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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的罗曼史-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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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
罗鸿举狼狈地用桌上的纸巾擦去脸上的白开水,幸好水不热,否则他就要去韩国整容了。看到燕若薇不见了,他焦急地要去追,可是被服务员拦住了,“先生,您还没有付账呢。”
是他们点的菜,和我无关。偏这句话还不能说,说了也没用,罗鸿举只能痛快地掏了钱包。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太低了,曾焱炘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燕若薇还把他当宝贝。
真傻!
说她傻也好,说曾焱炘不是好人也罢,你罗鸿举不也频繁出轨?
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燕若薇原本就不打算瞒曾森雅,虽然曾森雅会反对,但正大光明的恋爱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呢?谁规定女大男小就不行,允许男人吃嫩草,女人也可以的。但是曾森雅反对的不是年龄,“年龄不是问题”,关键是不看好曾焱炘。
与之共同生活十几年,曾森雅早就看出他是凉薄之人,燕若薇如果执意要和他在一起,只会误了终身。可当曾森雅去劝说燕若薇时,燕若薇还显出一副洞若观火的样子,“森雅,你是不是对焱焱有成见?就因为你爸爸偏心炎炎?”
果真是重色轻友。
她真的不介意曾焱炘过去的事?曾森雅不信说道,“若薇,我是为你好,我弟弟这个人你不了解,他万分之一万不适合你。”
苦口婆心也无用。
燕若薇回答说,“感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和焱焱在一起真的很快乐!”
“你知不知道他前一段时间做过什么事?”曾森雅心一横,准备把周丝丝的事情说出来,不要怪曾森雅小人,实在是不忍好朋友重蹈覆辙。
那知燕若薇不领情反而说道,“焱焱把他和周丝丝交往的事早告诉我了,一丁点都没隐瞒。我不介意的,谁没有一星半点的过去?”
你曾森雅不也有不愿回顾的往事。这句话燕若薇没有说出来把握着分寸的,否则曾森雅马上就要和燕若薇割袍断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曾焱炘曾经千辛万苦不想姐姐知道“周丝丝事件”,可是姐姐还不是查出来了,所以索性大大方方向燕若薇交待清楚,最起码会落得“坦白从宽”。
曾森雅有些心灰意冷了,感觉自己枉做小人,还是算了吧,当局者迷,旁人只做壁上观就可以了。
记得高三那年,楚江市正播放着琼瑶电视剧“两个永恒”之一的《烟锁重楼》,里面有一首歌叫“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开头第一句是“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奈何我已深深沦陷”。也许燕若薇已不可自拔,就像飞蛾扑火,明知道要燃烧殆尽但也不肯放弃。如果是这样的话,曾森雅认为还不如追求像流星一样的爱情,至少能得到那一瞬间的光华。
霍天屹对曾森雅说要爱她到地老天荒,这已是用烂的誓言,曾森雅不愿相信,但冰封的心正悄悄被他的柔情爱意所融化。只是他的爱到底是飞蛾扑火?还是璨若流星?
抑或两者都不是?
曾森雅迷茫了。
归心似箭的霍天屹回来了,顾不上洗去旅途的疲惫,直接去找曾森雅。她不在衡大,不在家,在哪儿?
霍天屹不停地拨打她的手机,她直到快没电才接了,于是霍天屹急急地问她,“你在哪儿?”
她却回答,“这与你有关系吗?我不告诉你。”说完她就把手机关了,可霍天屹没有生气,生气有什么用,找到她再“算账”也不迟。
霍天屹问梅绿茉见没见她?回答没见她来。
她不在“烟视媚行”,在那儿?群英市说小也小说大也大,不过漫无目标地找人可不好找。
霍天屹找到了吗?
当然找得到,她在“养心”茶庄和关仲谋、于安邦喝茶呢。在众目睽睽之下,霍天屹强行带走了她,其实也不能算强行,因为她只挣扎了两下就跟着走了,不想众人免费看言情剧。 
眼睁睁地看着她被霍天屹带走,于安邦和关仲谋都无法阻拦,人家那是“你情我愿”。关旁人何事?
关仲谋不解,为什么她会喜欢那样一个野蛮人?
于安邦认为无非是霍天屹死皮赖脸地纠缠她,她甩不掉的。
江又蓝和他们想法不同,女人最懂女人。或许在别人看来“他凶悍小气野蛮”,但这对她来说却是优点,说明他非常在乎她。何况“好女怕缠郎”,而且这个“缠郎”帅而多金,她这个“好女”怎么能抵挡住?
其实他能找到她,是因为江又蓝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除了江又蓝是他的“间谍”,拿人钱财就要替人办事的原因之外,江又蓝也觉得他和她很相配,将来一定会琴瑟和鸣。
江又蓝希望她嫁个好男人。
最初江又蓝没有同意当他的间谍,虽然他给的佣金很丰厚,但江又蓝怕出危险,一旦她出事就不能照顾家了。但是连逸琅一直躲着她,使她无法得手,又不愿意找来“烟视媚行”的恩客,他们多为脑满肠肥的“土豪”,她看着就厌恶,但是家里需要用钱刻不容缓,只好答应了他。但是她提出她有选择的权利,否则她坚决不干。他没有反对,说是看在曾森雅的面子上也不会为难她的。后来他让她去接近关仲谋,她就去了。
从她出生那一刻起,命运一直薄待着她,但是她没有垂头丧气,她必须满怀信心地活着,直到命运的垂青。
会有那么一天的。 
作者有话要说:

☆、单身女王

曾克俭最怕的一个人就是妻妹何雨情,她向来不尊重曾克俭,从不叫曾克俭“姐夫”直接叫喊名字。不过好在她几年前就离开了楚江市,为她的公司在西南做“拓荒牛”了,得知这个消息后曾克俭睡觉都能踏实了。
堂堂七尺男儿为什么怕一个女人呢?倒也不是真怕,只是“好男不和女斗”,赢了胜之不武,输了让人笑掉大牙,何必呢?
