你的车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我指了指他身后那辆娇小的白色Smart,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那天我非常的累,在车上一不小心就睡过去了。等我醒过来,发现我的身上披着班尼的外套,我揉揉惺忪的眼睛晃了下脑袋,发现他正看着我,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了。
你醒了?
我尴尬地点点头,问道,我睡了多久?
两个小时而已。
什么?我几乎要跳了起来,我居然睡了这么么长时间。我一边向班尼道歉一边怪他怎么不把我叫醒。
我见你太累了,实在不忍心叫醒你,就让你睡一会,班尼温柔一笑。他永远都是那么的贴心,我一边将他的外套还给他,一边表示感谢。
我看了眼车外,发现我在公司楼下,这里繁华而嘈杂,我居然能睡着,看起来我真的是累坏了。
你就把车停在这里然后看我睡了两个小时?
要不呢?班尼耸耸肩,我本来想送你回家的,可是你还没告诉我你家在哪里就睡着了……
我连连道歉,他制止住我,无奈道,你从醒来已经说过几千几万遍的对不起了……
我靠在背椅上收拾了下我混沌而窘迫的心情再次说道,不管怎样,我还是感到很抱歉。
正说着,我的老板给我打电话说他把晚上要用的发言稿弄丢了,问我手上有没有备份。我说我电脑里有一份,他便要我发到他的邮箱里。我给琼斯打电话,然而她在酒店不在公司里,于是我不得不和班尼告别,回公司处理我老板的破事。
晚上见,我说。
班尼点点头,跟着他的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回到办公室给我的老板发了邮件之后,又处理了些事,看时间不早了,连忙往家赶。刚到楼下便看到班尼西装革履地站在我的车子旁边。
他站在那里,帅的像个骑士,我完全被他惊艳到了,有一瞬间甚至都不能呼吸了。他穿着深色的西服,里头是百页型的衬衫,上面的扣子敞开,露出洁白的肌肤和性感的锁骨来,显得他整个人风度翩翩,站在那里就像太阳一样耀眼。他头上打着发蜡,将头发梳得闪闪发亮,显得整个人神采奕奕,精神抖擞。他冰蓝色的眼睛清澈的似一汪清泉,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上帝一定是用蓝宝石给他做了眼睛,不然怎么会这么漂亮这么迷人呢?
他看见我从大厦里走出来,朝我迷人一笑,我的心漏跳了一拍,一不留神高跟鞋的鞋跟一拐,险些摔倒。
你太帅了,我走了过去,笑得简直像个花痴。
谢谢夸奖,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他把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酷酷地说道。
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不像古龙香水那么刺鼻,更多的时候有点像迷迭香。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感觉自己像吸食了鸦片一样,变得飘飘然起来。与他站在一起,我发现自己俗得简直就像个扫大街的,我看了眼自己的着装,又看了眼我的车,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差距。
如果他是太阳,我顶多只能算一朵仰望他的小向日葵。
但是,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我好奇地问道。
路过而已,他轻描淡写地说道,现在离晚宴开始还有两个小时多,我送你回去吧。他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接过我手里的车钥匙,一头扎进我的Smart里。他表现得极其自然,以至于我都相信那是真的,屁颠屁颠得跟着钻进我的Smart里。
那是我第一次带班尼回家。
我住在皇后区。当我第一次来到纽约的时候,听说那里有个皇后区想都没想就在那里买了一块地盖房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当初本来想去皇后镇的缘故,从此以后对有着皇后两个字的东西都有难以言说的情愫。
