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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一落音他即刻后悔了,他想她一定会误解他的意思,以为他会把她当做那样的女人,他缄默着等着电话那端的她骂他一顿。
她却没有,也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告诉他她已经辞职了,就挂断了电话。
隔天下午,他收到了她的手机短信,她说:哥,我走了,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走下去,一直走到西藏,也许要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喝酒了,为我祝福吧,我会永远记着这样美好的五年。
他没有找她,他知道自己找不到她。在失去了她的城市里独自徘徊,他的思念像长疯了的野草,他按捺不住自己,终于一个人去了那个经常和她去的酒店,要了她喝过的那种酒,醉得一塌糊涂。醉眼中他仿佛看见她,好看的丹凤眼温柔又淡漠地看着她。
他突然明白,原来爱过醉过,这样好。
第十二章 红颜薄命
第一节 灰姑娘只是童话,门当户对最幸福
初恋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那是十年前,我读大学的时候,无忧无虑的象牙塔时代。海默是我们系的学生会主席,又是篮球队的队长,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
那时候,海默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当然,那些女生里,也包括我。记得那时候为了吸引他的注意,我利用所有机会打听他的爱好,知道他喜欢蓝色后,我的衣服几乎全是蓝色的。
不可否认,我也是漂亮的,优秀的,我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是校园十大歌手之一,加上自己的用心,海默注意到我也是很自然的事。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是他提出来的,他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明天有我的篮球赛,你会准时出现吗?”
那天晚上,我兴奋得睡不着。第二天出现在球场上时,我没有像往日那样大呼小叫,看着为海默加油的女生,我不禁骄傲地想:哼,他是我的了!
海默的家庭条件非常好,他的父亲是他们当地的干部,妈妈做生意,家里可以说既有钱又有权。而我,则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和海默走到一起后,我相信了灰姑娘的故事是存在于现实之中的,我爱的人给了我一双幸福的水晶鞋。
那时候很幸福,校园里的爱情单纯而美好,我和海默的感情就像璀璨透明的水晶,美丽而没有瑕疵。
在毕业工作这个问题上,海默的态度很明确,他是一定要回家的。我家在济南,爸妈不希望我离开,但为了爱情,我还是在毕业后跟随海默去了他们那里。
在见海默爸妈之前我就很忐忑,担心他们看不上我,后来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正确的。他们希望海默找个各方面都般配的人,而不是我这样一无所有的女孩。
那时候,爱情还是有力量的,为了我,海默和他爸妈闹翻了,他从家里搬了出来,也没去他爸爸安排的单位上班。我们租了一套小房子,开始了一种艰辛但幸福的生活。
我和海默虽然都找到了工作,收入却不高,除了房租,刚够生活。开始的时候我们对未来还充满希望,可生活并没有因为我们的坚持而绽开笑脸。
后来,海默开始不愿面对熟悉的人,他开始嫌弃自己,也嫌弃我。我知道,他很想成功,想证明给爸妈看,但我们太年轻了,那个城市也没有什么适合我们发展的机会。
再后来,我们开始吵架,海默经常喝醉酒,生活的希望就像要燃烧尽了的木炭,火光越来越小。
后来我知道,海默经常瞒着我回家,他开始慢慢接受爸妈铺好的路。周末的时候他说加班,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去见他爸妈介绍的女孩子……我跟他要说法,他很烦躁地说,他一直在努力,我得给他时间。
我不知道怎么办,在那个城市,我只有海默一个亲人,除了相信他,我没有别的路可走。可是,时间我给他了,他给我的结果不是花好月圆,而是劳燕分飞。
海默说,如果他和我在一起,他爸妈将对他不管不问,我们就会过一辈子平淡无奇的生活。可如果和我分开,他爸妈将带他走上的是一条前程似锦的阳光大道。
心痛,却不怪他,一个年轻的男孩,他的选择不能说是错。
于是,我带着满身伤痕回到了济南。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我到了现在这家单位上班。工作不错,收入也可以,当然,和海默的前途相比,我的日子不值一提,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我要的只是一份平凡怡然的烟火日子。