圣贤说的很有道理,“女子无才便是德”,何春梨就是有德之人。何雨情和姐姐何春梨之所以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完全取决于自小的生长环境。话说当年有对“□□”夫妇下放到何家村,本来是让何雨情的爹何支书去监督“□□”夫妇的思想改造,但是何支书宅心仁厚处处照顾“□□”夫妇,让“□□”夫妇少吃了不少苦头。到了后来随着“□□”倒台,“□□”夫妇被平反还落实政策恢复了职务,于是就专程来看望何支书一家人。临走之时,这对夫妇为了报恩,提出要带何支书的小女儿何雨情去省城生活,让何雨情受到良好的教育。何支书当然欢喜,遂让何雨情认这对夫妇为干爸干妈。这一决定把这对夫妇乐坏了,正愁家里没有女儿少了很多欢乐呢,因此思索了“雨情”这两个字取代了原来的“秋苗”。
秋苗就是秋天的禾苗,过去给农村女孩起名多数是用所见到的来命名,比如春梨,夏荷,秋菊,冬梅等等,但类似这样的名字在农村已泛滥成灾,不像“雨情”的独一无二。 
俗话说“名如其人”,何雨情的确独一无二,年过30还不结婚,说是不要婚姻要孩子,简直是谬论谬论!荒唐荒唐!不过这样的评价曾克俭只能放在心里,不敢当面批评何雨情的。
职场上的白骨精还是少惹为妙,否则报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和曾克俭截然相反,曾森雅很喜欢那个比自己只大五岁的“小阿姨”何雨情。据妈妈说,姥姥怀“小阿姨”时已有40多岁了,当时妈妈已为人妇,所以姥姥犹豫过不想要“小阿姨”,怕生出来让人笑话,但是妈妈说这是天意不可违,劝姥姥留下“小阿姨”,加上姥爷也舍不得失去亲生骨肉,就这样“小阿姨”成为曾森雅的亲人了。
记得在小时候,妈妈曾经带过曾森雅去看过“小阿姨”,那天只见她穿着一条紫色的蓬蓬公主裙,美得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她非常大方地领着曾森雅去衣柜里挑裙子,说无论曾森雅喜欢哪条都可以拿走,只是那一柜的七彩缭乱了曾森雅的眼,最后还是她做主给曾森雅挑了几条。当曾森雅换上一条白底红花的裙子后,她又拉着曾森雅来到了梳妆台,从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中拿出郁美净宝宝霜给曾森雅涂抹后,复又扑上了孔凤春的鹅蛋粉,满室生香。一切仿佛在梦里,曾森雅只觉得自己好像是流落民间的公主,突然被接回皇宫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愉快地度过一天后,“小阿姨”在曾森雅临走时依依不舍,还慷慨地送给曾森雅宫灯杏仁蜜、紫罗兰香粉、凤凰甘油等护肤品,这都是当年数以万计女人的朝思暮想。曾森雅泪眼婆娑,紧紧拉着“小阿姨”的手不肯放。“小阿姨”对妈妈说“一定再带雅雅来呀”,妈妈点了点头,只是没想到再见时已是多年以后。
如今“小阿姨”也来到群英市,曾森雅真的很高兴,虽然人前从未喊出“小姨”二字,但这个“小阿姨”亦是她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如果不是连董事长下了“十二道金牌”,何雨情根本不会来群英市去做那个吃力不讨好的苦差。谁都知道,连逸琅是个坚定的不婚族,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而改变信仰,那怕她人间极品,那怕她寻死觅活,可是奉子成婚呢?
滑天下之大稽!这是何雨情听到连董事长所说的第一反应。她假装看不到连董事长的黑脸,只顾宣泄出她的不满。
干什么让一个中层来干这种低级的事?和拉皮条的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价格不同嘛。
连董事长先是放软口气,“你和逸琅性格相投”,这点倒是没说错,他们都是不相信婚姻的人。
“你非常了解他,懂得他的需求”。
一派胡言!
“连逸琅的生理需要我怎么会清楚?再说他真的想解决,还用得上别人帮忙吗?多得是女人前赴后继趋之若鹜。”别怪何雨情口不择言,实在是连董事长迫人太甚。
听出“女高管”的不满,连董事长赶紧安抚她,“他找的人我不放心,我相信你的眼光。” 
不要带什么高帽,没用的!何雨情直接拒绝。
虽然被下属抢白了,但连董事长“宰相肚里能撑船”,不与何雨情计较,反而循循善诱着,“如果我说介绍一个品貌绝佳的青年男子给你,并且他也是赞同你的观点,你觉得如何呢?”
“例如谁呢?”不可能不动心,何雨情不是神佛。
连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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