皇后区是纽约最美的地方,正如皇后一样,高贵而漂亮。我住在被各种抨击的法拉盛。在纽约,人们最先见识到的便是曼哈顿的繁荣与商业元素,因此法拉盛在曼哈顿面前显得尤其的落魄,在很多报道里那里被写成治安很混乱,街道肮脏且破旧。
然而在我看来,那里有着别人看不到的美。游览皇后区就如同周游世界,那里聚居着各色各样的少数民族,可以体验各种各样的文化。那里并不缺失曼哈顿的繁华,时装品牌宝路华、饮料公司Glacéau、般空公司捷蓝航空的总部都设立在那里,你依然可以看见西装革履的男士和身着时装的女士进出高楼大厦。在阿斯托里亚,希腊餐馆可与雅典的餐馆相媲美。在杰克逊高地的街道上,随处可见五颜六色的印度纱丽,而在法拉盛,可以品尝到各种各样的亚洲美味。生活在那里,就好像就生活在了全世界里。
班尼一边看着不同文化给他造成的视野冲击,一边感叹我总能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我一直以为像你这种在《Better Homes and Gardens》里身居高位的人,应该会开着像兰博基尼那样超级有品位的车,但是你却开着Smart……简直太让我意外了,我第一次坐在你的车里,还以为爬进了睡袋呢!班尼一边开着我的Smart,一边对它作出让人哭笑不得的评价。
兰博基尼!?我的班尼先森一定是把我看成土豪大款了,我能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在说我是一个没有品位的女人。
我不知道要该如何跟他解释我为什么会开这么拥挤而小巧的一辆车,就像安拉无法理解我富得就像银行行长夫人,却始终只有一个LV奢侈包一样。
当班尼先森在我的房子门口停下车时,他和安拉一样乖乖地闭了嘴。

时光门后的秘密

我的房子比班尼想象中的还要大,它远离市区和繁华,静谧的就像丛林深处的寂静古堡。
他从车上下来,惊奇地看着眼前的建筑。房子是一架大钢琴的造型,漆成白色,是我决定在这里定居的时候,齐安请他认识的一位法国建筑师来给我设计的。当时为了这块土地上的这栋房子,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房子有两层半,还有一个地下室,我后来把它当做车库使用。
如果你从它的造型将它设定成现代商业化的都市建筑那你便错了。
班尼说我的房子看起来更像是个博物馆。
我的家庭成员是一只毛长到老让自己看不见路的阿拉斯加犬戴维和一只脸像不小心撞在玻璃上再也没有恢复过来的波斯小野猫博思。
戴维忠厚老实,是师傅送我的,陪伴了我很多年,在我外出拍摄无法带上它时它不是在邻居家混日子就是被寄养在安拉的大房子里。博思刁专蛮横,脾气又臭又大,是我老板的猫,在有一次寄养在我家里之后再也不愿意回去,于是就很无奈地变成了我的猫。
博思最大的爱好就是以欺负戴维为乐,就像我的老板总是喜欢没完没了的给我找麻烦一样。每次我回到家总见戴维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它不是这被咬掉了毛就是被非礼的像个非洲难民,惨不忍睹。有的时候博思闹得太厉害,我会直接把它丢出去,直到它可怜兮兮地趴在窗户边泪汪汪地看着我。不过有客人在的时候博思往往表现出我老板身上特有的热情好客和良好的素养,它会自己开房间的门,因此它总是骑在戴维的背上,然后像个女王一样由戴维领着带客人四处参观。
于是当我把班尼领进我的钢琴大房子后,我非常放心的把他丢给戴维和博思照看,忙自己的事去了。
班尼在博思的要求下换了居家拖鞋,便跟在他们身后像参观女王的官邸一样参观起来。
一楼非常的宽阔,有很多的长沙发,在那些长沙发前有一个巨大的屏幕可以放下来。在圣诞节的时候,我便和我的朋友们坐在长沙发上边聊天边看电影。
那些长沙发都是用废物改造的,沙发套是用绘着各种图案的染布做的,可以取下来清洗。在长沙发里有很多的柜子,你可以在那里找到许多书籍。长沙发的靠背是可以移动的,当你累的时候,你可以把它变成一张柔软舒服的床。这些长沙发是齐安帮我做的,那段时间安拉怀了孕脾气异常暴躁,把他从家里赶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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