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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时代修仙记-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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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青当着众人的面,把佛骨拿到嘴边,伸出舌头来舔了一下,看的众人瞠目结舌,这是什么个意思?
李念青很陶醉的点点头:“没错!是佛骨无疑!”所有人一阵恶心,这家伙,你吃过佛祖的肉,知道佛骨是啥味还是怎么着?
李念青睁开眼,解释道:“这第二种分辨的方法,就是用舌头舔!真的佛骨舔上去,是粘舌的,它在手里的时候虽然有点冰凉的感觉,但舔上去的时候,却是温暖祥和的。而且,这种粘舌的感觉,是翡翠所没有的。如果不信,大家可以亲自试一试。”
别说,这等机会,谁愿意放过,马上就有人弄来了水盆,很恭敬的洗过佛骨,小心的试着舔了一下,果然,那种感觉就好像舔过某种温暖的水果一样,舒适可口,温暖祥和。旁边也有人赶紧送上一块洗过了的翡翠挂件,小心的舔一舔,果然,玉石根本就是冰凉而光滑的,与那枚佛骨迥然不同!
老天!这一块,居然真的是佛骨舍利!而且,区别佛骨的法子今天终于现世了,还是简单到让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舌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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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快乐哦,亲~!

第一四九章 血玉手镯
太神奇了!大家手上没有其余的四枚佛骨,但是可以想像,那些佛骨肯定都是用翡翠所制,大伙都是玩古董的,随随便便也能凑出来十件八件翡翠挂件来,试过各种不同材质的翡翠料子之后,终于可以肯定,玉石舔起来,根本就没有佛骨那种稍涩的粘舌感觉,更别提那种神奇的祥和和温暖了。
宋志贞和李逍遥,两位新入行的菜鸟一炮走红,为古玩行当又添加了一门辨认方法,虽然如今仅限于佛骨舍利的辨认,但这也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称之为创新一点也不为过。只等着大家找门路去尝一尝法门寺那四枚佛骨的感觉,就可以确认这门辨方法的成立了!
谁也不敢再因年纪小看李念青了,毕竟能掌握两种大家完全没见识过的方法来区别佛骨的本事,就已经足够惊世骇俗镇场子了。而且其中一种还只有他自己才会,别人完全无法理解。这一种只有自己会,别人学不到的手法,在古玩行当叫秘术,那都是有能耐的人才有的!这么大本事的人,谁还在乎他今年多大?哪怕只是个吃奶娃娃,只要有本事,就值得尊敬,这就是古玩圈里的规矩。
没一会,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匆匆进来,满脸兴奋道:“法门寺那边有消息了……”全场瞬间静默,老头接着道:“四枚一样,都是滑的,凉的!”
哗!众人沸腾了,太牛逼了!纠结了十几年的佛骨真假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这个小帅哥,这回想不红都难!与会的大多数富豪们争相挤上来向两人递名片,一个劲的套近乎,恨不得回头就拉回去一起研究一下佛教物件。
也有人争着开口,愿意出三亿乃至四亿的高价请李念青把佛骨让给他,说什么自己是佛祖信徒云云。李念青直接拒绝,反正现在珍品交易已经结束,门禁也开放了,就拉着宋志贞离开了珍品交易区。留下了一屋子处在迷离状态的富豪,许多在依然沉醉在那种迷人的感觉里。开玩笑,刚才居然舔到了佛祖!那感觉,简直无法形容!
出了珍品交易区,触目所及,到处都是就地摆摊的个体户,李念青捞到了好处,心情不错,就和宋志贞两人信步四处转悠,看看还能不能再拣点好处。他发现,古玩这个行当是真的好赚,要不是自己需要佛骨舍利中的信仰之力不愿出手,刚才只那一会功夫,两亿就能翻一番变成四亿,这赚钱速度,比火箭都快!
出来这一转,李念青马上就发现了,在这里摆摊的人,十之八|九带来的都是真货。因为那些古董上淡淡的灵气对他来说,就和夜里的火光一样明显。他早就发现了,在许多上了个份的古董中,都含有淡淡的灵气,但那些灵气太过稀薄,而且还很难脱离那些古物,所以并不值得他动手吸收。不过倒是可以利用这个法子来区别古董的真伪。
正转呢,宋志贞用手肘一撞他:“那边有个熟人,一起过去打个招呼。”李念青顺着他的目光一扫,郁闷了,什么狗屁熟人,原来是林风这小子!一片巴掌大的小摊,摆了一大推的出土货,举了根胡萝卜正在那边嚼的欢实。
宋志贞大步流星前面带路,李念青在后面挤眉弄眼给林风使眼色,可不能暴露自己两人相识的事让这家伙知道,不然不定又会生出什么事端来。
林风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蝙蝠衫,配着一条七分裤,脚上登一双尼龙凉鞋,正在和一个蹲在自己摊前讨价的大叔聊天,猛然觉得手上灵符轻轻一震,一抬头,看到了宋志贞,当然也看到了使眼色的李念青,马上就有了明悟。
“哟!这不是宋少嘛,啥风把你吹这儿来啦?”林风笑嘻嘻递过一支烟:“以前没听说你有这爱好怎么着,打算来帮衬小弟一把?”
