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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鸦社-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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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思绪纷乱,放着音乐对着落地镜子练着舞蹈。他四肢灵捷,又懂得在什么节点抛多少程度的眉眼会对歌迷造成巨大的视觉攻击,这点是杜伊所莫能及的。
佑晨一直是努力着,没错,唱功上他的确略输于杜伊。他曾经不相信也不愿承认的事实,在这近一年的西瓜洞里,他慢慢开始接受。如果没有这张皮,起码在唱功,会让人完全无视,他会输。他曾逃避着,所以他刻苦的练舞,刻苦的学习各种乐器,试图从其他方面弥补自己的不足。可是那些肯说真话的人,为什么老是在唱功上严严相逼。
人无完人,他已经尽力了。
他停下了动作,审视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才是他原本的面貌,唯一不变的是那双明亮的眼。毕竟,整容可不会眼吧!
佑晨是怀着愤怒地心情来到西瓜洞的,就是因为之前和杜伊吵了一架。杜伊是和他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他的队友,处女座中另一个的主唱!一年不见,佑晨气消了很多,还蛮想念杜伊的,顿觉得自己幼稚。
佑晨心里说道:阿伊,我承认了,不闹了好吗?
佑晨触摸着镜子:当这张皮卸去的时候,剩下的就是真实的你自己!
佑晨想好了,为挽回自己的嗓子不惜牺牲一切代价,他要练嗓子,只为做更优秀,能被肯说真话的人认可的自己!
当某一天,佑晨再跟不缺问起他和安若理谁更有实力而不缺回答前者的时候,他就可以不依靠这张近乎完美的假皮凭实力撑起一片天!
佑晨趁不缺他们没有回家,在墙上留言:我报名参加了千盛歌会,在离歌会开始的一个月里,我去练歌就不回来了,不用找我也不用想我,拜拜。
佑晨独自去找病已,要求要回自己的嗓子。对,是要求,不是哀求。不想在去的路上,还是被一个粉丝悄悄跟上了。有时候狗仔队就是那么讨厌。
佑晨去了黑客帝国公馆,馆内无人,也不知道病已的去向,便坐在门口的长椅上等着,在等到的几个钟头之后,终于看见病已来了。
病已看着佑晨,略有疑问:“大明星不会是来找我?”
佑晨只是轻轻地点点头。
“有何贵干?”
佑晨不看病已,淡然地拿出手机在屏幕上写道:把声音还给我。递给病已看。
病已有些不耐烦地往手机瞥了一眼:“怎么跟你交流这么麻烦。”
靠!要不是你下的毒手,我能活得这么累赘!
佑晨再次把手机上那几个字往病已眼睛凑。
病已就是喜欢别人求他的感觉,特别是自己想要征服的人。也算不上特别开心,因为佑晨这种幼稚男用不上征服。“求我吧。”
“我是来谈判的。”
病已不可思议地看着佑晨,这家伙居然要跟自己谈判,他到底哪来的自信和资本?
“我安佑晨绝对不会求你,你不就是想让我残着么,好吧,我的眼睛你拿去,把声音还给我。”
……
一股莫名的正义感把病已侵袭了,病已愣了一会儿,用眼睛换声喉!?他是幼稚还是傻啊,不会是易金晶教他的这种话吧,好有杀伤力。“你……受刺激,吧?”
佑晨瞥了病已一样,无奈写道:“是男人就麻利点,别婆婆妈妈。”
不得不说,病已被佑晨的自信征服了。那该是怎样的强悍的尊严,宁可伤害自己也不肯祈求。病已被吓到了一般,快步走回会馆关上门。
喂喂!佑晨紧跟着追了上去,却被挡在门外,怒气之下狠蹿了大门几脚……
无果,佑晨转身要走,突然眼前渐渐模糊起来,直到漆黑一片。“啊哇!”踩错了阶梯摔倒在草地上。
!!!自己终于发声了,声音虽然依旧沙哑,但比以前好了很多。因为进洞之前佑晨打了针,洞里一年现实中也有二十四小时了,嗓子固然好了许多。
佑晨站了起来,居然有点得逞的小庆幸,笑玩过后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完了,往哪走……
小安粉看见偶像无助地摸索往前走,赶忙跳了出来。扶住佑晨,心切地问:“安爷,你怎么了。”
“额?你是……”
“我是小麦呀。”
“谁?”
渺小的小安粉抿了抿嘴巴,“我是安爷你粉丝,CS副本我还把我的命给了你。”
“哦,呵呵。”气氛僵化。
“你能说话太好了,声音怎么变了呢,还有你眼睛怎么了。”只见佑晨双眼依旧明亮,但是没了焦距。
“谢谢你,这不好说。”
“安爷,那你怎么办,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不,不用了。”
“那我送你回家。”
“不,不用了。”
小麦都为佑晨焦心了:“那你要去哪?我会送你去的。”
“不麻烦你了。”
小麦紧紧握住佑晨的手,毫不客气地说:“不管你愿不愿意,安爷,我愿做你一辈子的眼睛。在你眼睛没恢复之前,你不要嫌我麻烦!去哪,说!”
额……
首先,佑晨被这么强悍的粉丝吓了一跳,其次,被这么忠实的粉丝感动了。
佑晨:“好吧,去东城声府。”
“好的!”小麦兴奋地牵着佑晨的手,快乐的走开了,但走了几步停了下来,“额……,安爷,那个声府在哪?”