有过一段时间的颓废,我不相信任何人,更不相信感情。我和爸妈住在一起,每天上班下班,对那些要给我介绍对象的热心人,一概没有任何答复。
世界很小,茫茫人海那么多人,偏偏我和海默相遇;世界很大,曾经深爱的两个人,分手后却再没消息。也没有怎么想念他,只是觉得心里很空,有时候空得疼痛难忍。
去年春天,我认识了李牧,他是个公务员,每天都很忙碌,却看不到有飞黄腾达的机遇,他的家庭和我差不多,爸妈都是老实本分的小市民。
后来渐渐和他成了朋友,交往一段时间后,他向我表示了爱慕之情。我好像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很自然地就答应了他,并且,开始想象两个人以后的生活,甚至想到了,以后我们生个孩子,会像他多一点,还是像我多一点。
李牧老实得几乎有点木讷,他不会说任何甜言蜜语,也不大会体贴人,但我知道他爱我,珍惜我,会一辈子守在我身边。我们也许不会多么恩爱,但我们互相依靠,是不可分割的左右手。
也许,这就是平常人的生活,水晶鞋的故事不过是美好的童话。
可是,就在我和李牧谈婚论嫁的时候,海默出现了。不知他从哪里得到我的手机号码,给我打电话,哭了。我从未见过他哭,他一直都是自信而骄傲的。“丽丽,经历过很多人和事才知道,还是你最好,我对现在的生活很厌倦,只要你点头,我立刻就奔你而去。”在说了无数个“对不起”之后,海默这样对我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依然和李牧计划着婚事,不接海默的电话,不回他的信息。后来,他来济南找我,说要和李牧竞争,只要我一天没嫁人,他就有一天的机会。我觉得滑稽,这算哪一套?可是又有些心痛,伤口还在。
有时候会想起和海默在一起的时光,那份短暂的幸福能让我想很久很久。然而,我却没有想过要和他复合,尽管他也许真的明白了爱情。于是,我常常在微微的心痛中告诉自己:时间会冲淡一切,水晶鞋早已远去,我是布鞋公主……
第二节 红颜薄命
枯死的落叶,怀着极其沉痛的心情赶着去参加我闺中密友的葬礼。
庄严肃穆的吊唁大厅挤满了前来为她送行的亲朋好友,人人胸配白花;臂带黑沙,氛痛苦而压抑。大厅的周围布满了层层飘着白色挽联的花篮与花圈。怎么也不敢相信,几天前笑得灿烂的她今天竟然会安详地躺在这众人瞩目的鲜花丛中。她那尚未闭紧的双眸依然的美丽如仙;微微翘开的双唇突显她妩媚的容颜。天生美人坯子的她素日里是一头青丝秀发垂直飘逸似瀑布披肩而下;优美的身姿婀娜挺拔,时尚的着装更具女人的魅力芳华;一对酒窝挂在她俊俏的脸颊。可此时,看着一向喜好穿戴注重仪表的她上路的穿戴竟象酸牙道缝的村姑,桃红色的对襟棉袄;脖子上系着一条老土的大红方型丝巾,真替她窝心抱屈啊。平日里特爱干净的她此时的脸旁尽管整容师作了妆点,但血迹还是从耳膜溢出凝在头枕的两侧……她非命于车祸,年龄才刚入不惑。
顷刻,哀乐奏起声调低垂,一片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久久迂回,活着的人欲将早逝的英灵唤归,不想让她抱憾永久的沉睡。在遗体将要推入火化间的那一刻,她的老公发疯地扑在她的身上撕扯着她的衣襟摸着她的脸哭喊的死去活来:“晓丽啊,我的好老婆,你怎么忍心丢下我就这么走了?我好后悔啊,你连补偿的机会都不给我?你让我今后可怎么活啊……”。
看着她老公面容的青筋暴骨;听着他声嘶力竭悔心的呐喊和数落,我内心在强烈地指责他“得到了不知珍惜;失去了你才知道珍贵啊”?原本哭成乱泥的我竟被刺激的晕了过去。冥冥之中,我依稀回到了晓丽在我面前哭诉他老公的一幕一幕……
嫁给他老公那会儿,他家哥五个中他排行老大,家境很清贫。就是因为他人长得帅加上他的穷追不舍,花便落了他家。由于她有聪明的经营头脑,心灵手巧持家勤劳,东借西凑加上她的陪嫁钱,利用自家的门头房和哥几个开起了饭店,八十年代初那会儿,竞争的少生意好做,红火的干了八年,拥有了一大笔积蓄,恰逢时机,她老公又把这笔资金投到了长海县承包滩涂,养殖海参苋子做起了出口生意……
家有钱了;人有名了;该有的全都有了,她老公身边的女人变换的如走马灯,夜也不归;家也不回了,偶然回来一次换洗衣服,她经常会发现了他衣领上的唇印;刺鼻的香水味和兜里为别的女人开出的各种价格不匪的结算帐单……她气疯了,和他理论,向他要钱,想控制他的“财政”。他给,但给也是万把千的小钱,大钱她是无论如何也摸不着的。他走了,成年累月的不回家。
她伤心极了,多次哭着跑来找我倾诉。一生气,她就发狠拽着我就去“香格里拉”、“富丽华”、“国际酒店”等一些高档酒店去叉一顿;完后再去名品店买进口的高档服饰、背包、皮鞋……一双皮鞋两三千她放舍买!穿几天不跟脚要么让它下岗;要么送人。她的两件裘皮上衣都是赌气时买的。其实,平日里别看她家有钱,她还真不奢侈,勤俭会过,一两站的路她宁愿走也不舍得乘车;内衣破了,她照样穿不忍扔掉,还说质地柔软穿着舒服。但她交朋会友为人处事出手是绝对的大方,尤其是对公公、婆婆她更舍得,她的孝顺是邻里朋友间有口皆碑的。
她婆婆一辈子生了五个儿子,没有女儿,她既当好媳妇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