宋志贞接过烟,林风顺势帮他点上,很畅快的深吸一口,一指后面的李念青:“给你介绍个自己人,李逍遥,也是个行家,你们都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以后多亲近!”所谓自己人,就是潜龙的意思。而且现在李逍遥这个名字,已经在潜龙内部红的发紫了,只要是潜龙一份子的,肯定都听说过。
林风连忙伸手递烟:“李哥好!小弟林风,你叫我小九就成,自己人就好说了,以后多帮衬着点!”
李念青暗自好笑,一摆手:“我不抽烟。这些物件都是你的?”
林风点头:“嘿嘿,有自己倒的,也有收上来的,这不放暑假了嘛,寻思找点零花。”
旁边蹲着的大叔一脸黑线,放暑假了?找零花?找你大爷谁家这么缺德,弄这么个妖孽玩意,这价拿的,半点便宜捞不着不上他的货吧,眼看好物件从手上流过有点不舍,要上了他的货吧,摆明就是替他销赃,白给他打工!哪所学校教出来这么混蛋的家伙诅咒那学校永远开不了学!
林风和李念青聊了两句,大家都是年轻人,很快就相谈甚欢了,宋志贞很放心,就示意自己过去抽根烟散散心,让他们先聊着。倒也没多想,更猜不到这两小子其实早就认识了,虽然还是他自己一手促成的,但当初在仙府中的遭遇,是他们三人之间的绝密,不可能透露给宋志贞知道。
宋志贞一走,林风马上兴奋了,一看旁边那大叔还蹲着呢:“大叔,那东西你到底要不要?再磨磨都把油皮磨破了!”
大叔涎着脸:“三千五吧!四千实在拿不出!总得留几个饭钱吧?”
林风一挥手:“得嘞,掏钱吧。今天新认得个哥哥,心情好,就当酬宾了!”大叔连忙掏钱,欢天喜地的闪人了。
两人往旁边一蹲,林风道:“听说你老人家通关了?”
李念青点头:“又没啥难度。”
林风一竖大拇指:“牛逼!我刚进去的时候,挨了整整三个钟头的揍,累的跟死狗没两样。六姐好点,撑了两个钟头,才把那帮牲口全干翻了,可惜她只敲响了一声登闻鼓。就那都差点被四个老家伙当成神仙供起来,你老人家倒好,整整十响,嘿嘿,那些老东西脸都绿了吧。单打独斗,四个老货更不是你对手,他们对上六姐都没啥必胜把握。”
李念青嘿嘿一笑:“那是当然,我现在已经是教官了。而且排名还在他们四个之上!”
林风笑了:“想想都解恨尤其是那个姓文的老东西,整天扮高人装前辈,以后我扮你的亲传弟子,专门去恶心他!哦对了,李哥这回来是有什么要淘换的吗?”
李念青点头:“已经到手了,现在就瞎转。”
林风左右一打量,悄悄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个鲜红的手镯出来:“前一阵子倒一个春秋时期的老斗,弄了几件好东西,别的都好说,可就这镯子我有点不托底,李哥给掌掌眼。”
李念青接过那只手镯,只扫一眼,就有点吃惊。只见这只手镯通体鲜红,仿佛一团鲜血凝聚而成,微微一晃,那些血光竟似在缓缓流动。最让他吃惊的,是这枚手镯上,竟然含有极为强大的煞气!而且这些煞气凝而不散,很是古怪。
明器,又叫冥器,是墓葬中出土的殉葬品,由于深埋地底,又与死人相近,所以多少都会沾染上一些死气,那种死气凝聚到一起,数量过多时就会由量变引发质变,转为煞气。一般来讲,年头越久的明器,所蕴含的煞气也就越重。但大多数时候,这些明器只要一离开墓葬,重见天日,就会渐渐被生气淡化,煞气死气也就会逐渐散逸,最终又还原出本来面目。
林风这枚血玉手镯,煞气已凝聚的有如实质般浓郁,但却根本散不出来一星半点。这个古怪现象让李念青很感兴趣。煞气死气这些东西,对一般的人来讲,都是有危害的,如果明器上的煞气未散净就接近活人,那些煞气就会侵入人体,对人造成种种不良影响。但是这东西对李念青来讲,却无疑是好东西,他的阴阳幡虽然已经变巨异,却依然可以吸取煞气来进阶。
暂时也看不出什么端倪,而且这里也着实不方便,李念青直接就把血玉手镯收进了阴阳幡:“我抽空看看是怎么回事,弄明白了给你回粀!?
林风当然没意见了,一翻手,掏出两只西红柿来:“来一个解解暑。”
两人一人一只西红柿,滋滋吸的欢实。李念青向林风摊子上一扫,净是些巴掌大的玉件,锈迹斑斑的金属器件,除了从死人身边弄来的之外,居然还有几件假货,这让他很无语:“你赶这场子,就拿些这东西来凑热闹?够不够门票钱?”
林风一愣:“卖东西不要门票钱!”
李念青郁闷了:“我靠!早知道我也找两件来装样子,白花十万块!”
林风乐了:“一回生,二回熟嘛。”说着开始收摊:“李哥帮我掌掌眼,咱们过去拣漏碰运气,赚点零花钱,起码把你门票找补回来。”
李念青也有这意思,就替他挡着人,由着他把包袱扔进储物戒指,一翻手又摸出两根黄瓜来:“来一根?”
李念青摇头,这家伙,还真是个吃货!


第一五〇章 东坡砚'求首订'
望着西坠的日头,李念青问林风:“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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