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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我希望我们的感情是自由的,如果你还在乎我的感受,就走吧,否则你只会让我更加内疚不安,我已经这个样子了,你还希望我死吗?”他说完就将头扭到一边,樊狸没辙,叶雨凝把这话都说绝了,他只能缓缓站起身朝着门口走去,开门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他一眼,看到那骑着摩托车从天而降的警长,带着他那迟来的珍贵感情彻底飞走了。
樊狸开门而出,大家都盯着他,他漫无目的向着前方走去,秦子扬想跟上去,被沙克。格瑞拦住。
“让他自己一个人好好想想。”沙克。格瑞说道。
樊狸朝着前方走去,不知不觉走到克拉姆。 杨的代步车上,克拉姆没说话,带着他开出“蚁巢”,走在大桥上,走出“蚁巢”的范围,在一条峡谷边缘停下来。
樊狸从车上跳下来,沿着峡谷朝前走,他看到了许多动物,但是很多他都叫不上名来,也看到很多昆虫,它们可能都是秦子扬的侦察兵。他内心总有一种气堵着血管,让心脏无法跳动,让血液无法流淌,他觉得自己的心寒如冰块,脸颊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霜,沉重无比。
雨凝,他的女神,目前成了一个干瘦的男子,纵然他们之间的链接再坚固,也要用一点时间去消化,毕竟这是人类的本能,他不能像柏拉图一样,那份珍贵可以建立在纯粹的精神领域去,他只是一个凡人,一个普通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不正常的人。
他朝着前方一直走,走过山河大海,走过峰峦与草原,由南至北,从北向南。他的心飘到了北方,在那个地方,有一片草原,草原之上某个端着酒杯的微笑孩童朝着自己的走过来。
“倘若这由我说出来,你的感情就不是自由的,我的存在也就没有了意义。”伏雷得姆对着他开心一笑,好像在嘲讽自己的命运,然后就消失了,化为一缕青烟,和那起身而去的警长一同消失。
他能去哪?真的回到“灭绝”岛吗?那里到处都是雨凝的影子,到处都是雨凝留下的美好,他怎么能去打破这样的美好?
他希望自己从没有遇到叶雨凝,就从没有“蚁巢”的出现,也就没有摄灵和伏雷得姆,也许伏雷得姆依然在,只是在他的心中,不会时不时跳出来为他排忧解难。当然,他也不会遇到秦子扬和倪梓琼,不会遇到蓝帕,不会看到背叛的珈蓝和凯弩,也不会抵达那该死的幽都和看到死去的爷爷。他的生活依然在那座平淡出奇的爬虫店里,每天看着火玫瑰和白头膝的幼体发呆,偶尔会进一批巴西金幽灵,培育一段时间,赚上几千块钱。那样的生活虽然清贫,但是萧晓没有变坏,萧云依然在,褚江河没有失去弟弟,他也没有失去纯真。
“想好了吗?我们该回去了。”克拉姆。杨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樊狸回头看着他,然后低头看看表,惊讶自己已经在这走了五个小时,而克拉姆。杨竟然等了自己五个小时。
“好了,可是我能去哪呢?”樊狸看着克拉姆,傻傻地问道。
“我这样的疯子,都能找到自己的方向,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就不能呢?”
“秦子扬她们……已经离开了吧。”
“没错,她们去执行任务了。”克拉姆回答。
“那送我回去吧。”
“回哪啊?”
“‘蚁巢’吧。”樊狸长呼一口气,对着天空一笑。(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瞬间
时间一去不返
回忆总会消散
猛然回头一看
我们快乐但短暂
花曾开得灿烂
笑曾点亮夜晚
然而双眼一眨
今夜我们一样孤单
哦~哦~
我们遇见,我们相恋,我们说再见
哦~哦~
你的出现,你的告别,都在一瞬间(《瞬间》,g。e。m)
走进“蚁巢”的中央广场,进入通往病房的隧道,樊狸坐在克拉姆。杨的代步车上,听到前方传来熟悉的歌声和不熟悉的旋律。一转弯,他看到倪梓琼坐在隧道边上的小椅子上,抱着一把血红色的民谣吉他弹唱着。
看到樊狸出现在视野里,倪梓琼的手掌按下琴弦,声音戛然而止。
“你们不是出任务了吗?”
“没错啊,我们是在出任务。”倪梓琼对着自己一笑。
“那你怎么还在这?”
“我的任务就是看着你。”倪梓琼回答道。
樊狸从代步车上走下来,克拉姆。杨继续往前开。樊狸跟着倪梓琼走出隧道,跟着她左拐右拐,走到一间银色的小屋,打开门,发现里面放着一些吉他和钢琴。
“这是你的练歌房?”走进房间,樊狸瞅着墙上的海报问道。
“没错,那阵子一边筹备音乐上面的事情,一边给蓝帕出谋划策,我就干脆在这里设下一个练歌房,有时候有了灵感,就编曲,为了新专辑做准备。我出道的年龄不大,需要有质量的专辑来充实力,但是疲于‘蚁巢’带来的压力,只能在这里宣泄。有时候,看着网络欺凌带来的无奈。我也只能对着自己的吉他哭。”倪梓琼将手中的吉他递给樊狸,樊狸看到吉他琴桥后面刻着“efq”三个字母。
“这吉他是秦子扬为你定制的?”
