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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就是,“许棠歆,股市已经很虐了!你竟然比股市还虐!怪不得你嫁不出去!连我哥这种懒人都不吃你这棵窝边草!”
后来,我和司绍在一起了,还挺甜蜜的时候,她天天看着我就叹气,说就你这么个二货,司绍没把你扔了也真难为他了。
然而再后来,我与司绍第一次互相冷战,我天天一个人猫着流眼泪,想起我俩之间的一切就心疼的直抽抽,温长空那时候还挺向着司绍,说我,“许棠歆,叫你二!叫你再二!该!”然后呢,她自己悄悄跑去给司绍的QQ留言,说,“司绍哈,嘿嘿嘿,是我,哎呀,我知道这次是许棠歆这个二货做的不对,你是应该晾她几天,但是吧你也别晾她太久了哈,她这个人吧,其实胆儿贼小……你差不多就搭理她一下吧。咱不和她一般见识。”
最后呢,她给在昭市的我打电话,声音都在颤抖,她说“许棠歆,我求求你了,你别去找他。”
再然后呢,司绍不见我,我没有坚持。我回了燕市,仿佛重生,恢复整日嘻嘻哈哈,可是我很认真的跟温长空说,我还喜欢他。温长空狠狠的说我,“那么个人有什么好的!许棠歆,你是捡破烂的么?!”
我见到温长空的时候,发现这个女人头发长了一点,瘦了一点。
她守着一大桌子好吃的,等的不耐烦。终于看见风尘仆仆的我和陈默走了进来,敲着桌子冲我嚷道,“你俩怎么这么慢啊!我要饿死了啊!”
我对她怒目而视,我说“温长空你这个吃货!”
我们三个坐下,陈默表情一直不善。
温长空看一会儿,开始还嘻嘻哈哈的说,默默你吃这个,默默你吃那个啊,默默你怎么不说话?
后来,温长空干脆直接也火了,把筷子一搁,说道“不就是让你接个人么!你不愿意早说啊,早说就不求你了,我自己打车去接,现在干嘛给我脸色看?!”
我一看自家姑娘来了脾气,赶紧按住她,我说“温长空这是你不对,你冤枉人家了啊,不是因为这个……”
温长空看了一眼我俩,然后皱了眉头,她说,“到底怎么了?”
我低头,不知道从何说起。
还是陈默咳了一声,然后淡淡的说,“我们遇见那个人了。”
温长空不明所以,接着问“谁啊?”
陈默顿了顿,答道“就是你和我说过的那个人,司绍。”
温长空彻底愣住了。过了好半天,她才扭头问我,“许棠歆,这是真的假的?”
我点头,我说,真的。
温长空气壮山河的一拍桌子,说,“靠,他竟然还没死?!”
我说,“我们还给人家车撞了,完了还跑了。啊,人家车还比我们的好!”
温长空突然好爽的一拍桌子,大喊一声“干得好!!”
我只觉得头疼无比,我按着斗志昂扬的她坐下,怒道“好什么好!这是要追究责任的!到时候怎么办!”
这下,温长空没话了,倒是陈默那边特别淡定的答了一句说,“不承认。”
晚上的时候,我见到了阮云瓷。
说实话,我也是听别人讲起,说云瓷前些日子回了燕市。其实我很惊讶。云瓷当年走的果断决绝,后来在美帝国给我发邮件,讲的皆是求学经历,异国趣闻,日子挺充实也挺惬意。最后一封邮件,说的是在美国找到了工作,打算试着扎根看看。没想到这才过了多久,她竟突然回来了。
见面的时候,我老远便认出了她,这些年,云瓷瘦了不少,听说是胃口一直不好,经常会胃疼。我目光一转,又看到了她身边活蹦乱跳的夏暮歌。
夏暮歌,是个孤儿。
她妈妈是我和阮云瓷那一帮人的高中同学。18岁生下暮歌的时候,难产,走了。如今,云瓷收养了她。
暮歌竟然还记得我。我和云瓷带她去做旋转木马。
小丫头一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就恨不能揪着阮云瓷的耳朵问问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曾经以为夏家的儿女把夏奶奶和暮歌都接走了。可是阮云瓷淡定的告诉我,那年,夏奶奶去世了,暮歌进了孤儿院,资料上联系人的电话添了她的名字。
彼时,阮云瓷在美国,正准备工作。
我是真真很想跳着脚跟阮云瓷说,“你现在主意真是大了啊!好好美国的工作不要了,跑回来给一个为富不仁的陈世美养女儿!阮云瓷,你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么!你不知道你自己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么!你还敢带着个拖油瓶?!”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去骂阮云瓷傻。虽然我一直就觉着这姑娘挺傻的。不光傻,还死心眼。因为,我们都傻过。
其实,我知道云瓷为什么回来。
就像当初,她问我为什么一定要一次又一次的去昭市。即使不联系司绍,不联系周明亮,不联系任何人,即使自己抱着画板漫无目的的满城临摹古迹,也要一次又一次的独自跑去昭市,又独自回来。
我说,因为这座城里有一个人,我每次一想到自己离他如此之近,就算不见面,内心也觉得无比安宁,平静。
对我来说,昭市有一个人。对云瓷来说,这里,也有一个人。
人这辈子,有一个人,与他有关的事情你都会无怨无悔的傻着去做,其实是很幸福的。
因为有些人已经不会傻了,不敢傻了。
心老了,乏了,累了,死了。比傻了更可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晚上出去吃饭,提前发文。这章字数少,多更一章。 不霸王的读者最有爱了。
