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害人又如何?前面那些绸缎商,又有哪个能保证自己没害过人?”
沈墨慈神情激动,见青玉面露惊讶,想到她方才的一片忠心和体贴,她慢慢柔下声。
“我从八岁起就跟着阿爹去沈家铺子,长到这么大有一半年岁是在做生意,对于这里面的事我比你看得更清楚。青玉,经商之事本质上就是将别人荷包里的银子抢过来,丰富自己荷包。普天之下银子就那么多,人人都想要得到,有人赚就得有人赔,不说这其中手段,单让人赔银子难道不是害人么?”
青玉总觉得哪里不对,可这番话逻辑太过严密,一时半会她又想不出什么反驳之言。
“可这些跟伤人性命不一样。”
“有哪点不一样?生意场上博弈输了后债台高筑,甚至比直接死了一了百了还要难熬。你也别多想,我不会伤他们性命,只不过借沈家名头拿回点属于自己的东西。”
顿了顿,她拭下眼角泪滴。
“不多说了,你把东西送到厨房,我去前面。”
“可……”拼着最后一丝期待,青玉张口。
还没等说出第二个字,便被沈墨慈压下去:“我是主子,现在我命令当丫鬟的你这样做,快去!”
吼出最后两个字,她冷着脸快步向前院赶去。
前院宴客之所,暖锅配合着阿芙蓉,还有娇笑的舞姬,奢靡之气传遍房中每一个角落。酒过三巡,前来赴宴的商贾们视线开始迷离。高居座首的平王松开左右柔若无骨的舞姬,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感谢诸位今日赏脸前来,大家说,这些年青城最风光的是谁?”
“当然是沈老爷。”有人脱口而出。
今日能来别院的大都是与沈家交好的绸缎商,这会大多数人表示附和。
“错。”
“难不成还是那绝户的九尾狐?”暖锅旁传出一阵哄笑。
笑声震得脸上灰尘抖动,藏在其中的小侯爷脸色微变。绝户、还有后面那什么招赘,莫非这是胡九龄不喜他的原因?
“正是胡家!”平王斩钉截铁道:“虽然胡沈两家财力相当,甚至沈家要略胜一筹,可单皇商名号,就足以让胡家在青城独占鳌头。”
提及皇商,不少人止住笑声。然而酒意上头,更多人则是口无遮拦:“皇商又如何,就那么一个姑娘,赚再多将来还不得改姓。”
听众人鄙视胡九龄,沈金山心里那叫一个舒坦,不过他总算没忘跟平王商议好之事。
“无论如何,皇商终归荣耀。殿下乃是天潢贵胄,不知可有法子,让我等也搭上这等天大的好事。”
“曲曲胡家,名头上说是皇商,说白了不过是给本王家人进贡做衣裳料子的罢了。能有它胡家一家,当然也能有第二家、第三家。别的本王不敢说,本王在陪都洛阳的父皇,如今可很是需要精美的绸缎。”
给太上皇进贡绸缎?那也是极好的差事!
这会众商贾迷迷糊糊的,也无从思索太上皇与当今皇上间紧张的关系。他们只想着胡家靠这差事赚那么多,若是自家能捞过来,那日后岂不得躺在金屋里睡。重利在前,众人期盼地看向平王。
“皇宫的门可不好进,从侍卫到宫女太监,本王总需要点银两打赏。”
沈金山忙道:“那是当然,总不能让平王殿下白白辛苦,该有的孝敬还是不会少的。”
说罢他又向众人夸到:“诸位仁兄有所不知,平王殿下可是珍贵妃娘娘所出,外家更是我大夏阁老。贵妃娘娘入宫二十余年盛宠为衰,如今住在陪都离太上皇最近的宫殿里,掌管六宫宫物,俨然已经是后宫之主。”
随后沈金山又对平王外家好一顿夸,直把那位阁老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晕晕乎乎的众商贾听到这般繁花锦簇的景象,一时间心头纷纷热乎起来。
“是得该孝敬好殿下。”
“殿下此等贵人,得见乃是我等毕生荣幸。”
种种溢美之词传来,直夸得平王轻飘飘的,差点把正事抛到脑后。还好沈金山尚有理智,靠近在平王跟前耳语几句,然后命人拿出一堆契书。
“光说不行,总得拿出点诚意。诸位说捐多少,沈某人暂且帮忙代笔。待日后事成,赚到的银子按今日所出银两多少来分。”
站在门边,沈墨慈隐在幽暗中,见商贾们喊出一个个不小的数字,然后就着舞姬递过去的朱红印泥画押。白纸黑字红手印按上,明日他们清醒过来也没法不认账。
想着自己与平王先前的协议,这次所得银两三七分。虽然她只有三成,可照这样算来也不会少。
默默算出一个数字,沈墨慈扬起唇角。想着青玉的关心,反正这边也用不到汤底,干脆卖那丫鬟个人情。
刚抬起腿,就听上面传来她怎么都没想到的声音。
“平王殿下这银子可真是来得容易。”
☆、第58章
“平王殿下这银子可真是来得容易。”
鬼魅般的声音响起,大笔银子入手、眼看要成功完成父皇交予差事的平王瞬间打个哆嗦,将身旁舞姬递过来的酒打翻在地。
“谁?谁在那!”