“不,是秦子扬亲手给我做的。那个时候,我和子扬的关系很好,我们经常在这里交谈,她一高兴就给我做了这个。”
樊狸试了试音,他不是内行,听不出什么,只是觉得很悦耳,就认为是不错了。
“叶雨凝最喜欢哪首歌曲?”倪梓琼坐在钢琴边上问道。
“《斑马斑马》。”樊狸不假思索地回答。“她没说过。但是一个人高兴的时候唱,忧郁的时候唱,这应该就是她最喜欢的歌曲吧。”
“来,飚两句!”倪梓琼说完,樊狸一个劲摇头。
“不行,在你面前唱,我不是班门弄斧吗?”
“你还在叶雨凝面前唱过呢。”倪梓琼说着已经奏起了前奏,那熟悉的前奏,瞬间就将他拉到了迷城里的某个练歌房内。叶雨凝出现在面前,抱着吉他对着自己笑着。倪梓琼用钢琴弹出的声音又是另外一番风味,好像曾经那忧伤的调子里多了几分清纯和童真。
樊狸一气呵成,音符在跳动的指尖上蹦出来。配合着倪梓琼的伴奏,将这首歌唱完,倪梓琼拍了拍手。
“声音实在不怎么样,但是就是有一种感觉。感觉里面有故事。”
“叶雨凝的故事。”
“叶雨凝和你的故事。”倪梓琼补充道。“你觉得叶雨凝变了吗?”
“没变。”樊狸干脆地回答。
“呦,看来你的自愈能力不错,比我强。还记得那段黑暗的时光。我一面要给蓝帕充当军师,一面又要面对来自娱乐圈的压力。当我的名字和歌曲突然出现在大街小巷的时候,流言蜚语也就像炸弹一样炮轰在我身上。经验丰富的音乐人说得对,他们说我经验不够,需要有人指导,还有一些人说,我耍大牌,污蔑音乐,没几年就会完蛋。开始我觉得认真去写歌唱歌就是一个音乐人的全部,和作家和画家差不多,就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可是后来我发现不对,也许真的是我的年龄太小,太在乎别人看我的感觉,负面评论如火朝天,我整体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个时候,秦子扬并没有可怜我,反而痛斥我的懦弱,她说我不敢抛弃‘蚁巢’给我的限制去奋力一搏。因为好友的背离,我也就抑郁了,每天将自己埋在练歌房里,用梦境来麻醉自己,天天想着自己开演唱会,新歌烂在肚子里,烂在纸上,拦在垃圾桶里。可是见过叶雨凝,我发现,我那段黑暗的日子和她的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我觉得,你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就像这一首首歌曲,每一首都是一段故事。”
“没错。在‘efq’里,在叶雨凝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你觉得谁会和秦子扬合唱?”
“舞媚焱?”
“猜得没错。舞媚焱是个非常出色的吉他手,但是怪就怪在她并不爱音乐,而是舞蹈。她那奢华糜烂的生活你很清楚,所以她的那段黑暗的日子,必定会和这方面有关。她比谁都渴望清纯,但是她曾经堕入的黑暗比谁都接近社会的底层。真的,你无法想象舞媚焱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成为金克。基德的干女儿前,她就是那种被无数人鄙视痛斥的女孩子,可是她挺过来了,变成了万人之上的‘妩媚’老板。”
“你打心底看得起舞媚焱啊。”
“没错,因为对我而言,潘明月并不能感受什么是清纯,反而舞媚焱比谁都了解清纯。因为对于一个曾经触及到黑暗底层的人而言,清纯飞灰湮灭的时候,就自然而然明白了清纯的意义。现在的她什么都看得开了,不仅仅是因为战场经历,生活是比战争更为复杂的战场,驾驭战争的人不一定能够驾驭生活,因此很多退伍的老兵都选择了退出生活。”
樊狸回头瞧着练歌房中的一面特殊的墙壁,这面银色的墙壁上,贴着一些歌名,仔细一看,都是倪梓琼的歌曲。
“秦子扬当年对我说,你要把你的歌都贴在墙壁上,这样你才能看到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哪些是人们喜欢的,哪些是你喜欢但是人们不喜欢的。”倪梓琼解释道。
樊狸看到这面墙壁的中央,贴着一首他从没有见过的歌曲,名为《狐狸》。
“这首我从没听你唱过。”
“是啊,《狐狸》是我为秦子扬做的歌曲,大约用时一年的时间,那一年就是我最压抑的一年,整整一年我只有这一首歌,还没有发售出去。因为我和秦子扬闹崩了,我陷入了迷茫。就没有去考虑新专辑的事情。我想你知道狐狸对秦子扬的意义吧。”
“恩,九尾咒灵……”樊狸想到秦子扬背后的东西以及它引发的一系列故事。爷爷、马乔、袁一菲还有那些无辜的女孩都是因为九尾咒灵而死。
“《狐狸》里面带着悲伤的调子,却夹杂着希望,那个时候我还是能够看到光亮的,只是太过于微弱,我自己都不敢去追逐了。”倪梓琼自嘲地一笑。“我曾听过一个老教授说过:什么是唱歌,哲学定义的歌声就是人哭和笑的声音,人在悲伤的时候哭出来的声音、人在欢乐的时候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