对了,关于阮云瓷姑娘,和她的小女儿夏暮歌。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蓦然回首》是怎么来的呢……是我看了一个闺蜜的文——《歌尽何处》之后决定写的姐妹文。闺蜜的文暂时还没有公诸于众,只在小范围内传阅。那是关于阮云瓷和夏暮歌的故事。许棠歆是《歌尽何处》里面的一个配角。我很喜欢这个姑娘。于是拿来写文。
至于《歌尽何处》有没有完结能见天日的一天……我还真说不好。 但愿有啊。
、第 3 章
三
我的初恋来的很晚。在四年前。那时我刚刚上大三。
其实,那只是名义上的初恋了。
人如果已经错过了那个懵懂的不顾一切的年纪,错过了那个单纯在学校里牵着手上自习的年纪,也就错过了那个真正青涩的初恋的年纪。
跟我身边的姑娘们,除了温长空这样的怪胎比,我已经算是黄昏恋了。
可是我从来不觉得后悔或者可惜。我这个人,朋友平时会用风骚这样的形容词来对付我,但认真起来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跟我说,许棠歆,你是个冷静而且理智的人。
好吧,姑且算她们说的是对的。我是当真觉得,人没有在太年轻的时候碰感情是一件好事。因为那个时候,按照我的理解,自己都不能对自己负责,就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干什么,想干什么,存在有什么价值,三观不成熟,哪有力气和精力去喜欢别人呢?喜欢了也喜欢不出个好来,最后结局肯定不怎么欢喜。
这和早不早恋没有关系。这和早不早熟有关系。
一个人得足够成熟了,才有资格去喜欢别人。这样才不会在爱上别人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
我和温长空,高中时候天天混在一起,看小说看动漫上自习做卷子,日子过得特别快乐。真的,我们在一所燕市最好天才最多最变态的高中,可是却度过了最愉快最简单的三年。
至今,我们是为数不多的,如果可以,愿意让时光倒流,回去重新来过这三年的人中的一份子。
后来,几个好友大学去了外地,我与温长空留守燕市,继续过着开开心心,没心没肺没烦恼的单身女人的生活。
很多人不理解单身女人有什么可开心的。不理解的人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理解。
一个人,你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有生活,有学业,有娱乐,有朋友,有亲人。这已经是多么富足的一个人了,那他有什么可不开心的呢?
这要是还不开心,那也太他妈矫情了!
人啊,要多少是多?要什么自行车?!知足常乐吧。
所以,真的,没遇上司绍以前,我就过得可开心了。
我的日子无比简单,上课,吃饭,看小说,看帅哥,讲笑话。我不漂亮,可是朋友很多。不是学生干部,可是一开口总会有人来帮我。我成绩上了大学之后一直平平,可是也没挂过科。我晚上吃晚饭,就揪着温长空在寝室楼下一圈一圈的散步,喝奶茶,逗野猫。
你敢说这样的日子不够开心么?谁这么想谁欠收拾……
然后,大三的那个暑假。我遇到他了。
在遇到他之前,我已经足够幸福。
我想这就是爱情吧,就是在你已经很幸福的时候,你突然遇到一个人,想和他分享这一切。所以爱情让一个本来就很幸福的人更幸福。这个时候,你根本不会想到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有付出的欲望,这才是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是让一个本来就完整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不是让一个残缺的生活变得完整。后者的关系是畸形的,病态的,很容易让两个人变得互相捆绑,最后很可能,大家都不是很愉快。
那时候一到周末我去温长空家找她胡侃的时候,就能看见温长安兢兢业业的坐在电脑前,带着耳麦,时不时说着一堆类似分配任务的话,然后十指灵活的在键盘上健步如飞。我很好奇的凑过去看,只见一堆长相妖魔化的人物在群殴一只长相更加妖魔化的怪物。温长安的电脑界面充斥着各种图标,复杂高深。
我坚持认为上了大学不玩一次网游的人生不完整。而且那时候我突然对网游这个产业充满了兴趣,坚持要写一篇对比国内国外网游市场的英语论文。于是我软磨硬泡,让温长安带着我一起玩游戏。
温长安是公会的会长,有一个特别贱特别骚的名字,叫做“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是个盗贼。温长空最初也建了个盗贼,名字是“穿过你的衣兜的我的手”。
温长安见了,怒道“你不许和我同时出现!”
温长空不以为意,嚷嚷着说“怎么啦怎么啦?我劫财你劫色,我比你敬业多了!”
然而最终事实证明,温长空没有什么敬业的机会,因为她这个懒人在升级到34级的时候就死活不肯再继续玩儿下去了。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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