“画个大饼吊着人出银子,可真是简单。”
幽寒的声音自上而下响彻整个空间,平王仰起脖子循声望去,就见玄衣少年如蝙蝠般巴在房顶上。略显幽暗的屋顶,他如苍鹰般慑人的眼眸格外明亮。
“陆景渊,你怎么也做起了梁上君子,有种就下来光明正大地对峙。”
“如你所愿。”
抓住房顶的手松开,衣摆轻扬,运起轻功陆景渊脸不红气不喘地落地,幽冷的双眸直盯着一桌之隔的平王。伸手抓过他面前一厚沓契书,随意抽几张扫完,再次看向平王时他面露赞赏。
“这出空手套白狼,在下佩服。”
“还我。”
轻松躲过他伸过来争抢的手,陆景渊挑眉:“还?这可是你意图谋反的铁证。”
意图被识破,平王非但没有丝毫紧张,反而长舒一口气。还好他采纳了宋钦文的劝谏,没有明说复辟大业,而是换了另一种说法。这会在场所有商贾都是他的证人,小侯爷就算明知他的意图,也找不到任何证据。
“意图谋反?”平王环顾四周噤若寒蝉的商贾,心下闪过些许鄙夷:“方才本王不过是与众位绸缎商商量生意上的事,在场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沈金山也凑过来,力证平王方才所言。
“还请侯爷见谅,咱们这些做买卖的,哪能少得了关系,往上面孝敬点也是理所应当。”
说完他凑到陆景渊耳边:“侯爷放心,明日征募军饷宴的银子,沈某绝对只多不少。”
面带笑意地说完,宽袖下他捏捏里面宣纸的契书。今晨那会胡九龄虽然气到不行,但还是答应了他三七开的条件。以极品生丝作交换,他可以先行支取其中三成利的现银。别看只有小小三成,这可是胡家春蚕一季进贡以及在绸市上所有利润的三成,单凭基数大,算下来也是比不菲的收益。
现在的他底气十足。
想到前几日见面时,小侯爷先认钱后认人的态度,这会他更是放心。
“只多不少?”陆景渊笑容玩味。
沈金山笑容更加热络:“那是当然。”
“说得没错。”陆景渊点头,还没等沈金山得意,他冷冷地吐出下一句:“你当然得多出点。”
侯爷这是何意?虽然没说出来,但沈金山的疑惑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
陆景渊没在理他,目光穿过暖锅旁神情迷离的商贾,朝门外说道:“带进来。”
话音刚落,门口突然出现两名穿藏蓝色袍服的侍卫,两人手中驾着一名衣衫褴褛的乞丐。
若是阿瑶在这肯定能一眼认出来,这位发丝凌乱、衣衫褴褛、形如乞丐之人,正是前两日拿着宋家最后一半家底和杨氏最后那点首饰,趁宋冠生回家前逃出城,奔赴临州参加科举的宋钦文。
可他运气很不好,先是被陆景渊派去的暗卫敲晕了,弄走所有身份文书;再然后阿瑶派过去的下人去晚一步,只看到晕倒在路边的宋钦文,遍寻不到文书路引,为了回去交差他只能拿走宋钦文身上最值钱的东西,让他赶不成路。出于对白眼狼的鄙夷,胡家下人发挥周扒皮秉性,把他身上最后一枚铜板摸个精光。
待胡家下人走后,藏在一边的暗卫出来,把浑身上下只剩中衣的宋钦文扔到了沈墨慈回祖籍的必经之路上。
接下来的一切就如陆景渊所料,如今正缺人的沈墨慈果然救了宋钦文,三言两语、驾轻就熟地将他心哄过来收归己用。本来沈墨慈或许还有别的打算,可当沈金山将她最后也是最大的筹码——姑娘家清清白白的第一次毫不犹豫地送给平王后,连带着她也恨上了沈家。她想要借平王得势,而宋钦文这个读过书、中过秀才,能说会道很容易让平王信赖的提线木偶,就成了她手中最好的棋子。
在她的安排下,宋钦文成为平王幕僚,帮他拟定了方才的空手套白狼之方。
能出此计,宋钦文很受平王看重,在别院中呆的不错。两天下来,先前被抢的抑郁本已一扫而空。只可惜他命不好,遇到了夜探别院的小侯爷以及其属下。在陆景渊决定动手后,暗卫们也快速展开行动,有两个人潜入宋钦文房间,捂住嘴手刀往脖子上一落,直接把他拖进了东山的荒郊。
两位暗卫经历过前几日的拜师仪式,知晓宋钦文为护沈墨慈有多豁得出去。他们办事向来妥帖,为防万一,下手时就稍微狠了点,所用手段也难免有些极端。刀山火海中练就出来的手段,岂是这么个细皮嫩肉从没吃过苦的书生所能受得住,没几下他就已经受不住全都招了。即便如此,两人还是多用了点刑,让宋钦文当场演练等下该怎么说,直到效果满意,再三确定不会临时变卦后才将他带过来。
这般折腾下来,原本温润如玉的书生活生生变成了丐帮弟子。
“这是谁?”不仅眼神迷离的商贾,连神智尚算清醒的沈金山也没认出来。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