佑晨抓起小麦的手,“你猜……”
小麦带着佑晨来到了东城声府,这里在郊外,荒凉得狠。就像被抛弃的一栋建筑孤独地沉睡在城外,像少林寺,荒无人迹。偏僻也有它的好处,起码佑晨不会再被一群歌迷吵嚷地围着转了。这声府里只有一位npc音乐导师,除了佑晨这学生之外没有其他学生了。并不是没有学习音乐的孩子,只是他们都在城里音乐大厅和学校音乐楼混,没有谁像佑晨这样铁下心、静下心来练嗓子,过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
佑晨只记得老顽童曾跟他说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虽然失去声音却赢来了更多思考的时间,人,贵在思考。
易金晶看着墙上的留言:“佑晨这真是崛起的节奏啊。”
“哈哈哈!哈哈……”不缺兴奋得又蹦又跳,“终于可以再临幸我的床啦!”
时间不早了,阿南起身要去图书馆。这时看到方奕走了进来,表情凝重,两眼闪现着泪星。他的前来,是想求阿南们帮他做一件事。现实中时间已经匆匆地走过了五个小时,也就是西瓜洞里的七十五天,他要走了,近来的一月里方奕总是忐忑不安,心里焦虑,每一天都过得好压抑,因为时间就像一把利刀毫无同情而言的一直逼近。他要先母亲回到现实,他不忍面对那涕泪交融的分离场面。所以,他把方妈妈交给阿南他们,希望在未来的十五天内,他们能留住母亲,不要让方妈妈去送走他。
就算是恶魔也不能不为之动容,荡鸦社这支仁义之师立马答应了。
这天,东方小镇有一大喜事,有一对新人喜结连理,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邀请了所有的玩家,不图红包只图热闹。天空下起了一个小时玫瑰花瓣雨,铺地大街小巷一地红红的地毯,喜庆洋洋,浪漫无比。
荡鸦社在老顽童的带领下,带着方妈妈一起去参观了这次热闹。方奕骗母亲只是去处理一些事,说是几天后必定回来陪她回到现实,方妈妈还蒙在鼓里,所以着几天就放心的和荡鸦社在一起。老顽童特意叫上孩子们去参加婚礼,因为这场婚礼对孩子们特别有——教育意义。无论对于易金晶这花心大萝卜而言,或是对不缺这虚荣假小子而言,还是对阿南这对爱情毫无感知读书人而言,都有很强的说服力。这场婚礼的主人别无他人,就是那对肢体动作非常不和谐的情侣——杰克和露丝。
一张一千米的红毯子从绿油油的草坪上一直延伸到高大辉煌的礼堂,两旁铺满了粉色玫瑰花,草坪上错落有致地立着白色雕像,餐桌也是遍布各个角落,人们一群一簇地站在一起,喝酒聊天吃点心,祝贺声不断。这是不缺看到过的最浪
漫的婚礼了,特别是那些各种各样免费吃的漂亮小点心,直接了当征服了不缺的节操。那吃相,哎哟我去……
随着主持人的有请,新娘穿着白色的婚纱从一千米红毯一端的车子上走下来,伴娘搀扶着双脚颤抖着的新娘,两小孩提着长三米的裙摆,一步一步非常慢非常慢地走向礼堂。不缺好奇地眺望着新娘,当新娘走进,不缺紧张得用餐桌上的盘子遮住了自己的脸,原来伴娘是小在,快躲起来。等新娘走进教堂时,已经过了半个小时。
杰克露丝幸福的宣誓,交换戒指,亲吻。他端详着今天最漂亮的她,像在回忆着此生,满眼显现着满足。他左手搂着她的腰,右手托扶着她的右手,语速慢而稳重地说:“谢谢,谢谢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也许大家都好奇我和我爱人的举止慢,拖拉,不防直说,她,是我的老伴。”
哦,大家突然会意了,杰克露丝虽然外貌年轻活力,像二十来岁的亲年,但外貌是拼凑来的,原来,他们已经老了。难道是金婚,大家想起了热烈的掌声!
杰克再次谢过:“谢谢,我和老伴那时结婚,我没有条件让她穿上这么美丽的婚纱,没有一个隆重的婚礼是她的遗憾,也是我的遗憾。如今我们办婚礼,了却她的心愿,我,很自豪!”
“好!”易金晶情不自禁地怒赞起来,大伙感动地也跟着鼓起掌来!
“谢谢,”杰克,“今天不仅请大家来玩耍一般,也是向大家分享我们的爱情心得。爱情是一种感觉,也是一种责任。需要用毕生的时间来互相信任与包容,它诚挚,坚贞,人格平等,我和老伴几十年来同甘共苦,不离不弃。所以,我们并不觉得我们老了,有爱情的滋润,我反而觉得我们永远年轻!愿年轻的你们,抛弃一切物欲和权欲的羁绊,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或许年轻人并不理解我们,没有钱权哪有浪漫,但是,没有任何物质基础的心动才是真爱!因爱而追求物质理想,而不是因物质而判别理想的爱!”
“好!”老顽童激动地带领大家鼓掌。
露丝笑得很轻,洋溢着幸福。杰克托付扶起她的右手,眼里溢出泪水:“我老伴的这只手,现实中的这只手背上还插着针管……我夫人……行将就木的人,我感谢她,无论穷苦,无论富裕,她不离不弃陪我走过一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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